剝皮刑犯的手

大約八個月以前的一天晚上,我的朋友路易·R……約了幾個初中時代的同學小聚;我們一邊喝著潘趣酒 、抽著煙,一邊談論著文學、繪畫,並且像年輕人聚會時常見的那樣,不時地講些笑話。忽然,房門打開了,我的一個童年好友像一陣旋風似地沖了進來。

「你們猜我是從哪兒來。」他一進門就大聲叫嚷。

一個人應聲道:「我敢打賭,你從瑪畢耶 來。」

又一個人接著說:「不,看你這個高興勁兒,肯定是剛借到錢,或者剛埋葬了你叔叔,要不就是剛把手錶抵押給了我嬸娘 。」

第三個人力排眾議:「你剛才已經喝得暈暈乎乎,聞到路易這兒有潘趣酒香,就上樓來想接茬兒喝。」

「你們都沒有猜對,我是剛從諾曼底 的P……村回來,我在那兒待了一個星期,還從那兒帶來一位了不起的罪犯朋友,請允許我向你們引見一下吧。」

說到這兒,他從衣袋裡掏出一隻剝皮刑犯的手;這隻手很可怕,黢黑、乾癟,長長的,似乎已經收縮;肌肉特彆強勁,里外都被一條羊皮紙般的皮膚拉扯著;指甲黃黃的、窄窄的,仍然留在手指尖上;這一切讓人隔著一法里 就能聞到惡人的氣味。

「你們可知道,」我的朋友說,「有一天我趕上拍賣當地一位非常著名的老巫師的遺物。這巫師每個星期六都騎著掃帚柄去參加巫魔夜會 ;他既善神術也會妖法,能讓母牛流出藍色的乳汁,還能讓它們長出聖安東尼的夥伴 那樣的尾巴。這老惡棍卻對這隻手情有獨鍾。據他說,這是一個在一七三六年被判處酷刑的一個有名的犯人的手;這傢伙把自己的合法妻子頭朝下扔到井裡,從而犯下了重罪。他這麼干我倒覺得沒有什麼錯,可是後來他又把曾為他主持婚禮的本堂神父弔死在教堂的鐘樓上。幹了這兩件大事以後,他就去闖蕩江湖。在他短暫然而惡跡滿滿的生涯里,他搶劫過十二個行路人,在一座修道院用煙熏死二十來名修道士,並且把一座女隱修所變成了後宮。」

「不過你拿這可惡的東西來有什麼用呢?」我們詫異道。

「當然有用,我要拿它做門鈴的拉手,好嚇跑我的債主們。」

「朋友,」性格沉穩的高個兒英國人亨利·史密斯說,「依我看,這隻手不過是用新方法保存下來的印第安人的肉,我建議你還是拿它熬一鍋肉湯。」

「別開玩笑了,先生們,」一個已經喝得七八分醉的醫科大學生竭力用最冷靜的語氣說,「你呢,皮埃爾,要是讓我給你出個主意的話,快把這段人的殘骸按照基督教禮儀埋掉,免得它的主人來向你討還;況且這隻手也許已經染上了惡習,因為你也知道這句諺語:殺過人的還會再殺人。」

「是呀,喝過酒的還會再喝酒,」聚會的東道主緊接著說。他一邊說,一邊給這個大學生斟滿一大杯潘趣酒;對方一飲而盡,爛醉如泥地倒在桌子底下。

這個下場引起鬨堂大笑。而皮埃爾則舉起酒杯,向那隻手致敬,並且說:「我為你的主人的即將光臨而乾杯。」

接著大家又聊了些別的話題,然後便各自歸去。

第二天,我路過皮埃爾家門前,就走了進去。那時約摸兩點鐘的光景,我見他正一面讀書一面抽煙,便問:

「喂,你好嗎?」

他回答:「很好。」

「你那隻手呢?」

「我那隻手?你應該看到了,它就系在我的門鈴上,我昨天晚上回家以後就拴上了。不過,說到這件事,你可知道,不知哪個白痴,大概是跟我惡作劇,半夜裡來拉響了我的門鈴;我問誰在那兒,沒有人回答,我就重新躺下,又睡著了。」

就在這時,有人拉響門鈴,是房東,一個魯莽無禮的傢伙,他進來也不跟人打招呼。

「先生,」他對我的朋友說,「我請您立刻把拴在門鈴繩上的那塊死屍取下來,不然我就不得不請您搬走了。」

皮埃爾非常嚴肅地回答:「先生,您是在侮辱一隻不該受到侮辱的手;您要知道它屬於一個非常有教養的大人物哩。」

像他進來時那樣,房東一轉身,招呼也不打就走了出去。皮埃爾緊跟著他走出去,把那隻手取下來,系在卧室床邊的鈴繩上。

「這樣更好,」他說,「這隻手,就像特拉伯苦修會 修士的『兄弟,該死了』 一樣,每晚都能讓我在入睡以前進行一些嚴肅的思考。」

聊了一個小時,我就離開,返回自己的住所。

這天夜裡我睡得很不好,輾轉反側,心神不安;有好幾次猛地驚醒,甚至有一會兒以為有個人溜進了我的家,於是起身向衣櫥里和床底下察看。早晨六點鐘光景,當我終於開始昏昏入睡的時候,房門被人猛敲了一下,震得我一骨碌跳下床來。原來是我朋友的僕人,幾乎一絲不掛,臉色煞白,渾身哆嗦著。

