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季 實習律師余白 第二十五章 一場全網直播的謀殺案

新的一年開始,上一年的案子多少都有了進展。

其一,便是A大強|奸案一審開庭,不公開審理。檢方當庭提交了沙伊菲的筆錄,法醫體檢,DNA檢測結果,以及董宇航在「巨月」聊天室里詢問G水的聊天記錄和轉賬記錄,李嘉譯也通過筆錄形式匿名做證。

自去年十月,警方立案之後,刑偵支隊聯繫上了沙伊菲。彼時,她已經到了南方另一個城市,除了回來過一次配合調查之外,其他全部委託唐寧和余白跟進。

一審開庭之前,余白又打過一個電話給她,是為了民事賠償的事。

在刑事訴訟的過程中提起附帶民事訴訟,必須是由於被告人的犯罪行為造成的物質損失,而精神或者名譽損失難以衡量,並不在此列。就算最終獲得法官的支持,賠償的數額也可能非常低。

通常情況下,作為律師會建議受害者考慮在庭審之前與被告方面協商一個數字。當然,被告家屬也一定會要求受害者出具一份諒解書,並以此爭取從輕判決。事實上,對方的連律師已經數次聯繫余白,提出了這樣的要求。

但余白告訴沙伊菲,她還有另一種選擇,那就是以侵害名譽權為由另行提起民事訴訟,要求董宇航的家人做出賠償,比如她因為這件事不得不搬家,輟學,並接受心理治療的費用。當然,這官司會很難打,需要很長時間,就算勝訴,被告還可能不配合執行,最終拿到的錢也不會很多。

不過,這兩項建議,沙伊菲都沒有接受。她既拒絕了協商,也沒有提出民事賠償。

正如她離開的時候所說,她不想再讓這件事影響到她的生活。

最終,董宇航一審被判處有期徒刑四年,不服提起上訴,還要繼續等待二審的結果。

至此,余白他們可以做的差不多已經結束。這一次擔任受害者的代理律師,收費不過幾千,卻是她掙得最感慨的一筆錢,雖然施害者受到了懲罰,但精神損失不被支持,更沒有懲罰性的賠償,受害者仍舊獨自承受著因此而來的結果。

所幸,這個人是沙伊菲。余白覺得,身負著不動明王的她,有著那一份勇氣和倔強重新來過。

其二,便是萬燕的案子。

警方在劉怡的手機里找到了她與一個年輕男子的合影,這個人與當時所作的模擬畫像十分相似。經由萬燕指認,他就是高瑞龍。而在劉怡的供述中,此人名叫肖賓,並不是什麼馬來西亞華僑,而是鄰省來的一個務工青年,從前做過酒店服務員,後來通過勞務中介去新加坡一家酒店工作過一段時間,應該就是在那個時候過境去過馬來西亞,搭上了販毒的上線。而與他交往,被他控制的女孩,萬燕並不是第一個,也不是最後一個。

「那小子是有些本事的。」劉怡在審訊中這樣感嘆。

「什麼本事啊?」警察問。

「現在不是流行那個么,叫什麼……PUA?」劉怡皺眉,顯出幾分老相,「但那些小姑娘就吃這一套呀,他叫她們做什麼,她們就做什麼。」

「她們知道自己在做什麼嗎?」警察繼續問下去。

此時已是大勢已去,劉怡並無隱瞞:「第一次做,是不讓她們知道的。做過一次之後,再告訴她們。到了那個時候,不做也得做了。」

這是第一份確鑿的筆錄,證明萬燕對攜帶毒品的事並不知情。

甚至可以說,她在第一次帶毒過境的時候被捕是一種幸運,因為其餘兩個與她一樣被肖賓控制的女孩也在此次行動中一同落網,兩個人都已經是慣犯,也無法辯稱自己對犯罪行為不知情。

因為有了劉怡的供述,唐寧對萬燕案的二審判決比較樂觀,預計應該可以獲得比較大的減刑幅度。但余白還是有些遺憾,因為肖賓並不在這一次被捕的毒販之中,通緝令已經發出去,結果未知。

唐寧安慰她道,電影里那種法官宣布當庭釋放,被告與律師喜極而泣的場面,他做律師這麼多年從來沒有遇到過。絕大多數都是像現在一樣,已經過了一陣,做著另一個案子,突然接到一個電話,告訴他某某某的判決下來了,或者這裡取保成功了一個,那裡又有一個減了刑。

余白當然知道他說的是真的,現在能做的也只是接受現實,繼續做著新案子,同時等待舊案的進展。

也是在那個月,實習律師王清歌接到了第一件委託,而且還是個大案。

受師父陳銳的影響,王清歌的自我營銷一向做得十分到位。微信,微博,知乎,抖音,她都有帳號。平時除了轉發師父的大作,給師父點贊捧哏,配合師父左右互搏之外,她還自覺想出了一個拉生意的辦法,那就是每周六去天通觀街道辦事處坐上半天,給老街居民提供免費的法律諮詢。

