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卷 哥大生涯 第76章 小夥伴們

新澤西州。

漫畫店。

「holy shit!」

萊納德定定的看著漫畫上寫著的『改編自亞當·鄧肯的小說詭秘之主』的字樣,良久爆了粗口。

相比於東國的作家喜歡用筆名,西方的作家更偏向於用真名,當然這也不是絕對的。

至於原因嘛。

在東國是因為早期小說屬於不入流的文學形式,不然就不會稱為小說,而是大說了,一個『小』字道盡小說家的尷尬局面。

因此直到亞當前世網路文學大爆發,千奇百怪的筆名依舊還是作家的主流,幾乎沒有人願意用真名。

筆名有什麼好處?

對於那些撲街來說,熟人無法通過筆名來認出你,想怎麼寫就怎麼寫,省了不喜歡小說的人面對面的人身攻擊。

因為成績、不可抗力等因素寫不下去後,也可以丟棄現有的筆名,隨時披上新馬甲。

而且具有特定含義的筆名,相比於一個學校就有幾十個重複的爛大街真名,絕對更容易被人記住。

就和明星為了出名,很多都會改個更獨特的名字一樣。

西方從前也喜歡用筆名,但並不是東國這樣因為小說的地位,而是很yellow很暴力,各種不可描述,不得不用筆名。

比如亞當的貴人,顏色|小|說女王諾拉·賓,在以前絕對不敢用真名的。

她的小說基本流程,按照她自己總結起來的就是,『從描寫歐洲幾個城市開始,用30個委婉的辭彙來形容不可描述,然後嘭!你的暢銷書就寫好了!』。

就是這麼的簡單粗暴!

到了現代,風氣越來越開放,再加上分級制度的實行,什麼小說都能寫了。

這個時候,什麼最重要?

自然是名氣了!

取筆名和用真名之間,還用考慮嗎?

當然是用真名!

因為筆名也是資產,可以被剝奪轉讓或者忽略削弱,但是真名卻無法被這樣剝奪。

任何場合,你的作品都會打上你的名字,人們就會知道你這個人!

千萬別小看這點區別,因為百分之九十九的讀者是不會真愛到跨過筆名再去搜索你的真名,甚至改名都是對名氣的傷害。

比如諾拉·賓早就和『妖嬈』的前夫離婚了,可為什麼依舊掛著前夫的姓氏?

因為當她開始寫小說成名時,用的就是諾拉·賓這個名這個姓,她的讀者們記住的也是諾拉·賓這個名這個姓。

亞當是重生的,自然知道這個道理,所以在借用詭秘之主時,也沒起個『愛潛水的烏賊』這個筆名來致敬,而是直接用的亞當·鄧肯的真名。

如今,就算是漫畫改編,封面上印的也是『改編自亞當·鄧肯的小說詭秘之主』,而不是改編自蘭登書屋出版社出品的小說詭秘之主。

當然。

樹人周說:事情都有兩面性,名氣和隱私只能選一樣,在大人的世界裡,全都要才是小孩子的美好願望。

亞當·鄧肯的真名印在漫畫書上,直接被萊納德看到。

於是,暴露了。

「怎麼了,萊納德?」

旁邊,一個同樣戴著眼鏡的男生,好奇的看了過來。

漫畫圈和宅男圈是高度重合的,都屬於小眾圈,同在一個地方,來來回回買漫畫看漫畫就那麼幾個人,大都認識。

「我認識這本漫畫的原版小說作者。」

萊納德見問,剛開始腦海中蹦出的『亞當竟然不告訴我他出書,完全不拿我當朋友』的憤怒迅速消失,嘴角不受控制的咧出了一個大弧度,微微昂首挺胸,得意地說道:「他是我最好的朋友!」

「真的假的?」

「亞當·鄧肯是萊納德你的朋友?」

「不可能!」

漫畫店就這麼點大,萊納德這話一出,所有人都圍了上來。

「當然是真的!」

萊納德大聲道:「亞當是我最好的朋友,當初還幫我打過吉米呢。」

「什麼?亞當·鄧肯就是你那個狠人朋友?」

這一下,更是炸鍋了,因為沒有人會把作家和狠人聯繫在一起,反差太大了,這情節也只在超級英雄的漫畫里才能看到啊。

「別吹牛了。」

剛開始那話還有人相信,現在卻沒幾個人相信萊納德了。

「是真的。」

萊納德急的要拿哮喘噴霧了:「亞當真是我最好的朋友。」

「你怎麼證明?」

有人質疑道。

「我……」

萊納德張了張口,卻發現他根本沒有辦法證明自己。

「看!果然是在吹牛!」

質疑的人鬨笑道。

「我會證明給你們看的。」

萊納德拿著詭秘之主的第一冊漫畫,付完錢後,氣呼呼的走出了漫畫店。

加州。

帕薩迪納。

「霍華德,早餐好了~」

一個龐大的身影在廚房忙碌著,隨後朝著樓上喊道。

「我來了。」

一道不耐煩的稚嫩男聲從樓上傳來。

「不要吼我。」

龐大的身影懟道:「我是你媽媽。」

「我知道!」

那道不耐煩的稚嫩男聲越來越近,樓梯響動間,一個消瘦矮小的身影走了下來:「每個人都知道你是我媽媽!」

「乖乖過來吃,等下我們還要去見醫生呢。」

龐大的身影提醒道。

「我知道。」

消瘦矮小的少年,在餐桌前坐下,討價還價道:「不過回來的時候我要去趟漫畫店,我要補貨了。」

「你確定你是去買漫畫?」

龐大的身影質疑道:「你知道家裡的抽紙消耗量越來越大了吧?」

「我不知道你在說什麼!」

矮小消瘦的少年一滯,然後再次吼了出來:「如果你不相信,你可以跟著進去,前提是不拆門你能進的去!」

「都怪你那該死的父親,要不是他拋棄我們母子,我哪裡需要吃那麼多東西,又怎麼會變成現在這個樣子。」

龐大的身影委屈道:「現在連你都嫌棄我了,我再活著還有什麼意思呢,我還不如死了算了,嗚……」

矮小消瘦的少年無奈的翻了一個白眼,這幅場面已經不是第一次見了,他早該有免疫力了。

可別看他動不動就吼他媽媽,心底還是心疼他媽媽的,於是這種俗套的哭鬧每每都會奏效。

「我沒有嫌棄你。」

少年無奈道。

「你就是嫌棄我。」

龐大的身影不依不饒。

「我嫌棄誰都不可能嫌棄你!」

少年又忍不住用吼的了。

「看!還說你沒嫌棄我!」

龐大的身影指責道。

聲音中氣十足,哪裡還有一絲委屈哭泣的味道。

「……」

少年無言以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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