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9章 照片,找人

孟凡了沒說話,認命了般趴在地上,裝死狗。

陳瀟鬆開腳,坐在一旁的石頭路邊,看著慢慢爬起來的孟凡了問一句:「說吧!潰兵偷東西被我抓到,是去軍法處告你,還是怎麼解決?」

孟凡了肯定是不願意去軍法處的,這個時候的軍法處,可以說,說嚴格也嚴格,說放鬆也放鬆。

平時懶得管你,但如果真的被人告上門,只有兩個可能,一個是依舊不管,另外一個就是抓起來槍斃。

小點的事情,不管!

稍微大點的事情,直接槍斃!

反正現在這裡潰兵多了去了,很容易就跟當地村民發生衝突,潰兵這個群體在這個年代沒有了約束,其實跟賊和土匪沒什麼區別。

孟凡了不就是嗎?

人家陳小醉好心的救他,並且拿出自己的錢,想去黑市給他買葯。

結果這人,等她一出門,就把她的錢給偷了,連一把紅薯粉都沒放過,簡直是對方家底偷得精光,一點也沒放過,對一個弱女子他怎麼下得去手?

這種人,也就是看電視的時候,他是主角,所以對他所做的事兒抱以同情和諒解,但是被他偷了錢和食物的陳小醉,又怎麼辦呢?

為了生存,她只能往火坑裡跳了。

孟凡了拖著一條傷腿站起來時,陳瀟仔細打量了一下,這個人不高,也就1m73左右,身形單薄,營養不良的原因體形瘦削,臉上一副菜色模樣。

下巴以及上嘴唇由於沒有心思打理的原因,稀稀拉拉的長著幾十根黃的鬍子,還挺長,一眼看過去猥瑣的跟黃鼠狼似的。

孟凡了爬起來,一看對面這個人,就知道自己惹不起。

不說對方體型太高大了,能高出自己十幾公分去,就說對方這個膚色。

白白凈凈,一看就沒有受過什麼風吹日晒,不像這個世界大多數的人,被太陽曬以及平日里勞作,皮膚不可能白凈和細嫩。

眼前這位,鐵定是有錢有權人家的少爺。

這個虧只能白吃,他也沒想著能報復回來。

聽到對方問他解決方案,他不敢不說話:「您,不是已經把錢給拿回去了嗎?

還回屋裡,然後就放了我唄!」

陳瀟一手拿著那把紅薯粉,另一個手上下拋動著那幾塊大洋,然後斜著眼睛瞅著他。

「做了錯事,被抓住了,把錢還回去就算了?

那如果天底下犯法的人都這樣的話,那我也去偷,我也去搶,大不了被發現了,我把東西還回去,就一筆勾銷了唄!

你說是不是這個理啊?」

做錯了事兒,不懲罰,選擇原諒就是縱容,就是陳瀟一直堅持的真理。

如果這句話說的是別人,孟凡了一定非常認同,但是今天說的是自己,他卻是一點認同感都沒有。

不過,四九城小太爺的性格可能在面對日本人的時候膽小如鼠,但是面對自己人也是個混不吝:「那您說怎麼辦吧?

今天栽您手裡了,我也認了!

您說,要打還是要罰?

要錢沒有,如果有,我也不會出來偷,這一點臉面本來還想留著的。」

陳瀟撇了一眼他的傷腿:「就你這樣的,還要打要罰,打你一頓半條命可能就沒了。

很簡單,幫我做兩件事,做完了這次的事情就一筆勾銷,我也不會再抓你把柄。」

孟凡了一聽有的談,馬上放鬆了下來,眼前這位一定是有錢人家的少爺,給他辦事兒,興許能沾點好處,比如能弄點錢去黑市上換磺胺片,治好自己的這條腿。

心裡有了計較,他坐了下來,「您說,但凡是我能辦到的,小太爺就給您把事兒辦了!

我以我這條傷腿向您保證!」

陳瀟撇了一眼他的傷腿,然後鄙夷的說了句:「潰兵不少見,但像你這樣拿恥辱當榮耀,真不多見!

看你的傷勢應該是在大腿,看你活動時的彎曲度就知道,傷口並不在大腿的正面,而是在大腿的後面。

所以,你受的傷,並不是跟日本人搏鬥的時候留下的,而是趴在死屍堆里裝死狗的時候,被小鬼子補的刀吧!

這種事兒,你忽悠忽悠沒見識的傻蛋,或者沒上過戰場的村民,還是能成的,正常上過戰場,拼過刺刀的,你能忽悠的了誰?

