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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九九八年六月三日,我把兩個行李箱和我的筆記本電腦扔進我那輛中型雪佛蘭的後備廂,開始從車道倒車,但馬上又停下車,再次走進屋裡。屋裡空蕩蕩的,有一點凄涼,像忠貞不渝的愛人忽然被人甩了,卻百思不得其解。傢具都還沒蓋防塵套,電也沒斷(我心裡清楚我的「舊怨湖大實驗」可能很快就宣告徹底失敗),但這班頓街14號給人的感覺卻仍然像沒人住的廢屋。一個個房間滿是傢具,應該不至於會有迴音,但我走在中間,卻有迴音傳來。到處都是游塵飄移的蒙蒙光線。

我書房裡的電腦顯示器蒙著防塵罩,看起來活像劊子手的腦袋。我跪在書桌前,拉開一個抽屜,裡面有四令 紙。我拿起一令紙夾在腋下,剛起身走開,又回過頭來。喬那張穿著泳衣的驚艷照片,我收在中間的大抽屜里了。我拿出照片,撕開我拿的那一令紙的包裝邊緣,把它像書籤般夾在中間。我若真有幸能重拾寫作,而且還寫得下去,就可以在寫到第二百五十頁時,和喬重逢。

我離開屋子,鎖上後門,坐進車裡,開車離開德里。而且,就此一去不回。

在這之前,我有好幾次真的很想回湖邊一趟,看看整修的工程做得怎樣——那次的整修工程,到後來比比爾·迪安原先想的要大很多。擋下我沒去的理由,是我心裡有一種感覺,用理性說不清楚卻依然很強烈的感覺:我不應該去。我回到「莎拉笑」的時候,就應該是打開行李長住下來。

比爾雇了肯尼·奧斯特重修木屋的屋頂,也雇了肯尼的親戚蒂米·拉裡布幫木屋「刮痧」:用原木蓋的屋子,有時跟馬桶一樣也需要好好刷一刷。比爾又叫來了水電工檢查管線,徵得我的同意後,換掉了一部分老舊的管線和水井泵。

比爾在電話上核對這些開銷,不時會大呼小叫一下,發一發牢騷,我就隨他去。一旦第五代或第六代揚基佬和花錢的事情攪和在一起,你最好是袖手旁觀,隨他們一吐胸中不快。要揚基佬把一張張綠油油的鈔票送出去,簡直有如要他們在大庭廣眾之下親熱一樣離譜。至於我自己呢,倒是一點也不在乎這些開銷。我大部分時候過得相當節省,不是為了什麼勤儉持家的大道理,而是因為我的想像力在許多地方都會活蹦亂跳,唯獨碰上花錢的事就不太會動了。我所謂的「擺闊」,就是到波士頓玩上三天,看一場紅襪隊的比賽,去淘樂音樂城逛一逛,外加到劍橋的華茲華斯書店 去一趟,就夠了。這樣的生活,連利息都用不了多少,遑論本金,何況我在沃特維爾的財務經理很出色。我鎖上門離開德里朝TR-90去的那天,我的身價可是五百萬美金不止。我和比爾·蓋茨當然沒得比,但在這一帶算是大富翁了。因此,修房子的花費就算高一點,我也不至於擺臉色。

那一年的晚春和初夏對我來說相當特別。我的日子大部分都耗在等待,耗在理清我在德里的雜事,耗在回比爾·迪安打電話來報告又出了什麼最新的亂子,還有,耗在想辦法不去多想。接受《出版人周刊》的訪問時,記者問我「喪妻過後」重拾寫作有沒有困難?我板著臉,斬釘截鐵回他一句「沒有」。哪有?真的。我的問題是在寫完《從巔峰直墜而下》之後才開始的,在那之前,我可是像掃黑大隊一樣虎虎生風!

六月中旬,我在「星光咖啡屋」和弗蘭克·阿倫約了一起吃午餐。這一家「星光」開在劉易斯頓,正好在他那邊和我這邊的中間點。我們吃甜點(「星光」最有名的草莓酥餅)的時候,弗蘭克問我有沒有再交女朋友。我看著他,很驚訝。

「你看什麼看?」他問我,臉上露出了世上九百大莫名情緒之一——「好笑」又「好氣」。「我不覺得你這樣是對喬不忠,到八月份她就過世四年了。」

「沒有,我誰也沒有。」

他瞅著我看,沒吭聲。我也看著他,幾秒鐘後,開始搖手裡的湯匙,攪拌澆在酥餅上面的發泡奶油。酥餅剛出爐,還熱著,奶油遇熱即溶。我想起一首很好笑的老歌,講一個人把糕餅留在雨里忘了拿走。

「你有女朋友嗎?」

「這不關你的事吧。」

「唉,你這個人!比方說去度假的時候啊,你——」

我把眼睛從化掉的發泡奶油上面抬起來。「沒有,」我說,「誰也沒有。」

他又沉默了一會兒,我想他是在想該怎麼轉入下一話題。談什麼我倒是無所謂。只是,他反而單刀直入,直接問我約翰娜死後我有沒有跟誰上過床。這問題我若騙他,他就算不信也會將信就信混過去——天底下的男人哪個在談到上床的事時不騙人的?但我說了實話……還帶著些許邪門兒的快感。

