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

我經歷了好幾夜的失眠——讀過拉爾夫·羅伯茨歷險小說的人對此不會感到驚訝——所以我試著要把那幾夜輾轉反側時構思的故事寫下來。躺在黑暗中,我對自己敘述著這些故事,在腦海里創作著,就像在打字機或文字處理器上工作一般,我常常回溯文字,進行修改,做些增刪,構築對話。每晚,我從頭再來,每次入睡前都稍有進展。到了第五或第六個晚上,我通常已經記住了整篇創作。這做法也許聽來有些瘋狂,不過它很有撫慰力……要消磨時間,它可比數羊管用多了。

這些故事最終被消耗殆盡,就像一本書被反覆地閱讀。(「扔了吧,再買本新的,斯蒂芬,」有時候母親會這麼對我說,一邊慍怒地看著我喜歡的漫畫書或平裝本,「這書都翻爛了。」)於是,得再找個新的了,就在我難以入眠的那幾夜,我希望新故事會很快出現,因為無眠時總是長夜漫漫。

在一九九二或一九九三年,我正在構思的長夜故事叫《是什麼蒙蔽了你的眼睛》,是關於監獄死囚犯的,他是個大塊頭黑人,隨著刑罰的臨近,他逐漸對變戲法有了興趣。故事是第一人稱敘述的,敘述者是一個受優待的老囚犯,他推著裝滿書的手推車,在監獄各區走動。他也賣香煙,賣點新鮮玩意兒,以及生髮油和蠟紙做的飛機等小東西。到了故事尾聲,就在大塊頭犯人要受刑前,我想讓此人,盧克·柯菲把自己變沒了。

這個構思很不錯,可是很難放在故事裡。我試了上百次,似乎都不行。我讓敘述者養了一隻寵物老鼠,讓它騎在手推車上,覺得這樣也許說得通,可是不行。開頭是最棒的:「這件事發生在一九三二年,當時的州立監獄還在冷山……當然了,還有電椅,獄中囚犯們管它叫『電夥計』。」在我看來,這樣寫很棒,別的寫法都不行。最後,我放棄了盧克·柯菲,還有他那些消失的硬幣,轉而構思關於某個星球的故事,到了下雨天,那裡的人們不知怎的就會變成食人動物……我一直很喜歡這個故事,你們可不許碰它,聽見沒?

後來,大概一年半以後,死刑犯的故事又來了,只是這一次有點不一樣,假如——我是這樣想的——假如這個大塊頭有治癒病人的本領,而不是一個興緻勃勃的魔術師,他是個被判為殺人犯的傻子,可實際上他不僅沒殺過人,還竭力阻止殺人,會怎樣?

這故事太棒了,不適合睡覺時琢磨,雖然我已經在黑暗中開始構思了。於是,我決定逐字逐句地重新開頭,在開始寫作前我腦海里已經想好了第一章。敘述者變成了死囚犯的看守,而不是那個受優待的犯人,盧克·柯菲變成了約翰·柯菲(這是在向威廉·福克納脫帽致敬,他筆下的基督式的人物叫喬·克里斯姆斯) ,而那隻老鼠變成了……嗯,叮噹先生。

這是個很精彩的故事,我從一開始就知道,不過寫起來非常困難。其他故事的創作顯然容易得多,如為《閃靈》寫電視連續劇劇本。我的手指沒離開過《綠里》。我覺得自己彷彿是從頭開始構造一個世界,因為我對大蕭條時期南部邊境的死囚犯生活一無所知。當然,資料研究也許可以有所彌補,但是我覺得這樣的研究可能會扼殺故事中所包含的那點脆弱的驚奇感。從一開頭,我就有所感覺,覺得自己想要的不是事實而是神話。於是我奮力前行,堆疊著文字,希望靈感突現,產生頓悟,不經意間出現某種奇蹟。

奇蹟終於在一張來自拉爾夫·維西納扎,即我的國外版稅代理商的傳真中出現了。此人一直在和一家英國的出版社談系列小說事項,這種模式一百多年前查爾斯·狄更斯就使用過。拉爾夫詢問時並沒指望能有什麼結果,口氣很隨意,他問我是否有興趣嘗試這種模式。好傢夥,我欣然接受。我突然意識到,如果自己答應了這個項目,就必須得完成《綠里》。於是,我覺得自己就像是一位放火燒橋的羅馬勇士,斷了自己的退路。我給拉爾夫打電話,讓他談下合約。他照做了,餘下的你們也明白了。約翰·柯菲、保羅·埃奇康比、布魯托爾·豪厄爾、珀西·韋特莫爾……他們出現了,上演著故事。簡直棒極了。

《綠里》自有一種魔幻色彩,這是我沒料到的;事實上,我以為它不會暢銷。讀者的反饋很不錯,甚至大多數書評者這一次都很捧場。我覺得此書的暢銷很大程度上歸功於我妻子的敏銳建議,它商業上的成功則主要是因為達頓悉格耐公司工作人員的努力。

然而,創作經歷是我獨自擁有的。我像個瘋子似的寫著,要努力趕上瘋狂的出版計畫,同時竭力構思全書,使每個部分都各有其小高潮,希望一切編排得當,否則我自己都寢食難安。有一兩次,我都懷疑查爾斯·狄更斯是否也曾有同樣的感覺,希望情節中產生的問題能夠自行解決,我想他肯定有過。幸運的是,上帝給老查爾斯的稟賦要多一些。

記得有一兩次,我覺得自己肯定犯下了諸多不可饒恕的年代錯誤,可最後發現其實很少。即便是畫著波派和奧利弗·奧依爾的那本小「漫畫書」都是完全精確的:第六部出版後不久,有人給我寄了有關這個漫畫的選印本,大概是一九二七年版的。其中有一張令人難忘,是溫皮一邊對付奧利弗,一邊吃著漢堡。天吶,人的想像力真是厲害,是吧?

隨著《綠里》的成功出版,產生了很多相關的討論,如它如何,或是否該以整部小說的形式發表等。一部接著一部的出版讓我和讀者都感到不爽,因為書價很高,買全六部大約要花十九美元(如果在折扣店購買會便宜許多)。因此,精裝盒的整套收藏似乎划不來。整卷平裝書的價格更為合理,似乎更值得購買。現在平裝本出來了,大部分與當初出版時一樣(在珀西·韋特莫爾被緊身衣束縛住、抬起一隻手擦掉臉上的汗一事上,我改動了時間)。

將來,我願意徹底修訂一下,把它變成不同於這種模式的小說,再次出版。待時機合適,我一定會這麼做的。我很高興讀者們喜歡此書。確實,它是一本很不錯的睡前讀物。

斯蒂芬·金

緬因州,班戈

一九九七年二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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