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季 實習律師余白 第三十四章 萬分之零點九七

就在等待檢察官對丁浩一案做出決定的同時,余白和唐寧回到A市,萬燕一案即將在鄰省高級人民法院二審開庭。

這一次,余白作為實習律師,也是委託書上列名的訴訟代理人之一。就連辯護詞也是她寫的,雖然是第一次在法庭上發言,但這件案子是她從一開始跟到現在的,除了退回補充偵查之後得到的劉怡的證供,反覆說著的還是那幾條理由——

上訴人萬燕不具備走私毒品的主觀故意,其年僅十八歲,本身不吸毒,沒有違法犯罪記錄,受人蒙蔽誤運毒品,系偶犯及初犯,自行支付了旅行費用,且沒有獲得任何形式的報酬,並因其在入境時主動接受海關檢查,才使得所運輸的毒品被檢出,未流入社會造成危害。

被捕之後,上訴人如實向公安機關陳述案件事實,前後六份訊問筆錄基本一致,細節均在另一案中得到印證,且有該案主犯的筆錄證明上訴人對走私毒品的行為確不知情。

一審中,公訴人根據上訴人陳述中的不合理之處推定其「應當知曉」,卻並未考慮上訴人剛剛成年,文化程度不高,本身沒有吸毒史,不具備足夠的認知能力和生活經驗去判斷一名職業毒販的真實身份和目的,也無法辨別行李箱中經過偽裝的毒品。僅以此推定做出上訴人運輸毒品罪成立的判決,顯然不符合刑事訴訟法的定罪原則。

所有的細節早已經爛熟於心,沒有驚喜,波瀾不驚。但發言到了最後,說出「建議宣告無罪」幾個字的時候,余白的感覺還是那樣的不同。

根據最高法《辦理毒品犯罪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意見》, 走私、販賣、運輸、非法持有毒品主觀故意中的「明知」,是指行為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所實施的行為是走私、販賣、運輸、非法持有毒品行為,但有證據證明確屬被矇騙的除外。

一審中的萬燕,尚且屬於被推定為「應當知曉」的情況之一。而就在幾個月之後,二審開庭,終於有了證明她「確屬被矇騙」的證據。

至於這其中有過怎樣的轉折,別人或許不知道,但余白知道。

庭審的兩個小時,短得好似一瞬,又長得恍若隔世。在這兩個小時之後,前後進過中外三所法學院,總共學了八年法律,做了六年律師,有著美國紐約州執業資格,以及中華人民共和國申請律師執業人員實習證的她,終於也是一個在法庭上講過話的人了。

余白不禁覺得這是值得紀念的一天,而這一天的特別還不僅止於此。

庭審進行到最後,審判長宣布擇日宣判。

開庭之前,唐寧就對她說過,這個案子如果沒有當庭宣判反而是個好兆頭,因為無罪判決和緩刑判決都是要上審委會的。

萬燕是幸運的,初犯,且沒有獲利,還有另一件案子主犯的口供證明她對攜帶毒品並不知情。但涉及毒品兩千克,原判十五年,他們這一次做的又是無罪辯護。從十五年到無罪釋放,其中的幅度不是一點點。最關鍵的同案犯肖賓仍然在逃,而萬燕又已經被羈押了近一年,所有這些因素都需要綜合考量。

余白曾在邵傑的資料庫看到過這樣一個百分比,走私、販賣、運輸毒品罪的無罪判決率是0.0097%,也就是一萬個案子里尚不到一個。而這萬中無一的概率,很可能就要被自己見證了。

庭審結束,萬燕又被帶走還押,但這一次情緒好了許多。法警將她從被告席位帶出來,經過旁聽席,老萬老婆又哭起來,她還安慰了母親幾句。余白看得出來,她像是長大了許多,而且也已經意識到自己有希望出來了。

其餘人散了去,唐寧還要去簽庭審筆錄。等他簽完字出來,余白跟著他走出刑事庭。外面走廊上站著兩個人,一看見他們就走過來,其中之一端著一架單反相機。余白尚未來得及反應,唐寧已經走到她前面,伸手擋住了鏡頭。

「那個,我們是都市快報的記者,剛才的庭審我也看了,想跟你們做個採訪。」來人趕緊解釋,覺得唐寧一定是誤會他們了。

唐寧卻拉著余白朝另一邊走過去,只拋下一句:「剛想起來還有點事,來不及了。」

「這案子很典型,又很有教育意義,作為辯護律師,你們能不能簡單說幾句?比如一審程序上有哪些問題?二審最後的判決又會怎麼樣啊?」記者在後面追了兩步,邊走邊問。

唐寧始終攬著余白肩膀,一隻手擋著她的側臉,不許她回頭,自己賠著笑搪塞:「真有事,不好意思,不好意思。」

一直等到他們進了申訴立案大廳,記者才悻悻作罷,轉身走了。在這裡亮出照相機,可是要招來法警的。

唐寧乾脆找了個位子,拉著余白坐下,解釋了一句:「先別出去了,等外面人散一散再走。」

余白總算明白了他的用意,涉毒案件,還有同案犯在逃,這一點防範還是要有的。想到他方才的動作,她有點感動,雖然當初要她寫辯護詞,又要她在法庭上發言的人也都是他。其中的邏輯難以解釋,但余白就是感動了,看著他,拉了他的手。