「沒有。」

「一次也沒有?」

「一次也沒有。」

「那按摩院呢?你知道的,就是至少——」

「沒。」

他坐在那裡,用湯匙敲他盛甜點的小碗碗口。他一口也沒吃,打量我的眼神像是在看最新發現的噁心小蟲標本。我不喜歡他這樣看我,但可以理解。

我是有兩次機會離現在說的「發生關係」很近,但沒一次是在拉戈島,雖然那裡約莫有兩千位美女,身上只掛著零星的布條和一試就成的誘惑,打我眼前走過,供我隨興品頭論足。其中一位女主角是紅髮的女侍,叫凱莉,在外延道路上的一家餐廳工作,我常去那裡吃午餐。去了一陣子後,我們兩個開始聊上兩句,開一開小玩笑什麼的。再之後,就會偶爾四目交投——各位知道我的意思,就是對望的時間有一點太久的那種。我開始瞄她的腿,瞄她轉身時制服緊繃在臀部上的線條。她也知道我的眼神會跟著她跑。

另一位主角是「新生」里的一個女的。「新生」是我以前健身的地方。那裡有一個身材高挑的女人,喜歡上身穿粉紅色的健身胸衣,下身穿黑色的自行車短褲,挺賞心悅目的。還有,她坐上健身腳踏車,開始踩那不知要走到哪裡的有氧之旅時讀的東西,我還蠻中意的——不是《仕女》或《大都市》一類的雜誌,而是約翰·歐文 、埃倫·吉爾克里斯特 這一級作家的作品。我喜歡正經讀書的人,倒不是因為我自己也寫書。讀書人跟天下人都一樣,開口講的一定以天氣為先;但一般而言,讀書人更有辦法把話題從天氣往外面拉。

這位愛穿粉紅運動背心加黑色短褲的金髮佳麗,叫做阿德里亞·邦迪。我們兩個有一次並肩踩腳踏車踩到雲深不知處時,聊起了書。後來,我在重量訓練區一個禮拜要陪她做一兩次重訓,當她的防護員。防護這件事,會給人怪怪的親密感。我想,舉重的人平躺的姿勢固然是其一(尤其舉重的那人是女人的話),但也未必盡然。主要還在於彼此間有依賴關係。雖然不能說是真到了生死相許的地步,但舉重時,一個人真的有一點像是把身家性命都交給了做防護的人。到了一九九六年冬天,我們四目交投的時刻開始出現。她躺在長椅上,我站在旁邊,看著下方她仰卧朝上的臉龐。我們眼神的交會開始比平常要長一點了。

凱莉年約三十,阿德里亞可能比她要小一點。凱莉離了婚,阿德里亞還沒結過婚。對於她們兩個,我都還不算老牛吃嫩草。而且,我想,她們兩個也都願意視需要和我上床,算是某種「隨性而來」的甜蜜之事。我處理凱莉的方式,是換到另一家餐廳吃午餐;基督教青年會送我健身試用券後,我也馬上抓住機會辦了手續,沒再回「新生」去健身了。我記得,在我換健身房後約六個月吧,有次在街上偶遇阿德里亞·邦迪。我雖然跟她說了一聲「嗨」,但硬是不去看一下她不解又傷心的眼神。

純粹就生理需求而言,她們兩個我都想要(說實在的,我記得我好像還做過一場春夢,夢裡面我還真的兩個一起上,同一時間,同一張床)。但話說回來,我又誰都不想要。有一部分原因在於我沒辦法寫作——我的日子已經夠慘了,謝謝你,其他的麻煩能免就免。另一部分原因在於要搞清楚朝你大送秋波的女人真正感興趣的,到底是你的人,還是你相當可觀的銀行存款,這相當費事兒。

但我想,最主要的原因,還是在於那時喬依然佔據了我絕大部分的心,我的心空不出來地方放別人進去,即使已經過了四年。這悲傷好像變成了膽固醇。各位若覺得這說法好笑或很怪,還真該感謝上蒼。

「那麼朋友呢?」弗蘭克又問,他現在終於開始吃他的草莓酥餅了,「應該還是會和老朋友見見面的吧,有嗎?」

「有啊,」我說,「還不少。」又撒謊,但我真的有很多字謎可以做,有很多書可以讀,有錄像機可以在晚上看很多電影。我連片尾聯邦調查局關於不得盜版的警告都背得出來。但要談到有血有肉的真人,我離開德里時打電話辭行的人,就只有我的醫生和牙醫。那年六月我寄出去的信,多半是寄給《哈珀》和《國家地理》等雜誌,為了更改郵遞地址。

「弗蘭克,」我說,「你講話怎麼跟猶太老媽子一樣?」

「跟你在一起時,我就是忍不住要當一下猶太老媽子。」他說,「只是,這老媽子覺得烤馬鈴薯的療效比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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