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部 柯菲上綠里 13

一九五六年。

雨中的亞拉巴馬。

我們的第三個孫女要從佛羅里達大學畢業了,她是位美麗的姑娘。我們是坐「大灰狗」 去的。當時我六十四歲,看上去還像個年輕人,詹妮絲五十九歲,美貌依舊,至少對我來說是這樣。一路上我們都坐在後排,她不停地嘮叨,責怪我沒給她買個新相機,好把這幸福時刻拍下來。我開口告訴她,到那裡後我們有一天時間可以去逛商店,如果她想要照相機的話就可以去買一台,預算沒問題的,另外我還在想,她嘮叨是因為她厭煩了旅途,而且不喜歡她買的那本書,是梅森探案的。就從這時候起,我記憶中的一切瞬間都變成了空白,就像照相底片暴露在日光之下。

你們還記得那次車禍嗎?我想,少數讀者可能還記得,但大部分人都忘記了。但當時,這場車禍成了從東海岸到西海岸全國報紙的頭條新聞。我們進了伯明翰市郊,天下著大雨,詹妮絲正抱怨著舊照相機,汽車的一個輪胎爆裂了。車搖搖晃晃地撞上路邊行人道,被一輛運肥料的卡車攔腰撞上。卡車以每小時六十英里的速度把汽車撞向一處橋墩,汽車在水泥橋墩上撞得斷成兩截,兩截閃亮的、雨水淋漓的車身朝兩個方向騰空而起,有油箱的那截在半空中爆炸,一團紅黑色的火球在灰色的雨天上升騰而起。剛才詹妮絲還在抱怨她那台舊柯達相機,轉眼間我就發現自己躺在雨中橋下公路的遠端,盯著眼前一條從什麼人的手提箱里飛出來的藍尼龍褲,那上面還用黑線綉著「星期三」的字樣。到處是碎裂的箱包,還有屍體,以及屍體碎片。車上共有七十三人,只有四人活了下來。我就是其中之一,唯一一個沒有嚴重受傷的。

我站起來,蹣跚地穿行在敞開的箱包和碎裂的屍體之間,哭喊著妻子的名字。我記得我踢開了一隻鍾,記得自己看見一個大約三十歲的死人躺在一堆玻璃碎片中,腳上還套著漫步鞋,半邊臉沒了。我感到雨水擊打著自己的臉,就鑽進橋洞,雨水暫時沒有了,等我從另一頭鑽出來時,它又猛烈地砸在我前額和面頰上。我看見詹妮絲躺在四腳朝天的肥料車邊,我是從她的紅外套上認出來的,那是她第二件最好的衣服,當然,是她特地留在畢業典禮上穿的。

她還有一絲氣息。我一直認為,如果她立刻就死了,即使不是對她,至少對我也會稍好一些。我也許能更早一點、更自然一點放下她。也許我這只是在給自己開玩笑。我能肯定的只是,我從來就沒放下她,沒真正放下過。

她渾身在顫抖,一隻鞋不見了。我看見她的腳在抽搐,眼睛是睜著的,但毫無表情,左眼滿是鮮血。我在她身邊跪下,雨中瀰漫著煙霧焦煳的氣味,我腦子裡想的只是,她的腳在抽搐,說明她身上通電了。她觸電了,而我必須趕緊拉開電閘。

「救命!」我喊叫著,「救命!快來人救命!」

沒人響應,沒人來。大雨滂沱,如注的雨水使我尚且烏黑的頭髮緊緊貼在腦殼上,我把她抱在懷裡,可沒有人來。她空洞的眼睛看著我,一副驚訝迷惘的樣子,鮮血從她碎裂的後腦勺汨汨流出。在一條顫抖著、痙攣著的胳膊旁,有一塊鍍著克羅米的牌子,上面有一個「灰」字,再旁邊,大概是曾經穿著棕色羊毛大衣的商人的四分之一軀體。

「救命!」我再次嘶喊著,朝橋下看去,看見站在陰影里的約翰·柯菲,他本人也只是個影子,大塊頭,長長的胳膊耷拉在身體兩邊,光光的腦袋。「約翰!」我叫喊道,「約翰,來救我!來救救詹妮絲!」

雨水淋進我的眼睛,我眨眨眼,把水擠出去,約翰不見了。我還能看見剛才誤以為是約翰的那個影子……但那絕不僅僅是幻影,這我十分肯定。他就在那裡,也許只是個幽靈,但他在那裡,臉上的雨水與永不間斷的淚水交織匯流。

她死在我懷抱里,死在雨中,死在那輛肥料車邊,燃燒的汽油味塞滿了我的鼻孔。她始終沒有清醒過來:眼神清澈起來,嘴唇翕動著,似乎在做最後一次愛的宣示。我懷抱中的肉體僵硬地微微抽搐,她去了。這時,我多年來第一次想到梅琳達·穆爾斯,想到印第安諾拉綜合醫院所有的醫生都認為她必死無疑,可她坐在床上,神清氣爽,精力充沛,用明亮、驚羨的眼神看著約翰·柯菲。梅琳達說我夢見你在黑暗中遊盪,我也是。我們相互碰上了。

