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部 回到過去 第十一章

我在「每分鐘一英里公路」上向南開時,努力說服自己,我沒必要插手卡羅琳·波林的事。我告訴自己,她是阿爾·坦普爾頓的一次試驗,與我無關。現在,他的試驗跟他的生命一樣,已經結束了。我提醒自己,名叫波林的女孩的情況跟多麗絲、特洛伊、圖加和埃倫的情況截然不同。是的,卡羅琳會腰部以下癱瘓;是的,這很恐怖。但被子彈打殘跟被鎚子砸死不可同日而語。波林不管是否坐進輪椅,都會享受完整而成功的一生。我告訴自己,拿我該乾的正事兒冒險,再次挑戰執拗的過去,讓它伸出手,抓住我,咀嚼我,那太瘋狂了。

但這些話沒有起一點作用。

我本來打算在去波士頓的路上度過第一個晚上,但鄧寧在他爸爸墓前壓垮花籃的畫面不斷地在我腦海里湧現。他死有餘辜——見鬼,他該死——但十月五日,他還沒對家人做任何事情。至少還沒有對他的第二個家庭做什麼。我可以告訴自己(我確實這樣做了!),他對第一個家庭做了很多,在一九五八年十月十三日,他已經殺了兩個人,其中一個受害者是個嬰兒,但我只是從比爾·圖爾考特那裡聽說了這件事。

到最後,我想做讓我感覺好的事情,來平衡糟糕的感覺——無論我做這件事要付出多大的代價。所以,我沒有去波士頓,而是在奧本下了收費公路,向西開到緬因州濱湖區域。我住進阿爾曾經住過的小木屋時,夜幕已然降臨。我用低到不可思議的淡季價格租下臨水的四間小屋中最大的一間。

那五個星期可能是我一生中最快樂的時光。除了經營當地商店的一對夫妻(我一個星期去商店兩次,買生活用品)和小木屋的主人溫切爾先生,我誰都沒看到。溫切爾星期天會順便過來拜訪一下,確保我一切都好,玩得開心。他每次問我,我都告訴他我很開心。這不是謊話。他給了我一把設備棚的鑰匙,每天清晨和傍晚,水面平靜如畫時,我會去湖上劃一會兒獨木舟。有天晚上,一輪恬靜的滿月爬上樹梢,在水面鋪出一條銀色大道,獨木舟在水面投下美麗的倒影。遠處,水鳥一聲驚叫,引來同伴或配偶的應答。很快,其他水鳥也隨聲附和。我收起槳,靜靜地坐在離湖岸三百碼的小舟上,欣賞皎潔的月光,聆聽水鳥的對話。我記得自己當時心想,天堂要是沒有這裡美,我是不願去的。

又一個夏天離去,秋天的色彩悄然綻放——首先是淡黃,然後是橘紅,接下來是火紅。市場上有滿箱滿箱不帶封皮的平裝書,我讀了三十幾本,或許更多:艾德·麥克班恩,約翰·D.麥克唐納,切斯特·海姆斯和里加德·S.普拉查的推理小說;情色故事,比如《冷暖人間》和《丹尼·費希爾》;二十部西部小說;還有本名為《林肯探尋者》的科幻小說,講的是時空穿越者試圖記錄亞伯拉罕·林肯「被遺忘」的演講。

我除了讀書、划船,還去樹林里散步。秋天漫長的下午經常是霧蒙蒙的,讓人覺得溫暖舒適。朦朧的金色陽光斜著透過樹梢。晚上,無邊無際的寂靜在山林間回蕩。一一四號公路上少有車輛。晚上十點以後,路上連車影子都看不到。十點以後,這片世界只屬於水鳥和冷杉。漸漸地,鄧寧躺在他爸爸墓前的畫面消失了。我發現,我閑暇時不再回想那個怪異的時刻,回想我如何把還在燜燒的紀念品枕頭扔到睜著眼睛的鄧寧身上。

十月底,堅守到最後的葉子從樹上紛紛落下,夜間,氣溫降到華氏三十度以下。我驅車前往達勒姆,熟悉鮑伊山附近的地形。兩個星期之後,另一起槍擊事件即將在那裡發生。阿爾提到的公誼會教堂是幢很容易找到的地標建築。教堂過去不遠,一棵枯樹斜向公路,很可能就是安德魯·卡勒姆穿著橙色狩獵服出現時,阿爾掙扎著搬動的那棵樹。我還打算尋找那位獵人的住處,弄清他去鮑伊山可能會走什麼線路。

我算不上有什麼計畫,真的;我打算學阿爾。到那一天,我會很早開車去達勒姆,在倒下的樹附近停車,掙扎著搬動那棵樹。卡勒姆出現時,我假裝心臟病發作,請他幫助我。但我找到卡勒姆的住處後,一時興起,在距離他家半英里遠的布朗尼商店停下來喝杯冷飲。商店櫥窗里的一張海報讓我靈機一動。這個念頭有點瘋狂,但也有趣。

