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蘋果雙雄——兩個史蒂夫撬動了地球 第七節 蘋果誕生記

喬布斯幾乎在第一時間意識到了沃茲設計的電腦中一定存在商機。當然,1975年年底的喬布斯還只是個20歲出頭的孩子。他最初的算盤打得並不是很大,只是想在極客圈子裡銷售連晶元都沒裝的印刷電路板。如果每塊印刷電路板的成本是25美元,一切順利的話,他們可以賣掉100塊板子,如果每塊售價50美元,就可以凈賺2500美元。

要賺錢,最好先成立一家公司。嗯,一定要有自己的公司。喬布斯覺得,自己會是個不錯的老闆,沃茲會是個不錯的技術合伙人。不過,沃茲對成立公司的事情不太感冒,他覺得在惠普當工程師才是一份正經的工作。喬布斯花了不少力氣勸說沃茲入伙。

「我們必須有一家公司,這樣才好賣電腦。」喬布斯說,「而且,這沒有太大的風險。只要1000多美元的啟動資金,就可以生產第一批印刷電路板了。」

「如果賣不出呢?賠了錢怎麼辦?」沃茲小心地計算成立公司有多大風險。

「即便我們輸掉了啟動資金,我們畢竟擁有了一家自己的公司。想一想吧,有一家自己的公司!這在我們的生命里,無論怎樣都是一次重要的人生經歷呀。」喬布斯的話誠懇而有說服力。

「嗯,你說的也有道理。」沃茲心動了,「我們可以先試試,但我暫時不會從惠普辭職。」

「沒問題,」喬布斯說,「讓我們一起成立一家公司吧。」

沃茲沒想過要從惠普公司辭職。而且,為了銷售自己設計的電腦,沃茲還必須解決一個法律問題。作為惠普的員工,他的所有技術成果都由惠普所有。沒有惠普的同意,沃茲無權用他發明的產品牟利。為此,沃茲專門把自己設計的電腦拿給他在惠普的老闆看,詢問惠普是否有意擁有和銷售這款產品。

雖然沃茲的老闆和同事對沃茲的設計讚不絕口,但沒有一個人認為,惠普會有動力銷售這台新電腦。與惠普那些面向商業應用的系列電子產品相比,這台電腦看上去就像個玩具,惠普的客戶怎麼會花錢買這麼個不起眼的小東西呢?就這樣,一向以嚴謹、務實著稱的惠普錯失了引領個人電腦革命的機會。應沃茲的要求,惠普還專門為沃茲出具了有法律效力的書面證明,放棄對沃茲這件發明的所有權。

為了湊夠啟動資金,沃茲賣掉了自己的HP65計算器,籌得250美元。喬布斯則賣掉了自己的大眾汽車,又籌到幾百美元。

公司還應該有一個好聽的名字。事有湊巧,那段時間裡,喬布斯抽空兒回了一趟俄勒岡的蘋果農場,飛回矽谷的當天,沃茲駕車到機場接喬布斯回家。汽車在高速公路上疾馳的時候,喬布斯突然對沃茲說:

「我剛從蘋果農場回來。我自己也愛吃水果。你說,我們的公司就叫蘋果如何?」

「蘋果?」沃茲的第一反應是,披頭士樂隊的唱片公司也叫蘋果,「這不是和披頭士的蘋果唱片公司重名了嗎?」

「喔……讓我再想想。」

一路上,兩個史蒂夫想了許多有技術色彩的名字,但兩個人都覺得,沒有一個名字像蘋果那麼動聽。

「沒事,我們就叫蘋果吧,」喬布斯一副胸有成竹的樣子,「蘋果電腦公司和蘋果唱片公司完全不同,不會有什麼事情的。」

當時喬布斯自己恐怕也沒有想過,蘋果會真的在某一天做成世界一流的電腦公司。喬布斯自己是披頭士的粉絲,他當然知道披頭士的唱片公司也叫蘋果。但是,把一家兩個年輕人為了賣印刷電路板而成立的小公司命名為蘋果,這種微不足道的事情怎麼會驚動披頭士呢?命運和喬布斯開了個大玩笑。幾年後,蘋果電腦公司的風頭真的蓋過了披頭士的同名唱片公司,唱片公司也真的把電腦公司告上了法庭。兩家公司之間的官司從1978年開始打起,斷斷續續,打打停停,一直持續到了2007年。當然,這些與披頭士的恩恩怨怨又是另一段故事,我們留到後面再講。

蘋果公司是在1976年4月1日愚人節的晚上成立的。一個在很長時間裡不為人所知的秘密是,蘋果最初的創始人並不是喬布斯和沃茲兩個,而是三個人。第三個人的名字叫羅納德·韋恩(Ronald Wayne),是喬布斯在雅達利公司的同事。

說服了沃茲開辦公司之後,喬布斯覺得,自己和沃茲都是毛頭小夥子,必須有一個資深、老到、懂法律和商務的人來幫忙。韋恩是個合適的人選,他心思縝密,經驗豐富,懂得法律程序和商務流程。喬布斯沒費多少力量就說服韋恩加盟。其實,在韋恩心裡,兩個小夥子要成立的公司不過是想賣賣幾十美元一塊的電腦配件,再怎麼折騰也不過是千把美元的小生意。既然朋友請自己幫忙,何樂而不為呢?

