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一十八章 大肚子不一定是懷孕

騎兵對步兵擁有著先天優勢,騎兵就像裝甲車一樣,對步兵有著碾壓性的優勢。

只是非常可惜,這股響馬太過自以為是,或者說,他們只是響馬,不是騎兵,就這樣冒然就沖了過來。

騎兵對步兵雖然有優勢,但是,卻不能靠近步兵,要不然,近戰亂戰,騎兵目標大,不靈活,反而容易被步兵圍毆。

現在的情況就是這樣,三四十名響馬,被迅雷銃一陣亂射,當場就倒下了三分之二,剩下的再想跑,已經晚了。

這場突如其來的戰鬥,開始得匆忙,結束得更加迅速。

短短一炷香工夫,戰鬥完全結束。

全旭的家丁兵有兩名在近戰中被砍傷,傷勢不重,並不影響行動,傷勢最重的是一名叫楊栓住的倒霉蛋,他在去牽馬的時候,被那隻脾氣暴烈的大紅馬,用頭撞了一下,躺在地上半天沒有爬起來,估計摔得腦震蕩了。

全旭有些興奮,這次繳獲,獲得了二十二匹馬,雖然響馬的馬,也不見得是什麼良馬,至少,他們可以形成騾馬化行軍。

大車上裝上他們宿營時,用的鐵杴,家丁兵們拿著鐵杴,直接在官道邊上的溝渠里,直接就地挖個大坑,將響馬的屍體扔進去,迅速清理現場。

那些被火銃擊中的馬屍,自然也沒有浪費。

剝皮的剝皮,開膛的開膛,全旭的家丁兵標配就是斧頭,現在可是派上用場了,拿著斧頭,把馬肉大卸八塊。

徐彪望著這些馬肉道:「全爺,天氣太熱,馬肉容易變臭,這可怎麼辦?」

全旭很想直接說丟掉,三娘一臉不捨得的道:「前面有個松樹林,拿松樹一烤,馬肉可香了!」

全旭想了想道:「如此也好,咱們進林子!」

現在已經是五月上旬,全旭不知道袁崇煥殺毛文龍的詳細時間,可是無論他如何趕路,想到抵達皮島,至少需要五月中旬,甚至下旬。

也不是一時半會可以把速度提上來的。

聽到全旭的命令,眾家丁大喜,他們馬上動手,把馬肉放在大車上。

這些大車用人推的時候,一輛大車裝著五六百公斤東西,現在有了馬,再裝七八百公斤也壓不壞車輛。

總共十九匹死馬,擁有的馬肉加起來也就八九千斤,倒也不算費事。

眾家丁兵抵達松樹林以後,開始處理馬肉。

這次全旭帶了一哨家丁兵,也就是五十個人出來,攜帶了五口不鏽鋼桶,充當做鍋的大鍋,這種不鏽鋼桶是一百升的,使出起來非常方便,挖著爐灶,就可以燒火做飯。

大塊的馬肉直接剁成拳頭大小的肉塊,洗乾淨之後,用水煮去血沫子,然後整包整包的火鍋底料倒進不鏽鋼鐵桶里,把馬肉倒進去,大火猛燉。

不多時,五口不鏽鋼桶里就冒出誘人的香辣氣息。

五口不鏽鋼桶其實遠遠無法燉下十九匹馬的馬肉,更多的家丁兵們則是拿著松枝,用刀止削掉松枝枝的皮,穿著馬肉塊,放在火上燒烤著。

很快就肉塊就發出誘人的香味。

全旭自然不用吃大鍋飯,馬車上裝著全旭的爐子,不過,馬肉其實小鍋燉肉不香。

全旭也跟著眾家丁兵們一起燒著馬肉,當然,孜然和調味品是三娘的專屬,眾家丁兵只有細鹽和辣椒面兒。

隨著一個時辰過後,馬肉燉得鬆軟可口。

眾家丁兵們大口大口的吃著馬肉,絲毫沒有任何不適應。

五十餘人最多也就幹掉一匹馬的馬肉,剩下的馬肉在煮熟以後,再用火烘乾,製成馬肉乾,就不用擔心變質的問題了。

繳獲的駿馬,讓全旭麾下的家丁兵的速度提高了不少,原本他們每天既使強行軍,也不過百八十里地,現在有了二十二匹馬,加上全旭馬車上的兩匹,共計二十四匹駿馬,速度提高了一倍。