海報標題是「安德羅斯科金縣克里比奇牌錦標賽結果」。標題下面列了大概五十個名字。比賽冠軍,來自西邁諾特,贏了一萬「釘」,我不知道「釘」是什麼意思。亞軍贏了九千五百釘。第三名,八千七百二十二釘。前三名的名字被紅筆圈了起來,第三名立即引起了我的注意——安迪·卡勒姆。

巧合的確存在,但我已經認定,巧合是非常少見的東西。冥冥之中一定有什麼東西在操縱一切,明白嗎?宇宙之中(也許包括宇宙之外),一定有一台龐大的機器,它無比精巧的齒輪轉動著,滴答,滴答。

第二天下午,五點不到,我又驅車回到卡勒姆的住處。我把車停在他的福特旅行車後面(福特車外面鑲著木板),然後走到門前。

一個面容討人喜歡的女人開了門,她穿著帶褶邊的圍裙,臂彎里抱著一個嬰兒。我看到她的臉,就知道我做對了選擇。因為,卡羅琳·波林不是此次事件唯一的受害者,只是坐進輪椅的受害者。

「什麼事?」

「夫人,我叫喬治·安伯森,」我摘下帽子,向她致意,「不知道能否跟您丈夫談談。」

我當然可以。達勒姆已經來到她身後,一隻胳膊繞到她的肩膀上。這傢伙很年輕,不到三十歲,臉上帶著愉快而疑惑的表情。孩子伸手去夠他的臉,卡勒姆親了親孩子的手指,他老婆笑了。卡勒姆朝我伸出手,我跟他握手。

「有什麼可以效勞嗎,安伯森先生?」

我舉起克里比奇牌木板。「我在布朗尼那裡看到,你是個高手。所以我有個提議。」

卡勒姆太太看起來很警覺。「我和我丈夫都是衛理公會派教徒。參加錦標賽純粹是為了好玩。他贏了個獎盃,我很樂意幫他擦洗獎盃,把獎盃擺在壁爐架上,讓它閃閃發亮。不過你要是為了賭錢打牌,那是來錯了地方。」她笑著說。我能看出她笑得很勉強,但仍然不失體面。我喜歡她。他們兩個我都喜歡。

「她說得對。」卡勒姆的語氣很遺憾,但很堅定,「我過去在樹林里幹活兒時,經常玩一分錢一釘的牌局,但我遇到馬尼之後,就再也沒玩錢。」

「我要是想跟你玩錢,一定是瘋了,」我說,「因為我根本不會玩。我想跟你學。」

「如果是這樣,進來吧,」他說,「我很樂意教你。最多十五分鐘。我們一個小時後吃晚飯。你加法能算到十五,數數能數到三十一,就能玩克里比奇牌。」

「我敢肯定不止是加加數數這麼簡單,不然你不可能贏得縣錦標賽第三名,」我說,「實際上,我不止是想學點規則。我想買你一天時間。確切地說,是十一月十五日。早上十點到下午五點。」

他的妻子看起來有點擔心。她把孩子緊緊抱在胸前。

「你犧牲六個小時,我付給你兩百美元。」

卡勒姆皺起眉頭。「你的目的是什麼,先生?」

「我想玩克里比奇牌。」然而,這個理由還不充分。我能從他們的表情里看出這一點來。「聽著,我不想欺騙你們,說沒有別的理由,但我要是解釋,你們肯定會認為我瘋了。」

「我就知道,」馬尼·卡勒姆說,「請他離開,安迪。」

我轉向她。「沒什麼不好的目的,不違法,不是詐騙,也不危險。我發誓。」但我想,發不發誓沒什麼用。這是個壞主意。但我如果現在放棄,卡勒姆十五日下午在公誼會教堂附近見到我時會更起疑心。

我繼續慫恿他。這是我在德里學到的伎倆。

「不過是克里比奇牌,」我說,「你教我玩,我們玩幾個小時,我給你兩百美元,然後好聚好散。」

「你是從哪兒來的,安伯森先生?」

「州北部,德里,最近剛到。我是做商業地產生意的。目前在錫貝戈湖度假,不久就回南方。要我說些名字嗎?可以作為證人的名字?」我笑了,「能告訴你我不是在胡說的人的名字?」

「現在正是狩獵季節,他星期六下午會去樹林里,」卡勒姆太太說,「這是他僅有的機會,因為他整個星期都要工作,每天回到家天都快黑了,連裝子彈的時間都沒有。」

她看上去仍然滿腹狐疑,但我此刻從她臉上看到了一些什麼,那點東西讓我燃起希望。你如果年紀尚輕又養著孩子,你的丈夫乾的是體力活時——從他開裂,起繭的手能看得出——兩百美元意味著一大堆日用品。或兩個半月的房租——在一九五八年。

「我可以放棄一個下午,不去樹林,」卡勒姆說,「反正鎮子附近已經被獵手們搜尋遍了。唯一能獵到該死的鹿的地方是鮑伊山。」

「在孩子面前說話注意點,卡勒姆先生。」她說,聲調很尖。但丈夫在她的臉上親吻一下後,她笑了。

「安伯森先生,我得跟我太太談談,」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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