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卷 亡靈投標 第七章 伊甸園和失樂園

伊甸園位於神之國的中央,而失樂園則位於神之國邊境地帶。伊甸園是只有極少數至善之人可以踏入的極樂凈土,而失樂園則是通向地獄的中轉站。通過失樂園被流放的罪人,就再也無法踏入神之國領土。

神之國以外,一切靠近地獄洞穴的土地,被統一稱之為「業障界」。罪人們被流放到業障界後,最終一步步墮入地獄洞穴內,這個過程短則幾年長則十幾年,據說最多不會超過二十年。

正因為只要踏入失樂園,就再也無法進入神之國,這裡是所有人,包括地獄民也避之不及的絕對禁區。

所以,靠近失樂園的住房,便宜到近乎白送,最後被國家用於安置流浪漢的免費住房。對海將軍來說,這是他最大的許可權。本來,也可以安排李隱和彌真住在他家,但他們二人也不願意總是寄住在他人家中,最終還是決定搬出來。

「如果我們是在淪陷以前的神之國領土救人,」彌真看著眼前的破敗公寓說,「本來是可以獲得住房的。」

李隱倒是無所謂:「這樣更好,不是么?我對這個失樂園很感興趣。」

這個神之國……

讓李隱感覺到強烈的扭曲和詭異。

一個存在報應的社會……

每個人張口閉口都是仁義道德,三句話不離正義。可是……他們真的明白正義這個辭彙的意思嗎?

「海夫人對我們是真的很不好意思。」彌真回憶起海夫人的愧疚表情,「軍人和軍屬嚴格禁止任何名義收受,贈予他人財產,必須嚴格等價交換。否則,她是真的想給我們一大筆錢。」

這個國家杜絕一切的人情,一切都必須絕對秉公執行,以杜絕腐敗現象。作為公務員,哪怕只收一包煙一瓶酒,也是受賄。

「想靠這種手段反腐,這沒有什麼意義。」李隱則是說道:「只有有形財物的收受才算受賄的話,有很多辦法繞開這一點。」

比如,將財物贈予公職人員未來的姻親……

比如,把調|教好的瘦馬送去高官房間裡面……只要不涉及金錢交易就行。

現實中,可以鑽法律漏洞的灰色產業多了去了。但是,現實社會法律可以修訂,但是在神之國,法律是無法更改的,罪犯也沒有請律師辯護的機會。

李隱和彌真進入公寓樓的時候就發現……裡面貼滿了各種牛皮癬小廣告。

神之國的法律並不禁止這種東西。當然,肯定是各種灰色產業鏈。

比如,只要廣告由不知情的打工人負責想廣告詞,然後列印派發,實際的服務和廣告不匹配就不是他們的責任了。正規廣告肯定不可能那麼搞,但這種小廣告就另當別論了。

「我說了!給我錢!」

走到三樓,一戶人家內傳來大喊。

「你是我兒子!必須得賺錢養我!」

「我的錢都讓你喝酒喝光了!我不會再給你錢了!」

「那又咋樣?喝酒又不犯法,你讓天使來懲罰我啊!」

「你又問小玉要錢了吧?她是我女朋友,不是你的提款機!」

「我又沒逼她,是她主動給我錢的!」

「你敢不敢再無恥一點?」

「這是你對親爹說話的態度嗎?給我錢!或者出去買酒!」

彌真聽到這裡,只覺得大開眼界。

「這不需要被懲罰?」

「相反……」李隱搖搖頭,說:「根據神之國法律,子女必須贍養父母,就算親爹拿錢酗酒發酒瘋也一樣。酗酒和罵人,也不是需要被制裁的罪行。」

緊接著,兒子繼續說道:「本來我可以做點小生意賺錢,但是做生意的本錢都讓你拿走了!全部都去買酒喝!」

「老子拿兒子的錢,天經地義,你看天使懲罰我了嗎?天使不禁止的行為,就是正義!正義!」

李隱想起了……

他在邊境軍營遇到的女軍官。

這算哪門子的正義?

