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章 現實中的嫩草戀

「滾蛋,你今天要是還學不會切線,你看我舍不捨得打死你!」若曦如是回答穆歌深情款款而意義又比較明顯的話。

她承認,就在那句話從穆歌嘴中吐出的那剎那,自己的還小心肝兒還真的顫抖了一下,隨即在看到他狡詰的目光後才真正意識到自己心動的荒唐可笑。

他根本就是在耍貧嘴。

真是該死。一想到自己居然被一個小五歲的小男生挑動了心弦,還不由自主的被他吸引偏了,去考慮可能性,從而還會在骨子裡泛濫了曖昧浪漫的感覺,越想自己越自作多情。

這屋子裡根本就坐了兩頭豬,一頭是死活都學不會的穆歌豬,一頭就是被人耍了還不知道的若曦豬。

該死!

「我警告你哦,不要亂看電視。你現在是祖國剛剛初升的太陽,天天被那些電視劇毒害了心靈就沒救了。有時間多看看書,所謂大丈夫何患無妻呢?等你把切線學明白了,考到重點高中,將來再考個一類本科,漂亮姑娘一大把一大把的,到時候讓你試驗的試驗田海了去了,小白鼠滿屋亂躥,你別在這兒浪費沒必要的時間了。」若曦苦口婆心挽救險些失足的穆歌。

「我沒認為我是在浪費時間。」穆歌不服氣的撇嘴,倔強的把頭歪倒一旁。

若曦深深的吸了一口氣,看著他。其實她知道自己說什麼都是無力的,也沒準剛剛的他只不過就是一時戲謔心起,而去逗弄身邊唯一的異性也就是她,這個年紀的感情阿估計不到三分鐘熱度就忘記了。

她上初中的時候還喜歡過林志穎呢,為他要死要活的節食買磁帶,現在她認識他是誰阿!

嗯,就是這樣,吃嫩草這種承蒙上天恩惠的事絕對不可能啪唧一下乎在她的臉上,嫩草將來還會有他的大花園候著,等他知道了春天裡來百花香,就不會再把目光停留在她身上了。

「看書。」想明白大道理的若曦放棄獃獃出神的表情和無奈的勸說,以及穆歌還怔怔看著她的眼神,把書擺正,把筆塞到他的手上,「做題。所謂好記性不如爛筆頭,做兩道就會了。」

穆歌慢騰騰的握著筆,在若曦的注視下緩慢的抬起筆,嘴還不服氣。

「你真……」

「閉嘴!」

被拒絕的穆歌氣鼓鼓的,一順水寫下來,忘記早先自己裝不會的那碼事兒。連帶著做了三道題,個個完美無缺。若曦拿過演算紙,眼睛瞪得老大。

隨後一本書再砸過去,正中目標。穆歌抱著頭,皺緊眉頭:「為什麼,作對了還要打?」

「因為你不老實。明明什麼都會最開始為什麼裝不會?」若曦火眼晶晶,一眼就看穿他的小心眼,「是不是想偷懶阿?我一眼看透你的本質來。」

才怪。「當然是,我又不知道你教的怎麼樣,先摸摸你的底。」穆歌洋洋得意的表情下似乎隱藏著什麼,只不過若曦沒看見。

「好,你摸底是把,那我們也來個摸底考試,我給你出十道題。做好了,中午我給你做大餐!」若曦冷笑將他一步。

「好,我一定要吃到你親手給我做的飯!」穆歌果然禁不起將軍,豪氣萬丈立即許下重諾。

小樣,就你?「那事先說好,做錯的話,你做給我吃,而且我還不管刷碗。」若曦揚起下巴睨視他。

「好,一言為定!」穆歌直接把筆拍在桌子上摩拳擦掌,情到激動時還在光溜溜的胳膊上做出擼胳膊挽袖子的動作,惹得若曦更是忍不住陰暗小心理,專找書上最難的題來,洋洋洒洒十道題寫好了,放在他的面前,她則抽了一本言情小說,靠在椅背上,躲在一旁蕩氣迴腸去了。

席絹的書真好看阿,耶律烈簡直就是男人中的極品,尤其是池塘邊那場少兒不宜簡直動人心魄,若曦咬著手指,臉色緋紅,斜眼看看還在皺眉苦苦算題的穆歌,想想他的唇線,又想想他的手指,再想想守書中寫的宮砂漸漸褪去。

媽呀,羞死人了!

「喂,我做完了。」由於太過投入居然忽略了身邊還有一個人,從而此刻若曦的表情正停留在思春的狀態中,一時轉不過來彎兒。

「做完了,哦,做完了?」若曦原本隨意的搭腔,還沒收回垂涎的嘴臉,隨即又對這種不可能的結果表示懷疑:「什麼時候?」

「在你咬手指對著我發獃的時候。」穆歌笑嘻嘻的看著她,順手遞過來一卷手紙:「來擦擦嘴,都是口水。」

若曦下意識拿手背去蹭嘴角,結果什麼都沒有。想到剛剛自己是看著穆歌幻想耶律烈的,生怕被他看穿自己的心事,立即心虛的低頭檢查他的答題。

不錯,確實不錯。但是在不該錯的地方錯了一個小問題,她轉過身,指著這裡:「錯了吧,你做飯!」

「公平點吧,你做飯,我打下手。」穆歌似乎早就想好了一樣,心平氣和的提出建議,而且這個建議似乎非常合理。

若曦低頭又看看,能答成這樣確實難得,這種情況根本就不用請家教的,為什麼還要裝笨呢?

