回眸 第三節

「跟你商量一件事,讓我把書放在抽屜里吧?」

「那些書又舊又臟,有本書上頭還沾了耳屎,很噁心。」

「那是鼻屎。不信的話,你仔細看,裡面有毛。」

「你更噁心。為什麽不把書帶回家?嫌臟嗎?」

「在家裡沒辦法寫,心情會變差。我很不情願寫這篇作文。」

「那好吧。你可以把書放抽屜。」

「謝謝。請你吃一顆糖,日本的喔。」

「很好吃。謝謝。」

又把那四本書帶來學校後的第三天,我終於寫完了。

算了一下,一張500字的稿紙我共寫了18張。

只約九千字,國文老師能接受嗎?

我確定她不是小氣的女生,但國文老師可是非常小氣。

果然國文老師拿到稿子後的第一個動作,便是仔細數稿紙有幾張。

竟然還用手指邊沾口水邊數,在數鈔票嗎?

「才18張。」數完後,國文老師皺起眉頭。

「老師,我已經儘力了。」

「規定是一萬字,就一萬字。」他面無表情,「沒得商量。」

「可是九千已經很接近一萬了。」

「如果我欠你一萬塊,卻只還你九千塊,你能接受嗎?」

「可以接受。」我小聲說,「因為老師賺錢很辛苦。」

國文老師連內文都沒看,便將那疊稿紙捲成筒狀,作勢要遞給我。

「拿回去重寫。」他說。

「可是……」

「可是什麽?」他伸長了手,「拿回去!」

我心裡干聲連連,緩緩伸出右手接下。

高中生活果然是地獄。

雖然只差一千字,但所謂的「重寫」,還是得再寫一萬字。

電腦不發達的年代,沒辦法任意在文章內插進文字。

我只能以這九千字為草稿,然後想盡辦法絞盡腦汁生出一千字,

最後再重新寫出一萬字稿子。

「喂,稿子寫得如何?」

「寫完了,但被老師退稿。因為只有九千字。」

「你的老師太小氣了吧,九千已經很接近一萬了。」

「你的第一句我同意,第二句和我的想法一樣。」

「那你怎麽辦?難道再重寫一萬字?」

「是啊。我正煩惱該怎麽生出額外的一千字。」

「何不以自己為例?這樣也許能寫更多。」

「基本上我是個低調的人,難道我割腎醫父、賣血養母、常常牽著

奶奶的手過馬路的事也要寫出來讓大家都知道嗎?」

「你很無聊耶!」

她這次寫的「無聊」倒是給了我靈感。

因為無聊的人,廢話一定多。

我腦中靈光乍現,想出一套直接將文章變胖的方法。

「很」用「非常」代替,死都不省略形容詞的「的」和副詞的「地」;

還有要善用一些虛無縹緲的字,如「了」、「就」等。

而且多加標點符號,因為標點符號也占稿紙的一格。

我已經落魄到為了能多寫一個字而不擇手段的地步了。

例如:

今天飯很好吃,吃完飯我到街上悠閑逛街,在地上撿到一塊錢。

可以改為:

今天(的)飯(非常)好吃,吃完(了)飯(,)我(就)到街上

悠閑(地)逛街,在地上撿到(了)一塊錢。

原本包含標點符號只有28字,瞬間增加為35字。

我精神抖擻,逐字閱讀稿子,用紅筆把增加的字直接加註在稿紙上。

整份稿子在這個增胖計畫中,粗略估計約多了一千一百個字。

增加最多的是「的」字,果然只要用心,文章到處都可加「的」。

多年後電影《食神》的經典對白:「只要用心,人人都可以是食神。」

也呼應了這點。

「嘿嘿,我已經找到那額外的一千字了。」

離開學校時,我在紙條上這麽留言。

我把加註了很多紅字的稿子帶回家,今晚就把這件事做個了結。

抄一萬字雖然也是不小的工程,但起碼不用動腦,會輕鬆許多。

我在書桌前一鼓作氣,花了六個多小時抄寫完一萬字的稿。

「真的嗎?你怎麽辦到的?」

隔天看到紙條後我很得意,嘿嘿笑了起來,鄰座的同學瞄了我一眼。

今天終於可以徹底解脫了,待會把稿子交給國文老師後,

我就要告別地藏王菩薩了。

因為我即將離開地獄。

把稿子交給國文老師,他又仔細點了點,這回我寫了20張半。

他仍然沒看稿子內文一眼,只是點個頭,揮揮手示意我可以離開。

我一整天的心情都很輕鬆愉快,放學時將充斥紅字的舊稿放進抽屜,

然後在紙條寫下:

