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與弗洛倫斯初次邂逅在聖吉爾斯,結婚則在半英里之外的聖馬利亞,在兩者相隔的短短一年間,愛德華常常到班布里路附近的那幢維多利亞時代的大別墅里過夜。維奧萊特·龐丁把他安頓在他們家所謂的「小房間」里,房間在頂層,頗為堅貞地離弗洛倫斯那間好遠,透過窗戶看得見一個四面圍牆、有一百碼長的花園,再往遠處,還能瞧見一片地盤,或是一所學院,或是一位老者的家——他從來就沒費神去弄清楚到底是什麼。那個「小房間」比特維爾荒原農舍里的任何一個卧室都要大,說不定比那裡的起居室還大。房間里的一面牆上覆滿樸素的白漆書架,架上全是拉丁文和希臘文的《洛布古典叢書》①。愛德華喜歡與如此一絲不苟的學問扯上關係,不過他也知道,即便在床頭桌上擱幾本埃皮克提圖①或者斯特雷波①的書,也騙不了什麼人。與房子里的別處一樣,他那個房間的四面牆都給漆成了白色,頗具異國情調——在龐丁家的領地上看不到一小片牆紙,不管是印花的還是條紋的都沒有——而且地板也是光光的、沒打過蠟的那種。這棟房子的頂層歸他獨用,樓梯平台上有一間寬敞的浴室,鑲著維多利亞時代的彩色玻璃窗和上光軟木磚——又是一個新玩意。
他的床很寬,且硬得非同尋常。房間的一角,在房頂的斜坡下面,有一張擦得鋥亮的松木桌,一盞可以調節臂桿的萬向燈,一張漆成藍色的廚房椅。沒有畫,沒有小地毯和小飾品,沒有撕碎的雜誌,也沒有什麼投入某種嗜好或者從事某項事業所留下的痕迹。平生第一次,他稍稍費了點勁保持整潔,因為這裡跟他以前見過的房間不一樣,在這裡,讓思緒平靜、條理清晰,是有可能的。就是在這裡,愛德華給喬弗里·龐丁和維奧萊特·龐丁寫了一封正兒八經的信,宣告了他迎娶他們女兒的雄心,與其說是請求他們的恩准,不如說是躊躇滿志地等候他們預料之中的首肯。
他沒想錯。他們看起來很開心,然後在某個周日,在倫道夫飯店的家庭午宴上宣告訂婚。愛德華不太懂人情世故,以至於受到了龐丁家族的歡迎,也並不吃驚。作為弗洛倫斯穩定的男朋友——後來又成了未婚夫,他客客氣氣地把一切看作理所應當:他每次搭便車或者乘火車從漢雷抵達牛津時,他那個房間總是虛位以待,飯菜總是準備停當,飯桌上也總是有人向他徵詢對政府機構及世界局勢的看法,他還能自由出入藏書室和那個劃分出槌球區和羽毛球場的花園。當他的臟衣服被納入全家換洗流程時,當一堆乾乾淨淨、熨燙平整的衣服出現在床尾的毯子上時(這是那位每個工作日都會來幫傭的清潔女工的好意),他心存感激,但一點兒都不吃驚。
喬弗里·龐丁居然想跟他到夏日鎮的草地球場上打網球,這事兒看起來也只能說無可厚非。愛德華的技術稀鬆平常——他能仗著個子高發個漂亮的球,偶爾也能從底線抽到一個結結實實的好球。可是,一到網前,他就捉襟見肘、笨手笨腳,而且他的反手球打得亂七八糟,他自己都信不過,寧可追著球往左邊跑。對於女友的父親,他有點害怕,擔心喬弗里·龐丁把他看成一個侵略者,一個騙子,一個小偷,打算先進攻他女兒的貞操,得手以後就逃之夭夭——這種想法里只有一部分是真的。他們駕車駛往網球場的路上,愛德華也對這場球憂心忡忡——取勝不合禮數,但如果愛德華打不出什麼像樣的反擊,那豈不是在純粹浪費東道主的時間?其實這兩點他都多慮了。龐丁屬於另一種類型,擊球出手快、落點准,年過半百能有如此旺盛活躍的精力,著實驚人。他以首盤六比一、次盤六比零、末盤六比一取勝,不過,最要命的是,但凡愛德華得了一分,他就火冒三丈。這位年長的網球手一邊走回自己的位置,一邊嘰里咕嚕地對自己發表演說,愛德華從他那頭依稀聽到,演說里有幾句是針對他自己的暴力恫嚇。事實上,時不時地,龐丁確實揮起拍子照著自己右側的臀部揍過幾下。他不僅僅是非贏不可,或者贏得不費吹灰之力;每一分他都需要。他分別在第一盤和第三盤裡輸掉的那兩局,還有他屈指可數的幾次無謂失誤都把他惹得幾乎尖叫起來——哦,看在上帝的分上,老兄!拉倒吧!開車回家的路上,他寡言少語,至少,愛德華能感覺到,雖說三盤球里他統共只得了十二分,卻已經構成某種程度上的勝利了。但凡他按照正常的路數把比賽給贏下來,那興許這輩子就沒法獲准再見到弗洛倫斯了。
