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二十九章 一計不成再生一計

全旭從青州前往登州的歸途,相對比較慢。

其實,不慢也沒有辦法,除非把楊婉兒扔了,否則只能慢悠悠的走著。

全旭給楊婉兒和王微都準備了馬車,可是這個時代的馬車,既沒有減震,道路路部又差,全旭一般情況下,寧願騎馬,也不想坐馬車。

哪怕他的那輛馬車是採取後世技術打造的,擁有良好的橋式減震和彈簧減震裝置,然而,問題是,再好的減震也架不住坑坑窪窪的路面。

王微的身體雖然不強壯,至少她可以受得了苦,顛簸之苦再苦,相較與茅元儀七年之後重逢的喜悅,那都不叫事。

可是,楊婉兒卻不同,她自從被賣到青州陳園之後,最遠不過去過濟南,根本就沒有出過遠門,連續三天下來,剛剛都是上吐下泄,人都瘦得脫形了。

全旭這才無奈,只好慢騰騰的走著,每天以五六十里的速度前進。

玄鷹衛這個時候,讓人專門給全旭捎來一封信,這封信不是別人,正是辛月給全旭寫的,自從全旭納二娘為妾之後,二娘的妹妹辛月,也就再也沒有擔任全旭的丫鬟,而是與湯四喜一樣,被趕到了全家莊鎮的女子學校學習。

有些習慣是全旭沒辦法改變的,按照全旭原來的計畫,金梯書院就是一所小學,慢慢發展成為一所高級人才學院。男生、女生一起教。

然而,金梯書院清一色都是男孩子,根本就沒有女孩願意去,哪怕免費也沒有人願意去。

這個時代女子雖然可以識字,卻不能與男生一起上學,當然,除非是在私塾,兄妹姐弟一起上學。

無奈之下,全旭只好讓曹氏手底下的幾個老婆子,利用前院臨時搭建的一座教室,充當女校,辛月與上百名女孩一起學習。

辛月的識字不多,一封信用了足足三四張A4紙大小的宣紙,上面連寫帶畫,讓全旭終於明白過來,原來隨著二娘成了全旭的妾,她們姐妹的生活水平也大幅度提高,為了將來給辛月找一個好婆家,二娘就強迫辛月開始纏足。

纏足,顧名思義就是用布把雙腳纏起來,阻止其自然生長、發育,讓雙腳變得又尖又小,這是古代評價婦女是美是丑的重要標,長著一雙天足的女子臉蛋再漂亮,身材再好,也會被嫌棄的。

只是這樣做的代價,卻是腳部軟組織攣縮,雙腳像是被火燒過似的,變成了一個嚴重扭曲變形、連膚色都很不正常的肉疙瘩,加點特效都可以做恐怖片的道具了。

當然,古人是不會這樣看的,他們覺得很美,絲毫沒有意識到這種美付出的代價卻是女人就此變成殘疾,喪失勞動能力,關節炎將伴隨女子一生,讓她們飽受折磨。

女子雙足廢了,行走不便,只能在家裡相夫教子,大門不出,二門不邁,這倒也符合了自南宋代以來古人對女子的要求,不得不說,這種要求很變態。

從先秦直至隋唐,不曾有過哪個朝代要求女子禁足,更不曾有個哪個朝代的文人極力吹捧女子禁足,只是自南宋之後,禁足之風便慢慢開始。

當然,明朝纏足之風並不嚴厲,這是這個時代可是大戶人家與楊州瘦馬的專利,普通百姓以及貧困百姓,需要做著男耕女織的生活,纏足會讓腳畸形,沒有辦法乾重活,只有那些衣來伸手,飯來張口的小姐才會去纏足。

以至建國的時候,想讓婦女放足遭到全國婦女的強烈反對,最後只能不了了之。

當然,禁足之風泛濫滿清並非偶然,當時南宋在對北方游牧民族的戰爭中異常被動,一直處於挨打的地位,這讓南宋朝的男子心裡充滿了挫折感,只能在女人身上尋找自己破碎的尊嚴,他們是沒有辦法讓自己變得更強了,但是卻有辦法讓女人變得更弱。

自古以來,男人的剛強都是用女人的柔弱襯托出來的,不是嗎?