「稿子讓你瞻仰一下。你將見證一個天才寫作者誕生。

ps.你將(會)見證(到)一個天才寫作者(的)誕生。」

「原來如此。你太dirty了。」

「那你會thirsty嗎?抽屜內的飲料請你喝。」

「謝謝。幹嘛請我喝飲料?」

「因為你的一句「無聊」,促成一篇偉大鉅作的誕生。」

「跟我無關,我可沒叫你到處加「的」。」

「施恩不望報。你真是偉大、偉大啊!」

「你還是一樣無聊。對了,新的稿子寫完了嗎?」

「早就寫完了。反正只是重抄一遍而已。」

「那這份舊稿借我回家看。最近睡不好,看這種稿子容易想睡覺。」

「最好是這樣。」

我把借來的三本書還給圖書館,沾了鼻屎的書送給撿破爛的人。

而我一收到她還我的舊稿時,立刻揉成18個紙團丟進垃圾桶。

這件事就到此告一段落,我完全不想保有這篇文章的記憶。

回覆正常念書的日子值得慶幸,更何況還多了一個可以通紙條的她。

我發覺她應該是個細心的女孩,而且似乎很愛乾凈。

她總會準備一張乾凈的白紙,再把字寫在上面,排成筆直一列。

我會在那列字下面寫字,但我的字排起來卻有些歪斜,偶爾還彎曲。

然後她會再寫出一列筆直的字。

白紙差不多寫滿後,她又會換一張全新的白紙。

心血來潮時,她會寫出一段字,我也會跟著寫一段。

有時她還會畫畫,當然我也得跟著畫。

如果她的畫風像是童話故事裡的白雪公主,

那我的畫風就像在廉價賓館裡被抓到的嫖客。

坦白說,要不是因為有這段跟她通紙條的經歷,

我的高中生活回憶恐怕只有書桌、黑板、參考書和考試卷。

在紙條一來一回之間,我大致知道了一些她的資料。

她和我同年,不過她卻是她們班上年紀最小的學生。

補校學生彼此的背景差異懸殊,她們班上年紀最大的已經30歲。

她白天在安平工業區上班,下班後立刻趕來學校上課。

「哇!這樣很累呢。」

「習慣了就好,不怎麽覺得累。」

「假日呢?你會不會跑去捐血或是到少林寺打工之類的?」

「你少無聊。假日我會睡一整天。」

「哇!睡一整天也很累呢。」

「聽你說話最累!」

文章有起承轉合,現實生活中也有。

大約在國文老師收下我的稿子後三個禮拜,現實中的「轉」出現了。

那天國文老師突然叫我下課後去辦公室找他。

「離期限還有一個多禮拜,你再寫一篇吧。」他說。

「再寫一篇?」我不禁叫了出來。

「小聲點,這裡是辦公室。」他瞪了我一眼,「你的稿子不見了。」

「啊?」我張大嘴巴,「怎麽會不見?」

「這要怪你。你如果寫得好,我一定會小心收好。」他又瞪我一眼,

「只怪你寫得不好,我才會順手擺著。現在卻找不到了。」

「稿子是老師弄丟的,為什麽卻要我負責呢?」我氣急敗壞。

「你懂不懂尊師重道?竟然敢這樣跟老師說話!」他火了,

「你再寫一篇就對了!」

走出辦公室,只覺得陽光好刺眼。

Whydoesthesungoonshining?

Whydoesthesearushtoshore?

Don''ttheyknowit''stheendo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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