孬兵一個!」

不過陳瀟很好奇,他伸腿過去踹了踹那條傷腿,不顧孟凡了的慘叫,拽著他的脖子拖到自己面前問了一句:

「你裝死狗的時候,難道就沒想過鬼子會補刀嗎?」

孟凡了喘著粗氣,疼的,咬著牙喘著粗氣說了一句:「這位爺,您的打也打了,罵也罵了,下馬威也下了。

您就說,你要辦的事兒,能辦,我就給您辦了。

辦不了,您另尋高明也行,打我一頓也行,將我送軍法處也行,隨您樂意!

就是別再捶我的腿!」

最後這句,別再捶我的腿了,說的很有氣勢,但卻是最慫的話,他現在就是一個慫人。

這是陳瀟轉換了環境的不適應,他不是什麼心理素質特彆強大的人,是不適應。

以前在晉西北,八路軍的戰士哪怕是身處逆境,退無可退,投降的沒聽說過,趴在死屍堆里裝死狗的,更是聞所未聞。

眼前的這位,是一路從北跑到南,一直跑到這個西南邊陲小鎮,身上的傷居然是裝死狗的時候,被鬼子補刀,僥倖才存活下來的。

就像一直在吃藥,苦藥,如果天天吃習慣了,沒覺得是有什麼問題。

但現在,陳瀟的感覺就好像有人正吃著糖,剛吃完正品味著甜的滋味,突然給他一味苦藥,他會覺得這個以前常喝的苦藥,今天特別的苦。

這是一種反差!

陳瀟並不是很適應這種反差,所以他的情緒有點,稍稍有點失控。

所以才會特別看不慣孟凡了這種孬兵,不過想想,他後來的表現還是可以的,其實也不算太孬。

「行了,起來吧!」

陳瀟從口袋裡掏出兩張照片,遞給孟凡了:「幫我找兩個人!」

這個時候的照片都是黑白色,但就算是黑白色,也能很清楚的把人拍下來。

孟凡了突然覺得,手裡這兩張照片裡面的人很熟悉。

兩張照片,分別是一男一女,女的十五六歲的時候照的,男的看上去照的時候,十八九,或者20歲左右。

嘶!

孟凡了倒抽了一口涼氣,這兩張照片上面,男的那張是他,是他孟凡了。

不過那應該是他讀大學的時候的樣子,但是他讀大學的時候,沒有照過相啊!

為什麼對方會有他的照片?

還有,對方明明就站在自己跟前,為什麼認不出來自己就是照片裡面的那個人?

他忽略了自己現在的模樣,照片上是他讀大學的時候的樣子,不會超過20歲。

而現在,他已經24了,在戰場上從北邊撤到南邊,說是撤退太高看他了,說潰逃差不多。

從北邊潰逃到南邊西南的邊陲小鎮,一路上的風霜,一路上的戰火硝煙,已經把他從20歲時候的校園象牙塔的稚嫩,給弄成了現在滿臉滄桑,還留著幾十根黃鼠狼鬍子的猥瑣模樣。

這正常人誰能從照片,和他現在的樣子重合起來。

但是別人不行,他孟凡良知道自己20歲的時候長什麼樣子,所以看這張照片一眼就認出來了。

而且這個女人的照片,不對,拍照的時候顯然還小,十五六左右,但是輪廓沒變多少,所以他認得這個女人。

這個女人不就是剛才救了他,給他買葯去,然後自己還偷了她的家的陳小醉嘛!

為什麼這個人,這個富家少爺模樣的人,會有他們倆的照片。

來找他們究竟是為了什麼?

孟凡了小心的問了一句:「這倆人是您什麼人?

找他們有什麼事兒?」

由於系統的任務使然,自己也需要融入這個環境,陳瀟憋著笑看他表演:「這個男的,叫孟凡了,北平人,上過學,是個學生兵。

對了,跟你一樣的口音,聽你口音你也是北平人,聽說過嗎?」

孟凡了再次小心地問:「這個孟凡了,跟您什麼關係?

這好歹一同鄉,如果是尋仇,我這不能出賣同鄉不是!」

陳瀟差點就忍不住笑,不過為了完成任務,該裝還得裝啊!

「嗯,還行,就算是孬兵一個,也還講義氣!

這個孟凡了,就不要你找了,你把這個女的給我找出來,這個女的叫陳小醉,川妹子,他有個哥哥是川軍團的連長。

聽說也到了禪達。

這個能找吧?」

孟凡了一聽麻煩了,自己說的是如果是尋仇,自己不能出賣同鄉。

然後對方一聽自己這麼說,馬上就不用自己找孟凡了,那意思就是有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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