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19章 大明律

……

十二月初。

駐朝鮮將軍周遇吉回京述職,周遇吉在朝鮮四年,以沉默少言,不怒自威,軍紀嚴明,秋毫無犯,戰績卓著,而受到朝鮮上下一致的尊重和愛戴,聽聞周遇吉要離開,從朝鮮王到下面普通的普通百姓都是不舍,夾道相送了幾十里,朝鮮王更是上疏大明,請求派周遇吉永駐朝鮮。

但朱慈烺卻捨不得將周遇吉這樣一個猛將,一直放在平安無戰事的朝鮮,因此令徐文朴駐紮朝鮮,而將周遇吉調回京師,另行任用。

十一日,隆武帝朱慈烺在武英殿設宴,和周遇吉以及他的副將,莊子固暢飲。

莊子固亦是猛將,前世歷史上,他和劉肇基一起戰死在了揚州。這一世跟隨周遇吉南征北戰,亦是立下了赫赫戰功。

面對英烈,聽著兩人說起遼東激戰,那一場場驚心動魄的血戰,朱慈烺心情愉快。

第二次,朝廷擢周遇吉左都督,為寧夏總兵,掛安西將軍印。同時封其妻為一品誥命夫人。歷史上,寧武關之戰時,周妻相助丈夫守城,城破之後,依然佔據屋頂,向流賊放箭,後為流賊所殺。

莊子固擢都督僉事,為青海總兵。

「遼東雖平,但西北之事,卻遠沒有到平息的時候,你到寧夏之後,要配合史閣部,加緊練兵,以防不測!」

臨行前,朱慈烺牽著周遇吉的手叮囑。

周遇吉感激陛下的器重和恩遇,跪在地上:「臣領命!」

……

「咚,咚,咚咚~~」

隨著新年的鐘聲,隆武十二年來到。

大年初一,隆武帝在皇極殿接受群臣的新年祝賀,並賞賜群臣和勛貴酒菜。

一晃十二年過去了,感覺登基之日彷彿就是在昨日,但群臣的面貌卻已然是發生了巨大的變化,不再是愁眉苦臉,眼神焦慮,欲言又止,而一個個是精神抖擻,敢所言,敢任事,沒有過去的壓抑,而是展現出了一種蓬勃。

——雖然繼位以來,朱慈烺「一意孤行」的進行了很多政策的調整,但從來沒有一個臣子因為反對他的政策,而被他下獄論罪,朱慈烺所為的就是一條,道不同不相為謀,但是行政官員,不同意朝廷的決議,可以辭官,但只要在位,就必須執行朝廷的意志。

相反,朱慈烺對御史、監察官員,卻沒有這方面的要求,一直到現在,都有御史上疏反對一體當差一體納糧,但朱慈烺並沒有責罰,因為御史本就應該是天然的反對者。只要不逾越分際,就可以被容忍,也必須被容忍。

……

初六內閣開議。

朱慈烺親臨。

「朕今日要說的,只有一個字,法!」

「都察院彈劾,廣州知府收受賄賂,干預判案,其一府境內,積壓的案子,竟然有千件。」

「最長的,竟然六年未判,告狀的老頭已經故去。」

「朝廷責問,廣州知府竟然以公務繁忙,沒有時間審案做推諉。」

「前年,廣西有一件案子,知縣曲解大明律,妄下判決!縣民不服,告到省城,方才大白於天下。」

「山西有仵作,竟然不知驗屍五法,但有命案,竟然是將過去的驗屍報告,拿過來隨便一抄了事!」

「這樣處置,焉能沒有冤案?」

「天下百姓,一求安居樂業,沒有盜匪,二來就是司法公正,明鏡高懸,但有委屈,官府可以主持公道,懲惡揚善,如果百姓空有冤屈,卻得不到伸張,必然對官府失望,對朝廷失望,時間長久,民怨累積,必然會惹出亂子。」

「此種種亂象,非改不可。」

……

很快,內閣傳出消息,說陛下要依照大明律,制定新的條例,同時修改官制,新設司法官。

簡單一句話,以後的知縣知府只抓地方行政,不再管司法,但有民事或者是刑事案件,將有專門的法官進行審理,知縣知府所有事務一把抓,升堂審案、衙役口喊威武的場景,將變成歷史。

行政權和司法權,將被分開。

至於維持治安,抓捕盜賊,當然還是縣令的事,只是如何定罪,就不是縣令可以參與的了。

當然了,一縣之首還是知縣,縣司法官的品級為從七品,和縣丞同級,位在知縣之下。

消息傳出,又是轟動。

一縣父母官,主管縣內的一切,這已經是千年的傳統,從沒聽說過有什麼問題,陛下怎麼別出心裁,在知縣之外,要新設什麼司法官?這是分知縣知府的權力嗎?又者,朝廷財稅緊張,如果新設司法官,豈非又得多發俸祿?

