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季 實習律師余白 第三十九章 刀筆刀筆刀

就是在那一天,錢太太被約來事務所簽了委託書,偵查、審查起訴和審判三個階段都在其中了。

這一次,錢太太倒是沒拖著阿姨和孩子,穿著也講究了許多,頭髮吹過,臉上化了妝,身上是一件真絲襯衣配及膝裙,還穿了高跟鞋。

這副打扮出現在律師事務所顯然十分正常,錢太太卻主動解釋了一句:「我剛剛從公司直接過來的……」

余白可以察覺得出來,有人對她的變化有過微詞。正如陳銳所料,人家家裡人正在爭公司的控制權呢。也許在某些人眼中,丈夫進去之後,妻子最恰當的姿態就是哭哭啼啼在家裡等消息罷了。而眼前這個女人,卻想要在這種混亂當中努力把握住自己和兩個孩子的命運。

錢太太說的「公司」,是一家投資管理公司,下面控股著三家醫療美容診所,分別位於A市和臨近兩個二線城市。醫美這行當正走紅,卻也是醫療違法的重災區,連著兩年衛健委搞專項整治,非法行醫,藥品走私,一抓抓了一大批,這才讓立木有了這一宗刑事合規的業務。但現實也真是諷刺,經營上的刑事責任風險倒是控制住了,卻沒想到法人代表又因為這件事進去了。

在委託書上簽字之前,照例需要交驗身份證、結婚證和戶口本,余白一一看過,這才知道錢太太的全名叫何婷,可開口還是習慣了叫「錢太太」,好像一轉眼那個上口好記的本名就已經模糊了。

就連錢太太自己也說,生了孩子之後不工作這幾年,無論走到哪裡聽到的稱呼都是太太或者某某某媽媽。余白因為這句話走了走神,忽然覺得「太太」這兩個字竟然也有點恐怖,就好像古時候的張王氏、趙李氏似的。

事不宜遲,辦完委託手續,唐寧問了錢太太幾個問題,簡單分析了案情和辯護思路,便帶上送給錢老闆的衣物和現金,當天就去了看守所申請會見。

也是巧,這一次又是在「南看」——城南區看守所。

余白已經熟門熟路,不用唐寧關照就準備了所有材料,買好兩包利群,按照他的秘籍設置了導航目的地,開車上路。

此時的江南已經入梅,天氣陰沉欲雨,車裡也靜默異常。

余白回想上一次走在這條路上的情形,那心情還好似小學生春遊,但今天卻是截然不同了。她很想談談早上的事,但唐寧卻好像把心思都放在了這一件執意接下的案子上,始終對著手機反覆看著網上流出的幾段視頻。其中有那個路口的監控錄像,也有途徑車輛上行車記錄儀拍下的畫面,一秒一秒,一幀一幀,前進再回放地看著。

余白了解這人的脾氣,平常看起來賤賤的沒個正形,但遇到他真在意的事,心思又深又重,就跟林妹妹似的。她還真有點怕他想不開,憋在心裡,把自己虐得吐血,但想要開解,卻又不知道該說些什麼。畢竟,經過了今天這一場,立木以後會走向何處?還有唐寧和唐律師之間又會怎麼樣?一切都不確定。

此刻,唐寧想做的似乎就只有這件案子,而她也只有跟著他,在他需要的時候,為他做點什麼。

到了看守所,接待大廳的警員看過他們證件與委託書,輕笑了一聲,道:「又來一個……」

聽見這句話,余白和唐寧對視一眼,兩人都知道他們晚了一步,那邊也簽了委託書,而且已經進去過了。

但這種時候,嫌疑人關在裡面都是想看見外面來人的,不差錢的專門請律師進來陪聊都有可能,錢思涵當然也不介意有多一波人過來會見。

余白和唐寧便趕著那一天最後的會見時間,過了AB門,交了押票,在會見室里等。

管教帶進來的男人白白凈凈,個子不高,身材微胖,看得出來從前是很神氣的,但只是幾天功夫就已經頹了。

唐寧開場還是一貫的套路,自我介紹,核實身份,確認委託,而後又讓錢思涵說了案發當時的情況。

上周五傍晚,錢老闆從公司出,開著一輛黑色寶馬越野車去機場,行駛到事發的那個路口,先是因超越停車線被正在執勤的交警糾正,後來又從直行車道直接進入左轉待轉區,交警再次上前指出其違規行為,並指揮直行。

但錢老闆並沒有服從交警的指揮,還是在發動車輛之後左轉了。

到這裡為止,敘述都很流暢,相信這一段經過在警方訊問中已經反覆說了幾遍。但接下去就完全不同了,錢思涵突然停下來,猶豫道:「我在派出所里跟警察說,我看到那個交警在我車的左邊,但是後來再想,我好像……沒看到。」

