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三章

張虔從公司回到家中, 家裡靜悄悄的,他在玄關換了鞋, 卻沒開燈, 在客廳坐著抽了幾支煙,起身走進了書房。

打開書房的燈, 走到書架前,手指撫過一排書脊,停在最里側的那本書上。

書脊上印著書的名字。

一句頂一萬句。

他將書抽出來, 大拇指和四指上下捏著書口,稍微一用力,書頁呼啦啦的走過。走到一半時,他讓它停了下來,從書里取出一張一寸照片。

當年分手後, 他刪了簡訊, 刪了聊天記錄, 刪了QQ好友,刪了手機號,扔了她送的所有東西, 連這本書都不是她原來送的那本,只留了這一張照片。

留下來也不是為了懷念, 而是為了銘記。

過了那個勁兒之後, 他才開始後悔,覺得扔東西這行為實在幼稚,但已經晚了, 因此照片就成了他那次戀愛唯一的證明。

張虔很喜歡這張照片。

雖是證件照,不苟言笑,但仔細看,能看出來照這張照片時,她在生氣,有一點點委屈,因此像個欠扁的小狗。

談戀愛那年的五月,她回老家去,帶回了很多以前的舊物,他看到高考證上的這張照片,覺得她的神氣很有意思,就揭了下來。

她回老家,是因為弟弟不上學了,要出去打工。

她很有做姐姐的責任感,電話里勸不了,一定要親自跑回去勸。本來想跟她一塊回去的,正好看看她的家鄉,她死活都沒讓他去。

那是談戀愛之後,第一次離別。

他送她去火車站坐車,一直送到月台上。

以前也不是沒送過人,火車站,汽車站,機場都送過,沒有哪一次這麼難捨難分。

在月台上抱了很久,直到火車要開了,她才匆匆上車。

她沒在家裡多待,很快就回來了,加上來回的路程,四天左右的樣子,不過對他來說,有點漫長。因為開始談之後,還沒這麼長時間沒見過。他到火車站去接她。她背著包,風塵僕僕,一下子就到了他懷裡。

他忽然就覺得自己又活了過來。

領著她去吃飯的時候,她還從包里掏出一個醜醜的瓜,有長頸子和圓滾滾的身子。

她說是自家院子里種的南瓜,送給他。

他詫異壞了。

還真沒人送過他這種禮物。

她說讓他帶回去煲南瓜粥,或者做南瓜餅之類的,反正一定讓他吃了。

他捏著那個瓜脖問,這個瓜有什麼特殊含義嗎。

她說,吃了它,就權當他去過她的家鄉了。

他一愣。

看著她沒所謂的臉,心裡漫上了一股異樣的感覺。

他說不出來那種感覺,只覺得他好像又愛她了一點。

其實到現在,他也弄不明白,那次戀愛,談到自己快要化掉的程度,到底是因為自身的緣故,還是因為她的緣故。

因為他後來,再也沒有過這樣的經歷了。

也曾跟友人討論過這個話題,友人說,大約是因為她出現在他人生中的黃金時代,觸發了他積攢了二十年的,對愛情的所有想像和全部熱情。至於後來再也沒有過,則跟「人不可能兩次踏入同一條河流一樣」,是個哲學問題。

他覺得友人的話有幾分道理。

懂得這個道理時,她在他這裡的存在感已經非常低了。無緣無故,基本不會想起。

如果想起,基本都是碰到了與之有關的話題或者人。

比如有一年,他去上海出差,在西餐廳吃飯時,遇到過一個跟她長得有點像的人。他盯著人看了很久,以至於同行的人覺得他對人姑娘有意思,還替他要了聯繫方式,不過他卻從未聯繫過人家。

比如還有一次,他接到一個詐騙電話,聲音很像她,他跟人周旋了許久。雖然知道可能性很小,他卻非常想確定一下。對方那姑娘的騙術真差勁,被他繞了幾句,就把名字告訴了他。發現不是她之後,倒沒有很失望,就是覺得這事還挺有意思的。

還有一年,公司招了一批實習生進來,有個笑起來很像,他也會多關注一下。小姑娘大約察覺到了什麼,很積極主動的找機會與他相處,不過他卻沒什麼興緻。只是在電梯里偶然碰到時,仍會忍不住逗一下,就想看她笑的那一瞬間。

