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寧覺得熱。
她看他的眼神與以往任何時候都不一樣,就好像從來不曾像現在這樣把他看清楚似的。
雨夜的水汽從四面八方滲入這個狹小的空間,車窗上起了一層霧,兩個人交纏的手指按上去,留下一個又一個形狀難辨的印子,水珠從指尖滑落。
他看到她身上濕了,不知是汗水還是雨,借著窗外的一點微亮,彷彿撒上了一把細碎的閃粉,包裹著溫柔的光芒。他吻上去,愛撫著,一寸都捨不得錯過,只覺有什麼東西在身體里炸裂,一次一次,一波一波。
他想說:余白,我愛你。
感覺是不是太快了?
還想說:我們再做一次。
又懷疑會不會太猥瑣?
結果,還真是什麼都沒說出來。
他只是一言不發地送她到女生宿舍門口,臨別時拉著她的手,以為她肯定可以感覺到他滿手的依依不捨。
回到家已是第二天凌晨,他身體倦極了,腦子卻特別清醒。回憶再加上憧憬,反反覆復。他在床上翻來翻去,一直挨到天亮。
「起來了嗎?」他給她發去一條簡訊,一瞬不眨地看著屏幕,等著她回覆。
……
唐寧覺得冷。
緊裹著被子躺在急診室的床上,蠶蛹似的。
「醒了?」眼前出現一張臉,從模糊到清晰,是跟他合用一個辦公室的陳銳。
他說不出話,只是腹誹,都看見我睜眼了,可不就是醒了么。
「我幫你打電話給你家裡人吧?」陳銳把手機拿到他眼前。
他搖頭,不用。
「那叫你女朋友來?」陳銳又問。
他還是搖頭,沒有。
「就上次來所里找你那個。」陳銳補充。
他知道這是在說林飛揚。
自從知道他是怎麼進的至呈,又看到林飛揚開著一輛豪車來找他,陳銳就在辦公室里陰陽怪氣地感嘆:現在這個社會,都是強強聯合,有錢人終成眷屬!
「分手了?」此刻這傢伙卻是笑了,多少有點幸災樂禍的意思。
唐寧不予置評,仍舊緊裹被子躺著,絲毫不打算破繭而出。
進至呈是唐律師的意思,去相親也是唐律師的意思,那個時候如果有人叫他在雪地里脫|光了裸奔,他大概也會照做。反正做與不做又有什麼區別呢?
回想畢業之前,他去法院實習,在一次公開庭審中看到了一場堪稱完美的辯護,甚至連律師那一口不太標準的浙普都無損於這種完美,反而更增加過耳難忘的個人風格。
那個律師就是鍾占飛。
鍾占飛是個瘦小的中年男人,喜歡兩隻手插在褲子口袋裡走路,目不斜視,神抖抖,一米六五的身高能走出一米八五的氣場來。
結束法院的實習之後,他就去鍾教授那裡應聘,進了一家連名字都沒聽過的小事務所,在那裡正式開始了他的實習期。
鍾占飛答應收他為徒,標誌著他此生最快樂的時光已經開始。
余白對他說,我喜歡你好久了,你喜不喜歡我?這份快樂便攀上了頂峰。
又在第二天一早他收到她的回覆之後,從頂峰自由墜落。
但這事又沒法說理,他是男,她是女,難道控訴她欺負了他還不負責?
十四塊三毛七,他氣得兩夜沒睡著。
不止兩夜。
那段時間,他總是跟著鍾占飛全國跑。火車上,小旅館裡,半夜睡下去,或者凌晨突然醒來,他總是會想起那個雨夜,被催眠了似地,捕捉到其中越來越多的細節。
突然有一天,他就想通了。
依靠樸素的推理判斷,余白分明就是喜歡他的,所以才會那樣看著他,那麼主動地吻他,她的身體為他打開得那麼好。
至於她第二天為什麼要那麼說,為什麼給他十四塊三毛七,他覺得這事也怨他。他不是也沒對她說過什麼嗎?
