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一樁疑案 第三節 一樁疑案

不足二十歲的呂雉嫁給了一個四十一歲左右的泗水亭長,一年後得女,三年後得子,四年後劉邦離家,起兵反秦。而且,這一走,就是七年。年輕的呂雉長期處於獨守空閨的痛苦之中。

那麼,呂雉這段獨守空閨的生活是否被人闖入過呢?

《史記·酈生陸賈傳》有一段記載:呂后非常寵幸辟陽侯審食其(yì jī,意基),有人在惠帝面前詆毀審食其。惠帝聽說後,十分震怒,立即把審食其抓到獄中,想殺掉審食其。呂后知道審食其被兒子所抓,想出手相救,但是,心中羞慚,不能出面營救審食其。大臣們平日里早就怨恨審食其的飛揚跋扈,都想殺了他一解心中之怨(辟陽侯幸呂大後,人或毀辟陽侯於孝惠帝,孝惠帝大怒,下吏,欲誅之。呂太后慚,不可以言。大臣多害辟陽侯行,欲遂誅之)。

這段記載中的辟陽侯就是審食其。

所謂「幸呂太后」,是指審食其深得呂后的寵幸。史稱「呂太后」是因為呂后的兒子劉盈已即位為帝。

關於審食其得到呂后寵幸一事,其他史書亦有記載:

《漢書·楚元王傳》記載:劉邦離家參加滅秦戰爭的時候,專門讓他的二哥劉仲和審食其在家中照顧他的父親(高祖使仲與審食其留侍太上皇)。

可見,審食其原是劉邦的屬下,但是,在劉邦起兵反秦之後,審食其和劉邦的二哥劉仲一直留在劉邦父親身邊,侍奉太公。呂雉和太公生活在一起,也與審食其有交往。太公、呂后被項羽扣為人質之時,審食其以「舍人」(侍從)的身份陪伴著呂后度過了兩年零四個月的人質生活。因此,審食其與呂后有此一段患難之交。

《史記·呂太后本紀》記載:呂后想廢掉礙手礙腳的右丞相王陵,於是升王陵為小皇帝的太傅,奪了王陵的相權。王陵明白呂后對自己是明升暗降,不讓他掌握實權,於是告病假回家休息。呂后將同意封諸呂為王的原左丞相陳平升為右丞相,讓辟陽侯審食其當了左丞相。審食其雖然當了左丞相,但是,卻不處理朝政,只負責太后宮中之事,類似郎中令。但是,審食其由於得到太后的寵幸,實際上主理朝政,公卿大臣們都通過他來辦事(太后欲廢王陵,乃拜為帝太傅,奪之相權。王陵遂病免歸。乃以左丞相平為右丞相,以辟陽侯審食其為左丞相。左丞相不治事,令監宮中,如郎中令。食其故得幸太后,常用事,公卿皆因而決事)。

據《史記》記載,惠帝死後,呂后立了惠帝和宮女生的兒子當了皇帝,由她自己臨朝處理國家大政(稱制)。此時的呂后因為獨子病故,內心非常憂慮,開始謀劃分封自己的兄弟為王,以鞏固自己的統治基礎。

右丞相王陵因為堅持劉邦的「白馬之盟」,不同意封諸呂為王,因此,被呂后移官。王陵原為右丞相,被罷了右丞相之後,呂后將同意封諸呂為王的陳平提拔為右丞相,而讓審食其做了左丞相。

審食其雖然當了左丞相,但卻不管朝政,只負責管理宮中之事。

而且,因為審食其深得呂后信任,言事常常得到呂后的批准。因此,實際上審食其雖官位低卻比右丞相陳平還有權。漢代尚右,右丞相本應在左丞相之上。

所謂「毀」,是指此時有人將審食其的劣跡報告了當朝皇帝惠帝。惠帝聽到後勃然大怒,立即下令將審食其抓進監獄,並打算處死審食其。

《史記·酈生陸賈傳》的上述記載引發了呂后與審食其是否有私昵關係的一樁疑案。通行的有兩種看法:

第一種看法是:這段記載表明了審食其與呂后的確有私情,甚至有人將審食其列為中國古代十大男寵之一。

理由兩點:

第一,惠帝既然知道審食其是母后的寵臣,為什麼一定要置審食其於死地?

第二,呂后為什麼「慚」?為什麼不敢出面相救?

由於惠帝處死審食其是因為審食其與其母有私情,惠帝又無法處理他的母后,只得把全部怨氣發泄到審食其頭上。作為當事人之一的呂太后雖然不會受到兒子的處罰,但是,這樁隱情由身為皇帝的兒子處理仍然使呂后大為難堪。「呂太后慚,不可以言」八個字非常準確地傳達出此時呂后內心的尷尬。

第二種看法是:呂后僅僅是寵幸審食其,二人並沒有私昵關係。

理由是:

第一,誰也不可能以太后與審食其的私昵關係狀告審食其;因為以此為理由告審食其不僅取證極為困難,而且,一旦查實,皇家臉面何在?

