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八十四章 六親不認

聽到王澤坤說對於新世紀使用「托兒」的內幕一清二楚,林逸心中不由一驚,脫口而出:「知道你還競拍?」

夕陽下,一縷霞光映襯在老人身上,顯得格外蒼老而顯眼,他說:「你不懂,你還太年輕,等你到了我這個歲數就會明白,什麼最重要什麼最不重要。你們使用這種伎倆無非兩個原因,要麼想賣高價,要麼不想把這詩稿賣掉,而我拍下的原因只有一個,我喜歡它,僅此而已。」

這是真傻,還是假傻,要麼就是真的太有錢,不把錢當錢看。

林逸沉默了一下,須臾,抬頭望著王澤坤很誠懇地說:「沒錯,就像你說的一樣,這卷詩稿從一開始我就不想賣。」

王澤坤笑了,重新坐回自己躺椅上,晃悠著,說:「你不覺得這話說的有些晚了嗎?詩稿已經被我拍下,並且是高價拍下,你覺得有反悔的必要嗎?」

「正如你所說,這世上並不是什麼都要用錢來衡量。」林逸反駁。

「沒錯,可是這話我能說,你卻不能說。」王澤坤原本溫和的臉上變得嚴肅,然後霸氣地說,「因為你還沒那個資格。」

林逸臉一紅,覺得被小瞧了。

王澤坤看著他,繼續道:「你區區一個收藏界的『二品玩家』,竟然還大言不慚和我說不把錢放在眼裡,你說我信你嗎?」

「你,我……咦,你怎麼知道……」

「別問我是怎麼知道的,你們那一行有幾個有出息的?自己標榜藏書家,古舊書籍的救星,實際上還不是藏著一大堆東西不願意拿出來和人們共享,自私自利,愚蠢至極!」

林逸:「……」有些懵了。

「人是活的,書也竟然是活的,人活了要走動,書活了要流動。單單一個人藏書,那是一種倒退,就你們這一群人還分什麼品級,可笑,可悲!」王澤坤面露不屑。

「當然,我不能否認,處於你們那個最高品級的傢伙是厲害了一些,九品玩家,富可敵國,藏書萬卷,珍品無數,讓我這個老頭子都羨慕的流口水……可是像他那樣的九品玩家整個中國又有幾個?所以說,小夥子,如果你想和我談判的話,那麼還不夠資格,除非哪一天你也能夠達到九品玩家的層次,可以坐擁書山,隨手就是稀世珍品,什麼王羲之的字,吳道子的畫,數不勝數,讓所有收藏者匍匐在你腳下,到了那個時候,你再來找我吧!」說著,就閉上了眼睛。

林逸從未被人如此輕視過,忍不住大聲說:「你真以為我做不到這些么?」

老者睜開眼睛,看他一眼,「一個因為區區幾千萬跑過來的人,你讓我怎麼相信他會成功?為了一幅詩稿而丟棄眼前利益的人並不是愛書如命,而是傻子——因為我早說過了,錢這種東西最有用也最沒用,就看你怎麼用了。」說完,就閉上了眼睛。

林逸有些不服氣,「你莫要說那麼多彎彎繞的大道理,我只要你一句話,那詩稿你怎樣才肯還給我?」

「很簡單,」老者閉著眼悠然地說,「等你真正有了錢,再從我這裡買回去!」

「你要多錢?」

「呵呵,一個億,你拿得出來嗎?」

林逸:「……」

「如果拿不出來就閉嘴,然後乖乖拿了拍賣的錢離開。」

林逸一咬牙:「你讓我怎麼相信你……」

「相信什麼?」

「你會把詩稿還給我?」

「我這人不輕易做承諾,不過對於你,可以來一次——」老者再次睜開眼睛,笑眯眯地看著林逸,「你也看見了,我歲數已大,時日不多,今年七十三歲,頂多再活個十年,那麼就十年之內,你要是成功了,成了真正的大富翁,那麼你就來找我,我把詩稿還給你。你看怎麼樣?」

「可是萬一……」

「萬一還沒到十年我就駕鶴西去了怎麼辦,是嗎?不要緊,我會寫下遺囑,說我和林逸小朋友有約,這詩稿非他不賣,當然,前提是他必須拿出足夠的錢來!」

林逸都不知道該說什麼了,最後蹦出三個字:「你等我!」

……

看著林逸離開天台,夕陽下餘暉一片,海闊天空。白髮老者王澤坤飲一口小茶,突然唱道——

小蒼娃我離了登封小縣,

一路上我受盡飢餓熬煎,

二解差好比那牛頭馬面,

他和我一說話就把那臉翻。

在路上我直把嫂嫂埋怨,

為弟我持戒時你在那邊!

小金哥和玉妮兒難得相見,

叔侄們再不能一快去玩。

……

林逸倘若還在的話一定會大大驚訝,因為老者所唱的戲曲不是他剛才所聽的粵曲,而是豫劇。

林逸的家鄉戲!

接下來唱腔凄涼,哀婉——

……

再不能中嶽廟裡把戲看,

再不能少林寺里看打拳。

再不能摘酸棗把嵩山上,

再不能摸螃蟹到黑龍潭。

問解差到洛陽還有多遠哪?

頃刻間我就要進鬼門關。

我實在不願再往前趕,

能耽誤一天我多活一天。

……

唱著唱著,老者淚流滿面,故鄉啊故鄉,我回來了,當年那個活蹦亂跳趴在牆頭看大戲的孩子,如今卻已白髮鶴顏——

我只想牽著牛去放牧,只想躲在荷葉下畫蓮花,只想躺在草地上數星星,我累了,我老了,我走不動了,現在我回來了,帶著不多的幾口氣,回來了——

……

海百川對於林逸的「鎩羽而歸」似乎早有準備。

如果放在以前或許他會多少有些難辦,畢竟這事兒是自己搞砸的,不過現在身份不同了,林逸變成了「阿逸」,林生變成「小林子」,兩人的關係太特殊。

於是海百川就說,拿了錢也好,8000萬港幣合計6868萬人民幣,如果林逸信得過自己,就幫他投資,嗯,拿出5000萬人民幣投資到新世紀公司,現在公司正要發展壯大,林逸可以入個股,做個不大不小的股東,以後除了拿百萬年薪,還可以獲得年終分紅。

林逸不懂投資,不過相信海百川不會害自己,畢竟要害的話連他女兒一塊害了,所以就把錢就給了他打理,自己只留下了1500萬在身邊。

怎麼會是1500萬?因為另外300萬作為拍賣傭金被海老闆收走了。海老闆在這一點上還真是大義滅親六親不認,並且比外人收的還多。

對此,林逸只能啞巴吃黃連,誰讓自己拐了人家女兒。

1500萬說多不多,說少不少,在現今千萬富翁遍地走的年代,林逸頂多算個「小弟」。

不過很快,林逸就發現,貌似自己成了整個團隊最強富翁。

徐大少他老子有錢,他沒錢;三位老人家岳漢,江東還有王振,雖然有錢,卻大多數都給了子女;蘇雪,小薇,韓梅梅就更不用說了,打工的命。

因此,當整個團隊打算在離開香港之前,最後去隔壁澳門瀟洒一回時,林逸責無旁貸地包下了來回船票——1280元港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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