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卷 我家是大夏第一逆賊 第二章 我家原來竟有如此寶貝!

獵妖隊伍一人兩騎,行進速度很快。太陽才剛落山不久,他們就來到了鎮子外面。一支支火宛若長龍蜿蜒而至,火光映照著幾輛大車上載著的戰利品——那是來自於妖獸的皮毛骨肉,是北地最重要的特產之一。

每年秋天的獵妖,可以說是北地最重要的事情之一。這一年的收成究竟是好是壞,是過個豐年還是過個荒年,主要就看這一波。

北地土地貧瘠、氣候寒冷,田地裡面收穫的糧食只能勉強果腹。而冬天又十分寒冷,需要大量的柴火和食物。所以每到晚秋下雪之前,來自中原的商隊就會帶來大量的糧食,用這些魚米之鄉產出的糧食,向北地的人們交換妖獸產出的各種材料。

妖獸在中原比較罕見,往往一張獸皮、幾塊獸骨,就能換到足夠一個成年人吃上一個月的糧食。對於北地人來說,這就是冬天生死攸關的頭等大事。

所以北地的壯丁們總是要在秋天出發去,和妖獸們作生死搏鬥,將它們的皮毛骨肉帶回來,換取不可或缺的糧食。

這當然很危險,甚至於獵妖隊伍若是折損人手不超過兩成,就可以算是喜事。年復一年,不知道多少北地男兒血染荒土,成為了妖獸的食物。

在北地人看來,這很公平。冬天對於這片大地上的所有生靈都是嚴酷的,大家都需要積攢食物。人需要,妖獸也一樣需要。

北地人的獵妖,無非是大家爭奪活下去的資源。我贏了,你的皮毛骨肉歸我;你贏了,我的血肉歸你,公平合理。

所以,北地也出產九州最兇悍的士兵。因為對北地人來說,用性命換取財富、榮譽和地位,是天經地義的事情。

成功了,是英雄好漢。失敗了,那也沒什麼。反正人總是要死的,早死晚死,區別很大嗎?

在這片嚴酷的土地上,生命並沒有那麼珍貴。

但潘龍從不這麼認為。

他覺得生命是很珍貴的,每一條性命,都該得到尊重。就算是死,起碼也要死得有價值。重如泰山不敢說,輕如鴻毛就太不值了。

當然,最好的情況,自然是大家都不要死,安安穩穩過日子,共享太平。

這大約是不可能的,那麼,他就只能優先照顧自己和親人朋友們的生命了。

在豐收者的歡呼聲和親人死難者的哭泣聲中,潘家一行人回到了家。潘雷讓管家帶上所有人去主持戰利品的處理,只將兒子單獨留下。

「我想,你一定有問題要問吧?」他笑著說。

潘龍連連點頭,將自己思考了幾天的問題說了出來。

聽了兒子的詢問,潘雷笑得更加滿意:「很好!非常好!你能夠想到這麼多,我很滿意。而你不胡亂猜想,只等我回來再詢問,我更加滿意!」

說完,他有些神秘地挑了挑眉毛:「這樣吧,你猜猜看,我為什麼要掩飾自己受傷的事情?」

潘龍不假思索地說:「我猜您之前那趟出去的時候,跟什麼人交了手。但對方並沒認出您來,所以您要隱藏自己受傷的事,好妨礙對方追查。」

他微微皺眉,又說:「但我很納悶,相比身材相貌,武功才是一個人最重要的標誌。您的鐵掌功,在方圓千里都是有名的。對方只要跟您交過手,很容易就能追查到您的身份,這樣的掩飾……似乎沒什麼必要?」

潘雷笑了:「誰告訴你,老爹我只會硬碰硬的鐵掌功夫?」

潘龍瞪大了眼睛,震驚地看著父親。

只見潘雷左手往腰間一抹,緊接著空中便是寒光閃爍,卻是將一把匕首飛快地揮舞,頃刻間至少也揮出了七八劍——他眼力有限,只能看出七八道劍光,想來只怕還要超過這個數目。

「這……這……」他結巴了兩聲,急忙壓低聲音,問,「老爹您還懂劍術?」

「呵呵,我豈止是『懂劍術』而已!」潘雷得意地說,「你老爹我最擅長的武功,其實不是鐵掌,而是這左手快劍!」

「這些年來,我在定豐鎮只展露自己的鐵掌功夫。而當我隱藏身份外出闖蕩的時候,則只用左手快劍。」這位相貌有些粗豪的大漢,露出了狡猾的笑容,「我的另外一個身份,你或許也聽說過——左手劍金彪,那就是我。」

潘龍已經不知道該說什麼了。

這特么是武俠小說裡面的橋段吧!不對,就算是武俠小說,無非也就是「我的左手劍很快,但我的右手劍更快」之類,哪裡有一個人平時是硬功高手,結果居然還隱藏著一個獨行劍客身份的道理!

