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 和你在一起才是全世界

大學畢業後,我自然義無反顧地北上,去往林知逸工作的城市——北京。

我們為期兩年的異地戀也畫上了圓滿的句號。

我和林知逸起初一人租了一間房,過著分居生活,但北京城實在太大,房租也實在太貴,最終我們打著「節約房租」的名義同居了。

從大學步入社會,找工作是第一要務。我想找圖書編輯相關工作,但又不是名牌大學畢業,也不是科班出身,還是職場經驗為零的新人,找工作時難免碰壁。

找了三個月,終於有家圖書公司願意收留我,不過是一份營銷助理的工作。

我徵求林知逸的意見,「不是圖書編輯的職位,還要去嗎?」

「當然要去!你不是說只要能當圖書編輯,哪怕不給工資都去嗎?營銷助理也能曲線救國。」

於是我就去了,哪怕那家單位離我們租住的房子挺遠的,工資也不高。

有時候,一句話的力量也是非常強大的,只要它出自喜歡的人口中。

工作後,最頭疼的是上下班時擠公交車。單位在三環邊上,只要坐三環主路的車就可以。而三環主路最多的班車就是300路,上下班高峰300路的人多得出奇,足以把人擠成肉餅。

為了能舒服點,我後來上下班時再也不坐300路了,改坐830路空調車。雖然每天的開支多了兩塊錢,但總比身體受到壓迫好。

為了紀念那些坐300路的日子,我把QQ上的簽名改成了「我始終無法得到你溫情的擁抱——300路公交車」。

林知逸看到這個簽名後,馬上發過來一句話:「看你可憐兮兮的,晚上回家我給你一個溫情的擁抱好嗎?」

……拜託你看完再發言好嗎?

一個人住的時候,我對飲食十分不講究,不是煮速食麵就是到附近的小飯館隨便吃點快餐,能填飽肚子就成。

和林知逸住在一起後,我能夠享受到的最大福利就是他親手做的美食。他每天下班回家,都會鑽進廚房忙碌。

不多時,廚房裡會飄來誘人的香味,我禁不住誘惑,從卧室走出去看,「做什麼好吃的了,這麼香?」

他謙虛地說:「都是家常菜,你快去洗手,準備吃飯。」

我洗完手,把他炒好的幾盤菜端到餐桌上,青椒炒肉絲、回鍋肉、花菜炒肉片、西紅柿雞蛋湯,三菜一湯,看起來色、香、味俱全。

我夾了塊回鍋肉塞嘴裡,味道簡直絕了,都可以媲美餐廳廚師的水平了。

林知逸盛了兩碗米飯,走過來,問我:「怎麼樣?」

「很難吃啊!」我故意皺眉道。

「是嗎?」他有些疑惑地說,同時也夾了一塊回鍋肉嘗嘗,「我覺得味道還好啊!」

我笑了,「逗你玩兒呢!說實話,你的廚藝挺讓我對你刮目相看的。」

他也笑了,「那你有沒有後悔沒有早一點搬過來和我一起住?」

我點頭,「是有那麼一點後悔,我應該早一點享受高級『男佣』的待遇。給我做飯,還負責洗碗,早上叫我起床,晚上暖被窩,簡直是五星級服務。」

「……」他沉默了一會兒說,「今天的碗,你負責洗。」

我不解,「為什麼?」剛才我誇他難道誇得不到位嗎?

