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完這些,王清歌又回到自己位子上埋頭苦幹,同時開著兩台電腦,一邊寫材料,一邊是電子案卷,正好翻到其中一頁,是一張小孩子的驗傷照片。
余白無意看到,問:「又是法援?」
「嗯,」王清歌頭也沒抬,只是自嘲,「一個女的把男朋友的孩子打得住進了 ICU,檢察院訴她故意傷害,我還得替她向法院說明,孩子爸爸跑運輸經常不在家,她們母女相稱,長期生活在一起,有事實上的撫養關係,想辦法給她辯成虐待罪,是不是有點邪惡啊?」
乍一聽,是挺邪惡的。
犯故意傷害罪致人重傷,量刑區間是三年以上十年以下。而照片上那個小女孩看著特別小,只有兩三歲,渾身是傷,躺在 ICU 病房裡昏迷未醒。施害者要是被認定為手段特別殘忍,或者造成被害人嚴重殘疾,那就是十年以上、無期乃至死刑的處罰。
與之相比,虐待罪判得可就輕得多了,一般量刑在兩年以下,致使被害人重傷、死亡的,也不會超過七年。
這一進一出,差距不小。在旁人看來,就是典型的律師恰爛錢,替壞人脫罪。實際上又是法援的案子,連爛錢都沒得恰。但不管怎麼說,作為辯護律師,王清歌還是得把這些有利於被告人的證據放到法庭上,由法官來評議,替被告人爭取罪輕。
回想一年多以前,那時的王清歌聽說師父曾經替李小姐洗脫生產偽劣商品的罪名,就已經覺得很邪惡了。陳銳還因此闡述了一通「剎車 vs 油門」,「真車 vs 假車」的理論。余白饒有興味地想,時至今日,陳律師對於這種變化一定是甚感欣慰的,自家徒弟終於也是一塊合格出廠的剎車片了。
轉眼又在茶水間碰到陳銳,余白就劉永舜的案子交代了幾句,臨了玩笑了一句:「不帶這麼坑徒弟的吧,王清歌手上怎麼全都是法律援助的案子?」
陳銳給她一個「你懂啥?」的表情,拿著保溫杯走了,剛出門又轉回來,對她道:「看在你幫忙的份上,指點你一二。」
余白等著他的指教。
陳銳在她面前比了個 OK 的手勢,說:「隨便什麼事想要做好,都逃不過三個字。」
既然王清歌不在近旁,余白只好給他捧哏,問:「哪三個字啊?」
「刷。經。驗。」陳銳一字一頓,然後解釋,「要當外科醫生,都得拿割盲腸練手。想做刑辯律師呢,最好就是從法律援助做起。」
「為什麼?」余白不敢苟同。
很多律師都喜歡說一句話——免費的其實是最貴的,以突顯自身價值,謝絕任何形式的白嫖。而且,她今天在法院也算是見識了,就像華赫所那位年輕精英,用這種態度去做法律援助,不光浪費了他自己發財的時間,還揮霍了當事人的生命去坐監。
但陳銳卻自有一套理論,侃侃說道:「大多數法援的案件相對簡單,而且都已經到了審查起訴或者審判階段,周期短,強度大,節奏快,最適合在短時間內迅速地增加經驗值。而且,只要你是法援律師,檢察院、法院馬上為你開啟 easy 模式。哦,你要看案卷?儘管拿去看。想約見承辦?坐下喝口水慢慢聊,也絕對不會有法官意味深長地問你收了當事人多少錢。到了開庭那天,要是中午休庭,還能帶你進職工食堂吃頓飯你信不信?」
「真的假的啊?」問是這麼問,余白其實已經信了。比如這次劉永舜的案子,她第一次做法律援助,就有一點類似的感覺——單機策略遊戲的低難度模式。而且,陳銳本身就是檢察院出來的,這種事應該看得多了。
陳銳知道她是懂了,繼續說下去:「當然了,給了你法援的案子,你也得認認真真地去做,讓人家看到你不圖錢,還這麼負責。就這樣半年一年做下來,積累經驗不說,能認識多少檢察官、法官?能刷多少印象分?所里再給你提名一個 A 市優秀青年律師、最佳風采辯護人什麼的,是不是一點都不過分?有了這些加持,你的 lawyer profile 寫出來是不是更好看?在裁判文書網上按照案由和地域一查,這麼多你代理的案子,誰還會覺得你剛換紅本沒經驗?你再去做收費的案子,是不是也 so easy?」
余白豁然開朗,原來陳銳根本不是在坑徒弟,居然連優秀青年律師和最佳風采辯護人都已經替王清歌打算好了!
