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季 特殊當事人 番外 三年之後(3)

余白以為他們說的只是撫養權的問題,但其實唐寧卻另有所指。而且,後來事情的發展還真印證了他的猜想。

不久之後的一天,余白去樂歐集團總部開會,中午幾個同事一起出去吃飯,又一起坐了車回來。

下車時,其他人走在前面,吳東元忽然站定,朝馬路對面揮了揮手。余白轉頭去看,這才發現那邊停著一輛金杯車,車窗貼了膜,開了一線,升出一支長鏡頭來。

她後知後覺,一直等到那輛金杯開走,才意識到那是林飛揚請的調查員。

顯然,雙方協議不成,只能上法院起訴離婚了。只是林飛揚的招式打得有些凌亂,這時候還在想搜集證據 。

余白雖然沒做過離婚案子,但其中的流程也知道一個大概。一審六個月,絕大多數是不會判離的。二審走簡易程序又要三個月,如果是碰上特殊情形,還可能延長審判期限。像他們這樣既要分割大額財產,又涉及孩子撫養權的問題,整個過程沒有一兩年肯定辦不完。

也就是說,只要吳東元想拖,一定是可以拖到那個時候的。

而與此同時,他似乎也並不需要太過擔心自己在樂歐的位置。雖然個人持股只有 7%,比管理層的其他職業經理人多不了多少,但在林旭輝出事之後的幾年裡,他從董秘到副總裁,再到總裁,一直就在推新項目,同時擴容增資,當初看起來只是為了解燃眉之急,但其實也稀釋了林家人的持股比例。

除此之外,他還跟著謝簡書一起搞去「林」化,搞管理層年輕化,還有層層持股。但所謂去「林」,其實也是去「謝」,管理層平均年齡從 50 歲降到了 37 歲,清理掉的都是林董創業時期留下的老人。如今放眼望出去,基本都是這幾年由他提攜上來或者新招聘的職業經理人,手裡拿著由他發出去的激勵股份。顯然,這些人中十之八九也是他的擁躉。

尤其關鍵的是排在第二位的核心股東,那是一家知名的跨國投資機構,也是當年樂歐最困難的時期,由他談下來引進的。別人或許不曾注意,但余白不會不知道,從前在 BK 的時候,吳東元做過多少有這家機構參與的併購項目。他一定已經有把握,得到他們的支持。

這是一場現代商務版的某朝篡位,看的不是皇嗣和兵權,而是持股份額,以及董事會、管理層的控制權。既然眼下他跟林飛揚已經撕破了臉,而謝簡書還是動不了他,那以後大概率還是動不了的。

也就是說,奪權的事其實大局已定,要爭的只是那個小女孩兒的撫養權而已。

但也正是由於這個原因,余白又想起從前在迷宮裡撞見的那一幕。

她是林飛揚婚內出軌的見證人,吳東元很可能會請她作證。

婚外情什麼的,對分財產其實影響不大,但拿來爭孩子的撫養權還是很有用的,尤其當那個出軌對象曾經接受強制戒毒,關了兩年,剛剛放出來不久。

而林飛揚現在的對策顯然也是一樣,如果自己不是一個好母親,那就找證據證明對方半斤八兩,也不是一個好父親。

都說離婚案會發掘出守法公民身上最惡的部分,一想到要自己可能也得摻合進這種官司里,余白就覺得十分焦慮,寧願去看那些肝腦塗地的紅卷。

等到晚上回到家,她放倒了阿德,洗漱之後躺在床上,就跟唐寧傾訴,卻沒想到這人還有更大的陰謀論。

他說:「謝簡書現在還是集團公司的董事長,對外一直號稱六十五歲退下來,吳東元原來應該也是按照這個時間線計畫的吧。如果到了那一天,他們離了也就離了,現在火候還差一點,那麼就只有一個拖字了。」

