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比如今晚,他的狀態,就是會去哈萊姆的那一種。

Superday開始。

第一輪是群面。主持人給了個併購案例,提出問題。十個受試者做無領導小組討論,其中一人在白板上做文字總結,另一人口頭演說。

丁之童有這個自知之明,不搶領導位子,也不站隊,只是發表自己的意見,參與討論,計好時間。要是有人吵起來,她再勸個架。

當然,現場並沒有爭吵。

外界常有一種誤解,認為這個行業喜歡選擇性格強勢的人,似乎越aggressive越好,越loud越好。但事實上這樣的人一點都不受歡迎,在集體面試中表現出類似的性格傾向,基本就是危了。要是引發爭執,甚至會導致整組人一起被淘汰。能夠進到這一輪的幾乎都是藤校畢業生,做過至少一次投行實習,對這種操作輕車熟路,幾乎不可能出現這樣的低級錯誤。

第二輪是一對一單面。結合第一輪中的案例,另外補充一頁紙的材料,獨立做presentation。

丁之童把自己在群面里提到的要點全都展開來說了,分析得很細。面試官問的幾個問題,她也都能答到點子上。

中間稍事休息,又開始第三輪。

還是一對一,面試官已是MD職級,提問完全沒了套路,只跟她聊財經新聞,以及她暑期實習參與過的項目。到了這一步,面經用不上了,但她仍舊是一個惡補過成功學的做題家,無論記性還是悟性,她都有。

她不確定對方是否滿意她的回答,只知道自己答得很自在,用她帶著吳語口音的英文侃侃而談,發生了什麼,為什麼發生,對整個市場產生了什麼樣影響,主流意見認為是什麼原因,她是否同意他們的看法,以及她自己的理由。而後再往前推一步,這件事對M行又有什麼影響?如果她是M行的一員,她又會怎麼做。

等到三輪測試全部結束,公司方面安排了自助餐,受試者和面試官齊集一堂,聚攏,攀談,梭巡,宛如第四場考驗。

那是在三十八層的員工餐廳里,隔著整面牆的落地玻璃可以看到公園、街道、以及遠處大半個城市的天際線。午後陽光明艷,天空呈現出秋日特有的銳利的藍色。

丁之童四處刷了一遍存在感,這才得空拿了點東西吃,然後就看到秦暢,端著一杯咖啡走到她身邊來。

這回,她總算把他看清楚了。

這人並不是典型的投行精英形象,個子不高,眉目溫和,穿著普通,但也不出錯,左手無名指上戴著一枚素金婚戒,整個人看起來十分乾淨。也許是之前先入為主的印象,她還是覺得他看起來有點喪,讓她想起那個競賽班的數學老師。

她用英文跟他打招呼,是他先切換成中國話,聊天似地問:「感覺怎麼樣?」

丁之童點頭笑了笑,含糊其辭。單單這個問題,她不知該怎麼回答。回想過去的大半天,她沒有發現自己有任何明顯的失誤,但真要說脫穎而出,沒人敢保證。

反倒是秦暢安慰她,說:「有一點毫無疑問,如果一個人在身體不適的狀態下還能有你那一天的表現,勝任IBD的工作一定不會有太大的問題。」

丁之童尷尬,沒想到又被提黑歷史。

秦暢卻笑著說下去:「相信我,如果你最後真的選擇了這份工作,以後還會有無數類似的體驗。」

聲音溫和依舊,喪也依舊。

丁之童也是豁出去了,想起當時眼前一黑,下意識地玩笑:「瀕死體驗嗎?」

秦暢轉著手裡的杯子,輕輕笑起來,好像在說,你懂的。

許多年之後,丁之童一樣也一直記得這個時刻,以及秦暢的措辭。

秦暢說,是她選擇這份工作,而不是這份工作選擇了她。

有時候,她忍不住想像,如果當時的她放棄了,就好似觸發了另一個平行時空的起點,後來發生的一切都可能截然不同。

Superday結束,丁之童走出M行所在的那棟大樓。

她不敢猜測成敗,卻又忍不住要去猜,看到來往的路人,都會想像自己已經成為此地的一員,早晨聞著地鐵里奇怪的氣味,中午在百老匯大街上的餐車前排隊,每天日出而做,夜深而歸。當然,最憧憬的還是發獎金的那一天。

就此打住,她沒讓自己繼續往下想。她這人倒霉體質,以過去的經驗來看,但凡是她認為志在必得的事情,往往都不會成功。

按照原來的計畫,她這時候應該坐地鐵去長途汽車站,買一張車票,再取出寄存的行李,上車返回伊薩卡。也許要等到開車之後,她才會給甘揚發一條信息,說自己臨時有事,周日不能去看他比賽了。

