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情破裂,又重歸於好

18

那天我對櫻說,不再去蓬萊俱樂部了,並不是我的心裡話,那隻不過是為了擺脫當時的窘狀採取的權宜之計。

我是個有自戀癖的男人,被傷害了自尊心以後夾著尾巴逃走的事,我絕對不會做。不僅如此,把蓬萊俱樂部的惡行昭示天下的想法,在我心裡也是一天比一天強烈。

聽起來好像是在說漂亮話。我承認,與其說是所謂正義感在我心中覺醒,倒不如說是為了自己的虛榮心。作為一個業餘演員,我在很多電影電視劇里演過配角,但沒有演過一次主角。如果我能把蓬萊俱樂部的惡行昭示天下,那我成了為正義而戰的大英雄,對,也就是主角!人這一輩子,難道不應該有當一回主角的雄心壯志嗎?

所以,我打算傷好以後,重新開展偵探活動。

可是,我的這個打算持續了還不到3天,就萎靡不振起來。

原因之一是我想不出再次潛入蓬萊俱樂部的辦法。

不用說,再化裝成清潔工是不行的了。其他如假裝電器維修,假裝消防檢查,也都不適合於我,因為我這張臉被他們看見過,這是最致命的問題。我沒有天知茂扮演的明智小五郎所具備的變臉術,也沒錢雇一個好萊塢的特殊化妝師。

蓬萊俱樂部內部的情況大致掌握了,可以考慮深夜撬開門窗進入,在保安到達之前把文件偷出來。重要文件肯定在老闆寫字檯的抽屜里或保險柜里,那個保險柜不太大,我跟阿清兩個人完全可以把它抬走。問題是阿清恐怕是不敢去了。就算他敢去,偷出來的文件哪敢保證就有關於久高的證據呢?要是沒有,再想進去可就沒有什麼可能性了。人家肯定要加強戒備,我這個業餘偵探就只有打敗仗的份兒。

那麼,拋開蓬萊俱樂部總公司辦公室,通過其他途經能不能找到有關殺害久高隆一郎的證據呢?我苦思冥想,想不出任何途徑。

原因之二就是我傷得實在不輕。

受傷以後腰部的疼痛老是不見輕,到醫院一檢查才知道是龜裂性骨折。我平時那麼注意鍛煉,摔了一下居然骨折了,這對我打擊很大。雖然自我安慰地想過:平時練的是肌肉而不是骨頭,摔的部位太容易骨裂了,不柱拐杖也能走路……但心情無論如何好不起來。

唉,我也沒有什麼了不起的,不過如此而已——想到這裡我意志消沉。糊裡糊塗地轉眼兩個星期過去了。

10月5號,星期六,吃完午飯我上街了。

自從認識了麻宮櫻,我就不再亂搞女人了。並不是因為我覺得那樣做對不起她,而是忙於偵探工作,沒有那麼多的精力和體力。現在不幹偵探了,自然就想找個女人上床運動運動了。加上有意剋制自己不跟麻宮櫻發生肉體關係,已經在身體里積聚了太多的性慾,太想發泄一下了。

今天我不打算追求所謂心靈的溝通,這方面櫻已經使我得到了滿足。我今天只想要女人的肉體,所以我不找一般的女人,把這種女人勾搭到手需要時間,太麻煩,我要找專業妓女,她們才能最大限度地滿足我現在的慾望。

於是我在澀谷站前撥通拉皮條俱樂部的電話,先跟他們聯繫好,然後到他們指定的咖啡館去等人。按照俱樂部的規則,對於派來的妓女,嫖客要是覺得滿意就可以帶她去情人旅館,不滿意的話可以馬上換人。

今天來的是一個叫松本早苗的女人,名字當然是假的。我玩兒這種女人的時候也是使用假名字,以免將來碰到不必要的麻煩。

早苗胖乎乎的,長相兒也不是我喜歡的那種。不過我嫌換人麻煩,就帶著她直奔附近一家情人旅館。

我跟櫻的關係越來越好。特別是那出美女救英雄的戲劇上演以後,我們的親密程度一步兩個台階地增進,一周見3次的時候都有。但是,我們沒有發生肉體關係,接吻也只有在我的光明庄公寓那一次,我不希望越過那條線。

於是我就找別的女人來滿足我的性慾,真是個以自我為中心的傢伙。

我已經跟櫻約好明天見面,傍晚,在麻布的十番集合以後一起去超市買東西,然後到我的光明庄公寓。櫻要做幾個拿手好菜,我們一起共進晚餐,就像一對新婚夫婦那麼恩愛。

可是,在這前一天,我卻要跟別的女人做愛,我這樣做算不算犯錯誤?

