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讀者

我親愛的書迷:

但願《屍骨袋》害你至少一個晚上睡不著。不好意思,我這人就是這樣。我自己就有一兩天睡不著。打從我開始寫這部小說起,要我到地下室去我就會緊張——就怕門會砰一聲關起來,電燈啪一下熄滅,然後開始「咚咚咚」……只是,這對我來說起碼也是寫作的樂趣之一。你若覺得我這樣很變態,嘿,別叫醫生來。

我重回斯克裡布納出版社時,拿出了三部迥異的小說提案。第一部就是各位剛讀完的這本(除非你是那種罕見的怪物,讀書從書屁股開始),第二部是短篇小說集,第三部是回憶錄加寫作指南,叫做《寫作這回事》()。但我想這本寫作指南學校里不會有人用,因為我寫的時候玩得太凶,太高興了。

我原以為短篇小說集是最簡單的。它只比我的第一部短篇小說集《守夜》(犖犻犵犺狋犛犺犻犳狋)略厚一點,但比第二部短篇小說集《迷霧》()要薄一點。我手邊有一堆很不錯的故事,有幾篇已經在小雜誌上登過了,還有不少是從未問世的(只有《世事難料》〔「Everything''s Eventu-al」〕和《黑衣男子》〔「The Man in the Black Suit」〕在大型雜誌上登過)。我連書名都想好了:《一盞車燈》(),跟「壁花樂隊」(The Wallflowers)的一首歌借的。看起來很合適,寫短篇小說若不像只靠一盞車燈摸黑回家,我還真不知道是什麼。

只是,出事了。我想部分是因為和新的出版社、新的人合作,精神大振的緣故吧,但主要還是抓到了妙點子後就一路乘風破浪前進不止了。在寫《屍骨袋》期間(在《屍骨袋》緩慢朝出版日蜿蜒前進期間,不時有書冒出來巴著我不放,我發現這跟瘧疾發作沒兩樣),我寫了一部短篇,叫做《亞特蘭蒂斯之心》(「Hearts in Atlantis」)。算是我的小長篇之一吧,太長,不算短篇,但又太短,沒有長篇小說的分量。我從開始寫作以來,就一直被人罵寫得未免長得討厭(想想看《末日逼近》〔〕、《它》〔〕、《綠魔》〔〕就好),這類半長不短的小說我寫過十幾篇,都暫時擱著,準備另外結集出書。這類「半長不短小說集」中的第一部叫做《肖申克的救贖》(),第二部叫做《午夜四點》(h)。我很喜歡這兩部小說集,裡面的故事都是我的得意之作。不過,《屍骨袋》出書後,我就沒計畫再出這類小說集了,因為已經沒故事了,柜子里是空的。

後來,我寫了《亞特蘭蒂斯之心》,結果它像一把鑰匙,把耐心躲在我心底深處三十年,就等著有機會露臉的東西放了出來。我是在六十年代長大的人,在越戰正熾的時候成長的人,從一開始寫作就想把我成長的年代,我經歷的時事,從《歡呼魚》 到西貢淪陷到喇叭褲和迪斯科放客音樂沒落,都寫下來。總而言之,我想寫我自己時代的事——哪個作家不是?只是覺得一旦寫了,必定會弄得亂七八糟。很難想像我這是要怎麼寫,例如吧,寫一篇故事裡面的主角對著人比和平的手勢,或是嘴上掛著「嘿!……帥喲!」

格特魯德·斯泰因(Gertrude Stein)說過洛杉磯:「沒有有的地方。」 我對六十年代的感覺也是這樣,那年代是我這代人的意識真正成形的年代。我對六十年代之後的年頭也是這種感覺,那年頭我們嘗過些許勝利,卻也吞盡挫敗的苦果。真要寫美國第二次世界大戰戰後的第一代從「紅萊德」空氣步槍到軍用卡賓槍到遊樂園鐳射槍,不如吞磚頭還簡單一點。而且,沒錯,我害怕。艾倫·金斯伯格(Allen Ginsberg)說過,「眼見我這一代出類拔萃的心靈腐爛敗壞」,我一樣眼見我自己這一代頂尖的作家想寫所謂的「嬰兒潮」時代,卻只拿出自作孽不可活加陳腔濫調作蕾絲邊的作品來。

後來,我想到想太多對寫作不好,很不好,所以我坐下來寫《亞特蘭蒂斯之心》的時候,並沒想太多。我寫作,不是要為一整個時代下注解。我只為了自己開心,而拿大學一年級時注意到的一件事來寫。是不是要出版,我沒有特別的規劃,只是想我那幾個孩子讀了覺得好玩就行。結果,我就這樣又找到了回來的路。我開始發現有方法可以讓我寫我們臨到手又失去,寫我們失去,寫我們最後終於得到,又是怎麼得到的,不帶一絲說教。我討厭故事說教,有人說這是「賣掉自己的天賦人權去換傳道解惑」(可能是羅伯特·布洛克〔Robert Block〕講的吧)。

寫完《亞特蘭蒂斯之心》後,我又回頭寫了一部長篇小說,這一部獨立成書,叫做《卑鄙黃衣人》()。另外一篇小說《盲眼威利》(「Blind Willie」)已經寫好,只需要稍微調整一下,改成我當時在走的路線。第四篇也是新作,名為《我們怎麼會在越南》(「Why We''re i Nam」),它就像是完結篇,把我要說的話都作了總結。只不過即使是這樣,我仍然有餘事未了的感覺,所以我又寫了最終篇,叫《夜色的天堂暗影一路沉落》(「Heavenly Shades of Night Are Falling」)。《亞特蘭蒂斯之心》以鮑比·加菲爾德在康涅狄格州的哈維治開始,到了《夜色的天堂暗影一路沉落》,以四十年後鮑比在哈維治結束。最後的成果——尤其是最後加進來的這一段——就很像是一部小說而不是小說集了。但不管怎樣,我都很滿意。我想這裡面的故事很嚇人,很好玩,很悲傷,有時也能激發思考。你從來就沒辦法把自己要說的話全都說清楚,這是這一行最教人難過的地方……但有時,你倒還能抓得到洶湧翻攪的思緒,略有一點滿足。十年前,我想都不敢想有辦法駕馭這洶湧的思緒,想都不敢想能寫得出來這樣一本書。這本書若是按照寫作大綱來寫,就永遠寫不出來。借用六十年代的流行語說,你只能看著它水到渠成。

《亞特蘭蒂斯之心》八月時會由斯克裡布納推出問世,各位十幾歲的時候若正是麵包鞋當紅,也真有樂隊給自己取名為「草莓鬧鐘」(Strawberry Alarm Clock)的話,那麼這本小說應該可以讓你回味起當年的你,當年的事,失去過什麼,得到過什麼。若你生得比較晚,那麼《亞特蘭蒂斯之心》也可以跟你說一說當年的我們,我們又是怎麼變成現在這樣的。期盼各位能夠讀讀這本小說,和我分享讀後的想法。還有……和平啊,兄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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