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季 特殊當事人 第五十一章 像爸爸

唐寧的刑事拘留通知書送到事務所里,收件人是余白,涉嫌的罪名沒變,還是辯護人妨害作證罪。

她拿著那張通知去找陳銳和王清歌,就跟一年多以來她見過的其他嫌疑人家屬一樣。但她覺得自己作為律師,多少要比那些人沉著一點。

陳銳看過一遍,放在一邊。王清歌本來還打算安慰她一下,但她似乎已經做好了足夠的心理建設,想的只是下一步應該怎麼辦,直接問:「胡雨桐那邊怎麼樣了?」

刑拘通知書是按照拘留人員填寫的地址投遞的,胡雨桐的那份應該送到他父母那裡去了。眼下既然看不到案卷,警方又暫時不能提供更多信息,就只能從各個方面拼湊起來,推測案情的進展,每一點都不能錯過。

陳銳自然會意,當即聯繫了胡雨桐的家人,得知他們也已經收到了通知。

而後,兩邊又說起請律師的事情。胡雨桐在此案中擔任唐寧的助手,現在面對這樣的情況,兩個人成了同一案件中的嫌疑人,而且相互之間還可能存在利益衝突。如果都由立木所代理,哪怕是不同的律師,仍舊會有串供的嫌疑。

陳銳在這一行熟人多,打算替胡雨桐另外安排,但被胡家父母拒絕了,說是已經請了律師。對話的是胡雨桐的父親,態度不好不壞,不知是因為孩子好好上著班,莫名其妙地就進去了,對他這個做主任的有意見,還是有其他更深層次的考慮。

解決完胡雨桐的問題,余白又把自己的猜測跟陳銳說了。

會見中,路之鳴曾經說過有人在搞初見。後來,路太太又提供了外包維修公司的情況。

就是基於這兩條線索,唐寧向警方提交了調查取證申請,提出了這樣一種可能——有人借維修的機會,將大量黃色圖片導入』初見』的伺服器,然後再向網監舉報,所以才能把時間掐得那麼准,正好讓』初見』在二月十四日情人節下架。

她覺得所謂妨害作證的行為就出在這個環節上。

陳銳聽著她說完,卻不能同意這種說法:「警方收到申請,覺得的確有這個可能才會展開調查,最後的結果不管有還是沒有,都不至於涉嫌妨害作證。」

「要真的沒有,也就沒有了,事情到此為止。但如果有人說有,但警方核實之後又發現他在說謊呢?」余白繼續說下去——路之鳴本來說伺服器的運維都是他們內部在做,取保失敗之後,路太太才來事務所提起外包維修的事。的確存在那麼一種可能,她是為了救丈夫和公司,安排了一個維修員作證。在事情敗露之後,又把責任推到了律師頭上。

「但這偽證的目的到底是什麼呢?」陳銳還是搖頭,「這種什麼都沒有的假口供,給警察一查就露餡了。要真是路太太唆使的,與其說讓她老公脫罪,還不如說是在替她老公釘棺材板兒吧。」

余白語塞,的確,這種猜測仍舊有邏輯硬傷的部分。

她需要更多的信息,除去手頭能找到的資料之外,似乎只有一個人可能知道更多的內情。

「初見」是邵傑的常年客戶,已經服務了好幾年,可以想見他手上的資料一定齊全。

但自從理博的項目開始之後,邵傑就不常在所里露面了。最近這段時間,周曉薩和他分手,西雅圖那件事又默默傳開,他來得就更少了。余白擔心他對唐寧有些敵意,不願意幫忙。但好在事情不像她想的那樣,陳銳找上去,邵傑挺配合,談話一片和氣。

他告訴陳銳,據他所知,路太太說的那家外包公司的確存在,有合同有記錄,從去年開始就為「初見」提供伺服器維修服務了。

余白聽過陳銳的轉述,倒是與唐寧辦案記錄里的記載相符,路太太提到過那些合同和維修記錄都存放在警方已經查封的辦公室里。這麼看起來,這一部分似乎真的沒有問題。

關鍵又回到了路之鳴身上,難道真是路總突然說了什麼?讓警方懷疑律師教唆?她不確定。

但不管怎麼說,陳銳還是依例替唐寧申請了取保候審,又帶著王清歌去了看守所。

見過人之後,陳銳回到立木,便約了眾人談案情,唐嘉恆和孟越也跟著一起在聽。

陳銳先說了說裡面的情況:「進去之後的第一夜,他是在網監大隊的訊問室和候問室里過的。二十四小時之後,警察給他看了刑拘通知書,押送到看守所,進了過渡倉。裡面的規矩是十天剃一次頭,過渡倉里的都沒批捕,不強制。但會見的前一天正好趕上,他就剃了,說是體驗體驗……」