三個人聊了很久才最終確定合夥方式。喬布斯和沃茲這兩個主要創始人各佔45%的股份,韋恩作為合伙人,佔10%的股份。韋恩主筆起草了一份長達十幾頁的協議文件。

4月1日晚上,三個人在喬布斯家的卧室里共同簽署了文件,蘋果公司宣告成立。另有一種說法提到,簽署文件的地點是韋恩在山景城的公寓,而不是喬布斯的家。不過,這並不重要。重要的是,蘋果公司並不是喬布斯和沃茲兩個人在車庫裡成立的,蘋果電腦也不是在車庫裡製造出來的。

在矽谷,似乎在車庫裡創立公司和打造電腦是一項光榮傳統,所有人都願意相信,蘋果也延續了這項光榮傳統。許多年後,甚至連蘋果公司自己也樂於接受和宣揚這種以訛傳訛的說法,喬布斯本人就多次帶媒體參觀自己家的車庫,並驕傲地告訴媒體,那是蘋果公司和蘋果電腦的誕生地。

其實,真正在車庫裡打造電腦和創立公司的是惠普而不是蘋果。在蘋果成立前後的那段時間,喬布斯在自家的卧室里工作,而沃茲則在自己的公寓里設計和製造蘋果電腦。

很快,新成立的蘋果公司得到了一份出乎意料的大訂單,第三位創始人韋恩也因此從蘋果抽身離去。

這份大訂單完全是喬布斯的功勞。當時,自製電腦俱樂部的會員保羅·特雷爾(Paul Terrel)剛剛在山景城開辦了歷史上第一家電腦零售店——位元組商店(Byte Shop)。喬布斯一個人跑到位元組商店找到特雷爾說:

「在俱樂部,你看過沃茲設計的電腦,那很棒,不是嗎?我們現在可以批量製造這台電腦的印刷電路板,50美元一塊。怎麼樣,你有興趣代銷嗎?」

「印刷電路板?」特雷爾詫異地說,「誰會要一塊連晶元都沒有的印刷電路板?買回家還要自己焊接晶元?我可不想賣這種連配件都談不上的毛坯板子。」

「可是,買這塊兒板子的人至少不用自己設計電路了呀?」喬布斯再次試圖說服特雷爾。

「那還不如直接買Altair 8800呢。」特雷爾說,「全都組裝好的,還有機箱。你真以為普通人也像我們自製電腦俱樂部里的瘋子們那樣,會自己買元件組裝電腦?」

蘋果公司稚嫩的商業計畫受到了有史以來第一次重大打擊。不過,喬布斯可不是那種容易氣餒的人,他幾乎在幾秒鐘里就修改了頭腦中的銷售方案:

「那麼,如果我們可以提供組裝好的電腦呢?」

「哦,那倒是可以考慮。」特雷爾自己還是很欣賞沃茲的設計的,「組裝好的電腦,有機箱,有鍵盤,有電源,接上屏幕就可以使用,這樣才賣得動。」

「那,你覺得,組裝好的電腦,多少錢一台合適?」喬布斯試探性地問特雷爾。

「怎麼也要比Altair 8800便宜些吧。這樣吧,我可以包銷50台,每台付給你們500美元。如何?」

500美元一台,50台!喬布斯飛快地在腦子裡計算著成本和收益。沃茲組裝過一台樣機,喬布斯知道採購晶元、電源、鍵盤的成本,就算加上機箱,全部成本也就是400美元出頭的樣子。批發給特雷爾的位元組商店,每台可以賣到500美元,利潤空間不小!

今天這家商店已不復存在「我看行。」喬布斯斬釘截鐵地說,「500美元一台,50台。我這就去組織生產。」

喬布斯的商業頭腦和冒險意識明顯超前於沃茲和韋恩。聽到喬布斯與特雷爾談妥的合同後,沃茲和韋恩兩人都認為喬布斯瘋了。

「我們哪裡有錢去生產50台組裝好的電腦呀?」沃茲不解地說,「三個人一共湊了1000多美元做本錢。現在好,本錢連生產成本的零頭兒都不到。」

「要生產這麼多電腦,就必須向銀行借貸。」韋恩說,「可是,這些電腦一定能賣得出去嗎?還不上銀行的錢怎麼辦?」

喬布斯可不像沃茲和韋恩那樣畏手畏腳,他相信,一台足以改變世界的電腦不可能沒有銷路,就是借錢,也要把電腦生產出來。

「不,不,我們不只要做位元組商店這一單,」喬布斯說,「我們還要通過其他渠道賣更多的電腦。第一批我們要生產100台,50台賣給特雷爾,50台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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