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百六十一章 無限正當防衛

在元朝的時候,人分十等,一官二吏,三僧、四道、五醫、六工、七獵、八娼、九儒、十丐。

某個特殊的時代,罵知識分子為臭老九,就是源自這個規定,在朱元璋建立明朝以後,大力復興儒學,尊重讀書人,重用讀書人為官。

為了鼓勵讀書人向學,朱元璋制定的法規,比如說秀才可以擁有見官不拜,免除徭役,縣令不得對讀書人動刑,公到公事可以直接稟見知縣等等。

然而,卻親手培養了士紳階級這個怪胎,明亡就是太重用這些讀書人了,朝廷沒有錢糧的時候,可以欠軍士的軍餉,可以挪用軍資,也可以拖欠官員的俸祿,唯獨不能拖欠讀書人的米糧,考試去還給你出路費、雇書童,配馬車,順帶給你一大筆盤纏,這待遇簡直了無敵了。

全旭在遼東不想培養軍人特權階級,哪怕是因公陣亡烈士可以免除其家屬稅收的特權,但是這個期限只有五年,而不像明朝對士紳是永久式的免稅,對於軍人的照顧,僅僅體現在微不足道的方面。

比如說,軍人出行,官營運輸系統,如客船和火車,可以免費乘坐,但是局限於二等座和經濟艙室,如果想享受一等座和商務艙室,那需要自己掏錢。

任何規章制度,口子容易開,再想收緊那就困難了,哪怕是全記,在遼東和呂宋以及全旭控制的區域內,也只能按照規章制度辦事,絕對不能自己肆無忌憚的搞特權主義,比如說,公開拍賣的礦產資源的開採權,全記的企業也要公平的參與竟爭,價高者得。

其實,這只是相對的公平。

中國本來就是一個人情社會,比如說,全記要拿某處的礦山開採權,在公開拍賣的環節,其他商盟的人就算是有錢,也會考慮全旭的態度,所以,他們只是經過初期竟爭,試探的提高一定價格。看到全記態度堅決,他們會自動退出竟爭。

這個公平的環境,其實是相對的,這是遼東體系的暗箱操作,為此,全旭已經減少全記企業的數量,也控制全記的經營範圍。要知道一枝獨秀不是春,一家壟斷性的企業,並不利用這個行業的整體發展。

回到武威侯府的時候,朱微媞正在對賬,崇禎八年的第二季度,相對而言,稅款支出增加了兩千八百餘萬兩銀子。

朱微媞是非常敏感的,她嫁給全旭已經三年了,也不知道是什麼原因,這三年多以來,武威侯府並沒有增加新生嬰兒,在這個時候,全旭居然向官府大規模提高稅收。

朱微媞就感覺全旭似乎有自己的打算:「駙馬,你準備放棄在遼東的特權嗎?」

「也不是,我只是希望政府可以發揮更大的作用!」

全旭沒有那麼偉大,遼東雖然不是他的封地,但是卻是他的基本盤,他肯定是不會放棄的。

別看全記的納稅在增加,可問題是,負責花錢的人是全旭,他只是左手轉右手。

這一招就是跟康熙那個偽君子學習的,他在康熙五十一年頒布「盛世滋丁,永不加賦」,康熙是一個愛面子的人,為了博一個仁政愛民的美名,一方面宣布「永不加賦」,一方面對官吏稅外收費睜一隻眼閉一隻眼。

雖然不加賦,卻可以加稅,但是,那些腐儒卻把康熙吹上了天,號稱千古聖君,其實就是一個屁。

無論如何說,全旭自己開始提高納稅的範圍和比例,其他商人也不敢反對,這就是掌握著基礎實業的好處。雖然在加稅,卻沒有降低全旭對遼東的實際影響力。

他用這種方式,是為了將來,他成為最高統治者,掃平道路,就像歷史上的李岩,給李自成提出了「闖王來了不納糧」,這其實就是一個偽命題,不納糧,百萬大軍吃什麼?喝什麼?

官員吃什麼?

總不能讓他們喝西北風吧?

「你要考慮清楚!」

朱微媞表示非常遺憾,因為沒有給全旭生一個嫡子,讓全旭產生了自暴自棄的想法,她心中產生了深深的負罪感。

遼東的政務院,與歐洲的州政府其實還是不一樣的,就以漂亮國為例,州長的權力在某一方面,甚至大過於總統,大過於聯邦政府。市長也可以不鳥州長,在中國人看來,這似乎不正常。

