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不酷就去死——喬幫主的非凡設計 第三節 當電腦成為時尚

Matosh團隊的開發高手安迪·赫茨菲爾德在自己寫的《蘋果往事》中,提到過這麼一個故事:赫茨菲爾德剛剛加入Matosh團隊不久,一天吃完晚飯,他像平常一樣走回辦公室,打算再工作幾個小時。剛進辦公室,就聽見一群人在辦公室里熱烈討論。其中,喬布斯的聲音最為洪亮。

「必須與眾不同,」喬布斯大聲說道,「必須有別於其他所有電腦。」

赫茨菲爾德發現,喬布斯正與設計師討論Matosh電腦的外觀設計。喬布斯站在門邊,身旁放著一台Matosh的設計原型。此前,傑夫·拉斯金想把Matosh設計成傳統的卧式造型,但喬布斯從來也沒喜歡過拉斯金的主意,他堅持要自己主導Matosh的外觀設計。

「我們需要一款經典的設計,」喬布斯對設計部門的負責人說,「從不過時的那種設計,也許,就像大眾的甲殼蟲汽車。」

「不,這想法不好。」設計師反駁說,「這款電腦應該是動感、迷人、激情四射的,就像一部法拉利。」

「不,不,不是法拉利。這個想法也不對。」喬布斯越說越興奮,顯然迷上了用汽車來打比方的討論方式,「這台電腦應該更像一部保時捷。」

當時,喬布斯真的有一部保時捷928。喬幫主對汽車的喜愛眾所周知。近幾年,經常在矽谷開車的人多半有機會見到喬幫主開著他那輛著名的無牌大奔在高速公路上飛馳。用汽車來比擬電腦設計,這還真是件挺靠譜的事。只要細數一下歷代蘋果電腦的外觀演化,就不難發現,保時捷的影響愈來愈清晰。

最早的Apple II有一個別出心裁的塑料外殼。如果拿汽車打比方,Apple II倒很符合大眾當年設計甲殼蟲的思路——平民化、靈巧、皮實、有親和力。但自從PC戰爭敗給了微軟和IBM,僅突出平民化和親和力已不足以讓蘋果電腦重新崛起。蘋果必須另謀出路。

雖然喬布斯在設計Mastosh時想到了保時捷,但Matosh的外觀還配不上保時捷這個比方。如果喬布斯心中有一台類似保時捷的電腦,那麼,這台電腦就既不能像大眾甲殼蟲那樣通俗、淺易,也不能像法拉利那樣性感、拉風。喬布斯心中「保時捷」級別的電腦,應該既凸顯性能、品位和價值,也展現內斂、含蓄、完美和雅緻。用這個標準來衡量,第一代Matosh更像一個保時捷的模型玩具,離成品相距甚遠。

到了彩色透明的iMac和iBook時代,蘋果電腦為贏回市場份額又重新拾起了Apple II的親和路線。當然,這一次要比當年的大眾甲殼蟲風格高端一點點,iMac和iBook至少達到了Mini Cooper汽車的設計水準。

喬布斯想要引領潮流,就絕不會滿足於一部Mini Cooper,他需要的是貨真價實的保時捷。

2001年1月,鈦合金外觀的PowerBook G4第一次把保時捷的影子清晰地印在了蘋果電腦上。2003年6月,PowerMac G5更是用全鋁合金的銀灰色機身為蘋果台式機未來10年的外觀設計定下了科幻色彩濃厚的基調。2006年1月,MacBook Pro邊角流暢的銀白色全鋁外殼將筆記本電腦的外觀設計帶到了一個新的高度。2008年10月,蘋果在本來已臻完美的全鋁外殼設計上再添一筆重彩,新一代MacBook Pro擁有了全封閉的一體化鋁合金外殼,主機外殼用整塊的鋁合金鑄造,外側邊角沒有任何接縫!

一直覺得,蘋果電腦到了MacBook Pro,才真正實現了喬布斯當年打造電腦中的保時捷的夢想。整台筆記本電腦拿在手裡,人們體會到的是撫摸一輛真正保時捷時的心動。既不張揚、放縱,也不平淡、媚俗。對這款電腦,「大氣」是最合適的形容詞。

原以為MacBook Pro的鋁合金外觀已經是近年來登峰造極的成就,沒想到,幫主喬布斯和大師艾維又一次讓我們跌碎了眼鏡。2008年1月15日,喬布斯站在Macworld大會的講台上,在數千名粉絲的注視中,從一個牛皮紙信封里抽出一台世界上最輕薄,但同樣擁有無懈可擊的鋁合金外殼的電腦——MacBook Air。

好吧,從MacBook Air發布的那時起,我覺得,無論今後喬布斯在講台上再變出什麼超現實的電腦來,我都不會再驚奇了。

有喬布斯關於保時捷風格的戰略定位,有艾維巧奪天工的創意設計,只要有這對兒黃金組合在,誇張點兒說,蘋果的工業設計水平永遠領先所有競爭對手——不,應該是領先這個地球——好幾光年!