但這個頗為積極的做法卻被陳銳批評了,說她純屬浪費時間,通過這種途徑招來的客人,案子小就不說了,而且多半都是白嫖。諮詢的時候說得挺好,等到把委託合同遞上去,收費標準一介紹,得到的回答肯定是「我去跟家裡人商量一下」,然後,就沒有然後了。

但王清歌房子就租在天通觀,跟街道辦事處只隔著兩個門洞,抱著閑著也是閑著的心態,還是留了一盒名片在那裡,每到周六去坐上半天。

就這樣過了一個多月,微信倒是加了不少,接到電話或者找上門來的找她諮詢的果然都是拆遷、離婚、遺產繼承方面的家庭瑣事,幾乎都是以「麻煩你問個事情」開頭,「我回去跟家裡商量一下」結束,實際收益為零,與陳銳的預言一般無二。

但最終接到的這個案子卻是個例外中的例外。

那天,來街道辦事處找王清歌的是一位五十幾歲的阿姨,A市老城廂最常見的那一款,燙著頭,衣服穿得挺時髦,但一看就知道家裡出了事,頭髮沒吹,妝也沒化就出來了。阿姨走進街道辦事處,一看見王清歌就哭哭啼啼,說她女兒被警察帶走了,急著要找律師,小姐妹介紹她來這裡,說此地一個王律師人很好的。

王清歌問過案情,才知道竟然還是一宗走私案,涉案貨品是皮草。

阿姨的女兒名叫陸娜,去年才剛大學畢業,年紀不過二十齣頭,還在學校讀書的時候就在淘寶上開了個網店賣衣服,店名「露娜與野獸」。起初,只是小打小鬧,她自己跑批發市場進貨,自己拍照P圖,自己打包發貨,但因為人靚圖美會營銷,幾年功夫已經做成金皇冠紅人店,微博粉絲也有一百多萬,還註冊一家公司名叫「露野服裝」,店裡最有特色的商品便是皮草。

陸娜這次被警方帶走,就是因為經海關核定,過去兩年當中,露野服裝一直通過購買保稅指標進口皮草,說是來料加工,並因此免去了進口稅,但成品最終都在境內銷售了。

儘管阿姨一直堅稱女兒對此並不知情,但陸娜的確是露野服裝公司的法人代表,而且幾乎在每一款衣服的淘寶鏈接里,都有她親身前往哥本哈根拍賣行競拍皮料的靚照,有些還配有視頻,在其中向親們保證,每一塊皮料都是她精心挑選的。

簽下正式委託合同之後,陳銳便帶著王清歌去了一趟看守所,會見陸娜。回來就當著大家的面鄭重宣布,此案走私皮草重量將近六萬公斤,價值1.5個億,海關核定下來的偷逃稅款數額共計三千八百多萬。

「你們知道露野這樣的網紅店光『雙十一』一天的銷售額有多少么?每年的利潤和流水都不亞於一個中型企業,但在購買法律服務方面的支出差不多等於零,不是我亂說,露娜大概只有在網上跟人吵架的時候才會想到請個律師發律師信。」陳銳站在那裡自問自答,並且十分欣慰,表示自己發現了一個新市場,而且看到了一個成長中的李小姐,2.0版的李小姐。

對此,胡雨桐還比較淡定,照樣跟著邵傑做著他們那些網遊公司的案子。這一陣看樣子很忙,就連周曉薩也被邵傑要過去幫忙了。

余白卻有點受刺|激,她的確沒想到三個實習生當中最先開張的居然不是她。

那天之後,從來不發朋友圈的她終於也po了張立木的照片,遮遮掩掩地告訴大家,她改行了,跟的師父專註刑事辯護,同時承接刑民交叉訴訟,有生意千萬照顧一下。

唐寧看到,在下面留言:哈哈哈。

陳銳也來插一腳,問:這算夫妻老婆店嗎?

立木的其他人只是點贊,不知是不敢說話,還是在暗笑,或者兩者皆有。

余白差點就要把這一條給刪了。

但沒想到生意說來就來,當天晚上就有個BK的前同事發消息給她,說有個案子介紹給她,問有沒有興趣接下來。

此人比她晚一年進入BK,當時很受她的照顧,幾年前跳槽做了法務,眼下在旅遊網站「奇途」任職。

而打算介紹給她的案子那幾天正被熱議,所有評論都有加了一個標籤:#一場全網直播的謀殺案#。

上一章目錄+書簽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