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季 實習律師余白 第五十二章 黑天鵝

「您離開的時候,她是什麼狀態?」唐寧接著問下去。

「她說有點累,想睡會兒,」林旭輝回答,說完又追了一句,「之前約的幾次也都這樣,我當時著急走,也就沒太在意……」

余白做著記錄,聽到這裡停了筆,抬頭看了一眼林旭輝,總覺得此處有些細節被他刻意略過了。

唐寧也頓了頓,像是在等下文,但林旭輝沒再開口。

「繩子解開了?」唐寧問下去。

林旭輝即刻點頭:「解開了,當然解開了。」

「現在在哪兒呢?」唐寧又問。

「什麼?」林旭輝一時不懂,怔了怔才明白過來是指繩子,伸手往茶几上一指,「就在那兒呢。」

檯面上放著一個黑色絲絨袋子,做得還挺精緻,此時看起來卻叫余白有點汗毛凜凜。

唐寧也看了一眼,只是提醒了一句:「那一會兒帶著走。」

「哎。」林旭輝點頭,倒是一點沒長輩架子,一切聽從安排。

整個過程說完一遍,又重新理了一遍。這一次添上了枝節與背景,從兩人認識開始說起。

樂歐樂園距離古鎮度假村十公里左右,是一座仿迪士尼風格的主題遊樂場,才剛開業不到兩年,二十四歲的米拉格列科在那裡做舞蹈演員。今年春天一次蒞臨檢查工作,林董事長認識了花車舞娘,兩人便開始了這種鬆散的不正當關係,到昨夜為止,已經約過四次,每一次都有信息和轉賬記錄為證。文字表達還是比較委婉的,那些錢倒不能說一定就是嫖資,而更像是贈予。因為房間都是米拉定的,林旭輝會把房費還給她,後面多加個零。

身為大集團的董事長,自然日理萬機,昨天的約會也是臨時定下的,因為他剛好有事從市區過來。

地點就在古鎮度假村,林旭輝讓米拉用她的名字定了一間套房,走的是官網,到店付現。晚上十點左右,米拉一個人在前台辦理了入住手續,進了房間之後給林旭輝發了條信息。林董事長再從別墅出發,過去找她。兩人在房間里待了三個多小時。凌晨一點多,林旭輝離開。

度假村的客房都是經過修復的江南民居,普通標間、大床房是兩層的小樓,套房則是一個個獨立的小院。唐寧找了張導覽圖,讓林旭輝把他們昨晚入住的那一套在圖上圈了出來。這麼一看就知道房間是特別選的,在整個客房區的最邊上,跟這座別墅只隔了一片小樹林。

此時,刑警隊在那裡拉起了黃線,死者已經被裝進黑色屍袋運走,打110的清潔工以及管家部主管也都被帶回去做筆錄了。度假村的經理和一幫高管誠惶誠恐,但事發突然,他們也只知道一個大概,比如客房系統里登記的住客姓名,阿姨進入打掃的時間,其餘一概不知。

別墅里辦公設備齊全,出發去之前,唐寧列印了委託書,請林旭輝簽字。

提筆寫下大名,林旭輝還是董事長的派頭,等到唐寧拿出印泥,讓他捺指印,那感覺就有點變味兒了。

「現在就要這樣?」林旭輝問。

唐寧耐心解釋:「有了這個,我才能陪您去自首,代您申請取保候審。要是取保不成,可以第一時間申請會見。而且,也能作為自動投案的一個證據。」

「還有可能取保不成?這個時間點……」林旭輝開始擔心。

余白大致猜到他的意思——奇途的那宗交易,以及樂歐正往上飆升的股價。這消息一出,必將是一起教科書版本的「黑天鵝事件」。

幾乎同時,她又想到了一個問題,所謂黑天鵝事件,指的就是無法預料,卻極具破壞性的小概率突發事件,其標誌性特徵就是無法預測,而唐嘉恆卻在幾周之前就提到了這份禮物,這又是怎麼回事呢?

她不知道唐寧有沒有想過這一點,只聽見他對林旭輝說:「您要做好這個心理準備,要是取保不成,從自首到法院宣判,您是見不到家屬的,只可以見律師。所以,自首之前,您是不是要跟家裡說一聲?」

「真的會不能取保?」林旭輝卻又問了一遍。

「結果不好說,但自首不能拖。」唐寧當然沒辦法給他一個準信,這種事只有玩概率的律師才會打包票,比如已經涼涼了的田盟。

但至少有件事,別墅里的三個人都很清楚——距離報警已經過去四個多小時,根據林旭輝剛才的敘述,那個套房裡到處都是他的指紋,床上有他DNA,死者身上還有傷痕,警方確定死因,鎖定嫌疑人也只是個時間問題。