這事可就難辦了,余白停下筆記,確認了一遍:「你到底看見了還是沒看見?」

錢老闆回答:「之前來的那個律師問我,是不是因為後來看了事發當時的錄像,才覺得自己看到了?我仔細想了想,好像還真是那樣。我應該是沒看到他,所以才起步左轉的。我沒看到……」一番話起初還說得猶猶豫豫,到後面越來越肯定。

這分明就是誘導嫌疑人改變關鍵證詞了!余白聽得一震,甚至覺得可以結束這一次會見了。

她不禁想到昨天夜裡陳銳的判斷,老江湖就老江湖,幾句話就聽得出這案子碰不得。還有陳律師總是掛在口中的刑法306條,原來以為老生常談,結果還真有同行敢以身試法,怪不得敢在案卷都沒看過的情況下說出無罪辯護那四個字來了。也許在那位律師看來,只要目標定得高遠,達到甚至超過委託人的預想,表演又足夠精彩,委託人願意付錢就可以了,反正等到判決下來的時候,錢都早已經落袋為安了。

唐寧也覺出不對,即刻打斷了錢思涵的陳述,看著他問:「前面那位律師叫什麼?」

「姓田,田盟。」錢思涵回答,說完又想繼續剛才的對話,「我那個時候肯定……」

「你不用往下說了,先聽我說完,」唐寧又一次制止了他,似是整理著接下來要說的話,靜默了一秒方才開口道,「你知道有多少攝像頭拍下了現場的經過嗎?」

錢思涵沉默,他不知道。

唐寧這才繼續:「僅只網上流傳的那些,就可以很清楚地看到你當時的車窗是降下的。而且,你太太告訴我,你的車裡也有行車記錄儀。就是說,連你跟交警之間的對話也錄下了,而這些都會出現在物證之列。現在案子還沒到檢查院,我們沒法看到視頻音頻里都記錄了些什麼,但可以肯定的是物證的證明力高於口供。當時究竟是怎麼回事,你一定要想清楚了再說。」

「可是,客觀行為是一回事,主觀要件又是另一回事,我……」錢思涵又插嘴,顯然這幾句話也來自於那位田律師。

「我跟你說一下這件案子可能涉及的罪名吧,」唐寧再一次打斷了他,「按照我現在看到的判斷,最有可能的是故意傷害致人死亡,那就是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我知道,聽起來不輕。但十年和無期,乃至死刑之間還是有很大空間的。你在事發之後停車走回了現場,在派出所里如實供述,又是初犯,應該可以從輕。不過,你要知道,只有在整個訴訟階段自始至終如實供述,才可以被認定為自首。只要行為人在任何一個階段推翻原供,不承認關鍵事實,就會被認為不構成自首情節,也不會考慮從輕處罰。」

「可是田律師說,可以幫我辯成無罪……」錢思涵又道。

唐寧並未理會,繼續說著自己的想法:「另外,還有一項可能涉及的罪名——妨害公務罪,以暴力行為造成國家機關工作人員重傷並導致死亡,會按照想像競合的原則,以重罪吸收輕罪,以故意傷害致人死亡定罪,從重處罰。輕還是重,這些都是法庭裁量的空間,你是想四十多歲出來,還是六十多歲再見到自己的孩子呢?」

「你這到底是律師還是檢察官啊?!我花錢請的人不是應該替我說話嗎?!」聽到這裡,錢思涵也是急了,想來他與那位田律師一定聊得很愉快。

「我當然是律師,」唐寧平靜地回答,「你好好想一下,我是不是在依據事實和法律維護你的合法權益,然後再告訴我那天究竟是怎麼回事?」

「我……」錢思涵看著唐寧,一時語塞。

余白望了一眼牆上的鐘,已經快到看守所下班的時間了,她輕叩桌面提醒。

唐寧會意,最後道:「你這件案子委託了兩名辯護人,如果你覺得跟我的意見不一致,可以要求更換律師。但是如果你不提出這個要求,兩位律師都可以按照自己的理解進行辯護,各自發表意見,互不干擾。當然,從訴訟策略上來說,律師和被告的意見應當是一致的。如果不一致,辯護效果必定會打折扣,這一點還請你一定知曉。」

余白不知道這番話錢思涵聽進去多少,但應該還是在他腦子裡留下了點什麼的,直到管教來還押,他仍舊一臉茫然地在想著什麼。

回城的路上,余白問唐寧:「這個案子,你真的打算再做下去嗎?」

唐寧不語,看著窗外。

余白知道這並不全是因為他的任性,其中也有責任。事實上,她自己也很矛盾。理智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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