「你的意思還是為了樂歐?」余白覺得他根本沒說到點子上,「他們倆肯定是簽過婚前協議的。而且,林飛揚就算婚後拿到父母贈予的股份,也不屬於夫妻共同財產,現在要爭的也就是孩子撫養權了。」

唐寧卻幽幽道:「他女兒,應該也有股份吧?」

「你要不要這麼陰暗啊?」余白一怔,還是覺得不至於。

那個小女孩兒名下有樂歐的股份的確是事實,但夫妻離婚,孩子撫養權的歸屬一定會成為兩人之間的爭議焦點,未必是因為赤|裸裸的利益吧。

她以為唐寧肯定還有話講,因為此人只要碰上吳東元的事情,一向就是諷刺值拉滿的。

但這一次卻是例外,唐寧只是說:「這件事,且看著吧……」

余白不以為然,拉燈睡覺,背身過去說:「什麼時間線啊,什麼計畫啊都說出來了,搞得好像吳東元早就想好了,而且你也知道內情似的……」

黑暗中,唐寧那邊卻靜了一靜 ,片刻才道:「我覺得吧,我好像想起他是誰了。」

這話聽起來有些怪異,余白回過頭去等著他解釋,腦中已經想到了那一句未解的話:我欠唐寧一分情,事情過去很久了,大概只有我記得了吧。

的確,事情過去很久了。

那是 1997 年,唐寧九歲,一個深秋的傍晚,正坐在車裡等著父親辦完事帶他回家。馬路對面是檢察院的大門,門衛室的窗口外站著一個十幾歲的少年,手裡拿著厚厚的一沓材料,像是已經等了很久了。

唐嘉恆從裡面出來的時候,和幾個人一路說這話,經過門衛室,看了一眼那個少年,等到穿過馬路,上了車,又朝那裡望了許久,然後從公文包里拿出筆和一本便箋,在上面草草寫了兩行字,對摺起來交給唐寧,說:「你拿過去,給那邊門口的那個孩子。」

唐寧記得自己點點頭,替唐律師跑腿這種事,他做得多了。他拿著那張折起來的紙下了車,出於好奇,趁著過等綠燈的機會打開看了一眼。紙上有一串電話號碼和一個名字——鍾占飛律師。

許多年之後,當他坐在法庭旁聽席上聽著鐘律師操一口浙普宏辯,以及後來自己死乞白賴地要給人家做助手的時候,也曾經想起過那一天的往事。但在當時,他只是覺得自己和師父有緣,不曾想到過其他。

直到現在,他才真正記起事情完整的經過——深秋陰霾的天空,乾澀的冷風,梧桐凋落的樹葉,以及自己走到那個少年面前,把紙條遞過去的動作,還有少年眼中一閃即逝的困惑。

「打這個電話,找鍾占飛律師。」人家比他大幾歲,他反倒比人家老練,說完就轉身跑回車上去了。

但直到現在,他才算是串起了後來的結局——正是因為鍾占飛的介入,使得那個名叫梁卓的註冊會計師結束了一年多的羈押,先是存疑不捕取保候審,又過了一年半之後終於拿到不予起訴的決定。唐律師無意間提過,梁卓因為這一次牢獄之災離了婚,妻子帶著孩子移民出去了。

也是直到現在,他終於想通了其中所有的因果。

全部故事講完,唐寧調侃:「從前我還一直酸他,現在算是見識到了,人家才是真正的高手,隱秘而偉大,簡直要謝他不殺之恩。」

余白卻是細思恐極,吳東元很可能真的是從一開始就計畫好了一切,從認識林飛揚,到和她結婚,從加入樂歐,到林旭輝案發,從協助謝簡書,到一步步上位,甚至連韓崑崙被抓進去強制戒毒,以及後來黃方被捕,都不一定全是意外。

至於她,也是一樣。迷宮裡的那一幕,唐寧當時就說吳東元是有意為之,存心帶她進去的。現在看起來,莫非真的叫他說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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