通常,喬弗里·龐丁會用他那種神經兮兮、精力充沛的方式關懷他。如果愛德華在那棟房子里,那麼,約莫七點他下班回來之後,會從酒櫃里拿出金酒①和湯力水,給他們倆各自調上一杯——金酒與湯力水對半,放許多冰塊。在愛德華看來,在酒里加冰可是件新鮮事。他們會坐在花園裡談談政治——多半,是愛德華聆聽他未來的岳父侃侃而談,什麼英國商業之衰落啦,工會之分工爭端①啦,允許眾多非洲殖民地獨立是多麼愚不可及啦。龐丁即便是坐下來,狀態也不鬆弛——他整個人就抵在座椅邊沿保持平衡,隨時準備跳起來,而且,他一邊說話,膝蓋一邊上下晃,要不就是和著他腦瓜里打的拍子扭動他穿在涼鞋裡的腳趾頭。他的個子比愛德華矮得多,但頗為強壯,為了顯擺肌肉發達、鋪著一層金色汗毛的胳膊,他喜歡穿上短袖襯衫,哪怕上班也穿。他已經謝了頂,與其說是年齡的寫照,不如說那更像是某種昭示權力的宣言——碩大的頭顱上,晒成棕褐色的皮膚伸展得既光滑又緊緻。那張臉盤也很大,小小的、肥嘟嘟的嘴唇處於靜止狀態時總會毅然決然地噘著,一隻又扁又圓的小鼻子,眼睛分得很開,以至於在某些光線底下他活像是個巨大的胎兒。
弗洛倫斯似乎從來就不想摻和他們在花園的閑聊,也可能龐丁不想讓她在場。凡愛德華目之所及,父女倆幾乎不怎麼說話——除非眼前有客人,而且,就算說話也有一搭沒一搭。儘管如此,他還是覺得父女倆很在意對方,他有個印象,別人說話時他們倆會用目光交流,彷彿偷偷地合起伙來對別人評頭論足。龐丁總會伸開胳膊攬住露絲的肩膀,可他從來——就愛德華所見——沒擁抱過露絲的姐姐。儘管如此,言談間,龐丁多次善解人意地提到「你和弗洛倫斯」,或者「你們兩個年輕人」。是他,而不是維奧萊特,被訂婚的消息鼓舞得興奮不已,也是他,在蘭道夫飯店張羅了那場午宴,當場祝酒多達六次。當時愛德華的腦海里閃過一個半真不假的念頭:他是巴不得要把女兒嫁出去啊。
差不多就是在那段時間裡,弗洛倫斯向父親提議,愛德華也許可以到公司里幫把手。某個周六上午,龐丁用他那輛漢堡車載著他開到位於惠特尼邊緣的自家工廠,那裡設計組裝插滿了晶體管的科學儀器。當他們倆從亂糟糟的工作台之間走過時,周圍儘是焊錫熔化後那股子乏善可陳的味道,愛德華整個人都被科學技術給震懵了,連一個有意思的問題都提不出來,對此,龐丁好像一點兒都不在乎。直到在一個沒有窗戶的僻靜房間里碰上那位二十九歲的禿頂銷售經理,愛德華才緩過一點勁來,那人在杜倫大學拿到過歷史學位,博士論文是關於英格蘭東北部的中世紀修道院生活。當晚,就著「金湯尼」雞尾酒,龐丁給了愛德華一份工作,替公司出差,贏取新商機。他得研讀產品知識,稍稍懂點兒電子學,再知道些合同法的皮毛。彼時愛德華尚未對職業作過什麼規劃,輕易便能想像自己大可以在開會間歇的火車上、飯店房間里寫寫歷史書,於是就答應下來,也談不上真有什麼興趣,更多的還是出於禮貌。
愛德華自告奮勇替龐丁干過各種各樣的家務活,藉此與他們家的關係愈發親近。一九六一年夏天,他多次給各種草坪除草——園丁病假——替木料間劈過三考得①木材,還定期開著他們家的第二輛車(奧斯丁35型)從閑置車庫裡把垃圾運到垃圾場去,維奧萊特打算改造那車庫,再擴出一個藏書室來。也是開著這輛車——從來不許他開那輛漢堡——他送弗洛倫斯的妹妹露絲到塞姆、班布里和斯特拉福德去會朋友和表親,然後再把她接回來。他還當過維奧萊特的私人司機,有一次是去溫徹斯特參加一場關於叔本華的研討會,路上她盤問了他對千禧年教派的興趣。這些信徒的產生,與饑荒或者社會變革有何關聯?鑒於他們的反猶立場和對基督教、商人的攻擊,能否將這場運動看成蘇聯模式的早期形式?此外,一個頗具爭議的問題是,難道核戰爭不是《啟示錄》中的天啟末世論的現代版本么?束縛我們的,向來不就是我們的歷史和我們那背負罪愆的本性——臆測我們終將滅絕嗎?①
他緊張地回答著,只覺得自己的理性素質正在經受考驗。他們一邊說話,一邊駛過溫徹斯特郊區。透過眼角的餘光,他看見她拿出小粉盒,在她白皙而瘦削的五官上敷粉。他對她蒼白的、竹竿似的胳膊和稜角尖銳的手肘很感興趣,再次惶惑她到底是不是弗洛倫斯的母親。不過,此刻他得一邊開車,一邊集中精力回答問題。他說他相信,此一時,彼一時,差異比相似更顯著。差異表現為,一方是個聳人聽聞、荒誕不經的白日夢,始作俑者是個後黑鐵時代①的神秘主義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