不管林旭輝是不是還在糾結,唐寧已經開始解釋具體流程:「等一下我們會陪您到刑警隊,自動投案之後,警方會依法傳喚,對您進行訊問。這個過程一般不超過十二個小時,如果有需要可以延長到二十四個小時,期限屆滿再決定是否有進一步的強制措施。」

「那訊問的時候,律師能在場嗎?」林旭輝問,腦中大概出現了港片里畫面,警察對大佬說,你有權保持沉默,否則你說的每一句話都將成為呈堂證供。而大佬袖手翹著腳坐在那裡,全由身邊的律師開口,說我當事人選擇保持沉默。

TVB誠不欺你,但A市不是香港,此地遵照的是《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序規定》。

「不行,」唐寧搖頭,「但我會在外面等著。訊問中,您如實敘述就可以了,如果有不確定的細節,或者認為與本案無關的問題,有權拒絕回答。等到訊問結束,警員會讓您在筆錄上簽字捺指印確認。這個時候一定要看清楚,筆錄上的內容是否和您說的相符,並且完整無遺漏。尤其是到案的方式和時間,您這是自動投案,而且是在警方確定嫌疑人之前,這兩點非常重要。」

「好,我記住了。」林旭輝點頭,唐寧說得這麼周詳,讓他心裡有了底,又開始抱著些希望,坐直了道,「那我們這就去吧,家裡遲些再說。」

唐寧點頭,尊重當事人的選擇。畢竟這案情實在特殊,他們作為旁觀者也可以理解林董事長的處境,怎麼好意思跟家裡人開口?

除此之外,余白多少也能看得出來林旭輝還是比較樂觀的,總覺得這件事只是一場意外,畢竟你情我願,他離開時對方也還好好的,到了警察局把情況說清楚,就能取保出來,然後該調解的調解,該賠償的賠償。

於是,他們離開別墅,還是余白開車,往刑警支隊去。

到了地方,三人下車,走進去說明來意,林旭輝立刻就被兩個警察帶到了執法辦案區,進行人身檢查。這架勢讓他有些意外,臨走回頭看了一眼,余白這才在他眼中看到一絲倉惶。

緊接著就應該是進訊問室做筆錄了,唐寧和余白等在外面,給唐嘉恆打了個電話。

「案情我就不說了,」唐寧恪守職責,對父親也不例外,「只想問個事。」

「問吧。」唐嘉恆似乎已經料到他會說什麼。

「您早就知道會出這事?」唐寧直截了當,余白一聽便知他也有同樣的疑問。

電話那端,唐嘉恆回答:「我那個時候只是打算把接到的下一件案子送給你,趕得巧,就是這一件了。」

語氣平和,解釋合理,唐寧沒有疑問了,頓了頓才道:「聽林董說,您在醫院?」

余白可以從他的語氣里聽出一絲緊繃,但唐嘉恆卻只是笑了:「不這麼說,怎麼把你推出來?」說罷便不再多話,道別掛斷了。

兩件心事解了,唐寧松范了些,只等林旭輝做完筆錄,但這一等就等到了晚上。

中間有警員出來,他上去問裡面的情況。

警員答:「放心,我們都照規定來的,兩小時休息一次,晚飯也吃過了,跟我們一樣,食堂打的飯。」

警員說的規定就是十二小時與二十四小時的傳喚期限,中間保證飲食和必要的休息時間。唐寧聽得出來,人家當他找茬,也不好再說什麼。此時訊問室里的情形大致可以猜測,除了讓林旭輝一遍遍地敘述案情,估計還做了口腔拭子採樣,等著實驗室里DNA比對的結果。雖說命案優先,但最快也至少需要三四個小時。

一直到晚上八點多,唐寧和余白去附近小飯店裡隨便吃了點東西,重新回到刑警支隊,卻在門口看見一張熟面孔。

「余白!」吳東元從一輛車上下來,好像走到他們面前才看見唐寧,客氣叫了聲,「唐律師。」

余白還沒來得及說什麼,唐寧已然開口問:「你怎麼來了?」

余白聽著這語氣就覺得不對,此人精分上線,不是那個工作狀態四平八穩的人格,而是沒事抬杠耍滑的那個。她原來根本覺得沒什麼,直到這時才有一絲尷尬浮上來。

「聽度假村總經理說了,」吳東元道,「我岳母身體不好,我太太陪著她,讓我來問一下情況。還有,帶了這個過來,看是不是可以保釋?」他邊說邊從包里抽出一樣東西。

余白低頭一看,見是一張現金支票,金額空白,就知道唐寧不會有好話。

「保釋?」這人果然呵呵笑了,笑完了還不解釋。

余白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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