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部 門衛的爸爸 第六章

1

那個煙槍計程車司機第二天早上來接我。他把我載到泰特斯雪佛龍,敞篷車還停在那裡。我已料到會是這樣,但還是鬆了一口氣。我穿著從梅森男裝店買來的毫無特徵的灰色運動外套。新的鴕鳥錢包妥當地躺在里兜里,裡面裝著阿爾給我的五百塊現金。我正欣賞福特汽車時,泰特斯走上前來,用紅布擦著手,紅布好像還是昨天那塊。

「我想了一宿,決定買。」我說。

「太好了,」他說,然後帶著後悔的語氣說,「我也想了一宿,安伯森先生。我想,我跟你說還有還價餘地是在撒謊。你知道我們早上吃煎餅熏肉時我太太怎麼說嗎?她說:『比爾,你要是不把那輛車賣到三百五,你就是個蠢貨。』事實上,她已經說我是蠢貨了,不該一開始開價那麼低。」

我點點頭,好像知道他會這麼說。「好吧。」我說。

他看起來很驚訝。

「我只能這麼做,泰特斯先生。我可以給你寫張三百五的支票——很好用的支票,故鄉信託,你可以打電話問問他們——或者,我可以從錢包里拿三百現金給你。這樣會省去很多文書工作。你想怎麼辦?」

他笑了,露出潔白的牙齒。「威斯康星人真會還價。你要是出三百二,我可以給你貼上標籤,上一塊十四天的牌照,然後你就可以把車開走了。」

「三百一。」

「啊,別讓我為難,」泰特斯說,但他沒有為難,他很開心,「加五塊就成交。」

我伸出手。「我能接受三百一十五。」

「好。」他這一次跟我握手了,沒理會手上的油。然後,他指向銷售亭。今天,馬尾辮美女正在讀《機密》 。「你可以去那位年輕女士那兒付賬,她是我女兒。她會幫你開票。你弄完回來,我幫你貼標籤。再給你加一箱油。」

四十分鐘之後,我開著屬於自己的一九五四款福特敞篷,往北朝德里開。我拿的是標準車型駕照,所以開這車沒問題,但這是我第一次開豎排變速汽車。開始很彆扭,但習慣以後(我還得適應用左腳操縱變光器開關)很喜歡。泰特斯對二擋的描述沒錯。我掛上二擋,森利納跑得飛快。我在奧古斯塔停下車,把頂篷拽下來。在沃特維爾,我搶到九十五美分的肉餅晚餐套餐,套餐里有冰激凌蘋果派。這個價格讓富客漢堡顯得昂貴。我跟斯凱利納、斯柯達、戴爾—維京、優雅汽車並肩狂飆。陽光溫暖,微風吹拂著我新理的短髮,收費公路(廣告牌又把它稱作「一分鐘一英里公路」)差不多是我一個人的天地。我好像把頭天晚上對未來的擔心隨著手機一起沉到水塘里。感覺很好。

直到來到德里。

2

這個鎮子有股邪氣,我想我剛到那裡就覺察到了。

「一分鐘一英里公路」逐漸消失,福特進入瀝青修補過的雙車道,我上了七號公路。我在紐波特北面大約二十英里的地方開上一處高地,看到德里赫然出現在肯達斯奇格溪西岸,籠罩在無數造紙廠和紡織廠污濁的煙雲之下,廠子正滿負荷運轉。一條綠色的動脈從鎮中心穿過。遠遠看去,那彷彿是一條傷疤。參差不齊的綠帶周圍只有煙熏出來的灰色和黑色。天空被從煙囪里湧出的煙霧染成尿黃色。

我開車經過幾個農產品攤位,在一旁照看著攤位的攤主(我開車經過時,他們只是站在路邊喘氣)看起來更像是《激流四勇士》 里土生土長的山地貧農,而不是緬因州農民。我經過最後一個攤位「路邊涼亭農產品」時,一條高大的雜種狗從幾籃子堆起來的西紅柿後面衝出來追我,撕咬我的汽車後胎。它看起來又像只畸形的鬥牛犬。然後我看到一個骨瘦如柴的女人拿一塊板子打它,隨後它從我的視野里消失。

哈里·鄧寧就是在這個鎮子長大的,我第一眼看到它就心生厭惡。沒有具體原因,但就是厭惡。中心購物區坐落在三個陡峭山丘腳下,像個深坑,幽閉恐怖。我的櫻紅色福特看上去是街上最明亮的物體,惹人注目(而且根據它招來的多數目光可以看出,它不受歡迎),混雜在黑色的普利茅斯,棕色的雪佛蘭和骯髒的貨車中間。一條運河穿過鎮子中央,黑水幾乎注滿苔跡斑斑的混凝土護堤之間。

我在運河街找到一處停車位。一角錢換得一個小時停車購物的時間。我在里斯本福爾斯鎮忘了買帽子,我走過兩三家店面後,看到一家店:「德里服裝日用品店,緬因州中部最吸引人的男子服飾用品店」。我不知道中西部是否有很多男子服飾用品店。

我把車停在藥店門口,然後查看櫥窗里的標牌。很奇怪,標牌準確總結了我對德里的印象——那種乖戾、狐疑,那種勉強按捺的暴力感。我雖然在德里待了差不多兩個月(可能除了我偶然遇見的少數幾個人),不喜歡德里的一切。標牌上寫著:

入店行竊不是「刺激」,不是「好玩」,不是「有趣」,而是「犯罪」。我們決不姑息!