唐寧當然也知道她的意思,卻只是自嘲一笑,道:「我這不就是慫么……」

「你不慫,你是不想讓記者拍到我。」余白戳穿他。

「從前你不在,我也干過這種慫事。」唐寧坦白。

「真的假的?」余白心想這人難得這麼謙虛啊。

「否則我怎麼知道往這裡躲?」唐寧自揭其短。

「從前是什麼案子?」余白問。

「一個民事訴訟,」唐寧回答,「經濟糾紛。」

「民事案子也要這麼躲著啊?」這下余白還真覺得他有點慫了。

「怪我開庭的時候話說得太囂張,到後來就感覺氣氛有點不對了。」唐寧回憶。

「怕被打?」余白又問,想聽黑歷史。

「打一頓倒也算了,」可這人卻又誇口起來,「全部證據原件都在包里裝著,我是怕走出去被搶。」

「那後來呢?」余白還是好奇。

「後來,」唐寧公布結局,「就在立案大廳坐到法院下班,挑個碼子最大的法警,跟著人家一起出去,然後趕緊開上車回家呀。」

余白瞟了他一眼笑出來,倒是又不嫌棄了,歪頭靠在他肩上,手指從他指尖穿過去,與他十指相扣。那一刻,她忽然想對他說,你要是囂張,我就跟你一起囂張,你要是慫,我也跟著你一起慫。但這話心裡想想也就算了,講出來實在有點肉麻,她腦子過了過,到底還是沒說出口。

於是,兩個慫人就在那裡一直坐到立案大廳關門,這才跟著幾個下班的法院工作人員一起走出去,到停車場上車返回A市。

萬燕的判決書是半個月之後下來的——走私毒品罪名不成立,撤銷原判,無罪釋放。

那一天,由法官和書記員到看守所集中宣判,余白和唐寧帶著老萬夫婦去接人,在門口等著萬燕辦完手續出來。

到此時為止,萬燕已經在H市看守所羈押了差不多一年時間,甚至還過了人生中第十九個生日。走出AB門的那一刻,她站在那裡怔了怔,才與父母抱在一起痛哭流涕。

看著這一幕,余白的內心也激動得好似一篇四年級小學生作文,只是怕又被唐寧笑話像個沒經過事的雛兒,這才剋制著自己站在幾步開外的地方,清了清嗓子,低頭拿出手機,準備翻翻郵件。

卻不想身邊這位師父比她這個徒弟奔放多了,先對著她扯開一個大大的笑臉,展臂抱住了她,抱得緊緊地,抱得她雙腳離開地面,原地轉了兩圈,還左右搖了搖。

青天白日,朗朗乾坤,余白倒是有些不好意思,拍拍他的背,意思你差不多行了啊,慢點可以再抱過的。

唐寧這才放下她鬆開手,看了她一眼,嘴裡輕輕嘖了一聲。余白覺得他這表情有點不對,怎麼好像還是在嫌棄她,贏了官司還這麼嚴肅,像個沒經過事的雛兒。

離開H市看守所,余白開著一車子的人直接往余家村去。

這一程比回A市還要遠,她卻一點都不覺得疲勞,就連原本寡言的老萬夫婦也變得多話起來,一路說著這一陣島上發生的事,像是要給女兒補上錯失的時間。

只有萬燕,還是那麼沉默,甚至比從前顯得更沉默了。但細看卻又有些不同,曾經的她是木木的,什麼都不想,又好像做著夢。但在此刻,余白從後視鏡中看了她幾次,她都好像在思考著什麼。余白不禁覺得,這一年的經歷怕是會在她人生當中留下不滅印記,只希望不全是壞處。

等車開到了海邊碼頭,一行人搭上輪渡,已經是傍晚了。夕陽冶艷,海面微瀾,又是相似的季節,轉眼一年過去了。

在渡輪上,余白找機會跟萬燕單獨聊了幾句,提到申請國家賠償的事。萬燕被羈押了差不多一年,按照當年的賠償標準,算下來應該有十萬元左右。這對萬家人來說,不是筆小錢。萬燕也許可以用這點錢去學點什麼,有個更好的開始。

萬燕聽了,卻只是搖頭。

「怎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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