至於修訂法律,就更是重大了。

歷朝歷代,增修律法都是一件大事,本朝從開國到現在,雖然世事變化,皇帝更迭,但大明律的本文自太祖皇帝訂下之後,就始終未再動一字,有變通之處﹐則發布詔令或制定條例﹐輔律而行。

弘治十三年制定《問刑條例》二百七十九條。嘉靖二十九年重修﹐增內三百七十六條﹔萬曆十三年又重修﹐增內三百八十二條。此後律、例並行。

現在隆武陛下要增訂大明律,豈非是大事?

立刻,朝臣中就有人提出反對意外,認為大明律已經很是完善,何必勞民傷財的修改和折騰?

但隆武帝堅持。

……

內閣和刑部還是領受了命令,開始進行大明律的增編和細定。

《大明律》共分30卷,由明太祖朱元璋總結歷代法律施行的經驗和教訓而成,篇目有名例一卷,包括五刑、十惡、八議以及吏律二卷、戶律七卷、禮律二卷、兵律五卷、刑律十一卷、工律二卷。

照隆武帝的意思,將增加《商律》,在保護商人的權益之外,亦提出「專利保護」。

《吏律》新增,行政官員不得干預司法,違者重處。

《刑律》新增上訴制度,認為縣法官不公,原被告都可告到上一級州法官,最後是省法衙門。

三審定驗,可以請訟師。

《戶律》增設「通郵」條例,戶部在各地設立驛站,成立通郵司,鼓勵民間投遞信件或者傳遞報紙,加強信息傳遞,但有損壞信件者,以偷盜重罪論處。

同時對「鹽法」「戶役」「商稅」「外貿」「藩屬」「詔獄」等已經落後時代,不合時宜的地方,進行條例增修。

其實在朱慈烺看來,大明律的本文其實已經需要大改了,但明太祖朱元璋嚴禁嗣君「變亂成法」,這個祖制的大帽子,依然不是輕易就可以掀翻的。沒辦法,他只能遵照弘治、嘉靖、萬曆年間的舊例,縫縫補補,先對大明律進行條例增訂,待以後時間成熟了,再對《大明律》大改。

……

新設司法官,等於全國一下子又多出了很多的官缺,而且還要設立專門的司法衙門,朝廷一下又多支出很多,群臣有議論,但隆武帝卻以為,這是朝廷的必要支出,比起百姓可能遭受到的冤屈,朝廷一年多花百萬兩的銀子,又算什麼呢?

「司法官獨立判案,獨立負責。」

「班頭衙役仵作,以及偵緝事務,依然歸行政衙門,司法官只負責斷案。」

「在地官員,任何人都不得干預司法,干預法官斷案,即便你是一省之刑名,也不能干預縣法官的裁決,違者,輕則革職,重責下獄!」

「司法官員,需的精通司法,但是上任,需的經過司法考試,上任前,面對大明律宣讀誓言。」

「司法官員罔判、瀆職,收受賄賂者,以知法犯法,三倍論罪!」

……

二月,隆武帝再發下聖旨,從今年起,各省鄉試的舉人名額,予以大幅增加,中央會試錄取的進士,二甲三甲增加一倍,從過去的一次三百多人,擴大為七百人。

只頭甲依然是三名。

消息傳出,天下讀書人都是喜悅,如此一來,他們當官的機會,那就是增加了很多,而增加的這些官員,一部分轉為司法官,另一部分則充實到新設的其他衙門中。

……

三月。

外蒙喀爾喀再次傳來捷報。

剌兒河兵敗之後,扎薩克圖汗召集殘部,繼續向北逃竄。

安北將軍李定國追擊兩千里,最終在伊爾根斯克附近追上了札薩克圖汗。

伊爾根斯克距離烏蘭巴托已經一千里,周圍缺乏水草,不能深入,札薩克圖汗自以為安全,但不想李定國鍥而不捨,從土謝圖汗處索來糧草,以車臣騎兵為嚮導,土謝圖汗騎兵為策應,經歷艱辛,以一萬騎兵忽然出現在伊爾根斯克,加上天氣忽然變化,加上大風揚起沙塵,目不能視,面對大明騎兵的忽然殺到,札薩克圖汗的蒙古騎兵事前絲毫沒有察覺,直到大明騎兵殺到,他們才驚慌迎戰。

但晚了。

李定國親自帶隊衝鋒,劉文秀側擊,車臣降將沙希岱奮勇衝殺,兩次落馬,兩次復起,直入札薩克圖汗的中軍大帳,砍倒大纛。

札薩克圖汗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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