「為了體現民主,男女平等,也讓我體驗一回有『女傭』的感覺。」

我:「……」

由儉入奢易,由奢入儉難。吃慣了林知逸做的飯,公司樓下餐廳的快餐就吃不慣了。

於是,林知逸每晚做飯時會多做一點,第二天一早裝到飯盒裡,我帶到公司。

午飯時,有不少同事帶了便當。微波爐前,盒飯們排隊等候。

我的盒飯經常被眼尖的同事發現,「哇!這是誰帶的飯菜,這麼豐盛!」

我非常驕傲自豪地說:「是我帶的。」

同事用羨慕的口吻說:「沒想到你做飯的手藝這麼好,真是賢妻良母。」

我有些不好意思地說:「不是我做的,是我男朋友做的。」

同事用更加羨慕的口吻說:「哇!原來是愛心便當!」

很快,職場新人丁檸因「帶好吃愛心便當」而聞名全公司。

然後,同事們紛紛向我討教林大廚私房菜做法,我索性在博客上開了一個欄目叫「林大廚私房菜」,誰知道,這個欄目比我寫的文章還受歡迎。

從此,林某人在我博客上的人氣迅速趕超我,被讀者和朋友譽為「21世紀的新好男人」。

他因此煞是得意,「我都不用費力寫字,就贏得了超高人氣。」

我「呵呵」兩聲,「那還不是因為我把你形象塑造得好。」

某人大言不慚道:「那是因為我原本形象就好,不然你怎麼塑造?」

有天晚上同事們聚餐,飯局到尾聲時,我給林知逸發簡訊:「飯局結束,我馬上回去。」

他回道:「回來給我帶包速食麵吧!」

我倍感疑惑,「這麼晚還沒吃飯嗎?」

「你不在,吃什麼都沒有胃口。」

我狂樂,我不在的時候,才意識到我的重要性吧?

「為所愛的人做飯是一種幸福,有一個願意吃自己做的飯的愛人,那更是舉世無雙的幸福。你是個幸福的人,明天繼續為我做飯,延續這種幸福吧。」寫下這段話,我發了過去。

他:「……」

回到家時,他正戴著耳機坐在電腦前,我躡手躡腳走過去,重重拍了下他的肩膀,「一個人在看什麼呢?這麼專心。」

他似乎嚇了一跳,拿掉耳機,「回來時怎麼也不敲門?」

「是在看什麼見不得人的片子嗎?你這麼緊張。」我掃過他的電腦屏幕,發現停留的頁面是我的博客。

我霎時覺得太陽像是從西邊出來了,他居然會悄悄看我的博客!

我把博客當日記本,有在上面記錄生活的習慣,他有時會對此吐槽:「寫博客又沒有工資拿,你還不如多寫點短篇小說,給雜誌投稿賺點稿費呢!」

我笑了,「你怎麼無聊到看我的博客?」

「我是怕你趁我不注意,在博客上說我壞話。」他關掉博客頁面,轉移話題,「速食麵帶回來了吧?餓死我了。」

我揚一揚手上的速食麵,「在這裡。」

他接過速食麵,跑到廚房去煮。

我坐到電腦前,打開博客,登錄進去,打算寫點什麼,發現系統有新評論提示。

「大檸,我會陪著你把一個個夢想都變成現實。一步一步地實現我們的第一個『五年計畫』、第二個、第三個……第N個。最溫暖的愛情誓言還是那八個字——執子之手,與子偕老。」

是林知逸的評論,這是他在我博客上留下的唯一痕迹,但我知道,我寫下的每一個字,他都看在眼裡,記在了心裡。

轉眼,我上班整兩個月了,上司讓我寫個轉正申請。

我寫過很多短篇小說,但還是第一次寫轉正申請,不知從何入手,就向林知逸請教。

他說:「讓你寫轉正申請就是說明你這兩個月表現不錯,可以轉正了。寫轉正申請只是走個流程而已,你隨意發揮就成。寫寫這兩個月的工作總結,以及對自己職業的未來展望。」

我心中雀躍,我終於要轉正了啊!我也是有正式工作的人了啊!

我洋洋洒洒寫了兩千字轉正申請交給上司,以為會得到一番表揚,孰料上司對我說: 「你打字快,這是你的優點。但是你寫的東西只讓我看到水下一厘米,太過簡略了一些,希望你仔細回顧、仔細思考後再寫給我。」

我瞬間頭大了。不是走個流程而已嗎?我寫得那麼認真,還太過簡略?

回到家,我把上司對我說的話告訴林知逸,他馬上說:「哇靠!水下一厘米已經夠冷的了,難不成讓你寫到水下十厘米才罷休?現在可是零下八度啊!」

話雖這樣說,當天晚上,他還是陪我研究了我的工作性質,分析了我在工作中的不足,指導我重新寫了一份轉正申請。

第二天,我把申請提交給上司時,上司笑道:「經過我的指導就是不一樣啊!這次總算寫到水下三厘米了。」

這陣子工作忙且累,租的房子也快到期了,因為房東不再續租,我和林知逸只得重新找房子。

屋漏偏逢連夜雨,出版社和雜誌社拖欠稿費,我去索要卻無果,眼看馬上要重新租房子,一下子要交三個月的房租,還是有些心焦的。

心情不好,因此博客也停更了一段時間。我當初寫博客的目的就是「記錄快樂,典藏幸福」,能給讀者帶來快樂的同時,日後回味起現在的生活也能會心一笑。

有讀者留言:「大檸,好久都沒看你寫心情文字了,還蠻想念的,能否抽空更新下呢?」

於是,我發了一篇簡短的博文說了下近況,最後一句話是:「愛情已經有了,麵包也會有的。雖然我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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