「先生呀!」他一面嗚咽一面大嚷,「我可憐的主人被人殺害了。」

我急忙穿上衣服,跑到皮埃爾的住處。那裡已經擠滿了人,他們探討著,爭辯著,一片不停的擾攘,每個人都在侃侃而談,以各自不同的方式敘述和評論著這個意外事件。我好不容易才擠到卧室前,門口有人把守,我報了姓名,才讓我進去。四名警員站在卧室中央,人手一個記事本,他們在進行偵察,不時地低聲交談,並且做著筆記。兩位醫生在床前討論著,皮埃爾毫無知覺地躺在床上。他沒有死,但他那樣子十分嚇人。眼睛瞪得老大,擴大的瞳孔像在凝視一件可怕而又陌生的東西似的流露出莫名的恐懼,手指緊攥著,身體從下巴起蓋著一條被單。我揭開被單,只見他脖頸上有五個深深嵌進肉里的手指印,幾滴血染污了他的襯衫。這時,一件東西讓我吃了一驚,我無意中看到他卧室床頭的鈴鐺,但那隻剝皮刑犯的手卻不見了蹤影。大概是醫生們把它取了下來,免得刺激進入傷者卧室的人吧,因為那隻手實在可怕。我沒有打聽它的下落。

現在我剪下某報第二天關於這一罪案的報道,警方所能獲得的細節已經悉數披露於其中。該報道是這麼寫的:

昨日發生一樁駭人聽聞的兇案,受害者是一年輕人,皮埃爾·B……先生,法科大學生,出身於諾曼底名門世家。該年輕人於晚十時左右返回住處,聲稱身體疲倦,行將就寢,打發僕人布萬先生退去。午夜時分,後者突被主人發瘋般拉響的鈴聲喚醒。他亦恐懼,點亮一盞燈,等著。鈴聲沉默大約一分鐘,繼而又激烈地震響起來,嚇得那僕人失魂落魄,連忙衝出其卧室,去喚醒看門人;後者即跑去報警。約一刻鐘後,兩名警員破門而入。一幕可怕景象呈現在他們眼前:傢具東歪西倒,一切跡象顯示受害人曾與兇犯進行一場惡鬥。卧室中央,年輕的皮埃爾·B……一動不動地仰面躺在地上,四肢僵硬,面無血色,兩眼恐怖地大睜著,頸部有五個深深的手指印。立即應招趕來的布爾竇醫生報告稱,襲擊者想必具有非凡的體力,而且他的手異常瘦削和剛勁,因為在頸部留下五個彈洞般窟窿的手指,掐入肌肉以後又幾乎碰在一起。目前尚無任何憑據猜想犯罪動機,也無法推測罪犯為何人。司法當局正在偵訊。

第二天人們在同一家報紙上又讀到:

昨日本報敘述之兇案的受害人皮埃爾·B……先生,經布爾竇醫生兩小時精心治療已恢複知覺。其生命已脫離危險,唯神志尚十分堪慮。仍然沒有關於罪犯的任何線索。

的確,我可憐的朋友瘋了;我們把他送進了醫院。七個月的時間裡,我每天都去看望他,但他沒有一絲恢複神志的跡象。瘋狂發作時,他偶爾冒岀幾句古怪的話,而且像所有的瘋子一樣,他有一個執拗的想法,總以為有個幽靈在追逐他。一天,有人急匆匆地跑來找我,告訴我他的情況更糟了。我果然發現他已經氣息奄奄。頭兩個小時里,他都非常平靜,可是突然,他從床上坐了起來,我們苦口安撫也無濟於事,他就像遭遇到什麼極度恐怖的事情似的,一邊揮動雙臂一邊叫嚷:「抓住它!抓住它!它要掐死我啦,救命呀,救命呀!」他嚎叫著在房間里跑了兩圈,接著便倒下死了,臉朝著地面。

他是孤兒,我就負責把他的屍體運往諾曼底的小村莊P……他的父母都埋葬在那裡。他發現我們在路易·R……家飲潘趣酒、把那隻剝皮刑犯的手拿給我們看的那個晚上,就是剛從這個村子回來。他的屍體封閉在一口鉛制的棺材裡。四天以後,我和給他上過啟蒙課的老本堂神父在小墓園裡凄然地漫步。有人正在那裡為他挖掘墓穴。天氣好極了,湛藍的天空陽光四溢,鳥兒在一片坡地的樹莓叢中放歌。我倆都是孩子的時候,曾多少次來這裡采樹莓吃。我彷彿又看見他沿著樹籬溜過來,然後到那邊,埋葬窮苦人的那塊地的盡頭,從我十分熟悉的一個小洞鑽進去;等我們回家時,臉和嘴都讓莓汁染黑了。我向樹莓叢看去,正是果實滿枝,便不由自主地摘下一粒放進嘴裡。本堂神父已經打開他那本日課經,正低聲念著祈禱文,不過我還聽得見小徑那一頭掘墓人的鍬聲。忽然,聽到他們呼叫我們,本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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