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6章 所有的相遇,都是久別重逢

歌詞寫在薄薄的A4紙上,很輕。

夏聽蟬接過去,仔細閱覽起來。

首先看到頂格正中,寫著兩個俊逸飛揚的行楷大字,還帶著書名號——《傳奇》。

然後是一行一行的筆鋒流瀉,行雲流水的歌詞:

只是因為在人群中

多看了你一眼

再也沒能忘掉你容顏

夢想著偶然能有一天再相見

從此我開始孤單思念

想你時,你在天邊

想你時,你在眼前

想你時,你在腦海

想你時,你在心田

寧願相信我們前世有約

今生的愛情故事不會再改變

寧願用這一生等你發現

我一直在你身旁從未走遠

……

夏聽蟬怔怔地看著歌詞,久久不說話。

蕭楚發現了她的異樣,問道:「怎麼了,這歌詞不好嗎?」

夏聽蟬微微搖頭,依舊看著稿紙,「前兩句歌詞……」

「前兩句?有問題?」蕭楚湊過去。

前兩句「只是因為在人群中多看了你一眼,再也沒能忘掉你容顏」。

這個詞沒有問題啊,而且蕭楚覺得這前兩句,是整首歌詞里,最別緻,最具才華的兩句,堪稱歌詞的「詞眼」。

他前世第一次聽到這首歌的時候,就被開頭這兩句驚艷了,一下就鐫刻進了心裡。

在他看來,這首歌之所以能大火,跟這兩句有很大的關係,一起聲就婉約雋永,很有詩意。

見蕭楚有些疑惑,夏聽蟬抬起頭來,淺然而笑。

同時聲音清澈說道:「這首歌詞很好,我很喜歡。」

「就是有些好奇,這兩句你是怎麼寫出來的,寫得太好了。」

蕭楚眨眨眼。

怎麼寫出來的?

這當然不是他寫出來的。

這首《傳奇》的原詞作者,是劉兵先生,筆名左右,原曲作者和原唱,是音樂詩人李健。

然後由天后王菲在春晚演唱,一下爆紅。

在蕭楚的記憶中,前世21世紀,第二個十年中,只有兩首歌是在登入春晚後,一夜之間紅遍大江南北的。

其中一首就是《傳奇》,當年天后王菲隱退幾年後,直接由春晚復出,以這首《傳奇》作為復出的第一首作品,立即翻紅,人氣再次暴漲,重新登上巔峰。

這首《傳奇》不僅讓王天后再次回歸樂壇,鞏固地位,也帶紅了離開「水木年華」後,稍顯沉寂的李健,讓這位音樂才子,再次進入大眾視野。

《傳奇》這首歌,本身也是一個傳奇。

第二首,則是《時間都去哪了》,這首歌以樸實細膩的情感,舒緩悠揚的旋律,以及歌詞中描述的歲月翩躚流轉的故事,也打動了無數人,一時間到處都是它的歌聲。

當知道要選一首適合春晚的歌曲的時候,蕭楚腦海里浮現了很多經典,比如《常回家看看》,《我和我的祖國》以及每年都要聽一遍,比他歲數還要大的《難忘今宵》。

最終他選定了這兩首,因為離時代最近,相對的也更契合這個世界的這個時代。

而這兩首歌中,毋庸置疑,《傳奇》要比《時間都去哪兒了》更適合夏聽蟬唱。

所以再三斟酌之後,蕭楚最終選了《傳奇》。

當然,如果知了覺得不合適,他也可以再換。

所以這前兩句歌詞,儘管他很喜歡,怎麼寫出來的,卻跟他無關。

當然,這些話沒法跟知了說。

「知了,你喜歡這歌詞就好,至於怎麼寫的,佛曰:不可說。」蕭楚笑著抖了個激靈。

夏聽蟬瞟了他一眼。

蕭楚心下突覺不妙,「只是因為在人群中多看了你一眼」,這歌詞肯定寫的不是他和知了。

他和知了初相遇,是知了醉酒,跑家桃源小區來。

而寫得好的不管是詩詞還是歌詞,往往都是有感而發,而要有感而發,則都要有故事,有緣由。

知了這麼問自己,又這麼看自己,不是以為跟林魚有關吧?