而且以他的眼力,一眼就看出父親的劍術凌厲精巧,走的是快而敏銳的路線,和他平時展示的沉重渾厚截然相反。按照常理,父親必定還有一套和「左手劍金彪」這個身份相稱的輕靈功夫才對。

可這些年來,自己從來沒見父親練過哪怕一天劍,更沒見他練過任何輕巧靈活的功夫!

功夫都是要日日勤練的,否則就會退步。父親究竟哪來的時間,把這套截然相反的功夫練得如此厲害?

難道說,自己的老爹居然還是一個隱藏的武學奇才,不怎麼修鍊,就能練出足以揚名立萬的劍術?

左手劍金彪可是北地著名的獨行劍客,論名氣比老爹的真實身份還響亮得多啊!

「老爹你哪來的時間練劍的?」他忍不住問。

潘雷哈哈大笑,在兒子震驚和欽佩的目光中,從懷裡拿出了一枚竹簡,遞給了兒子:「我武功的秘密,就在這裡。拿去吧,從今天開始,它屬於你了。」

「這是……什麼?」潘龍有些疑惑地接過竹簡,感覺入手粗糙,一點也不像是寶物的樣子。

「山海經殘片,能夠自開一境,轉化虛實。」潘雷用平靜卻充滿驕傲的語氣,說出了讓兒子震驚到幾乎要獃滯的話,「我們潘家世代相傳的絕世珍寶。」

「在這件寶物裡面,可以開闢一個獨立的小世界,用來練功。無論你在裡面過了多久,外面都只是一瞬間,而且你也不會因此變老。」潘雷裝作很輕描淡寫的樣子說道,「而且,只要你殺死那些有靈氣的妖物,就能吸收靈氣並且儲存在裡面。靈氣儲存到一定程度之後,就能把你的幻想暫時化成真實,創造出一個有山有水有生靈的世界。雖然那個世界同樣只能暫時存在,但若是在其中找到什麼珍貴的東西帶出來,卻是可以真實存在的。」

「什麼?!」潘龍忍不住失聲驚呼。

能夠把幻想的世界變成真實,還能從其中把珍貴的寶物帶出來?

那他要是幻想一個西遊記世界,從裡面把當初猴哥大鬧天宮偷的蟠桃帶一顆出來,豈不是吃了就能長生不老?

這也太厲害了吧!

「當然,這寶貝也是有限制的。越厲害的東西,製造起來就越難。」潘雷笑了笑,解釋說,「我們潘家有一位祖宗,想要製造傳說中的不死草。結果攢了二十年靈氣,造出的世界裡面,不死草依然是虛幻之物,沒有化為實體。想來……那樣的奇珍異寶,需要的靈氣一定是個驚人的數字,凡人萬無可能攢得出來吧。」

潘龍這才鬆了口氣,覺得這樣才算合理,但卻又有些遺憾——自家的寶貝,何必要合什麼道理!越不合理越好啊!

「這寶貝製造尋常世界,倒是花費不大。」潘雷繼續說道,「我這些年在它製造的世界裡面身經百戰,一身劍術也是在其中修鍊出來的——在這世界裡面歷練,最大的好處就是不會真的死掉。就算是被人殺死,也無非被暫時趕出來,身上帶進去的東西掉個精光罷了,跟能得到的寶貴戰鬥經驗比起來,算不了什麼。」

潘龍也微微點頭,覺得老爹所言極是。

生死搏鬥的經驗何其珍貴,能夠只用一些外物換取,實在是非常合算。

「我就是靠著在這寶貝裡面廝殺的經驗,才能夠一人一劍橫行北地。」潘雷說著,臉上露出了驕傲之色,「上次出門,我和紫雲宮的蠢娘們對上了。一人一劍,把那個什麼『紫雲六仙子』殺了五個。那些蠢娘們功夫不差,可生死搏殺的經驗給我提鞋都不配!這就是經驗豐富的好處啊!」

縱然今天已經吃驚了好幾次,潘龍依舊忍不住大吃一驚。

紫雲宮是天下著名的大派,總部在南海交州,但在北地也有分部。這個門派以女子居多,劍法精奇、掌力陰毒、作風冷厲,經常一言不合就出手傷人。而「紫雲六仙子」則是紫雲宮北地分支的領袖人物,六個人都是先天高手,已經縱橫北地超過二十年。

這些年來,她們在雍州、冀州一帶行走,劍下染了不少名家的鮮血。光是潘龍知道的,被她們殺了滿門老小的,就有好幾家。

怪不得老爹要隱瞞受傷的事情,他竟然把紫雲宮的高手給殺了!

「等等!老爹,你一個打人家六個,還殺了其中五個?!」他忍不住追問。

「本來是四對六,結果被她們給暗算了,一下死了三個。」潘雷滿不在乎地說,「死了也好,我就不用隱藏實力了。不過紫雲宮的確厲害,竟然還被她們逃了一個。既然人沒死光,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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