第二,審食其被告是另有取死之罪。由於罪大,無法赦免;呂太后也覺得無法出面講情,因此,「呂太后慚,不可以言」。但是,這種「慚」不是因二人有私昵而慚,而是覺得審食其為患難之交,遭此重刑又不能相救而深感自慚。

第三,「大臣多害辟陽侯行,欲遂誅之」。說明大臣們早就痛恨審食其,必欲置之死地而後快。這兩句話恰恰從反面說明審食其與呂后無私昵關係。如果審食其私昵太后,罪不至誅;縱有其事,臣下亦當為尊者諱,決不至公然申行誅戮。

我覺得破解這樁疑案的關鍵是兩點:

一是惠帝因何震怒,必置審食其於死地?

二是呂太后為何「慚,不可以言」?

審食其在反秦鬥爭中長期侍從太公,與呂后有較長時間的接觸;楚漢戰爭中與呂后又有過患難之交,因此,深得呂后信任。觀前文所講呂后罷免王陵而升審食其為左丞相,可知呂后是多麼寵幸審食其。

深得太后寵幸的審食其如果不能夾著尾巴做人,很難避免恃寵而驕,弄權犯法,獲取死之道。這應當是惠帝震怒、必置他於死地的主因。

雖然我們今天已經無法知道究竟是誰告了審食其,告了他什麼罪,但是,其罪名肯定不小,導致惠帝震怒。

太后之「慚,不可以言」,主要是因為審食其罪情嚴重,太后欲救不能。如果強行干預,恐有損太后名望。

審食其平日飛揚跋扈,得罪了不少當朝大臣。因此,當審食其被惠帝下獄治罪之時,大臣們都希望審食其得到應有的懲罰,沒有一個人願意為他出面求情。

惠帝朝政的特點是惠帝與呂后都有很大的權力。惠帝是皇帝,處罰大臣是其職責;太后不能直接干預朝政,只能通過其子間接行事,而此事偏偏是其子震怒之下親自處理。呂后獨掌朝政是在惠帝下世之後。因此,人們的不滿不會告到太后那兒,不等於沒人告到惠帝那兒。

一樁疑案中的兩位當事人,一位被抓,一位無法出面相救,審食其命懸一線。

但是,在審食其被捕之前曾經發生過的一件事,救了處境危險的審食其一命。

當時京城有一位叫朱建的人,非常善辯,口才極佳。而且,為人剛正不阿,非常受人尊崇。可以說,誰要是朱建的朋友,人們就會對他刮目相看。

審食其雖然得到呂后的寵幸,地位顯赫,但是,審食其也希望結交像朱建這樣的名士,提升自己的名望。

朱建雖然只是一介布衣,但是,朱建的人格魅力使他在京城中極有聲望。因此,身為辟陽侯的審食其多次想結交朱建,但是,朱建由於鄙視審食其的人品,始終不願見審食其。

權傾一時的審食其想結交朱建而遭到拒絕一事,被劉邦手下一位重要大臣陸賈知道了。陸賈是一介儒生,但是,陸賈曾為劉邦出使南越,陳說利害,使南越王尉佗歸順漢朝,立下殊功。因此,陸賈雖然一介儒生,但卻深得劉邦的信任。

陸賈是朱建的密友,兩人平時交往頗為頻繁。朱建的母親去世之時,因為朱建家中貧寒,連辦理喪事的錢都沒有,只好向親友借貸辦理喪服器物。

陸賈於是拜見審食其,一見面就祝賀他。審食其被陸賈祝賀得莫名其妙,便問陸賈:我有什麼喜事?陸賈說:朱建的母親去世了。審食其依然不懂:朱建的母親去世怎麼向我道喜?陸賈說:朱建以前不見您是因為他母親在世。當然,陸賈作為一個辯士,他這番話是在為朱建不見審食其另覓理由。陸賈接著說:如今朱建的母親去世了,假如你置辦一套重禮,前去弔唁,那麼,朱建就可以為你效力了。

審食其一聽,這確實是個好機會,於是,審食其準備了一百金作為喪葬費,前往弔唁。由於審食其深得呂太后的寵幸,審食其前往弔唁並以重金相贈之事很快傳遍京城。住在京城的列侯、貴人紛紛前往弔唁。朱建因此得到了五百金的喪葬費。因為這件事,朱建和審食其的關係迅速得到改善。

不過,朱建平時標榜自己「行不苟合,義不取容」,但是,審食其這種人一送禮,他馬上就改變了自己的行事標準。看來,一個人要始終如一地堅持自己的操守並不是一件簡單的事。朱建一生剛直不阿,因為母親喪事無錢操辦而接受自己平日看不起的審食其的饋贈,並因此與審食其相交,為審食其設謀,毀了一世英名。

可見,面臨義利之辨,確實難於抉擇!朱建如果選擇「義」,他斷然不能出手相救審食其;如果朱建選擇

上一章目錄+書簽下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