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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婚十年,我從沒有過「寫作障礙」的毛病,約翰娜死後也沒有馬上出現。其實,這是因為這情況對我太過陌生,所以,在我注意到有事情不太對勁時,病症早就來了不知多久。我想,這是因為我在心裏面認定,唯有承蒙《紐約時報書評》惠予討論、解構、偶爾嗤之以鼻的「文學」作家,才會犯這毛病。

我的寫作生涯和我的婚姻生活幾乎是重疊在一起的。我的第一部小說《二就是雙》的初稿,是在喬和我正式訂婚不久之後完稿的(那天,我忽然拿出一個貓眼石戒指套在她的左手中指上。那是我在戴氏珠寶店花了一百一十塊錢買的,在當時算是有一點超過我的經濟能力,但約翰娜看起來還是高興得要命)。而我的最後一部小說《從巔峰直墜而下》,則是在她宣告死亡後一個月完工。這本書寫一個瘋子殺手專愛找高樓動手殺人,於一九九五年秋天出版。在那之後,我還出了幾本小說——聽起來有一點矛盾,但我可以解釋——只是,我想,在這以後,有好一陣子不會有邁克·努南的小說出現在任何榜單上了。我現在知道「寫作障礙」是怎麼回事了,好吧?我不想知道也不行。

那一天,我磨磨蹭蹭地把《二就是雙》的初稿拿給喬看,她只花了一個晚上就讀完了。她窩在她最喜歡的一張椅子上,身上只穿了一條小內褲,再套一件T恤,T恤前胸印了一頭緬因州黑熊,一杯又一杯地把冰紅茶往肚子里灌。我則是躲到車庫(那時我們的經濟狀況還不穩,所以在班戈和另一對夫妻合租一棟房子……唔,不對,喬那時和我還沒正式結婚,只是,據我所知,她也從沒把那個貓眼石戒指從她的手指頭上拿下來),在裡面像無頭蒼蠅一樣亂走一通,覺得自己好像《紐約客》漫畫里的角色——等在產房外的那些怪傢伙。我記得我還弄壞了一套三歲小孩也拼得起來的鳥舍組裝玩具,差點切掉自己的左手食指。每隔二十分鐘,我就回屋裡偷瞄一下喬。就算她發現了,當時也沒讓我看出來。我就把這當作是樂觀的徵兆好了。

當她從屋裡出來時,我正坐在後門的台階上,抬頭看天上的星星,抽煙。她坐到我身邊,伸出一隻手搭在我的頸背上。

「怎樣?」我說。

「很棒啊,」她說,「你現在要不要進屋裡來嘿咻一下?」我還沒回答,她穿的那條小內褲就掉在我的大腿上,帶著輕輕一聲尼龍的輕嘆。

之後,躺在床上吃橘子的時候(這壞毛病後來我改了),我問她:「好得可以出書嗎?」

「這個啊,」她說,「出版這迷人的行業,敝人啥也不懂。只是,我從小到大專看好看的書——《好奇猴喬治》 是最早的一本,你若想知道——」

「我不想。」

她再朝我靠過來,剝了一瓣橘子送進我嘴裡,溫熱的胸脯抵著我的手臂,好不挑逗。「——而我讀這一本時,覺得好看得不得了!所以,照我看啊,你在《德里新聞報》當記者的命絕對過不了菜鳥這一關。我看我是註定要當作家夫人啦。」

她這一番話聽得我精神大振——其實,聽得我連手臂都起雞皮疙瘩了。對,出版這迷人的行業她是啥也不懂,但她若有信心,我若有信心……信心真的就是最正確的道路。通過以前教過我創意寫作的老師介紹(他也讀了我的小說,給了幾句不痛不癢的讚美,明褒實貶,我想是他覺得我這小說走商業路線等於離經叛道吧),我有了經紀人,而這位經紀人幫我把《二就是雙》賣給了蘭登書屋。他們是頭一家審閱這部小說的出版社。

喬對我的記者生涯所作的預言也很准。我又花了四個月採訪花展、短程加速賽、豆子宴 ,周薪不過百元上下,才等到蘭登書屋的第一張支票——扣掉經紀人的傭金後兩萬七。所以,我在他們的新聞編輯室還沒待到第一次小小的調薪就閃人了。但他們不管怎樣還是替我辦了一場歡送會。現在我想起來了,地點是在傑克酒吧。他們在後面包廂的桌子上方掛了一條橫幅:「祝邁克萬事順利——寫作不輟!」後來我們回到家時,約翰娜說,若嫉妒是強酸的話,我應該只剩身上的腰帶扣和嘴裡的三顆牙了。

後來,上床後,熄了燈——兩人吃光最後一瓣橘子,抽完最後一根煙——我說:「該不會有人拿它跟《天使,望故鄉》 相提並論,對吧?」我指的是我的小說。她很清楚,就像她同樣清楚我對創意寫作老師對《二就是雙》的反應頗感沮喪。

