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六章 我是土匪我怕誰

五張桌子,五十幾人。

滿桌子的美味菜肴,四冷八熱,還有一甜一咸兩窩湯,餐費標準,一桌八百八。

看著桌子上那做工精美堪稱藝術品的菜肴,一開始大傢伙還都不敢動筷子,也不好意思動筷子。直到林逸率先拿起筷子,說了一句:「既然吃東西就別拘謹,該吃就吃,該喝就喝,吃飽肚子是自己的,餓了肚子也是你自己的!」說著就先下筷夾了菜一口吃掉。

見他這麼爽快,大傢伙的食慾徹底被帶動起來,不用林逸再招呼,已經筷子如飛,對著這些好吃的東西,狼吞虎咽起來。

啤酒,一瓶瓶地打開。

泡沫紛飛,用玻璃杯不爽,就讓服務員拿來大海碗,喝啤酒這樣才夠派頭。

更有甚者,直接把這高檔場所變成了大排檔,敞開懷,一隻腳踩在椅子上,高聲猜枚划拳,肆無忌憚,驚天動地。

胖經理都快氣瘋了,已經有很多VIP顧客投訴這裡太吵鬧,檔次太LOW。於是他只能苦著臉去求那些光著膀子的傢伙,把衣服穿上,注意形象,求他們降低嗓門,不要大聲划拳,求他們不要踩著凳子像座山雕似得,這裡是榮華富貴大酒店,不是你們要智取的威虎山。

可是,沒人聽他的。

也許,在他還沒侮辱這些人之前,這些人會給他面子,會尊重這裡的規矩,尊重這樣的場合。

但是現在——

既然你把我們看成是最低級的顧客,只配蹲在街頭吃大排檔,那麼好吧,我們就拿出那樣的本色來,怎麼爽,就怎麼吃,怎麼高興,就怎麼吆喝。

沒錯,這是一種無聲的抗議,也許對酒店其他一些用餐的顧客不公平,但卻告訴了所有人,我們也活著,有血有肉地活著,我們猜枚划拳,我們大聲吆喝,以前你們可以無視我們,現在卻不得不承認我們的存在……

……

酒桌上——狼藉一片。

董眼鏡的上衣不知道什麼時候已經揭開,露出髒兮兮的肚臍,每次喝酒,啤酒就順著他的嘴巴流到胸口,再從胸口流到肚皮,在肚臍窩窩裡打個旋轉兒,滴啦下去。

董眼鏡美滋滋地吧嗒吧嗒嘴,打個飽嗝,拍拍肚子,然後再愜意地拿起筷子夾起一根黃瓜絲,慢悠悠地嚼著,嚼著——他肚子太撐,實在吃不下去。

和董眼鏡比起來,劉三兩覺得喝啤酒實在不過癮,又不咸又不辣,喝在嘴裡像馬尿似得,所以他拿出自己裝滿白酒的礦泉水瓶子,吃一口肥肉,喝一口辣酒,吃一口海鮮,喝一口辣酒,只覺得這種感覺比做皇帝還舒服。

對於心懷鬱悶的王黑子夫婦來說,這不是吃飯,這是討債,面對八百八的大餐,能吃回來多少是多少,所以王黑子和他老婆鼓著塞滿東西的腮幫子,儘管已經撐的直翻白眼,滿嘴流油,下面更是鬆了無數次的褲腰帶,筷子卻依舊不停地運動,凈往那些貴的菜品上下手。

