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他們年紀輕,有教養,在這個屬於他們的新婚夜,都是處子身,而且,他們生活在一個根本不可能對性事困擾說長道短的年代。話說回來,這個坎兒向來都不好過。在一所喬治王時代風格的旅館裡,他們坐進底層的一間小起居室吃晚餐。透過敞開的門,看得見隔壁房間里有一張四柱大床,很窄,床罩純白,其鋪展的平整程度頗為驚人,彷彿這活兒不是人類的手能做成的。愛德華沒說起他以前從未住過旅館,而弗洛倫斯呢,自小隨父親多次出遊,住旅館是家常便飯。反正乍一看,他們倆都興緻盎然。他們先前在牛津聖馬利亞教堂舉辦的婚禮進展順利:儀式莊重得體,婚宴熱情洋溢,在中學和大學裡結交的朋友啞著嗓子聲聲送別,聽來暖人肺腑。她的父母並沒有對他的父母盛氣凌人——他們先前是白擔心了一場,而他母親的舉止好歹沒有離譜太遠,也沒有把此番出席的目的忘得一乾二淨。一對新人坐著弗洛倫斯的母親的小汽車離開,傍晚抵達位於多塞特海灘邊的那家他們訂好的旅館,彼時的天氣,在七月里算不得上佳,也不能說與婚禮氣氛配合得完美無瑕,但也全然合人心意了:天上沒下雨,他們本想坐到屋外的露台上吃飯,但弗洛倫斯覺得天還不夠暖和。愛德華倒覺得不妨事,不過,他素來謹守禮儀,自然不會在這樣一個夜晚跟她作對。

於是他們就在自己的房間里吃飯,眼前是半開的法式落地窗,窗與陽台連通,能望見一部分英吉利海峽,還能瞧見切瑟爾海灘上無邊無際的砂石道。兩個身穿正餐禮服的後生從一部停在走廊上的手推車裡取菜,再端進來,他們在通常所謂的「蜜月套房」里來來去去,弄得上過蠟的橡木地板在靜默中咯吱作響,聽起來很滑稽。新郎心高氣傲,又草木皆兵,時時留意著別人有沒有什麼手勢或表情看起來含譏帶諷。但凡有誰吃吃地笑幾聲,他也會受不了。不過那兩個小夥子來自鄰近的一個村子,干起活來都弓著背、板著臉,舉手投足猶疑不定,將菜端到上過漿的麻桌布上時,雙手一個勁地哆嗦。他們也挺緊張的。

在英國烹飪史上,那會兒可不是什麼美妙時光,不過,除了海外遊客,當時也沒人對菜色斤斤計較。跟當時司空見慣的做法一樣,正餐從一片甜瓜開始,甜瓜上僅僅綴著一顆裹著糖霜的櫻桃。屋外的走廊里,點著蠟燭的溫盤架上托著銀餐盤,躺在盤裡待命的是幾片老早就烤好的牛肉,浸在釅稠的肉汁里,邊上圍著稍稍煮過的蔬菜,外加若干青生生的土豆。葡萄酒倒是從法國弄來的,可酒標上沒提具體出產地,只畫著一隻孤零零、急匆匆的燕子。愛德華是不會想到事先去訂好一瓶紅酒的。

他和弗洛倫斯心裡都巴不得侍應生早點走,便各自在椅子上轉了個身,好細細玩賞眼前那片寬闊的、生滿苔蘚的草坪,再遠一點,一叢亂蓬蓬地開著花兒的灌木和幾棵大樹緊挨著一道陡峭的岸,那岸的地勢逐步下降,漸漸成了一條小道,直奔海灘而去。他們能看見一條小路的頭幾段,泥濘的台階向下延伸,小路兩旁的雜草格外繁茂——看上去活像壯碩的大黃葉和捲心菜,葉片色澤濃重、葉脈粗壯,那沉甸甸的分量把至少六英尺高的胖鼓鼓的莖稈都壓彎了腰。花園裡的植物長得花團錦簇,其品種之紛繁多樣,頗具熱帶氣息,這畫面的視覺效果格外突出,因為它被灰色的柔光陪襯著,被海邊飄來的一層輕靈的薄霧烘托著。薄霧步伐穩健,時而推進,時而消退,撞出輕柔的雷聲,隨即擦到鵝卵石上,倏然間噝噝作響。在大海和那面名叫「弗利特」的環礁湖之間有一條砂石道,他們計畫用罷晚餐以後換上耐磨的鞋子,到那裡走一走,假如到時候那瓶酒還沒喝完,他們就帶著酒上路,就像那些馬路上的紳士一樣,對著瓶子喝個痛快。

他們有那麼多計畫,眼花繚亂的計畫,屬於霧靄迷濛的未來,此刻都堆在他們眼前。它們就像夏日裡多塞特海灘上的花草樹木一樣茂盛,一樣蕪雜,也一樣美麗。他們要住在哪裡,怎麼住,最親密的朋友會是誰,他在她父親公司里謀的那份差事,她的音樂生涯,該怎麼處置她父親給她的那筆錢,另外,怎麼才能把日子過得跟別人不一樣,至少私下裡不一樣。在那個時代(後來,在那著名的十年①里,這個時代會漸漸消亡),當個年輕人,仍然意味著成為一個社會的累贅,一道無足輕重的標誌,一種多少有點尷尬的疾病,只有結了婚,才能著手治療。他們倆簡直像是一對陌生人,一起別彆扭扭地站在一座嶄新的生命的巔峰上,他們滿心歡喜,因為新的身份保證能把他們從沒完沒了的青春歲月里拽出來——愛德華和弗洛倫斯,這下終於自由啦!童年是他們最樂意談論的話題之一,與其說童年樂趣無窮,倒不如講那是一團迷霧,其中既有滑稽可笑的誤解——現在他們已經突圍而出了,也有父母犯下的種種錯誤以及不合時宜的所作所為——如今他們已經可以原諒了。