先秦橫掃六合,從陝西一直打到廣西,所向無敵,他們不需要在女人身上尋找自信;

大漢封狼居胥,一直將匈奴攆到了歐洲,他們不需要在女人身上尋找自信;

大唐滅突厥,滅高句麗,兵鋒直抵中亞,直到分崩離析了,那些地方節度使仍然壓著北方游牧民族狂扁,他們不需要在女人身上尋找自信。

明朝開國,遠征漠北,七下西洋,也不需要在女人身上找自信。

然而,滿清,漢人喪失了傳承自先秦的那股野性之後,漢人變得怯懦柔弱,再也不是北方狼族的對手,只能挖空心思讓女人變得更弱,用女人的弱來襯托自己並不剛強的形象。

三寸金蓮那變態的「美」,與其說是審美觀上的問題,還不如說是男人的心理出了問題,而且一病就是三百多年。

到了後世,審美之風又變了,男人不娘不美,女人不彪不行……

在全家莊鎮,全旭離開之後,沒有人可以管二娘,辛月無奈的向全旭寫信告狀,希望全旭可以給她做主。

放下辛月的信,全旭氣得不行。

他正準備給二娘寫信,三娘看到了看辛月的信,馬上就笑噴了:「辛月知道苦了吧,沒有這苦,哪來有將來的甜?」

「哪有什麼甜?好好的腳,為什麼要纏,只要一纏還不把腳纏壞了?」

三娘苦笑道:「不纏腳,將來怎麼嫁出去?你忍心讓辛月嫁給一個莊稼漢?」

「我才不信這個邪!」

全旭憤憤道:「我要讓她健健康康快快樂樂的成長,看著她整天像只快樂的百靈鳥一樣活蹦亂跳的,多好啊,幹嘛非得將她弄成弱不禁風的病秧子?我不僅不會給她纏腳,還要教她騎馬、射箭,更要教她拳腳功夫,讓她把敢小看她的人通通揍成豬頭!」

「那她,不就成野丫頭了,跟我一樣?」

「難道不好嗎?」

全旭望著三娘道:「我虧待你了?女孩子有點野性有什麼不好的?這世道越來越亂了,想活下去就得把自己變成狼,柔弱的羔羊是沒有活路的。至於她能不能嫁出去,我還真不擔心,辛月就是我的妹妹,她長得這麼好,哪有嫁不出去的道理!」

全旭無法管得了全天下,但是他可以管得了自己,如今依靠著全旭吃飯的人也有兩三萬人,這其中,在工匠、管事、家丁兵層面,他們也跟著全旭過上了小康生活,他們已經脫離了飢貧,也有了更高的追求。

雖然所有人在罵當官的沒有一個好東西,可是,人人卻都希望自己的孩子能有出息,可以當官,或者嫁給當官的當官太太享福。

全旭揮筆潑墨,當既寫下:「從今往後,全記任何成員子女、妻妾,禁止纏足,已經纏足,立即放開,違者,當事人,立既開革,欺上瞞下,剝奪所有,趕出全記!」

向陋習打響第一槍,從解放雙腳開始。

全旭隨即想起了楊婉兒,隨即道:「三娘,你讓楊婉兒過來一趟!」

「是!」

不多時間,楊婉兒來到全旭下榻的客房。

全旭的目光落在楊婉兒的腳上,楊婉兒似乎明白了什麼,立即伸出自己的腳。

此時楊婉兒纏足已經超過三年,也是從九歲開始,現在她的腳只有九歲孩子的腳差不多大,而且又尖又小。

全旭微微皺起眉頭:「你的腳不疼嗎?」

楊婉兒搖搖頭:「當初是疼,現在好多了!」

「解開你的腳,從今以後不許再纏!」全旭望著三娘鄭重的道:「咱們家裡,誰也不準纏腳,再纏就自己離去!」

楊婉兒愕然……

雖然有些慢,全旭還是在八月底趕到了登州境內,然而剛剛進入登州境內,全旭就聞到了空氣中有一股焦糊味。

「茅兄,你聞到了嗎?」

「什麼?」

「空氣中的焦糊味!」

「聞到了,有些奇怪!」

茅元儀的眉頭皺起:「這個焦糊味,怎麼這麼奇怪?」

說到這裡,他的臉色變得非常難看。

茅元儀對於這種味道並不算陌生,早在他擔任孫承宗幕僚的時候,在遼東發起柳河之戰,無論從兵家的角度,還是從戰略的角度來說,這一場仗都不應該敗。

可是,偏偏敗了。

此戰中,孫閣老和馬總兵親臨前線,在一線督陣,總不能說將領怕死畏戰,調集的是精銳,出動的是大軍,策劃的是偷襲,對手沒有重兵,目標不是重鎮,城牆還很殘破,且僅有一人高……總之,在傳統的兵法戰道里,找不出一條足以導致失敗的理由,可最後的結果卻是慘敗。

前鋒全部被殲,後隊驚恐潰散。

雖然這場戰爭,不知道怎麼的泄露了情報,後金早在柳河沿線布防,偷襲不成,那就強攻,本來屬於正常,偏偏,後營糧草走水。

士兵驚恐奔逃,釀成了全線潰退,十二萬大軍損失六萬餘人。

全旭策馬加鞭:「茅兄,猜測到了?」

「登州的糧草被燒了!」

茅元儀憤憤的道:「這幫人,真是該凌遲!」

「很簡單,他們策反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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