遼東的政務院對於各州、各州的管轄其實是扁平化,遼東的州下面沒有縣,可以說,州,只是相當後世的縣級市。包括遼東、呂宋、台灣,瓊州,實行的都是一部法律。

絕大部分百姓,都於官府收稅表示理解,在傳統概念里,種地納糧天經地義,從來就沒有不納錢糧這一說。

無論是遼東、台灣、呂宋包括瓊州島境內的土地都屬於全旭私人所有,農民們名義上擁有對土地的所有權,不過這個權利根源卻是來自全旭。

全旭將遼東的土地所有權和使用權分割開來,與後世一樣,農民只有使用權,卻沒有所有權,遼東的百姓,只是佃戶而已。

崇禎對於遼東的見聞,一切都是顛覆的存在,就像現在,復州灣附近的青山鎮就發生了一起嚴重的命案。

四名喝醉酒的讀書人,闖入一名青山鎮一名居民的家裡,這名居民只是一個寡婦婦女,獨力帶著一個兒子生活,她的丈夫並不是軍人,而是一名船廠的工匠,因為得了肺癆,去年的冬天死了,這名寡婦長相非常漂亮,是十里八村有名的美婦,當然不可避免傳出一個風流韻事。

這名寡婦非常有錢,因為她的丈夫在死之前,是船廠的一名技工,他發明了一種膠合材料,可以避免船體滲水,因為這個專利,應用在幾乎所有海船上,僅僅技術的分成,每年就有多達一千六百餘兩銀子的收益。

而且這名寡婦並沒有做吃山窮,而是經營一家蔬菜豆腐店,說她腰纏萬貫絕對不是誇張,在四名醉酒的讀書人夜裡進入寡婦的家裡,被寡婦拿著左輪手槍擊中四人,其中兩個心口中彈,當場死亡,一名小腹中彈,與翌日的清晨不治而亡,一人則被柴刀砍中了胳膊和腹部,治了三天以後,因為傷口感染死亡。

這件案子因為出了四條人命,傳播非常遠。

因為涉及了讀書人這個特權階級,這四名來自江南的讀書人,家裡都非常有錢,打官司,非要這名女人償命。

遼東的案件審理,都是公開的,不存在後世什麼為了當事人的名譽問題,不公開審理,崇禎作為皇帝,認為這件案子根本就沒有審理的必要。

作為婦女,連殺四名男子,無論是什麼原因,死罪一條,更何況這四名讀書人並沒有給婦女造成什麼損失,只是打碎了女人家裡的三隻花瓶,幾個碗碟,推倒一張桌子,損失不足掛齒。

然而,公開審理的結果,卻讓崇禎大跌眼鏡。

被告劉沈氏,正當防衛,原告邱樹生、陳廣智、沈少白,張志博四人包賠劉沈氏射出子彈十二發,合計十二兩銀子,屋內損失的花瓶、碗碟共計三兩四錢銀子,賠償劉沈氏精神損失一百八十兩銀子,其子劉俊,精神損失一百二十兩銀子,合計三百一十五兩又四錢銀子。

這個結果讓崇禎非常難以接受,就算是被告劉沈氏所述,死者邱樹生等四人是意圖侵犯她,她算是正常防衛,可問題是,四個人死了,而且劉沈氏也不差錢,怎麼也要出於人情,給予四名死者喪葬費。

造成這個結果,四名死者聘請的訟師自然不服,提出反駁,聲稱四人只是因為醉酒,走錯了房間,僅此而已。四人死者手無縛雞之力,自然不會對劉沈氏造成什麼威脅。

法官面對訴師的質疑,直接問道:「先不說有沒有做出威脅女主人的舉動,正常情況下擊斃非法闖進自己家的人是合法的吧。該是誰的責任就是誰的責任,執法者的任務不是和稀泥,而是伸張正義。醉酒並不是犯法的借口,更不是逃避責任的理由,陳訟師,鑒於你違背道德和良知,助紂為虐,為虎作倀,失去了作為訟師的職業道德,本法官現在宣判,開除你訟師的職業身份,限你半個月內離開遼東,逾期不離開,後果自負!」

這個結果,讓崇禎感覺難以接受。

然而,參與觀禮的百姓興奮的歡呼。

幾名讀書人的僕從和家屬提出質疑,結果那名年輕的法官,揚起鎚子,砸在案几上,當庭宣布:「爾等質疑可以向金州最高法提出訴訟,沒有結果之前,執行本庭院宣判,限四名家屬在半個月內,向劉沈氏支付三百一十五兩四錢銀子,逾期不支付,將以年息百分之二十的利息進行累加,另外並處於藐視法庭罪,罰款五千兩銀子。」

王承恩看出崇禎的悶悶不樂,就急忙道:「皇爺,他們做得太過分了,應該責令武威侯處罰當事人……」

就在這時,全旭緩緩走到崇禎皇帝面前:「你說什麼?」

王承恩嚇得腦袋一縮,嘴開始哆嗦起來。

全旭雖然看著人畜無害,像個小白兔,可是直接了解全旭的人,才會發現全旭的冷酷無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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