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百七十章 儘可能做到公平

內閣的功能持續弱化,把權力放在政務院。

事實上,一個國家,讓一個沒有執政經驗的皇帝去管理,就像崇禎一樣,他管理得過來嗎?

答案是肯定的,崇禎越努力,越容易出錯。

崇禎接手的大明,其實是一個病入膏肓的病人,猛葯是不能用的,只能慢慢調理。

而並不是像大部分網路小說寫的那樣,大殺四方,一旦激起了士紳的反彈,結果就像現在這樣。

崇禎擁有一票否決內閣首輔的權力,內閣首輔在做事的時候,只會做出兩種選擇,要麼如施鳳來,其實施鳳來的能力肯定比溫體仁強,但是溫體仁聽話,崇禎很滿意。

但是治理好大明了嗎?

非但沒有,反而在最關鍵的時刻,他還擺了崇禎一道。

崇禎這些年都他娘的換了多少個首輔?

恐怕崇禎自己都記不清了,走馬觀花似的換內閣,其實換來換去,根本就解決不了問題,這就非常像法國。

法國在二戰期間,反覆調換總統和總理,結果換來換去,換的是一地雞毛,讓法國這個曾經的世界第一陸軍,換成了一個天下第一笑話。

唯一不妙的是,差不多把皇帝給架空了。

唯一不妙的是,這極大地限制了皇帝的權力,差不多把皇帝給架空了,但是對於大明來說這根本就不算個事,大明沒有被架空的皇帝,其實也就朱元璋、朱棣這麼幾個,包括嘉靖皇帝,崇禎其實也是被架空的皇帝。

兩漢的皇帝也是經常被架空,中國歷史上的皇帝被架空才是常態,全旭只不過把這一點合法化而已。

全旭在遼東的時候,基本上沒有管過政務院的事情,他只是提出一個設想,讓政務院去完善執行,包括基層吏治改革,稅務改革,教育改革,軍事改革。

通過在遼東的一系列政務運行,這一套具有大明特色的政治體系,反而讓全旭既可以不用操心勞累,反而把所有的事情都處理了。

與在當初在遼東的一樣,沈明澤這個首相,只是換了一個稱號而已,反而沈明澤也換了好多官職,從最開始的執事,議長、院長,現在不過是換了一個首相的稱呼。

政務院首相,管理內閣,而內閣變成了非常事機構,只有在競選首相以及國家大事的時候,才會召集所有的內閣成員過來選舉投票。

國防部只是相當於一個管理機構,但並不能軍隊最高領導部門,全國軍隊的領導和指揮部門變成了總參謀部,總參謀部只向皇帝一人負責,文官無權插手,特別是首相,更不能直接指揮軍隊。

槍炮局,改為隸屬於總參謀部下屬的裝備部,裝備部與國防部、財政部同一級別,總裝備部負責軍隊裝備的武器研發、生產武器裝備、以及裝備技術人員培訓,直接對軍隊負責,內閣無權插手軍工研究和生產,否則等同於干涉軍事。

首相如果需要調動軍隊,這是不可能的,需要請示皇帝,但是調動權利和指揮權力還是放在總參謀部,執行的人員也變成了軍方。

同時,全旭只設立十六常備師,全旭將來還需要改革,把軍隊的工作分成兩部分,一部分專職鎮壓叛亂或打擊匪徒和強盜,一部分專職對付外敵。

至於當地的治安工作,則交由當地的義務民兵管理。

總參部還下轄後勤部,需要全國軍隊的後勤部隊,調動運輸工作,這個工作,首相同樣無權插手,完全隸屬總參謀部。

總參謀部的級別與內閣平行,同時平行的還有立法部。

首相可以管理理全國大小事務,但是不能管立法,即使遇到法律與現有情況違背,需要更改法律,這是立法國份內的事情。

當然,在中央方面的改革,其實是並不算大小,總重要是,關於地方的改革,甲長和保長需要同保和同甲人選舉出來,而且選舉贊同人數必須過半。

但是鎮長級別則需要縣令任命,縣官任命的鎮長必須得到縣公民代表大隊和知府的承認,否則就是違法的。這一舉措直接打破了皇權不下鄉的格局。

以前鄉鎮一級基本上都是地方宗族說了算,皇權能管到的,頂多也就是縣一級而已,縣以下的完全是獨立王國,現在還想玩這套可就行不通了。

同時新政還規定,鎮長有權利競選縣長,只要他的政績足夠出色,獲得縣代表大會半數以上通過,就可以由知府報請吏部審核,審核通過後,就可以當上了縣令。

一旦成為縣令,基本上就是天高海闊了。

這一條是安地方宗族勢力的心的,總得給人家一個上升渠道吧?