業主及經理 諾伯特·基恩

那個身材瘦弱、戴著眼鏡、身穿白大褂的人肯定是基恩先生。他正朝外面打量我,他的表情不是在說:進來吧,陌生人,到處逛逛,買點兒什麼。或者來杯冰激凌蘇打。那冷酷的眼神和翹起的嘴巴在說:走開,這兒沒你這種人什麼事兒。我告訴自己這是我的想像,但知道這不是想像。我伸出手,做出打招呼的姿勢。

穿白大褂的人沒有朝我伸手。

我意識到我看到的運河肯定從這個奇怪的沉陷市區底下流過,我正站在運河頂上。我能感覺到隱藏在腳底的水流輕輕地敲打著人行道。這種種感覺讓我隱約不快,這片世界好像軟化了。

一個身穿晚禮服的男模站在德里服裝日用品店櫥窗里。一隻石膏眼上戴著單片眼鏡,一隻石膏手裡拿著一面學校錦旗。錦旗上寫著:「德里老虎會痛宰班戈公羊!」我是學校精神的粉絲,但這樣的標語也太驚人了。打敗班戈公羊,沒問題——痛宰?

只是個比喻,我告訴自己,走進去。

一位脖子上繞著捲尺的店員走上前來。他的衣服比我的好看多了,但頭頂微弱的燈泡讓他的臉泛出黃色。我迫不及待地問,能賣給我一頂漂亮的夏天草帽嗎,或者我應該滾蛋?他笑了,問他能幫我做點什麼。一切看起來基本正常。這裡有我要的那種帽子,我花三美元七十美分買了一頂。

「很可惜,天氣轉涼,沒多少時間戴了。」他說。

我戴上帽子,在櫃檯旁的鏡子前正了正它。「我們或許應該有印度那樣漫長的夏天。」

他把帽子斜到另一邊,動作輕柔而略帶歉意。他將帽子轉動不到兩英寸,就讓我不再像個剛進城的鄉巴佬,而變得像……嗯……緬因州中部最得意的時空穿越者。我謝了他。

「不用謝,您叫——」

「安伯森。」我伸出手。他簡單而無力地和我握了手,他的手有如滑石粉。他鬆開手後,我想在運動服上擦手。

「來德里做生意?」

「是的,你是本地人嗎?」

「在這兒待了一輩子,」他說,嘆了口氣,好像並不願意住在這裡。我基於自己對這裡的第一印象,覺得他也許就是這麼想的。「您要是不介意我問,您做什麼生意,安伯森先生?」

「房地產。但我既然來了,還想看一位老戰友。姓鄧寧,我不記得名字了,我們都叫他『斯基普』。」斯基普一說是我編造的,我真的不知道哈里·鄧寧父親的名字。哈里在作文里提到哥哥和妹妹的名字,但拿著鎚子的男人一直被他稱作「我的爸爸」。

「我恐怕幫不了您,先生!」現在他的聲音聽起來很冷漠。生意完成了,店裡雖然沒有其他顧客,但他希望我離開。

「不過,你也許能在別的事情上幫到我。鎮上最好的酒店是哪家?」

「德里賓館。往回走到肯達斯奇格大街,向右轉,走上阿普米爾丘,到中央大街。門前有馬車燈。」

「阿普米爾丘?」

「是的,我們這樣叫。您要是沒有別的事,我要到後面改衣服了。」

我離開時,天色已經暗下來。對於一九五八年九月到十月間的德里,我記得最清楚的一件事就是,夜晚總是很早來臨。

跟德里服裝日用品店一店之隔的是梅琴體育用品店,秋季槍支銷售正火熱進行。兩個男人正在店裡調試獵槍,一位戴著蝶形領結(領結配著蝶形領子)的年長店員滿意地旁觀。運河的另一邊被工人酒吧佔據,那是你可以花五十美分喝杯啤酒聊聊天的地方。洛克奧拉的所有音樂都是鄉村和西部音樂。有《幸福角落》《祝福成功》(我後來知道,常客們稱之為《血流成河》),《兩兄弟》《金輪輻》和《沉睡的銀元》。四位藍領紳士站在酒吧外面,呼吸著下午的空氣,盯著我的敞篷車。他們的臉被花呢和棉製平頂帽子遮住,腳上穿著巨大的無色工作靴。我在二〇一一年的學生稱之為「狗屎靴」。四位中間有三位穿著背帶褲。他們面無表情地看著我。我想到追著我的汽車、邊流口水邊撕咬輪胎的雜種狗,然後穿過街道。

上一章目錄+書簽下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