我把妻子可憐的、被撞碎的頭放到濕漉漉的州際公路地面上,站起身來(這並不困難,我只是左手側面割了一個口子,其他什麼傷都沒有),沖著立交橋下的陰影喊著他的名字。

「約翰!約翰·柯菲!你在哪裡,大塊頭?」

我朝那些陰影走去,踢開了一隻沾著鮮血的泰迪熊,踢開了一副金屬眼鏡框,鏡片已經打得粉碎,還踢開了一隻斷開的手,淡紅色的手指上套著染成深紅的戒指。「你救了哈爾的妻子,為什麼不來救我妻子?為什麼不救詹妮絲?為什麼不救我的詹妮絲?」

沒有回答,只有燃燒的汽油和燃燒的屍體味,只有雨水不間斷地從灰色的天空傾注而下,敲打著水泥地面,而我的妻子死在了我身後的地上。沒有回答,當時沒有,現在也沒有。當然,一九三二年時,約翰救下的不僅是梅莉·穆爾斯,不僅是德爾的老鼠,那隻能藉助線軸玩把戲的老鼠,它似乎在德爾出現前很久就在尋找德爾了……甚至在約翰·柯菲出現前很久。

約翰也救了我,但多年以後,當我站在亞拉巴馬的滂沱大雨中尋找並不存在於立交橋下的陰影中的那個人時,當我站在四處散落的行李和身首異處的屍體中時,我明白了一個可怕的道理:有時候,拯救和詛咒之間根本沒有任何差別。

一九三二年十一月十八日那天,我們一起坐在他床上時,我感覺到了這種力量湧入我體內,也許是拯救,也許是詛咒。那力量從他體內湧出,湧入我的體內,不管是他體內的什麼奇異力量,都通過我們的手傳遞了過來,而我們通常的愛、希望和善意都無法做到這一點,這種感覺,一開始只是一種麻刺,隨後它像潮水洶湧,變成一種超越了我此前此後所體驗的一切力量。從那一天起,我再也沒得過關節炎,沒得過流感,甚至連咽喉炎都沒得過。我再沒得過尿路感染,連傷口感染都沒有。我有過感冒,但很少,隔上六七年才有一次,儘管不常感冒的人感起冒來通常都很厲害,我卻從來不是這樣。那可怕的一九五六年上半年,我得過一次腎結石。儘管我覺得,有一些讀者可能依然會為此感到奇怪,但當腎結石消失時,我內心真有點喜歡那種疼痛。那是我二十四年前尿路出問題以來唯一一次真正的疼痛。我的朋友和我愛著的同代人一個個走了,死於中風、癌症、心臟病、肝病、血液病等等,可這些病我一樣都沒患上,它們都繞開了我,就像人們開車拐著彎躲開路上的鹿或浣熊似的。在那次嚴重車禍中,我卻毫髮未損,除了劃破了手。一九三二年,約翰為我注入了生命抗體,也許可以說,他用電擊為我注射了生命。最後我終將死去,我當然會死,叮噹先生一死,任何永垂不朽的幻象都消失了,但事實上,沒等死神來找我,我早就在找它了。說真話,自從伊萊恩·康奈利死後,我已經在找它了。還用我解釋嗎?

我把這些稿紙重新看了一遍,我那滿是斑點的手顫抖著一頁一頁地翻去,不明白在那些表達崇高和高尚思想的書里是否真存在什麼意義。我回想著童年時代在讚美耶穌、上帝萬能教會裡聽過的佈道,那些確定無疑的斷言,我想起牧師常說上帝的眼睛就在麻雀頭上,能注意到他創造的最不起眼最渺小的東西。當我想起叮噹先生,想到我們在房樑上那個洞里發現的碎木屑,我覺得牧師的話沒錯。可同一個上帝卻把約翰·柯菲拿來當祭品,就像《舊約》里的先知野蠻地拿羊做犧牲,就像如果上帝真對亞伯拉罕下命令,亞伯拉罕就會把自己的兒子當獻祭一樣,而這個約翰雖一生懵懂,卻只想做好事。我想到約翰說沃頓是借狄特里克姐妹相互的愛殺了她們,說這樣的事情每天都發生,世界各地都發生。如果真發生了,是上帝讓它發生的,當我們說「我不明白」時,上帝回答道,「我不在乎。」

我想到叮噹先生死的時候我正轉過身去,注意力被一個心地很不善良的人奪過去了,若要說這傢伙還有點不是惡意的東西,就是那似乎帶著報復心態的好奇。我想到詹妮絲,我在雨中跪在她身邊,看著她抽搐著死去。

別說了,那天在他牢房裡時我試圖這麼對他說,把我的手放開,你再不放手我要淹死了,不淹死也得爆炸。

「你不會爆炸的。」他聽到了我的思想,微笑著回答道。可怕的是:我真的沒有爆炸,一直都沒有。

我至少還是患了一種老年病:我失眠了。每天深夜我躺在床上,聽著孱弱的男女老人無望的咳嗽聲,聽他們咳著咳著,漸入耄耋。有時候,我聽見一聲呼叫鈴,或走廊里傳來的嘰里嘎啦的皮鞋聲,或賈維茲太太把小小的電視調到晚間新聞的聲音。我躺在這兒,如果月亮就在窗外,我就看月亮。我躺在這裡,想到布魯托爾,想到迪安,想到有時威廉·沃頓說沒錯,黑鬼,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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