但就是在那個下午,她走在路上,相隔一個街區的布萊恩特公園裡秋色正濃,層林盡染。她忽然興起,查了查第二天此地的天氣——多雲,氣溫15攝氏度,微風。

而後,又收到一條來自於甘揚的簡訊。他發給她一個離Queen''s最近的歡呼區位置,就在普拉斯基大橋,以及他經過那裡的大致時間。

丁之童站在街頭,對著屏幕看了一會兒,沒有回覆,把手機扔到包底,鑽進地鐵站的深處,跟著老舊的車廂一起晃蕩,聽著輪轂與鐵軌摩擦發出的嘯鳴在幽長的隧道里迴響。

到達長途車站,她去存包處排隊,取出那隻裝著換洗衣服和洗漱用品的書包,在閘機前猶豫了一會兒,終於還是沒有進站,轉身又下了地鐵,去法拉盛。

回到民宿,她跟老闆娘說要多住一晚,還是在那裡吃了頓飯,聽老闆娘拉另一個住客做傳銷下線,一直等到飯後回房,才拿出手機打了兩個字母發出去:OK。

多大個事呢,她自己給自己解釋,車票錢反正已經報銷了,一晚住宿也多不了多少,來都來了,就去看看吧。

那個時候,甘揚也剛從外面回來。

他這一天最主要的任務就是跟著王怡去馬博會領裝備,號碼布,參賽T恤,計時晶元,還有裝個人用品的袋子,然後又開車在全市五個區里轉了一圈,認了一遍賽道,起點和終點線。

王怡是他開始練長跑之後認識的朋友,已經有過幾次順利完賽的經驗。人長得挺文靜,常年留著一個規規矩矩的圓寸頭,看起來跟他差不多年紀,其實大著好幾歲,正在哥大讀博,生物力學方向。

甘揚是菜雞,一路聽著王怡念叨注意事項,比如明早六點出發,搞清楚起跑分區,號碼布背面務必寫上緊急聯絡人和醫療信息,計時晶元一定得核對是否有效,鹽丸和能量膠帶了沒,甚至還有「你是第一次,胸部和襠部凡士林一定要多抹……」

聽了一整天,有點疲了,甘揚看著手機上丁之童發來的那兩個字母,嘴角不自覺地上揚,嗯啊應著,一進門就開始脫衣服。

「你幹嘛?」王怡嚇一跳,戒備地看著他。

甘揚答:「我出去跑會兒。」

王怡說:「這都快九點了,明天四十二公里有你跑的。」

甘揚不聽勸,已經換上運動褲,又跳著腳穿跑步鞋,說:「我不跑遠,找找感覺就回來。」

王怡住的這個地方就在哥大附近。那一帶中產聚居,從110街到117街一片太平,但再往東北方向走十來分鐘就是著名的哈萊姆區,黢黑的小巷,破敗的商鋪,形跡可疑的混混三五成群。僅僅幾個街區之隔,分開兩個天地。

王怡膽子小,自從有一次誤闖,被人家喊了一嗓子Yo whassup man?就再也沒敢出去夜跑過。但甘揚這人不知死活,堅稱健身房裡練出來的肌肉是死的,跑步機上顯示的里程是沒有靈魂的。到這裡借住過幾次,有時興之所至,非得去哈萊姆兜上一圈。

比如今晚,王怡看他的狀態,就是會去哈萊姆的那一種。

「你別太自信,這中間又沒有牆。」王怡提醒。

甘揚卻無所謂,說:「真要遇到什麼事,跑就得了,練了這麼多年,還怕跑不過那種天天喝酒嗑藥的?」

王怡反問:「你怎麼知道人家沒練過?」

甘揚也反問:「有毅力天天練長跑的用得著出來打劫?」

王怡總歸輸給他,轉身打遊戲去了,說:「行行行,去去去,隨便你。記得多帶幾張二十刀的鈔票,還有手機別忘了,遇到謀財的就給錢,要是被扒豬玀就給我打電話,我給你送衣服……」

身後傳來關門聲,等他回頭,甘揚已經沒影兒了。

夜幕低垂,氣溫降下來,街上罕見行人。甘揚在路邊做了一會兒熱身,然後沿著人行道跑起來,很快調整到最舒適的節奏,冷氣充盈肺腑,口中吐出的白霧化在夜色里,就像一滴水匯入海中。

這是他平常夜跑的時間。他的生物鐘很准,每天早上六點起來晨練,晚八點再跑上六公里。比賽前夜本來應該是休息得,但今晚他還是想要跑一會兒。是因為柳總,馬拉松,還是因為丁之童,他不確定,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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