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季 實習律師余白 第四十八章 進去唱《十年》

儘管案件實際上並無進展,但田律師的客戶關係還是維護得很好。

雖然只當面談過兩次,關虹在交了雙份律師費之後,又先後應田盟的要求,轉了兩筆三十萬的款項過去。也就是說,為這個案子,她已經付出了總共一百四十萬元。

「這兩筆款子又是什麼原因啊?」唐寧後來又在視頻電話里問王清歌。

「第一筆是說申請取保候審,第二筆說是修改審計報告,可以把對她丈夫不利的部分去掉。」王清歌回答,就這麼複述一遍都覺得荒謬。

「但是沒有協議,沒有收據,轉賬備註寫的也都是律師費,是吧?」唐寧猜測,田盟這樣的老江湖肯定不會在這種事情上出錯。

「對,」王清歌果然點頭,「前面兩筆總共八十萬還是打到華赫所的公賬上的,後來這六十萬就乾脆是私人銀行卡了,而且還不是他自己的名字。」

唐寧一點都不意外,又問:「那理由呢?」

王清歌回答:「他跟關虹說,會去和第一被告那邊談條件。還有,就是公檢兩條線上找關係。」

「兩條線找關係?」余白目瞪口呆,這顯然就是指行賄了,田盟這人還真是一路突破底線。開頭多請一位律師,估計也是兩頭騙,跟丈夫說是妻子提出來的,再對妻子說是丈夫的意思。反正當事人關在裡面,全憑律師一張嘴。

「可不就是嘛,」王清歌也感嘆,「他一直向關虹暗示,說他手頭有資源,檢察院起訴的時候就至少可以拿掉一個罪名,等案子到了法院,再爭取一審輕判和判緩。但其實這個案子並沒有那麼複雜,張佑是初犯加從犯,取保基本沒問題,輕判和緩刑也是可預期的,也就是說田律師根本不用動用所謂『資源』,坐在那裡博個概率就行了。」

「那後來呢?」唐寧還等著聽下文,「家屬怎麼覺出不對來了?」

「不就是這幾天實習律師的事情鬧出來了嘛。」王清歌看了一眼胡雨桐,對這件事兩人都頗為自豪,「家屬發現,原來這人連勞動糾察大隊都搞不定。而且,田律師估計正為這事鬧得扯頭髮呢,沒空應付客戶,營銷也有點亂套了。關虹發現他在微信群里發的一張檢察院的照片,跟他發在微博上說自己在外地辦案的根本就是同一張。而且,她這幾天在群里問案情,都是另一位年輕律師回覆的,電話打過去也是助理接聽。最近一次通話,乾脆連助理都已經換了人,她報上名字,對方根本不知道她是誰,還得把事情從頭說一遍。再加上丈夫一直沒能取保出來,她覺得有點不對,昨天就到檢察院找辦案的檢察官問了一下案情。結果,你猜怎麼著?檢察官告訴她,取保的申請才剛剛交進去,根本不像田盟原來跟她說的第一時間就申請了取保。也不知道是忙得沒功夫呢,還是存心拖時間。所以,她才找到我們維權群來了。」

「但是,接下去該怎麼辦呢?」胡雨桐已經在考慮更加具體的問題,「要說是行賄,家屬寧可自己吃進,也不會願意做證,否則同樣可能被追刑責。」

「除了行賄,還能是什麼罪名呢?」陳銳在那邊問,就跟老師上課似的。

「你覺得呢?」分會場還有一位唐老師,點名問余白。

余白想了想,給刀筆定個什麼罪名合適呢,最後回答:「詐騙。」

視頻兩邊,兩位老師笑而不語。

胡雨桐想得更周到一點,表示不敢苟同:「沒有書證,只有轉賬記錄和關虹的說法,田盟還是有可能不認的呀。」

「是呀,這人做事還真是滴水不漏,」王清歌也是忿忿道,「沒有合同,沒有收據,轉賬備註寫的都是律師費,他完全可以辯稱這些都是正常的收費。就算在辦案過程中有違規的地方,得先去律協投訴。覺得律師費收得不合理,也只能打民事官司追討。要定詐騙罪,還是沒有可以達到排除合理懷疑的程度啊。」

的確,一對一,your words against mine,田盟完全可以辯稱是關虹單純覺得律師費太貴,事後想想又反悔了,所以才找個理由索回。

但這一點,余白也早就想好了,答:「詐騙罪主要就是看索款時是否實施了欺騙手段,虛構事實、隱瞞真相。前面兩筆有委託協議的不算,就拿第三筆款項為例,田盟收了關虹三十萬為張佑辦理取保候審,只存在兩個結果,取保成功或者取保不成功。不管成與不成,到時候讓關虹打個電話給田盟,做好通話錄音,至於要問什麼,你們懂的。」