針對蘋果為什麼能做出MacBook Air這樣出色的電腦,喬布斯給出了他自己的解釋:「沒有任何一家其他公司可以做出MacBook Air,因為沒有哪家公司像蘋果一樣既控制了硬體的設計、製造,也控制了操作系統的研發。操作系統和硬體之間的緊密關聯,決定了只有我們才能做出這樣完美的產品。」

有人說,蘋果電腦這種近乎完美的設計代表著蘋果的高端定位。「高端」這個說法也許在中國大陸還勉強成立,但在歐美,蘋果早已是大批年輕人手中的玩物,即便沒多少錢的窮學生也喜歡用蘋果。但另一方面,蘋果電腦又的確有別於種類繁多、充斥市場的那些低端、廉價、媚俗的電腦品牌。

也許,用「時尚」這個詞兒更貼切些。從某種意義上講,喬布斯和艾維的最大功績在於,他們用完美設計把蘋果電腦打造成了消費電子領域最耀眼的時尚品牌,讓人們第一次知道,原來電腦也可以成為潮人們追逐的對象。他們所塑造的蘋果品牌,既不像路易威登那樣高端,又不像班尼路那樣天天用折扣吸引草根人群。喬布斯和艾維煞費苦心地在完美、前衛、流行、普及等要素之間,維持著一個最好的平衡點。

喬布斯說:「蘋果的DNA是為了那些只用簡單的喜歡或討厭來投票的消費者提供消費類產品。我們只想做這個。我們知道,我們的工作要對完整的用戶體驗負責。如果在這方面沒有做到足夠好,那一定是我們的失誤,道理就是這麼簡單明了。」

電腦也可以成為時尚。也只有電腦成為了時尚,蘋果才真正擁有了改變世界的力量。

此前說過,喬布斯想把公司命名為「蘋果」時,沃茲警告他,這名字和披頭士樂隊的唱片公司重名了。其實說起來,喬布斯還真是披頭士的鐵杆粉絲,約翰·列儂是喬布斯的偶像。不過,蘋果和披頭士的淵源遠不止於此。將公司命名為「蘋果」時,喬布斯絕不會料到,蘋果和披頭士之間長達30年的命名糾紛竟見證了一代神器——iPod的誕生和輝煌。

從披頭士到iPod,這是一段由喬布斯、魯賓斯坦、艾維等蘋果大俠們共同締造的音樂傳奇。

1978年,Apple II電腦剛剛火起來,披頭士的唱片公司就將蘋果告上了法庭。1981年,蘋果賠給披頭士8萬美元,同時承諾,蘋果公司未來不會進入音樂領域。1986年,官司又起波瀾。因為蘋果在電腦中增加了音樂合成和錄音功能,披頭士的蘋果再次起訴喬布斯的蘋果,聲稱後者違反了1981年達成的協定。這段官司直接導致蘋果正在研發的多個音樂和多媒體項目終止或推遲。

1991年,蘋果花了2650萬美元,大致擺平了披頭士。法庭界定,喬布斯的蘋果今後只能提供產品和服務,但不能銷售包含音樂內容的物理介質,如CD光碟,而披頭士的蘋果則可以提供原創音樂內容及其物理介質。

原以為雙方會就此偃旗息鼓。沒想到,蘋果iPod音樂播放器的問世再次把官司推向了高潮。

iPod誕生的故事大致是這樣的。在iPod出現之前,索尼公司的CD隨身聽(Walkman)是年輕人的標準音樂播放裝備。但一張CD也就是10首歌上下的樣子,音樂迷出門時,除了背著Walkman,還得隨身帶好幾張CD唱片。頭幾年,國內校園裡賣打口碟的生意火暴,就是索尼Walkman給鬧的。

後來,電腦有了多媒體功能,一種叫MP3的音樂格式像病毒一樣蔓延開來。再加上互聯網助力,大量歌曲在電腦上下載、分享成為了可能。1999年,有一種叫Napster的小軟體悄悄流行。Napster的重點不在於播放,而在於讓用戶自由地通過網路傳播、分享MP3。那個年頭,裝上Napster下音樂,就像今天裝上迅雷或者VeryCD下電影一樣時髦。

不過,時髦歸時髦,Napster能隨便下載免費的音樂,唱片公司的大佬們不幹了。1999年12月7日,美國唱片業協會(RIAA)把Napster告上了法庭。2001年7月,輸掉官司的Napster不得不關閉了音樂共享服務,互聯網上第一波MP3浪潮戛然而止。

在歐美,版權問題始終是互聯網音樂分享繞不過的一個結,這和國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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