那就是官員責任終身制,所有官員實行終生制任制,其任內修建的道路、橋樑、水利工程、建築工程,一旦在三十年之內出了問題,哪怕已經辭職,也抓回來以法處罰!

如果那傢伙掛了怎麼辦?那就父債子償,罰他子女把工程款補上,罰到他們傾家蕩產!

人死債不會消失。

最後一條,則是讓所有官員罵娘的這一條,無論文官,還是武官,包括鎮長級別以上,必須進行財產公開,對於對巨額財產的來源作出合理的解釋,否則視同受賄。

所有官員都有納個人所得稅的義務,而且收入越高納得就越多,逃稅和瞞報罪加一等。

同時還規定:官員收受賄賂超過一百銀元者或價值一百銀元,一律撤職,抄家,流放海外,同時,子孫三代之內,禁止出仕。

這一條差不多是要了所有官員的命,收入情況公開,這叫他們怎麼收受賄賂。

其實這一點,全旭早就替官員們考慮清楚了,官員的收入與地方經濟直接掛鉤,比如說,一個縣長,當地人均年收入只有五十兩銀子,那麼縣長的收入就當地人均收入乘以係數,比如說縣長是七品官,就乘以五,一年俸祿就是二百五十兩銀子加上職務津貼。

如果是知府一級官員,就拿當地人均收入乘以十,五百兩。省級則乘以三十,一千五百兩銀子。

官員想要賺得多,那就提高當地人均收入,同樣一個高官,有的高官一年俸祿可以拿到一千兩,有的能拿到五千兩,也有可能拿一萬兩。

憑什麼官員有的好,有的差拿一樣的俸祿?

那些庸碌無為的官員,憑什麼就可以拿勤懇官員的收入?

拉開差距,量化管理。

當然,衡量一個縣令的工資,不可能只靠人均收入,還需要有教育方式,基礎建設,民生設施,包括吏治管理等等。縱合下來,縣級官員的收入應該不低於一千兩銀子,幹得好那就可以是一萬兩上不封頂。

就以現在的金州為例,農民人均年入差不多在二百多兩銀子左右,那麼金州知州的合法收入就是兩百乘以六,一千兩百兩銀子。當然,也有其他補助,收入會更高一些。總體來說,比原來大明的官員收入高一倍不止。

有人可能說,哎呀這樣也太高。

後世公務員的收入不算太高,官員的收入同樣也不算高,記得在零九年的時候,看到一個地級市高官的工資收入,報紙上公開的,當時記得是年收入不到三萬塊,這一點,估計沒有人會相信。

想要馬兒跑,就要給馬兒吃草。

教育改革是重中之中,雖說大明文盲率仍然是很高,但是大明能讀會寫的人比歐洲一個國家的總人口還高卻是不爭的事實。

除此之外,還有一系列的優待,秀才見地方官不用下跪,中舉之後不用納稅,每年還有錢優撫銀髮,大明的讀書人待遇之高,著實讓人羨慕。

但如此厚待讀書人,也沒有出多少人才,反倒出了一堆坑爹貨,只能說是教育本身出了問題。

當然,並不是說科舉不行,隋唐實行的也是科舉制度,不拘一格招攬人才,打造出一個夢幻般的盛世王朝,而宋明同樣也是科舉,為什麼不越弄越糟糕呢?

原因是學的東西不一樣,考的東西也不一樣。

隨唐的教育屬於精英教育,科舉的時候天文、地理、數學、水利、軍事……無所不包,長年浸淫於這些領域,最後脫穎而出,儕身於朝堂之上的,無一不是精英中的精英。

因此當時大唐的科技人才和科研成果各佔全世界百分之六十,這個比例,著實是誇張得很。

而到了宋朝就變成了死記硬背的填鴨式教育,不用去學那些讓人傷透腦筋的東西,只要把儒家經典背個滾瓜爛熟,就有機會中舉,明朝的八股文更是將這種糟糕透頂的教育推向高潮。

在這種坑爹的制度之下,讀書人的世界裡只剩下朝廷指定的幾本儒家經典,秦漢隋唐賴以強盛的科學學問被打成雜學甚至是極技淫巧之術,一個讀書人去學這些東西肯定會被嘲笑的。

這種教育的直接後果就是科舉選取的都是一幫只會背之乎者也和窩裡斗的榆木腦袋,靠這麼一幫人治國,不出問題才叫有鬼!

平心而論,科舉制度還是相對公平的制度。制度本身沒有問題,有問題的是科舉考試的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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