「你別拿懷才不遇那一套屁話來煩我,行不行?」她半坐起來,靠在一隻手肘上。「如果真想說,就現在說個痛快,那我明天早上第一件事,就是去翻『離婚自己來』的實戰手冊。」

她這話把我逗樂了,但也有一點受傷。「你也看到了蘭登發的第一份新聞稿,」我知道她看過了,「他們只差沒說我是『帶把的弗吉尼婭·安德魯斯』 ,天哪!」

「哦,」她說,輕輕抓住我講到的那東西,「你是真的有『把』嘛。至於他們說你是……邁克,我三年級的時候,那個帕蒂·班寧就說我是『鼻屎老奸』。你說我是嗎?」

「印象決定一切。」

「胡說八道!」她還是握著我的「把」,但現在用力一捏,有一點痛,卻又無比暢快。這色迷迷的「褲襠鼠」在那時候可是葷腥不忌,只要量多就好。「快樂決定一切。你寫作的時候快樂嗎,邁克?」

「快樂。」反正她也只知道在乎這些。

「你寫作時會覺得有愧於心嗎?」

「我寫作的時候,天塌下來也不管,除了這一件。」說完,我一翻身爬到了她身上。

「哎喲!」她的聲音好不嬌羞,每次都撩撥得我心癢難耐。「有一根『把』夾在我們中間哦!」

就在我們翻雲覆雨的時候,我領悟到一兩件事,都是好的:她說她喜歡我寫的書,是說真的(唉!光是從她窩在安樂椅上讀稿的樣子就可以知道:一綹鬈髮垂在眉間,兩條光溜溜的腿蜷縮在身子底下);因此,我對我寫的東西沒什麼好丟臉的……至少在她眼裡沒什麼好丟臉的。還有一樣,也是好的:她的印象加上我自己的印象,合起來才是婚姻該有的「雙眼並用」,才正是我該在乎的「印象」。

謝天謝地她是毛姆迷。

我就這樣當了十年的「帶把的安德魯斯」……該說是十四年吧,若把約翰娜死後的那幾年也加進去的話。頭五年在蘭登書屋,後來我的經紀人從普特南出版社要到了高價,我就跳槽了。

各位一定在很多暢銷書榜上看過我的名字……這也多虧各位禮拜天看的報紙登的暢銷書排行榜是列到前十五名,而不是前十名。我從來沒克蘭西、勒德拉姆、格里沙姆 的分量,但我還是出了不少精裝本(這一點,安德魯斯就始終沒有過,哈羅德·奧布洛夫斯基跟我說——他是我的經紀人——這位夫人最多只是平裝本明星),有一本書還躥到了《紐約時報》暢銷榜的第五名——那是我寫的第二本書《紅衫男子》。只是說來諷刺,擋在我前面讓我上不去的那幾本書,有一本是賽德·波蒙特 寫的《鋼鐵機器》。波蒙特家那時候在城堡岩有一棟避暑別墅,就在我們舊怨湖的房子往南不到五十英里的地方。賽德現已過世,自殺死的。我不知道他的死跟寫作障礙有沒有關係。

我就這樣站在百萬暢銷作家的神奇圈子外圍進不去,但我從沒放心上。我三十一歲的時候,名下已經有了兩棟房子:德里的這一棟漂亮的愛德華式老屋;在緬因州西部另有一棟湖邊的木屋,還夠大,算是可以住人的民宿。湖邊木屋有個名字:「莎拉笑 」,當地人這樣叫這木屋都有一百年了。別的夫妻在我們那年紀,未經一番奮戰還沒辦法替自己的第一個家爭取到貸款,要到了一點還覺得自己命好,我們卻已經有了兩棟房子,名下還沒一丁點債務。我們兩個都沒病沒災,不鬧外遇,「玩樂骨頭」也一根沒散。沒錯,我不是托馬斯·沃爾夫(我連湯姆·沃爾夫或托拜厄斯·沃爾夫 都算不上),但我愛做的事還相當賺錢,這世上沒有比這更好的行當,簡直像擁有偷竊執照似的。

所以,我有一點像二十世紀四十年代的中段班 小說作家:評論不睬,走的是類型路線(我的類型就是漂亮的年輕女子孤身遇上迷人的陌生男子),但報酬優渥,享有如內華達公娼那一等級的不入流認可。人性比較低下的本能需要找出口宣洩,因此,總有人該做這檔子事吧。而我做起這檔子事來,還相當帶勁兒呢(有時喬當起共犯也很帶勁兒,尤其是在書里的情節走到特別麻煩的十字路口時)。就在老布希當上總統的那一陣子前後,會計師跟我們說,我們已經是百萬富翁了。

我們的錢是還沒多到可以(像格里沙姆一樣)買噴氣式飛機來玩,也買不起美式職業足球隊(克蘭西),但以緬因州德里鎮的標準,享受是夠了。我們上床千百回,看電影千百次,讀書千百本(喬通常都把她每天讀的書擺在她睡的那一邊床底下)。不過,我們最大的福氣可能還是:我們始終都不知道幸福的時光有多短暫。

我有好幾次都覺得打破儀式便是寫作障礙的成因。我在白天可以把這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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