「知了,這歌是我寫給你的,跟別人無關,你可別多想啊。」蕭楚懇切說道。

雖然可能已經引起了誤會,但為了尊重原創詞作者,蕭楚還是決定不改。

夏聽蟬聽到他這話,看到他擔憂的樣子,眸子閃亮地凝視了他一會兒,忽然莞爾一笑,如同春風忽至,百花綻放。

蕭楚被她笑傻了,「額,我說錯什麼話了嗎?」

夏聽蟬收斂笑意道:「我沒有多想啊,你為什麼會這麼心虛?難道這歌詞里還真有什麼故事?」

「蕭先生,我有酒,請準備講述你的故事。」

聽到知了這番逗趣的話,蕭楚拍了一下自己的額頭,得,是自己多想了,平白給蟬女神送去了把柄。

蠢不蠢?

蕭楚沒有給自己辯解,要不然就真中了知了的圈套,沒錯也會多出錯來。

他直接反擊,「知了,既然你沒多想,那你為什麼看完歌詞之後,表現怪怪的?還特意摘出這兩句來說,難道是你有什麼故事?」

夏聽蟬下巴微揚,眸子含笑道:「不告訴你!」

啊這。

這是真有故事?

看她這笑容和心情,這應該是個美好的故事。

可話都到這了,為什麼不告訴自己?

哎呀,這就不可愛了啊,容易讓自己多想。

「知了,說說唄,說了我中午給你做魚香肉絲、油燜大蝦,還有鐵板茄子吃,不加水煮青菜和涼拌蘿蔔絲那種。」

蕭楚用美食誘惑。

夏聽蟬卻很是傲嬌地搖了搖頭:「不說!」

喲,這是要逼自己拿出一家之主的威嚴,對她實行蕭家家法啊。

不過蕭楚最終還是沒捨得「家法」知了。

知了也一直不鬆口,任憑他威逼利誘,百般手段,就是不說。

沒奈何,說得口乾舌燥的蕭楚,去餐廳倒水喝了。

夏聽蟬看著他的身影,眸子一片清瀅,嘴角盈笑。

看著看著,這身影,就與另一道身影,慢慢重合了。

那是五年前的夏天,她剛剛大學畢業。

雖然已經出道了兩年,也拿了樂壇最佳新人獎,但因為是畢業,她還是瞞著柳姐,甩開公司,背著包喬裝打扮去旅遊了。

她和閨蜜,去到南方的一個小城,半旅遊,半採風,找尋當地聞名的好聽山歌。

某個午後,陽光正好,她和閨蜜走在小城最繁華的步行街里。

熙熙攘攘的人群中,有位老奶奶不小心別了一下,摔倒在地上。

她剛想上去扶,旁邊突然有一道身影,搶先一步,扶起了老奶奶。

那身影是一位十七八歲的少年。

一番她聽不懂的,如同鳥語一般的方言對話後,那少年背起了老奶奶,走向了遠處的診所。

來到步行街街頭,過馬路等紅綠燈的時候,背上的老奶奶不知道說了什麼,少年回過頭來咧嘴一笑。

那是她見過的最清澈,最陽光的笑容。

因為清澈和陽光,她記住了那個笑容,和那飛揚俊朗的臉。

本來以為,山高水長,人海茫茫,這笑容和臉龐,從此寄存於腦海,進而漸漸遺忘。

不想當天晚上,在小吃街,她的一件手串——姥姥送給她的那最珍貴的手串——不知道什麼時候丟了。

發現之後她很著急,剛要和閨蜜滿小吃街去找,結果那清楚笑容和俊朗的臉龐,再次出現在她的面前,遞過來手串。

然後不等她說聲謝謝,他就揮揮手轉身離去,只留給她一個背影,消失在燈光和人潮融匯出來的黃暈中。

至此,再也沒見。

直到……

第一次醉酒,她醒來,拿著菜刀走到餐廳的時候。

很平常的相遇,連萍水相逢和擦肩而過都不算,但她就是記住了那個笑容,和那個背影。

很奇怪。

說不來理由。

如果非要說,可能是因為那天午後的陽光太明媚,那個晚上小吃街的燈光太溫暖,炒粉太好吃?

可能吧。

……

所以她才會賴在他家,一點也不怕一個美麗女人,單獨留在陌生男人的家裡會有危險。

所以第一次離開,回到碧水3號的時候,她才會讓柳姐,去調查那個叫做林魚的女人。

其實,只是因為她早就見過他,並且一直沒忘掉那清澈的笑容,和俊朗的臉龐。

正如歌詞里說的,「只是因為在人群中多看了你一眼,再也沒能忘掉你容顏」。

嗯,糾正一下。

再次相逢,那笑容好像更加清澈了,而臉龐,也變得更加俊朗。

這就是她想起,卻不想說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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