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部 回到過去 第十章

1

我第三次穿過員工停車場,沒怎麼跑。我再一次拍拍我經過的那輛紅底白色普利茅斯復仇女神的後備箱。我猜我這是為了祈求好運。在接下來的幾個星期,幾個月,甚至幾年時間裡,我需要很多很多好運氣。

這一次,我沒有進肯納貝克果品公司,也不想買衣服或者買車。明天或者後天吧,但今天對來到本鎮的陌生人來說是個倒霉日子。很快就會有人在工廠的院子里發現屍體,陌生人會被訊問。喬治·安伯森的身份證明可經不起訊問,他駕照上的地址是藍鳥街上一棟還沒有建起來的房子。

我成功地走到停車場外的工廠工人公交車站,窗口寫著「路易斯頓快線」的公共汽車正好呼嘯著開過來。我上了車,把本來準備給黃卡人的一美元遞過去。司機從皮帶上的鍍鉻找零機里敲出一把銀幣。我丟十五美分進投幣箱,穿過搖晃的走道,朝靠後的一個位置走去,坐在兩個滿臉粉刺的水手後面。他們很可能是從不倫瑞克海軍航空基地來的,正在聊他們在冬青樹脫衣舞俱樂部邂逅的女孩。他們說話時,不時猛擊對方肌肉發達肩膀,發出陣陣大笑。

我望著向前延伸的一九六號公路,但幾乎什麼也沒有看見。我不停想著那個死人。還有他那現在變成黑色的卡。我想儘快拉開與那具會惹麻煩的屍體的距離,但我當時停了片刻,摸了一下那張卡。不是紙板,跟我開始想的一樣。也不是塑料。可能是賽璐珞……不過感覺不大像。彷彿是死人的皮膚——從老繭上修掉的那種皮膚。上面沒有字,至少我沒看見字。

阿爾曾經以為黃卡人只是個酒鬼,不幸被酒精和身邊的兔子洞逼瘋了。卡變成橙色後我才開始質疑這一點。我現在我不是質疑,而是完全不信。他究竟是誰?

他現在是死人一個。僅此而已。隨他去吧。你有很多事要做。

公交經過里斯本路邊餐館時,我猛拉一下停車繩。司機把車停在下一根刷了白漆的電話桿旁。

「祝你今天愉快。」司機拉動控制桿,打開車門時,我對他說。

「這差事沒什麼愉快的,除了下班時能喝杯冰啤酒。」他說,點了一根煙。

幾秒鐘以後,我站在砂礫路的路肩上,左手裡提著公文包,看著笨重的汽車朝路易斯頓開去,後面拖著一股黑煙。車後有一張廣告,一位家庭主婦一隻手拿著發亮的罐子,另一隻手拿著S.O.S牌神奇百潔布。她長著藍色的大眼睛,塗了口紅,咧著嘴笑,露出兩排牙齒。這個女人離悲慘的精神崩潰只有幾分鐘之遙。

天空晴朗無雲。蟋蟀在草叢中歌唱。牛兒不知在什麼地方發出低吟。柴油的氣味被一陣微風吹散,空氣變得甜美清新。我朝塔馬拉克汽車旅館走去,這段路大約有四分之一英里。很短的路程。但在我到達目的地之前,有兩個人把車停到路邊,問我需不需要搭車。我向他們道謝,說我很好。我確實很好。我到達塔馬拉克汽車旅館時,吹起了口哨。

一九五八年九月,美國。

不管有沒有黃卡人,回來的感覺真好。

2

在那天剩下的時間裡我待在房間里,無數次讀阿爾關於奧斯瓦爾德的筆記。這一次,我特別留意最後兩頁,這兩頁筆記的標題是「關於如何處置的結論」。我試著看電視,只有一個台,真荒謬。因此,黃昏降臨時,我悠閑地走到汽車影院,花三十美分買了張散客特價票。快餐部前面有幾張打開的摺疊椅。我買了一袋爆米花,外加一種叫「派氏」、散發出肉桂香味的可口軟飲料。我跟其他幾名散客一起看了《夏日春情》。多數觀眾上了年紀,彼此認識,友善地聊著天。《迷魂記》開演時,天氣變得寒冷,我沒穿夾克。我走回汽車旅館,酣睡一場。

第二天早上,我坐汽車返回里斯本福爾斯鎮(我沒有乘計程車,我想節省一點,至少目前想這樣)。我首先去了快樂白象。天還早,空氣還很涼爽,那個垮掉的一代坐在一張破爛的沙發上,讀《商船隊》 。