二人繼續向上走去的時候,忽然,那房門內繼續傳出吼聲:「你知不知道,就因為你!小玉現在要和我分手!分手!她說不用我還錢,但是我們以後不需要繼續見面了!」

「那……又怎麼樣?」

「我一直都想殺了你!沒有你把錢都拿去炒期貨結果破產,我們家也不會變成這樣!我要做多少善事才能賺回來那麼多錢?起碼得拼上性命去見義勇為才有可能吧?」

「所以啊,你沒本事!如果和最近電視上那個姓沈的人一樣,救了個差點被車撞死的老太太,我們家就發財了!」

「你居然對我說這種話?你還能算人嗎?媽媽為了能給家裡賺點錢,她跑到國境線外去做偷渡的蛇頭,幫地獄民偷渡到神之國!結果被邊境軍官發現被射殺的!我告訴你,如果不是因為天使的存在,我早就殺了你了!我早就殺了你了!」

李隱和彌真聽得觸目驚心。

「為什麼天使不懲罰你這種人渣?為什麼?你才是該被流放到失樂園的罪人!」

「哦?你說你要殺我?來來來,看到沒?脖子在這?」

然後,只聽門內傳來一聲「砰」的響聲。

「你看,我把酒瓶給你弄碎了。小子,你有種就不要怕天使,給我朝著這,看到沒?這,頸動脈就在這,划下去!你今天要是不敢划下去,你就是縮頭烏龜!」

不妙!

李隱越聽越不對勁!

緊接著……

門裡面傳出一聲慘叫!

隨後……

樓道內,那戶人家大門被打開,一個脖子上滿是鮮血的謝頂中年男人沖了出來,濃郁的白酒味和血腥味混雜在一起!

「我殺了你!」

一個拿著碎裂酒瓶的年輕男子沖了出來,舉起酒瓶就狠狠對準那男人的脖子繼續刺下去!

「不!」

李隱立即衝上去阻止!

不值得為了這種渣爹去死!

但隨後,樓道的燈猛然開始一滅!

隨後……

空氣都開始凝固起來。

緊接著,燈光開始一滅一暗起來。

渾身是血的青年在此刻清醒過來,拿著碎裂的酒瓶,看著已經死去的父親。

當燈又一次熄滅……

再度亮起的時候……

一個面目猙獰,穿著一件白色衣服,雙目無瞳的恐怖女人,站在那青年身後……

李隱後退了好幾步!

這是他第一次見到……

天使!

「不!」

下一刻,燈再度熄滅。

過了五秒,燈才再度亮了起來。

那青年已經消失得無影無蹤,只剩下死去的父親屍體。

故意殺人本就是極為嚴重的犯罪,何況是殺害自己的父母,屬於謀殺尊親屬罪。一旦犯下這樣的罪行,就會被天使判決死刑,立即執行!連被流放入失樂園的資格都沒有。

滿是鮮血的酒瓶,滾落到了李隱腳下。

「那不是什麼天使……」李隱可以肯定,這絕對是……鬼!

……

十幾分鐘後。

當地的居民委員會趕了過來。

神之國只有軍隊,沒有公檢法機構,因此警察是不存在的。

居民委員會的組長帶人抬走了屍體,然後詢問了李隱經過。

「想不到……肖元他這麼想不開,為了這種人渣父親不值當啊!」

組長姓崔,他也是被這麼恐怖的血腥畫面嚇得不輕。

「軍方的人和我提過你們兩個。」崔組長對李隱和彌真說:「你們要換一棟樓我也可以安排。不過這樣的事情是極少見的個例,有天使在,基本不可能出現犯罪活動。」

「不用了。」李隱想了想,說:「以前發生過這樣的事情嗎?」

「殺人真的是幾十年一遇。」崔組長說道:「你們放心,這種事情不會再發生了。」

毫無疑問……

在神之國,巨大的貧富差距依舊存在。

天使的存在,的確讓多數人不敢去搶劫,盜竊。但很顯然……天使的制裁必須在罪行實際發生以後。

如果真的貧窮到活不下去,難保沒有亡命之徒鋌而走險。要知道,搶劫也不是死罪。

雖然這裡是邊境,但失樂園地帶周圍,駐紮的軍力,也是最少的。

進入他們被分配的大約六十多平米的房子後……

李隱看向遠處,失樂園的方向。

「那就是……失樂園?」

李隱忽然產生出強烈的不安。

忽然……

李隱聽到一旁窗戶發出的響聲。

他立即看過去……

一張滿是鮮血的臉貼在窗戶上,雙眸死死凝視著李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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