以前我從來沒有這樣想過。今天的女人跟昨天的女人不一樣,在我來看就好像今天的食譜跟昨天的食譜不一樣,明天抱著另一個女人上床的時候,連今天抱過的女人長什麼樣都忘得一乾二淨。

想做愛,卻不去擁抱櫻。既然不擁抱櫻,那麼,我是應該徹底禁慾呢,還是應該跟櫻分手去滿足性慾呢?我可以隨便找一個做愛的女人應該是跟櫻不同的女人吧?那麼,她們的不同之處又在哪裡呢?

我找不到答案。於是就先按照以往的慣例去做。

雖然找不到答案,但有一點是清楚的,那就是:自從這個叫做麻宮櫻的女人出現在我的生活中之後,我的內心深處發生了某種微妙的變化。

我和早苗在道玄坂往右拐,走進百軒店商業街,正要穿過一條髒亂的小路的時候,忽然看見從情人旅館區那邊走過來一對挽著胳膊的情侶。

我「啊」了一聲,趕緊拽著早苗轉向路邊的一個飲料自動售貨機,我用早苗的身體把我的身體擋住。

「幹什麼呀你?」早苗瞪了我一眼。

「買瓶飲料!」

「買瓶飲料用得著使這麼大勁兒拽我嗎?疼死我了,肯定是骨折了。」

「別啰嗦了,快買!」我背沖著小巷,背著手把零錢塞給她。

「買什麼?」

「你喜歡買什麼就買什麼!」

丁零噹啷一陣硬幣掉進自動售貨機的聲音。

「對面那一男一女走過來了嗎?」我問。

「過來啦。」早苗不耐煩地說。

「他們過去以後拍拍我的後背。」我點燃一支煙,心臟劇烈地跳動。

「你認識他們?」

「這個跟你沒關係,他們過去以後,你只管拍拍我的後背。」

咚地一聲,飲料掉了下來。

「你不喝嗎?」早苗問我。

「你喝吧!他們走過去10米,不,20米的時候,拍拍我。」一支煙轉眼之間就抽完了,我的心臟彷彿要把前胸撞一個大洞飛出來。我又點燃一支煙,不管我怎麼拚命吸,也止不住肺部的劇痛。

「唉呀!」早苗叫了一聲。

「怎麼了?」

「還不到20米就拐彎了。」

「你這個笨蛋,早說呀!」我扔下早苗去追那一男一女。

在第一個路口拐彎以後,立刻看見了挽著胳膊走在一起的一男一女。男的穿一身休閑裝,頭戴鴨舌帽,女的穿著連衣裙,沒戴帽子。

我躡手躡腳地追上去,把跟他們之間的距離縮短為5米左右。

女的腰帶上系著一條圍巾作裝飾。我再靠近些,圍巾上的圖案也看得一清二楚了。茶色基調的有光澤的面料上,一匹裝備著黃金馬鞍的駿馬,拉著一輛帶傘蓋的四輪馬車。

我愣愣地站在了路中間。

那是櫻!

麻宮櫻挽著一個男人的胳膊從情人旅館區走了出來!

遠遠我就認出來了,看背影,更是我所熟悉的櫻!不到1米5的小個子,細瘦的身材,燙成波浪大花的黑髮——絕對不會認錯人的,兩天以前我剛剛跟她見過面。

我見過她穿這件連衣裙,她腰帶上的圍巾是我送給她的法國名牌愛瑪仕,那是我為了祝賀她找到了新工作,花了兩萬一千日元給她買的!

櫻挽著那個男人的胳膊漸漸走遠了,消失在來來往往的人群里。

她為什麼挽著那個男人的胳膊?

我動不了地方。

櫻挽著一個男人的胳膊從情人旅館那邊走了過來!

我拚命搖了搖腦袋,質問著自己:你看見他們從情人旅館裡出來了嗎?沒有!你只看見他們從情人旅館那個方向走過來了!情人旅館區那邊還有漂亮的住宅區,還有公園,有美術館,那男人也許是家裡人,哥哥,或者弟弟。可是,為什麼挽著胳膊呢?又不是小孩子,兄妹或姐弟之間會挽著胳膊走路嗎?

這時候有人拍了拍我的後背,回頭一看,是早苗。

「你還沒回去啊?」我恍恍惚惚地問道。

「啊?你也太過分了吧?」

「你回去吧,我今天不想了。」我無力地向她揮揮手。

「回去?別開玩笑了!」

「實在沒有那個心情。」

「那好啊,拿錢來!」早苗伸出手來。

我從褲兜里掏出錢包,抽出1萬日元來。我往外抽鈔票的時候帶出來一張發票,那是前天在加油站加過油以後的收據。我送櫻回家的路上順便給我的迷你車加了油。那個男人也曾送櫻回家,甚至在她家裡跟她上床嗎?

對了,那天吃完河豚魚,她曾拒絕我送她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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