「嗨,老鄉。」他說。

「嗨。我猜你賣手提箱?」

「噢,我有些存貨。不超過兩三百個。一直往後走——」

「朝右邊看。」我說。

「對。你來過這兒嗎?」

「我們都來過這兒,」我說,「這東西可比職業橄欖球大多了。」

他笑了。「很好,傑克遜。儘管挑吧。」

我選了同樣的皮質手提箱。然後我穿過街道,再次買下森利納。這一次,我還價還得更厲害,花三百塊買下了車。我們討價還價一番之後,比爾·泰特斯叫我去他女兒那兒。

「聽口音,你不是本地的。」她說。

「老家是威斯康星的,但我要在這兒待很長時間。做生意。」

「我猜你昨天不在福爾斯鎮吧?」我說我不在,她吹爆泡泡糖,「那你錯過了精彩的一幕。他們發現一個老酒鬼死在工廠的烘乾房外面,」她放低聲音,「自殺。用一片玻璃割斷自己的喉嚨。你能想像嗎?」

「太可怕了。」我說,把買森利納的憑證塞進錢包。我用車鑰匙敲打著手掌。「死者是本地人嗎?」

「不知道,沒有證件。他很可能是坐著悶罐車從縣裡來這兒的,爸爸是這麼說的。可能是要去洛克堡干挑選蘋果的活兒。卡迪先生——綠色前線酒吧的店員——告訴爸爸,那傢伙昨天早上走進酒吧,想買一品脫酒,但他喝醉了,一身酒味,所以卡迪先生把他轟了出去。之後,他肯定跑到工廠的院子里,又喝酒。他喝完酒之後,把瓶子摔碎,用一片玻璃割斷自己的喉嚨,」她又問,「你能想像嗎?」

我沒有理髮,沒有去銀行,但又一次在梅森男裝店買了衣服。

「你肯定喜歡那種藍色圖案,」店員說,把襯衫放在一大堆衣服上面,「跟你身上穿的衣服的顏色一樣。」

實際上,這件就是我在這兒買的,但我沒有說。不然我們兩個都會陷入困惑。

3

那個星期四下午,我開車上了「每分鐘一英里公路」。我這次到德里後不用買帽子了,因為我在梅森店購物時,已經買了一頂漂亮的夏日草帽。我在德里賓館登記,在餐廳吃飯,然後去酒吧,從弗雷德·圖米那裡點了一杯啤酒。我這回沒打算跟他聊天。

第二天,我在哈里斯大街租下先前租的公寓。飛機降落不僅沒有吵得我睡不著,反而助我入眠。第三天,我去梅琴體育用品商店。我告訴店員,我想買把手槍,因為我乾的是房地產生意,諸如此類。店員拿出我的點三八警用手槍,再次告訴我,這是防身首選。我買下它,將它裝進公文包。我想走出堪薩斯街,走到野餐區域,看看住在溝里的里奇和住在堤上的貝維排練舞蹈。我突然意識到自己很想他們。我真希望自己在二〇一一年短暫停留期間查閱過十一月下旬的《每日新聞》;我本可以知道他們有沒有在「達人秀」中勝出。

我養成習慣,每天傍晚去點燈人酒吧喝一杯啤酒,在酒吧漸漸坐滿人之前就去。我有時點油炸小龍蝦。我從沒在那兒見到弗蘭克·鄧寧,也不想見到他。我經常光顧這裡是有原因的。如果一切順利,我很快就會去得克薩斯,我想在去之前積攢點個人財富。我跟酒吧男招待傑夫成了朋友。九月末的一個晚上,他聊到了我期待已久的話題。

「你看好世界職業棒球錦標賽里的哪一隊,喬治?」

「當然是揚基隊。」我說。

「你真這麼想?你可是威斯康星人。」

「對家鄉的自豪感跟這個可沒關係。紐約揚基隊今年肯定贏。」

「不可能。他們的投手老了。防守漏洞百出。曼托 的腿受了傷。布朗克斯轟炸機的時代結束了。密爾沃基可能會大獲全勝。」

我笑了。「你有幾點說得很好,傑夫,我看得出你有點眼光,但老實說——你跟新英格蘭所有人一樣討厭揚基隊,這影響了你的洞察力。」

「你敢按你的想法押點錢嗎?」

「當然。五美元。我不想從工資奴隸手上贏太多。怎麼樣?」

「一言為定。」我們握手。

「行,」我說,「那我們就說好了,既然聊到棒球和賭博——這可是美國人最大的兩樣消遣——你能不能告訴我,鎮上哪裡有可以認真賭一把的地方。說得文雅點,我想下個大點的賭注。再給我來杯啤酒,給你自己也來一杯。」

我「大點的賭注」時,用的是緬因州語調。他笑了,倒了幾杯納拉干族(我學著將其稱作難聞干族;人入了鄉,就得盡量隨俗)。

我們碰了杯,傑夫問我認真賭一把是什麼意思。我假裝考慮一下,然後告訴他。

「五百美元?押揚基隊?勇士隊可是有斯潘 和伯德特 呀。更不要說漢克·阿倫 和穩健的埃迪·馬修斯 了。你真是瘋了。」

「或許瘋了,或許沒瘋。十月一日開始,對吧?德里有沒有人願意賭這麼大?」

我知道他接下來會說什麼嗎?不知道。我可沒那麼有先見之明。我驚訝嗎?

上一章目錄+書簽下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