也就僅此而已。

畢竟再特別的人,當她成為過去式之後,就沒什麼意義了。

也想像過重逢,覺得自己會波瀾不驚。

等真重逢了,發現真人帶來的衝擊感還是比想像要強烈。像話劇和電影的區別,同樣的內容,經屏幕傳達,和真人直接表達,給人的感受是完全不同的。

只是最初的震動過去後,也就沒什麼了。像一粒石子投入水中,很快回覆了平靜。

是後來見到的次數多了,才逐漸生出了好奇。

好奇眼前這個人和回憶里的那個人,到底有什麼區別。

而不舒服的感覺是漸漸產生的。

因為她對他的忽視。

他很少受到這種待遇。

不是說他已經自戀到覺得全天下的女人都應該關注他,只是覺得她做為一個乙方,他又是前男友的情況下,她不應該這樣無動於衷。

說是曾經被糟踐過的自尊重新出來作祟了也好,說是男人的征服心理作祟也好,總之她那種態度,讓他有了那麼一點不舒服。

本來這點舒服也沒什麼,畢竟生活不能事事如意,他不舒服和不甘心的事情多著呢,沒必要放大這個。只是有一天突然對她發了脾氣後,他自己都驚訝。

因為他已經忘記上次在工作之外對人發脾氣是什麼時候的事情了,尤其對女人。

他才覺得忽視並不是解決歷史遺留的最佳辦法。

只是到底走到哪一步才算徹底解決了這個問題,他並不知道。

但這不重要,走下去就知道了。

次日中午,張虔和顧景明吃飯時,跟他聊了一下《名利場》比稿的事情。

下午,王彥就收到顧景明的微信。

顧景明賣了王彥一個人情,說在他的爭取和遊說下,他們張總覺得《我去往》和《名利場》的確構不成衝突,加上《我去往》合作又很愉快,還是決定讓他們來試一下。

王彥得知這個消息後,立馬把葉陽叫了過去。

葉陽得到這個消息後,心情十分複雜,但這種複雜的心理持續的時間不是很久,因為王彥的姿態下去了,她的分量上去了。

王彥再度跟她提起了公司合伙人的事情。

說實話,在上一次王彥提起之前,葉陽壓根沒想過這事。

公司合伙人要為公司的發展考慮,要到處找項目,拉客戶。一旦成了公司合伙人,很多個人堅持都要讓位於公司的整體利益。就拿前段時間,王彥讓她私下找張虔看《名利場》的方案,她只是項目經理的話,不找就不找,自己也不覺得有什麼,畢竟不在其位不謀其政。但如果她是公司合伙人,為了那點個人尊嚴,死活都不去,那她自己都會覺得自己矯情,也會覺得公司要她這個合伙人沒任何意義。

葉陽對成為合伙人一直不積極,怕自己被這個身份綁架,從而去做很多自己不願意做的事情。

但上次王彥提了之後,她又有點心動,覺得應該再逼自己一把,走出舒適區試一試。

只是心動歸心動,她一想到自己要腆著臉向張虔示好,她就受不了。

不過自從昨晚跟張虔談開之後,今天王彥再提起這事,她就覺得那事也沒那麼難以忍受了。

可能之前她一直想做張虔的白月光,現在覺得做一粒飯黏子也沒所謂。

不過想歸想,她並不打算再找張虔要《名利場》,畢竟這項目太受矚目,各個大公司都盯著呢,她就是現女友,張虔都未必賣面子,更何況前女友。

她覺得王彥也是知道的,拿合伙人鼓勵她,只不過是想爭取多一點的可能性罷了。

所以葉陽還是假意應下,並充分表達了自己會努力的意願。

王彥又道:「現在距離比稿還有點時間,方案呢,還得繼續完善,你那邊沒那麼忙了,也抽空參加策劃會吧,比稿的時候,也跟著去。」

葉陽頓了一下,道:「雖然《我去往》到月中就不忙了,但畢竟還沒結項,我跟著去,會不會給時代造成一種咱們公司除了我,就沒別人的錯覺了?」

葉陽是很想跟《名利場》,只是這項目,她壓根沒參與,即便現在插|進來,也沒多少精力分給它,主要還得靠郭勝楠和林天一來弄,然後比稿時候,她跟去,多少有點有爭功的嫌疑。再說確實跟《我去往》是有一點衝突,她覺得還是不去的好。

王彥道:「去不去另說,先跟著一塊弄方案吧,畢竟你跟他們打過幾個月的交道,對他們的風格應該有所了解,知己知彼嘛。」

老闆既然都這麼說,葉陽也不好再說什麼,就應了下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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