王清歌和胡雨桐對視一眼,點頭。錄音屬於視聽資料,可以作為證據使用,而且又是關虹自己的電話錄音,不存在侵權問題,還有電信通話記錄作為佐證。

「另外,」余白再加個雙保險,「關虹不是說最近一次打電話給田盟的時候,助理換人了嘛,那前一個應該也在你們那個維權群里吧?」

王清歌聽得一愣,這才笑出來,說:「是哦,這就是第二個人證了,田律師這回恐怕是要進去唱《十年》了。」

到這時為止,田盟在這個案子上收費一百四十萬,就算前面兩筆是正規的律師費,不計算在內,詐騙金額也已經達到了六十萬,夠得上「特別巨大」了,那就是十年以上到無期的量刑。

學生們還在討論答案,兩位老師已經在談生意了。

「關虹這個案子你做不做?」陳銳問唐寧。

唐寧看著他,饒有興味地笑起來。

余白瞧著不對,桌子下面踢了他一腳,用眼神道:你爸說的都忘了?再說已經癱了一個禮拜,落下的功課都快堆成山了。

唐寧這才勉勉強強地回答:「不要了吧,又沒什麼挑戰。」

「你不要我做了。」陳銳立馬介面。

「這回倒不怕惹事了?」唐寧有點意外。

陳銳卻答:「不痛不癢、打來打去的事情我是不做的,但這一回是一擊即中啊!而且,做完這個案子,立木應該也能破百萬了。」

「什麼百萬?」其餘幾個人都不知道他說什麼。

陳銳咳嗽一聲,反問:「你們知道立木的官微現在有多少粉嗎?」

「二十多萬吧。」只有王清歌常年在網上給師父捧哏賣萌,張口就能答得上來。

「這麼多!?」余白還真沒想到,她只知道比如至呈BK那麼大的所,光中國僱員就幾千人,官微也才一萬多粉,一大半還是自己人,以及那些關注著招聘信息的法學生們。

「你也想當微博律師啊?」唐寧損他。

陳銳嘖了一聲道:「營銷知道嗎?我現在越來越發覺,營銷還是很重要的,雖說我們的主攻方向還是B端客戶,但還是有很多B端客戶也是在用C端的方式尋求法律服務,總不能讓廣大人民群眾想要請律師的時候,想到的都是田盟這種人吧。」

好吧,余白心想,算你有道理。

就這樣,陳銳跟關虹簽訂了委託協議。在張佑成功取保之後,他作為被害人的代理律師,替關虹整理了一干證據,到公安局報了案。

這其中就有一份通話錄音,田律師在音頻里居功至偉,又提到了「資源」和「兩條線」。再加上關虹和前助理的敘述,警方很快決定立案。

田盟是在華赫所里被帶走的,那時他正跟客戶開會,眾目睽睽之下被兩個警員夾在中間帶出了辦公室。

後來,案件偵查結束,以詐騙罪和故意泄露國家秘密罪移交審查起訴。

臨時又多出個罪名,倒是立木所有人都沒想到的。陳銳經檢察院許可,去查閱了案卷,看到了萌萌老師的訊問筆錄。

警員問他:「張佑的取保,你找了『兩條線』上什麼關係?」

田盟只得回答:「沒有找關係。」

警員又問:「你告訴關虹,你有資源,可以輕判或者判緩,指的是什麼資源?」

「也沒。」田盟含糊回答。

「也沒是什麼意思?」警員求證。

田盟狠狠心,只好說出來:「我也沒有資源讓這個案子輕判或者判緩。」

作為律師,他早知道自己已經陷入了兩難,要麼交代行賄,要麼承認詐騙。

雖說向司法機關的國家工作人員行賄五十萬,量刑是五年到十年,比起詐騙五十萬的「十年到無期」要短不少,但他還是只能選擇後者。

當然,陳銳還特別注意了一下這個「故意泄露國家秘密」的罪名是怎麼來的。

原來,因為田律師習慣給客戶發工作照,以表示自己兢兢業業,在檢察院閱卷的時候,拍了幾張案卷的照片發給關虹。而按照律師閱卷的規定,在庭審階段之前,是不可以把案卷給當事人家屬看的,田盟發在微信群里那幾頁文件,後來經由保密局鑒定屬於第三級國家秘密。

從檢察院回來,陳銳便又給立木的眾人上課,合規執業,從嚴從緊,是多麼的重要啊。但等到課上完了,陳老師又站在律師的角度說句公道話,起訴田盟詐騙其實也就差不多了,故意泄露國家秘密好像有點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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