只是一些客觀描述,並沒有多慘多慘的形容,甚至還有些無厘頭,余白卻聽得心顫。那是他們去過無數次的新區看守所,熟悉得不能再熟悉的地方,只是這一次調換了角色,他坐到了鐵柵欄的另一邊。

她不知道他現在是什麼感覺,會不會又像去年這個時候一樣失望消沉?會不會擔心得整夜睡不著覺?因為案子,也因為她。

「說案情吧。」唐嘉恆打斷陳銳道,臉上沒有什麼特別的表情。

余白這才緩過神來,跟著聽下去。

陳銳說,警方在提訊中的問題的確集中在「初見」的那家外包公司。他們反覆問唐寧,是否認識一個名叫申輝的伺服器維修員?兩人怎麼接觸的?他對申輝說過些什麼?又給過申輝什麼東西?

余白原來的猜測是對的,所謂妨害作證的行為真的就出在這個環節上。

而面對這些問題,唐寧全都給了否定的回答,但警方一直在勸他放棄僥倖心理,聽那意思似乎已經掌握了相當充分的證據。

孟越是懂些偵訊技巧的,知道這種情況之下嫌疑人日子不好過,緊蹙了眉,才剛要開口說什麼,唐嘉恆對他微一搖頭,又看了一眼余白。孟越即刻會意,閉嘴不響了。

但余白還是覺得一顆心沉下去,沉到最底。

直到這個時候,她才意識到自己的心理建設做得遠遠不夠。

就好像一開始,她覺得只要問完話,唐寧就能回來了。她甚至還安慰過自己,俗話說刑辯律師不是在看守所里,就是在去看守所的路上,就好像《哈利波特》里霍格沃茨魔法學校的黑魔法防禦課老師,遲早都得黑化,真的進一次看守所也沒有什麼大不了。

拿到刑拘通知之後,她又一次樂觀地在心裡畫了一條線,希望在那之前,事情就已經弄清楚了,或者至少是成功取保。但現在看起來,幾乎就是不可能了。

嫌疑人不認罪,是不太可能辦理取保候審的,除非證據不足。而在唐寧身上,這兩個條件都不滿足,而且他們現在還不清楚警方手上的證據到底是什麼。

陳銳繼續:「會見的時候,唐寧也跟我說了一下他的猜測。」

「他怎麼說的?」余白問。

陳銳回答:「他覺得,那天警方上門之前,應該就已經掌握初步證據了。」

余白點頭,那一天,她也有這種感覺。

陳銳接著說下去:「後來看到傳喚證上的罪名,他以為是路之鳴出了問題。提訊之後,才知道是外包公司的申輝。他跟你想的一樣,認為警方在維修記錄上查到了申輝的名字。傳喚之後,申輝提供了證詞,說自己受人指使導入黃圖。警方繼續核查,這種說法被證偽了。」

「但他和胡雨桐只是提交了調查取證申請,沒有直接接觸過證人啊。」余白清楚地記得 sharedrive 上的辦案記錄,一切都是合規的。

「是,」陳銳確認,「當時的想法和做法,他都跟我說了,我也覺得沒有問題。不過,申輝可能給了警方這樣的供述,說是律師叫他這麼說的,甚至還可能有其他的證據。」

「什麼證據?」余白問。

「比如錢,比如兩人之間的通訊記錄,」陳銳回答,「所以警方才會這麼肯定。」

「留下這麼明顯的證據,是當警察傻,還是律師傻?」余白覺得不可思議。

陳銳說:「但證據是不會因為太過顯而易見就不被採信的。」

「唐寧只是個律師,何必為了一個案子冒這種險?」余白又反問。

「當然是為錢,這個案子收費不低的。」陳銳繼續。

「你覺得可能嗎?!」她激動起來。

是唐嘉恆按了按她的肩膀,道:「余白,陳律師只是在找出所有的可能。」

余白這才覺得自己失態,如果唐寧在看守所里尚可以做到冷靜思考,她在外面憑什麼就不可以呢?她迫著自己集中精神解決問題,但思路還是回到那個問題上。

正如會見之前陳銳所說:這偽證的目的到底是什麼呢?什麼都沒有的假口供,給警察一查就露餡了。那個背後的唆使者與其說是為了讓路之鳴脫罪,還不如說是在替路之鳴釘棺材板兒吧?

也是在那一刻,余白腦中有一瞬的清明,她知道自己應該朝哪個方向走下去了。

案情聊完,眾人散了去。

唐嘉恆臨走關照余白:什麼都不要多想,好好休息,好好吃飯。

余白一一應下。唐寧出事的消息至今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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