那時,事情已經過去了幾個月,他東拉西拉地策划了那次同學聚會,又在席散之後一路跟著她走。她果然攢了好多話跟他說,就像他一樣。都是工作上的事,跟他做的案子太不一樣,而且他的神經元全都忙著盤算一會兒怎麼跟她開口,一句話都接不上,只記得她好幾次提到同一個名字——吳東元。他沒在意,要是換了他說起那段時間做的案子,鍾占飛的名字出現的頻率只會更高。
Now or never!走出那個公園之前,他給自己下了最後通牒。
「好想你啊,你想不想我?」暗夜中,他總算說出來。
而她果然點了頭。
鬆了口氣似的,他只覺這一段時間積聚的鬱悶和陰霾統統一掃而空。
他吻了她,她也回吻了他,只是後來發生的事又有點失控。
誰能料到她這樣一個好學生,不怎麼會打扮,嘴還不饒人,在那回事上居然會這麼野,動不動就劈頭蓋臉地親人呢?!
總算這一次他早有準備,理論上的,工具上的。
事後,他覺得他們簡直就是天生一對。而她只是感謝他的傾情演出,給了他十五塊,說不用找了。
他又氣得兩夜沒睡著,直到想明白問題就出在「工具」上。他去找她解釋,她看起來不怎麼相信,但又好像沒所謂。
你不認真,我也不認真——於是,他也這麼惡狠狠地想。她要炮|友,他奉陪就好了。 這種事要是換了別人可能巴不得是這樣,他覺得自己沒理由不接受。而且,內心深處的某個地方,他一直存著一種幻想,總有一天事情會有一點不一樣。
後來那段時間,他們抬杠,上床,在床上抬杠,簡直百玩不厭。
可是每次看到她在他面前解開發繩,長發散落在肩上,便會讓他聯想到海的波光,一顆心也跟著涌動起來,根本無法控制似的。
還有每次做到最後,她微微睜開的雙眼,臉上帶著那種沉迷似的表情,在他耳邊輕輕地叫出他的名字,他做了半天的心理建設也就紛紛碎成了渣渣。
他覺得自己準是沒救了。
那時,他已經過了實習期,開始獨立做案子。從前拿不準,不敢做,或者做不好的事,他現在都能做了,甚至還被鍾占飛批評過在法庭上太凶,可他偏偏就是拿她沒轍。
有時候,他會冷她一陣,甚至存心做些噁心她的事,一點也不溫柔。
但等到她主動來找他,笑起來現出左邊嘴角的那一個梨渦。他又只剩下滿心的委屈,想起他們多久沒在一起了。
我多好啊,你為什麼不喜歡我?有無數次,他都想這麼問。
轉念又覺得這句話毫無根基,自己也想對自己說:你好像也沒有多好,人家憑什麼喜歡你?
而她也真的對他說過:唐寧,我搞不太懂你這個人究竟怎麼回事。
不止說過一次。
每一次,他都沒能給她一個解釋。
他這個人,說了太多的話,但就是不太愛講心事。
其實,他是想跟她好好談談的,對她說:余白,我不想再那樣了。要麼我們別再做了,不對,也不是說永遠不做了,就是暫時不做了。好好地約會,從吃飯看電影,過馬路拉個手開始。
他不知道這番話說出口會得到她怎樣的反應,但無非就是如下幾個結果:
Scenario1. 她也喜歡他,他們從此幸福快樂地在一起。
Scenario2. 她不喜歡他,跟他說對不起,保證以後再也不欺負他了。
Scenario3. 她不喜歡他,但是色令智昏,還是打算繼續欺負他。
從過去一段時間的行為模式來分析,「她不喜歡他,跟他說對不起」的可能性好像更高一點。但不管怎麼說,他還是想繼續給她欺負的。他不想冒這個不再被她欺負的險,一點都不想。
話他沒說出口,但計畫是實施了的。
他請她去吃飯,她倒是去了,坐在餐桌邊接到老闆的電話,當即拿出電腦來,一邊打著 con call,一邊改底稿。他又一次聽到「吳東元」這個名字。
他請她去看電影,她倒是也去了,看到一半睡著了。仰著頭張著嘴的那種睡法,甚至都沒靠在他肩上。
他放棄了,又回到抬杠加上床的模式上,把原因歸結於兩個人都太忙,男女之間這種事似乎也沒有倒帶鍵。彼此高潮什麼樣都見過了,還怎麼在吃飯看電影過馬路的時候維持羞澀的形象?
而且,也是他不爭氣。他甚至不太了解自己究竟是一個怎樣的人,又到底想要做什麼。放在古時候,這已經是個成家立業的年紀,但他卻什麼都沒想好。他也不知道自己究竟是怎麼回事,又如何回答她的問題?
也就是在那個時候,鍾占飛接了生物研究所的案子。他擔任第二辯護人,再加上手上其他的案子,一時間又忙得不見人。
等到再收到她的消息,她告訴他打算去美國讀書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