作為女人,何仙姑的吃相是最好的,也是最斯文的,只不過她的重點不在餐桌上,也不在旁邊不停搭訕的男人身上,她的目標很簡單,那就是這次埋單的東家——林逸。

何仙姑一向自認看人很准,可偏偏看錯了林逸。

以前林逸給她的感覺只是乾淨,斯文,很親切;可是現在,雖然還是那個人,但林逸身上流露出來的那種味道,卻大大的不一樣。

不是因為他現在身上有了一百多萬,也不是因為他清澈的目光像是一面鏡子,能通徹你的心扉,而是因為他身上那種淡淡的氣息,祥和,溫暖,還有寧靜。

是的,他看起來很寧靜,即使處在喧嘩吵鬧的酒桌,遠遠看去卻像是一面碧綠深邃的湖泊,看似平淡,實則讓你永遠都看不透。

這,就是何仙姑的感覺。

……

林逸吃東西很快,喝酒卻很慢。

實際上他的酒量很小,也就一瓶啤酒的酒量,不過大傢伙卻都熱情地朝他敬酒。

一玻璃杯,又一玻璃杯。

林逸甩甩頭,也不知道自己到底喝了多少杯啤酒,只是腳底下的空酒瓶已經一大堆。

他覺得自己的頭有點暈,然後看見那位頭髮花白的老攤販好像拿著酒杯朝自己走來。

林逸告訴自己,不能再喝了,今天已經喝的夠多了。但是老攤販的一番話卻讓他不能不喝。

老攤販明顯也有些喝醉,他花白的頭髮在室內空調的吹拂下顯得有些稀疏,他拿著酒杯的手很黑,指甲縫裡塞滿黃色的煙油和黑色的泥灰,他的嘴唇也有些發抖,渾濁的老眼充滿感情地看著林逸,說:「林小哥,這杯酒你一定要喝。先不要拒絕,聽聽我怎麼說。」

「老漢我今年已經六十七了,擺地攤做生意也有年頭了,咱家裡窮,沒啥本錢,只能大老遠走街串巷收一些老物件老玩意來擺地攤做買賣。什麼鑲著玉石嘴兒的煙袋鍋,帶在牛脖子上的銅鈴鐺,老銅錢,舊鋼鏰,文革時候的鍋碗瓢盆,茶杯茶壺,老鼠啃過的舊相框,糊牆用的老年畫,甚至連老太太以前用過的裹腳布我都收。」

「這些東西便宜啊,幾毛錢,幾塊錢都能收來。這些錢對城裡人來說不算什麼,可是對很多鄉下人來說,每一分錢都是寶貝。鄉下交通不好,在城裡稀罕極的柴蛋雞蛋拿到集市上去賣,一塊錢十個。一塊錢對很多老頭老太太來說,那就是十個雞蛋的價格,所以他們喜歡等著我去收貨,喜歡看我收他們的老物件,喜歡我把一塊錢一塊錢數清楚了給他們。」

「有了錢做什麼?他們拿了錢可以給寶貝孫子買一個漂亮的鉛筆盒,給親愛孫女買一隻漂亮的書包,給埋頭苦幹的兒子買一貼治療腰腿疼的風濕膏,給兒媳婦買一條過年系在脖子上的紅圍脖……」

「你聽了這些是不是覺得我在講笑話,現在不都新世紀了,鄉下咋還那麼窮?可我說的這些都是事實,國富民窮,窮人還是多呀。」老攤販露出一抹歲月滄桑的苦笑。

「窮人窮習慣了,就會忘記很多,忘記自己是個人,忘記自己也可以像人一樣在這種場合這種酒店大吃大喝。是你,是你提醒了我們,我們也可以這樣做,可以在這裡大碗喝酒大碗吃肉……」老攤販渾濁的老眼裡有淚光閃動。

「現在我敬你一杯,不為別的,只為你幫了我們,提醒了我們,喚醒了我們沉睡很久的尊嚴!」老攤販舉著酒杯的手有些微微顫抖。

這樣的酒,林逸怎能拒絕?

他接過酒杯,高高舉起——

為尊嚴乾杯,

為活著乾杯,

為我們自己,乾杯!

一飲而盡。

……

這一次,林逸是真的醉了,腳步蹣跚,頭腦暈眩。他酒量本來就不怎麼好,卻喝的這麼暢快,爽利。

醉眼朦朧中,老攤販似乎拿出了什麼,是一大堆他剛收來的錢,這些錢是大家分別掏腰包湊出來的,因為老攤販說,這次不能讓林逸一個人掏錢請客,大家能出多少就出多少。

這些錢很零碎,有一塊,五塊,有十塊,二十塊,當然也有五十,一百,不過最多的還是一大堆零錢。

老攤販把錢推給林逸,林逸死活不肯收,他也不能收。

酒醉中,林逸也不知道自己說了什麼,然後大家就都又亂糟糟起來。

期間,耳邊傳來老攤販那蒼涼而又高亢的唱戲聲:「小蒼娃我離了登封小縣,一路上我受盡飢餓熬煎,二解差好比那牛頭馬面,他和我一說話就把那臉翻……」

林逸頭腦發熱,耳朵根嗡嗡地響,只覺得那唱腔穿雲裂空,響徹四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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