站在這些嶄新的高地上,有那麼一種自相矛盾的情緒,他們明明看得很清楚,卻難以向對方形容:為了那個晚餐過後不久就要來臨的時刻,他們各自憂心忡忡,屆時,他們的「成長新階段」將接受考驗,他們將一起躺在四柱大床上,向彼此袒露無遺。這一年多來,愛德華魂不守舍,滿心期待著七月的某個夜晚,他身上那個最敏感的部分,將會棲居在——不管時間有多麼短暫——這個美麗動人、聰明得教人敬畏的女子體內的一個天造地設的洞穴里。怎麼才能做得既不荒誕,又沒遺憾呢,這念頭弄得他心煩意亂。他這頭,歸根結底是害怕一次糟糕的經歷,害怕會興奮得過了頭,這檔子事兒他聽別人形容過,說那叫「早泄」。這個問題幾乎時時在他腦海里翻騰,不過,儘管他對失敗怕得厲害,但他的渴望——渴望銷魂,渴望排解——要強烈得多。

弗洛倫斯的焦慮程度更嚴重,從牛津過來的路上,有好幾次她都打算鼓足勇氣,把自己的想法說出來。然而,她的煩惱不僅難以啟齒,而且就連她自己也幾乎理不出頭緒來。在同一個問題上,他只不過是被司空見慣的初夜焦慮折磨了一下,而她經受的,卻是一種攪得五臟六腑都不得安生的恐懼,那種忍不住要作嘔的感覺,就跟暈船一樣明顯。籌備婚禮的日子始終歡天喜地,在大部分時間裡,她都想法子對幸福表面上的那塊污跡視而不見,然而,每當她的思緒轉到「一次親密無間的魚水之歡」——別的字眼她都不喜歡——她的胃就乾巴巴地繃緊了,喉嚨口直犯噁心。有一本高瞻遠矚、旨在幫助年輕新娘的時髦手冊,調子是喜氣洋洋的,到處都是感嘆號和編好了號碼的插圖,在這本書里,她瞥見過幾個簡直讓她透不過氣來的詞兒:「黏膜」算一個,還有那個凶相畢露、閃閃發亮的「龜頭」。書里還有些句子對她的智慧是種冒犯,特別是那些關於「進入」的:「沒過多久,他就進入了她……」要不就是「他終於進入了她……」難道她有義務在新婚之夜把自己變成一扇門,或者一間客廳,好讓他進來嗎?還有一個使用得幾乎同樣頻繁的詞兒,在她看來只意味著痛楚,仿如一把刀逼來,肉身分成了兩半:那個詞兒叫「穿透」。

碰上情緒樂觀的時候,她努力讓自己相信,她受的折磨,不過是一種誇張的神經質罷了,總是能捱過去的。當然啦,只要一想到愛德華的睾丸就垂在「充血的」陰莖——又是個駭人聽聞的說法——底下,她的上唇就會噘起來,再想到自己的「下面」居然要給別人碰,哪怕是她心愛的人,她也覺得噁心,就好像要在她眼睛上做手術似的。不過她的神經質並沒有延伸到嬰兒身上。她喜歡孩子;時不時地,她會幫著表姐妹們照看小寶寶,倒也甘之如飴。她想,若是懷上愛德華的孩子,她會很開心,至少,理論上她並不害怕生兒育女。要是她能像聖母馬利亞那樣,只消變個戲法,肚子就能鼓起來,那該有多好。

弗洛倫斯懷疑自己有點高深莫測的毛病,她覺得自己向來就與眾不同,到頭來總不免要露餡。在她看來,她的問題要比單純的生理排斥更嚴重,更深刻;只要想到牽絲絆藤、肉體橫陳的畫面,她渾身上下都會反感,原本泰然自若的心境和與生俱來的歡樂也會橫遭褻瀆。反正她就是不想被「進入」,不想被「穿透」。跟愛德華做愛不會成為她歡樂的總和,而是她必須付出的代價。

她知道,好久以前,他剛剛求婚的時候,她就應該把這事兒說出口了,然後再過很久,才應該去拜訪那位真心誠意、柔聲細氣的教區牧師,才應該去跟各自的父母共進晚餐,才應該邀請出席婚禮的賓客、列出禮物清單並提交給一家百貨商店①、租來婚禮遮篷、雇好攝影師,再將其他一旦定好就沒法反悔的事情全部安排妥當。可是她能說什麼呢,連自己都難以名狀的事情,她能用什麼樣的言辭來表達呢?而且她是愛著愛德華的呀,不是那種她在書里讀到過的又熱又潮的激情,而是愛得溫暖,愛得深邃,有時候像一個女兒,有時候又近乎母愛。她喜歡摟著他,喜歡任由他壯實的手臂環住她的雙肩,喜歡被他親吻,可她不樂意讓他的舌頭伸進她嘴裡,這層意思她沒說出口,卻表達得清清楚楚。她覺得他很特別,跟她見過的那些人都不一樣。但凡他排個隊候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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