大名府到登州府,全程一千三百多里,全旭原計畫半個月才能抵達,然而,隨著這些駿馬的繳獲,他直到五月初七這天,就抵達了登州境內,全程用了九天時間。

看著登州的界碑,全旭笑道:「今天晚上之前,咱們趕到登州城,有熱水、熱飯,大魚大肉,隨便吃,管夠!」

眾家丁兵非常開心。

這一路上,眾家丁兵確實是沒少吃馬肉,然而問題是任何東西吃多了,就感覺不到美味了。

剛剛開始第一頓吃馬肉的時候,他們五十個人,幹掉了足足一匹馬,平均每個人吃了將近五六斤馬肉。

到了第二天的時候,他們只吃下了半匹馬的馬肉,第三天更少,只有一條馬腿肉,每個人不到半斤肉。

六七天下來,這些馬肉依舊還剩下大半,不過他們拿著馬肉,在跟上跟百姓們換了不少野菜和蘑菇,也算是改改口味了。

就在路過一個面積不大的池塘里,突然看到池塘邊上圍著兩三百號人,眾人拿著木棍、榔頭、扁擔,喊打喊殺,亂成一團。

全旭以為這是附近的村落因為水源的問題發生械鬥,這種事情在古代、哪怕是幾十年前,都非常常見。

走的距離更近一些,全旭這才發現,眾人包圍中,用豬籠子裝著一個披頭散髮的女人,女人的衣衫有些凌亂,嘴裡被塞著破布。

一名十五六歲的少年,長得黑壯黑壯的,拿著一把柴刀,與眾人對峙著。

少年的身手相當敏捷,十幾個百姓硬是沒有拿下他,反而被他接連放倒五六人。

一名族老模樣的人,氣得鬍子亂抖,指揮更多的人包圍少年。

由於是山東方言,全旭反而聽不太懂。

通過三娘向全旭解釋,全旭這才了解到。

原本這名女人男人死了三年多,突然間肚子大了起來,眾人以為女人不守婦道,要把他沉塘。

可是這個少年,也就是女人的兒子不幹了,他拿著刀與眾人拚命。

三娘有些急了:「相公,咱們走吧,這樣的臭女人活該被沉塘!」

全旭對這名女人並不關心,只是看著那名少年身後不錯,顯然是練過的,他身邊缺少一個能打的家丁。

如果可以像《琅琊榜》里梅長蘇的貼身侍衛飛流一樣,他以後出行,也可以多一份保障。

想到這裡,全旭決定管這個閑事了,他朝著徐彪擺擺手,在他耳邊輕聲低語起來。

全旭讓三娘給徐彪一把銀幣,徐彪拿銀幣,朝著那名族老走去。

全旭沒有讓家丁兵動手,直接劫人。

這些百姓只是觀念問題,本性淳樸,那名少年被幾名百姓按在地上,動彈不得,他大吼大叫,百姓們倒也沒有傷害他。

果然,一切如全旭所料的那樣。

起初,族老聽著徐彪的話,顯得非常憤怒,可是當徐彪將銀幣亮出來的時候,眾人反而沉默了。

什麼叫不守婦道,為了錢賣兒賣女的多了,典妻這種毀三觀的事情在古代也不是沒有,反而非常常見。

所謂的典妻,就是把妻子當物品一樣典當,是一種臨時性的婚情方式。不過,卻也很是講究儀式的,一般要經過媒證、訂約、下聘、迎娶等環節。

一般典妻均經過訂立契約的過程。契約主要寫明出典妻的時間、租價及備往事宜。典期一般為三至五年,典租價以婦女的年齡大小、長像典租時間的長短而定。

對承典的人說來,對自己所要典的女人都會提出條件的,比如必須具備生育能力,出典期間不得與原來的丈夫同居,更不能回家照看自己的孩子哪怕看一眼也不允許等,並將這些要求寫到契約中去。

在《漢書·賈捐之傳》記載:「嫁妻賣子,法不能禁,義不能止。」

當徐彪亮出一大把銀幣的時候,那名族老以及周圍的百姓的眼睛都亮了起來。

徐彪將一枚銀幣遞給族老:「這是一兩重的銀餅,你可以驗驗。」

全旭鑄造的銀子,成色比一般銀錠更鮮亮,那名族老接過銀幣上下打量起來,用牙齒一咬,就出現一個牙印。

徐彪接著道:「一大一小,兩個人我們東家都要了!」

說著,徐彪將手中的銀幣一二三的數了起來:「十五枚,就是十五兩銀子,能買一大一小兩頭牛,這價格買個黃花閨女都綽綽有餘,做人哪,不要太貪心!」

眾人不約而同的望著全旭的方向,全旭此時帶著一輛帶著車廂的奢華馬車,十三輛平板馬車,二十多匹馬,四五十名壯強的家丁,一看就知道是大戶人家。

那名族老伸手抓向錢。

徐彪急忙一閃:「還有契約,不許賴賬!」

又用了,好在保長識得幾個字,擬寫了一份文書,一式兩份,簽字按手印,這才完成交易。

眾百姓與族老拿著銀幣走了,留下了豬籠里的女人和那名少年,沒有其他人按著他,他急忙起身,撿起柴刀,瘋狂的砍著豬籠。

徐彪望著少年:「小子,你別想著跑,我們東家可是花了十五兩把你和你娘買下來了,你們兩比牛都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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