「所里還有什麼法援的案子么?」她不要面子,立刻問陳銳。
「你問這個幹嗎?」陳銳看著她笑。
余白也笑,答:「主任,我也想刷經驗啊。」
陳銳卻開始捧她,說:「余白,你的情況跟王清歌不一樣,她剛畢業,又是警察出身,也就適合搞搞這種暴力犯罪。至於你,這麼多年外所 M&A 的經驗,打交道的都是富豪、上市公司、外企 MNC,能夠用做非訴的思路和專業性去做經濟犯罪的案子,刑辯律師當中最缺的就是你這樣的了……」
余白只當他日常商業吹,哈哈笑了笑,端著自己的馬克杯出了茶水間,心裡卻忍不住拿唐寧做比較,說你看看人家的師父!
然而不巧,唐寧一下午都在新區法院開庭前會議,直到晚上才回來接她出去吃飯。
他把她帶去了人民公園裡的一家美式餐廳,坐在靠窗的位子上可以看到隔壁夜色下的樹林和小徑。
兩人邊吃邊聊,計畫下個禮拜去社區醫院建小卡,還有等孕期差不多滿十二周,碰上元旦,全家人聚在一起吃飯,正好可以公布懷孕的消息。
然後,余白又提起上午開庭的情況,趁此機會跟睡一張床的合伙人反應問題,說自己現在手上幾乎都是非訴業務,和王清歌比起來,上法庭的機會實在太少了,她也想試試做法律援助。
唐寧還是像上次一樣表示支持,說:「好啊,就是你別太辛苦了,要是碰到什麼問題就來跟你師父我說,知道沒有?」
如此配合,抓大放小,粗中有細,而不是這不許那不許,余白反倒覺得不對勁。
她於是存心得寸進尺,問:「你手上是不是還有一個套路貸涉黑的案子啊?」
「幹嗎?」唐寧吃小肉丸的速度果然慢了下來。
余白看著他說:「我想參與。」
這人大概吃到辣椒,嗆了一下,咳嗽了半天。
「還有那個社交網站傳播淫穢視頻牟利的,我也想做。」余白繼續,就等著他忍不住,說這胎教是不是不太好啊?
卻沒想到對面也是個狠人,肉眼可見地狠了狠心,說:「行啊,我一個人是有點忙不過來,有你幫我就太好了。」
余白愈加肯定,這人是有點奇怪。而這種奇怪的表現,就是從他到 N 省去找她的那天晚上開始的。
領了結婚證的兩公婆沒什麼好客氣,她直截了當地問:「你那天到底為什麼突然去找我 ?」
唐寧徹底不吃小肉丸了,顯然知道她問的是哪天,卻沒有直接回答,伸手叫了服務員過來結賬。
兩人離開餐廳,沿著路燈下的小徑走出去。
冬夜空氣冰冷清新,唐寧牽著余白的手,這才開口說:「那天,陳銳做一個離婚案子做得感慨萬千……」
「陳銳怎麼還做離婚了?」余白打斷他問,話一出口就覺得自己的關注點好像有點歪。
「就是無界啊,」唐寧解釋,「李小姐的兒子跟兒媳終於還是離了,兩個人名下幾家公司,要析產,分割股權。」
余白一聽還真想往下細問,忍了忍才回到正題上,說:「這事跟你有什麼關係?」
明明只是富豪家事八卦,唐寧卻看著她,幾分專註:「陳銳在那兒感嘆,說結婚不是終點而是開始,從領證的那一天起,持證人就得意識到自己已經成為有離婚請求權的人了。」
不知是因為他的目光,還是這句話本身,余白心裡也動了動——想著離婚請求權,去經營好婚姻,典型法學生的思維方式,簡直有種向死而生的 feel。但她還是覺得這話由陳銳說出來有點好笑,畢竟陳律師連個女朋友都沒有。
「你這是在擔心我倆離婚你連內褲都分不到么?」余白玩笑。
「那倒不是,」唐寧答得一本正經,「婚姻法第十八條,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不可分割,歸使用人所有。這是我的合法權利,內褲你肯定會讓我穿走的。」
余白笑出來,不知道他是特地去看過婚姻法,還是記性真的這麼好,連這都存在腦子裡。
唐寧卻只管自我剖析:「反正聽他這麼說之後,我才意識到自己結婚之後的確懈怠了,尤其是我們這種情況,認識這麼久,不僅是同行,平常工作都在一起。動不動就喜歡講道理,還總覺得自己只是就事論事。」
余白聽著,發現自己其實也一樣,很多事都習慣了,覺得理所當然,永遠都會是這樣。就如最經典的結婚誓詞里所說,till death do us apart。其實,事實根本就不是這樣,從新婚到白頭,一路上簡直披襟斬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