「其實你根本就不用請家教。」若曦狐疑的問。

「我說我要報名,我媽就會給我錢,把錢留下下個月好給她買禮物。」對於騙錢上補習班這件事穆歌有點不好意思,低頭笑笑。

「這樣?」原來她一不小心破壞了他的計畫,導致他買禮物的想法流產。可他當時的表情也沒有不高興嘛,如果他那個時候表現出點什麼不對勁的話,她才不會那麼不識趣的。

「不要露出被我嚇著的表情好不好,我覺得你補習的挺好的。」穆歌大概看穿了她的心事,笑著說。

「走,做飯去!」若曦裝作什麼都沒想輕鬆的招呼他,也讓她開始思量著要不要把剩下的一百塊捐出來,送給他用。

這可是給那個女人買衣服的錢,說實話,她捐的有點心不甘情不願。可他又是在孝順母親,對於一個想孝順母親都沒有的人來說,嫉妒多於羨慕。

算了,錢財乃身外之物,生不帶來死不帶去,捐了!

趁穆歌去衛生間洗手的功夫,她到床上翻著錢包,把僅剩的錢塞在他的書包里,怕不保險往裡塞塞,怕他看不見,又往外拽拽,直到找到一個平衡點,確定他丟不了又不會看不見,才拍拍手站起來,如同完成了一件偉大的壯舉般。

隨後她趕緊鑽進廚房忙碌起來,生怕自己後悔,那可是她打工一個半月僅剩的最後一百塊錢。

距離上次做飯,是若曦十二歲的時候,比現在的穆歌還要小一些。

那次慘烈的狀況是:米飯上面夾生下麵糊掉,土豆絲還切得跟筷子一樣粗,炒了十分鐘還沒熟。那次過後,林旭晟如果不在家,他也會多做點菜留給若曦,直到她們高中有了自己的食堂,若曦不會餓肚子為止。

於是手忙腳亂的她讓穆歌站在一旁不忍目睹這一場景,眼看著兩個人有可能成為試驗的犧牲品,他決定奮起自救。

先是他從她的脖子上取下圍裙,套在自己身上,背過身讓她系。若曦原本就對他搶過圍裙這件事大感不滿,所以系的時候特地狠狠勒了一下。夏天穿的本來就少少,這麼一勒,硬是把衣服和肉都勒進去,也勒得穆歌吱牙咧嘴的。

不過大局當前,他還是專心面對剛剛搶救下來的果腹之餐。

涼拌海蜇,又炒了韭菜雞蛋。很簡單的家常菜,卻做的比蛋糕店裡的慕司蛋糕更符合若曦的口味。她獃獃的看著他熟練的炒菜,熟練的裝盤,甚至在最後還會在菜上面打個窩窩,上面順勢冒出許多白色的霧氣。

這是若曦媽媽當年習慣的動作,她說,這樣做呢會讓菜的熱氣散發出來,讓家人聞到陣陣的香味兒,肚皮就開始嘰哩咕嚕的響應起來。

沒錯,他就是她的家人。那味道也是他給她留下的。確實很香,一直香到心裡。

「吃飯了,還發獃?」穆歌拿飯勺晃了一下她的眼睛。

穆歌自己端著碗筷,盛好飯給若曦方到面前,又用勺子盛了些湯推過去。若曦還沒弄明白怎麼又多出一道湯的時候,筷子已經插|進飯里。

左一勺湯,右一勺飯,這絕對是天堂般的幸福享受。若曦不得不承認,在擺脫了對穆歌性別在乎後,她越來越欣賞他這個人,好像他的背後有很多很多她還不了解的好處,也有很多很多至今仍沒有表現出來的優點。

如果,如果他不是比她小几歲,她還真沒準會對小紅帽痛下狼爪。至於現在嘛,該吃飯吃飯,絕對不能因為口水人家皮相和優點就把自己的基本原則改變了。

那是林若曦同學交男友的基本原則。

一定要大她五歲,對她有溫潤如水的微笑,高高的個子,修長的手指,以及在她犯錯的時候會寵愛到極點的眼神望著她,就像,就像對待一隻犯了錯誤的小狗狗,呸,這比喻怎麼這麼噁心人阿?就像,就像對待一隻流浪貓,也不對,就像,就像,就像什麼呢?

真是怪事,為什麼一想到那麼被男人對待就感覺自己是動物呢?

真正的愛情應該是這樣的吧:他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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