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請控制一下情緒!」法官敲擊法槌。
萬燕卻是不能自已,還是反覆說著同一句話:「你們為什麼都要冤枉我,為什麼都冤枉我?!」
辯護席上的唐寧舉手向法官示意,方才出聲提醒:「萬燕,我知道你的意思,這些你都已經告訴過我。」
萬燕轉頭看他,已是滿面淚水。
唐寧看著她又道:「你說過會相信我,讓我來辯護。」
女孩終於點頭,像一條擱淺的魚一般張著嘴巴拚命呼吸,迫著自己平靜。
法庭上一時無聲,直到法官允許辯護人發言。
唐寧開口,還是他在庭上一貫的冷靜,不帶情緒。他一一駁斥公訴人的觀點,有些冗長,卻也都是不得不說的話。余白看了下時間,已經過了十二點,但法官沒有打斷他,叫他簡略。是個好兆頭,或許。
唐寧最後總結:「今天辯論的焦點在於被告人對攜帶毒品是否知情,公訴人的分析符合一般情理,但一個人的所言所行都與他的成長經歷相關,認知水平也取決於他的年齡和教育背景。公訴人列出的這麼多疑點,如果今天是我坐在被告席上,足以證明我完全知情。但是本案被告人是萬燕,一個剛剛成年,勉強獲得初中學歷的農村女孩。與高瑞龍交往,是她的初戀,她不吸毒,生活簡樸,沒有從攜帶毒品中獲取任何利益,出關時主動接受安檢。如何裁定,交由合議庭,但我只是想問一句,你們真的覺得,她知道行李里有毒品嗎?」
余白聽到此處,心中也是一滯,這是唯一一句作為辯護人不應該說的話,沒有證據支撐,又過於情緒化。
她見過唐寧會見當事人,以及庭審時的表現,知道他工作的時候簡直與平常不是同一個人。此刻,他的聲音仍舊十分鎮定,但她卻可以聽出其中些許的不同。他已努力剋制,別人也許察覺不到,但她可以。
她突然有些後悔將這個案子塞給他,不是為萬燕,而是為他。因為他這個人,其實並不像她本來以為的那樣客觀而疏離。
當庭的這一問,自然沒有人回覆。法官宣布法庭辯論結束,輪到被告做最後的陳述。
許是受到唐寧的影響,萬燕表現不錯,她仍舊在哭,但該說的都說得很清楚,為自己的行為道歉,也再次說明自己並不知情,言辭簡短、真摯。
余白突然理解了唐寧最後那一問的用意,有些話如果他不說,萬燕也會說,她要宣洩,又不可能像他這樣控制自己,而在法官面前的情緒對抗,結果大多不會太好。
歷經三個多小時之後,法官宣布休庭,合議庭評議,擇日宣判,萬燕又被法警帶走。
旁聽席前排,老萬一家人站起來,也朝那個方向一路跟過去。余白不忍再看他們哭,第一個走出了法庭,在門外回頭恰看見唐寧正走向公訴人席位,與檢察官握手交談,仍舊是一貫的職業和冷靜。
她轉身離開,再也沒有停留,又覺得自己方才實在是多慮了。唐寧此人就似是一顆煮不熟炒不爛的金豆豆,怕他官司輸了難過,純屬瞎操心。
走到停車場,余白坐進車裡,靜了片刻才要發動汽車,抬頭卻見唐寧正從前一排的車道經過,周曉薩在他身後,跑了幾步追上去。唐寧回頭笑了笑,又說了句什麼,曉薩這才停下腳步,在原地猶豫了片刻,還是轉身走了。
余白的車停在角落,旁邊一輛金杯遮擋了視線,此刻似是躲在暗處,就那樣看著唐寧上車,放下案卷和電腦,伸手揉了揉額頭,而後匐在方向盤上,久久沒有起身。
她心中絞痛,暗自罵了一聲,發動車子駛出停車場。後視鏡中,唐寧的車仍舊停在原地沒有動。她已看不到車裡的人影,不知道他是否仍舊匐在方向盤上,也不知道究竟是什麼讓他那樣,也許只是累了,只是因為案子進行得不順利了,但他今天的辯護其實已經算是成功。
她很想回去問他怎麼了,卻又料到他會如何反應。他會對她笑,說些風馬牛不相及的話,好讓她覺得他根本沒什麼,只是她自己想的太多。她不敢回去,怕他連這短短一刻的休息也沒有。
就這樣開出很遠,余白方才發現自己始終緊緊握著方向盤,指甲的邊緣在皮革覆裹的表面刻下深深的痕迹。
一個人的所言所行,都與他的成長經歷相關。
她又想起他在法庭上說過的那一句話,愈發相信自己其實並不了解他。他們認識的這許多年,他在她面前表現出來的所有玩世不恭與不正經,與其說是追求,倒不如說是一堵牆,掩飾他內心深處那個真正的唐寧。
而她也不比他好到哪裡去,因為經歷簡單,見識過的婚姻也不過就是她父母那樣,而唐寧情況卻要複雜許多,倘若認真開始一段長期的情感關係,他會如何表現,她真的不知道。她突然意識到,也許從一開始,在A大研究生宿舍樓下第一次見到他,她就已經察覺到了這一點。她對他的拒絕,只是一種自我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