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季 一起干,你願意嗎? 第二十八章

短短一陣沉默,兩個人都沒說話,唐寧笑問:「這是拒絕的意思咯?」

他們離得近,氣息里些微的顫抖都逃不掉。余白看出其實他也不知道該怎麼辦,只是憑著一腔衝動才有了這一出求婚的戲碼。她心裡難過,說不清是為什麼,又究竟想要他如何,走到這一步,似是逼進窮途末路,他們兩個人都有錯。

她於是字斟句酌:「我們認識的確很久,但沒有點滴累積起來的了解,都是衝動,我不覺得到了可以結婚的地步。」

「你真的這樣認為?」唐寧問。

余白點頭:「至少,我覺得自己對你並不了解。」

唐寧看著她,撫摸她的面頰,手指插|進她發間,許久才道:「這是最後一次了。」

「最後一次什麼?」余白不懂。

「知道嗎?我追了你很久很久,每一次被你拒絕,每一次又鼓足了勇氣再去找你,」 他搖頭輕笑,是自嘲的意味,「這是最後一次了。」

「你這算什麼?最後通牒?」余白覺得好笑,心底卻是顫動,原來曾經的那些偶遇,其實都不是偶遇。

事後回想起來,那一刻她是心軟了的。如果他繼續說下去,告訴她每一次他怎麼想怎麼做,告訴她他的喜悅糾結難過,後來發生的事可能不同。

但現實中的唐寧只是說:「我父親總說我逃避,我一直不信,今天才覺得還是被他說對了。」

至此,余白不得不承認,那個決定是對的,自己真的是不了解他,而他也並不想被她了解,哪怕他們已經認識十幾年,一路浮浮沉沉,有過無數極致親密的時刻。

許是因為說透了一切,這最後一次分手,分得格外平靜。

唐寧開車送余白回家,兩人在公寓樓下道別,又確認了一遍萬燕案子的開庭時間。余白說,她還是會去旁聽。

上樓進了家門,她脫掉衣服去浴室漱洗,淋浴時站在水幕下哭了一會兒,後來就再沒有落淚過。

第二天,她約了張一博吃午飯,是為了找工作的事。張一博倒是效率感人,當天下午獵頭的電話已經打到她這裡。

再過一日便是周一,余白照樣去上班,一樁一件將手頭剩餘的工作理出頭緒,哪些是要在離職前完成,哪些完不了,又要交接給什麼人。

沒人看得出她有任何不同,所謂內傷,大概就是如此。

六點鐘下班,她準時離開,開車去H市。

周二一早九點四十五分開庭,她請了一天的假去旁聽。既然已經交了辭職信,宛如編外人員,準點下班、請天年假這種事,再無任何障礙。

萬燕的家人早一天已經跟著唐寧的車去了H市,老萬的妻子還打過電話給她,她聽得出這母親的憂心,安慰了幾句,但其實能說的也就那麼幾句,她自己都不知道這案子會是什麼樣的結果。那次補充偵查之後,司法程序又一次啟動,再不會停下來,如此走下去等著萬燕的便是上至死刑的裁決。

短短一瞬,余白拿著手機,停在那裡。

「喂?」老萬的妻子以為她還有事,這樣問她,「余白你要不要跟唐律師講話?」

「不用。」余白回過神來。

其實,她已經隱約聽到唐寧的聲音,是他工作時的口吻,在她聽來總是有些陌生,這一天尤其是這樣。

車開到H市,天已經完全黑了,余白另找了一家賓館投宿,沒有跟唐寧聯繫。

季節已是初夏,一路從高速公路上開過來,車前燈上滿是撲火飛螢的屍體。她蹲在車頭用紙巾抹去,心裡卻在想,不知道這一夜他在做什麼,吃飯沒有,幾點鐘休息,會不會因為明天開庭全無睡意。

次日早起,因為生怕路上擁堵,她很早就離開賓館,開車到達H市中院時尚不過八點。法院里沒有幾個人,偶爾一陣腳步聲經過,便會在走廊里回蕩許久。

刑事庭外,她看見唐寧,遠遠就避開了,是不想打擾,也是因為周曉薩也在。她不知道該如何應對,又怎麼跟其他人解釋她與唐寧之間突然的疏遠。

一直等到法庭的門打開,唐寧他們走進去,旁聽的人也陸續進入,她落在後面,還是像上一次一樣,找了個最後一排角落的位子坐下來。

也是跟上次一樣,周曉薩看見了她,與她打招呼。但唐寧沒有,仍舊旁若無人地坐在那裡,做著開庭前最後的準備。

這便又給了余白一個機會,同樣旁若無人地看著他。她忽覺遺憾,若是在別的時間地點,她或許可以將這幾日看似平靜實則混亂的想法理個清楚,但此時此刻卻是不可能了。她看到老萬一家人坐在旁聽席前排,原本不善表達感情的一對夫婦,正相擁而泣。

很快,法官宣布開庭,萬燕被法警帶進來。

時隔多年,余白又看這個女孩,最普通不過的一張面孔,一頭短髮,許是收押時剪的,身上穿白色T恤和牛仔褲,彷彿還是學生模樣,但如果走在街上,余白很可能已經認不出來了。

緊接著,法官請公訴人宣讀起訴書,然後問萬燕對指控事實有什麼意見。

萬燕回答:「我的箱子里是發現了毒品,但那是別人托我帶的東西,我根本沒打開過,也不知道裡面是什麼。如果知道的話,我肯定不會幫他們帶的。」言語十分樸素,說完卻要哭出來。

唐寧在辯護人席位上看著她,對她點點頭。萬燕方才平靜了一些,但淚水還是自眼角滑落,在衣襟留下淺淺痕迹。

隨後便是公訴人發問,持續了將近一個小時,把萬燕自從結識高瑞龍之後,一直到攜帶毒品入境被查獲的經歷都過了一遍。

比如你們在哪裡遇見?高瑞龍如何描述他的職業?有沒有帶你去過他的店鋪?

比如警方筆錄中提到的那次違背意願強行發生的性關係,是在何時何地發生?你事後有沒有報警?

甚至還有最後的馬來西亞之行,去了哪些地方遊覽?又見了哪些高瑞龍的家人?受託帶回來哪些東西?

問題看似平常,實則環環相扣,彈無虛發,是為了證明高瑞龍在與萬燕的接觸中有很多可疑之處。

余白起初有些擔心,怕萬燕又像從前一樣辭不達意吞吞吐吐,就算說的是實話聽起來也像假的。所幸萬燕答得很好,雖然一直在哭,但該說的都說了,沒有狡辯,也沒有含糊其辭,每一個問題都回答得自然清晰。余白知道,除去事實就是如此之外,這也是事先充分準備的結果,唐寧已經考慮過公訴人可能會問的每一個問題,一次次去看守所會見萬燕,為她理清思路。

而後,輪到辯方發問。

唐寧開口,與公訴人的氣勢全然不同。他問萬燕在哪兒長大,家裡都有些什麼人,讀書讀到幾年級,成績怎麼樣,就好像是在聊天。

萬燕一一回答,情緒明顯和緩了許多。

唐寧又問,從前去哪裡玩過,坐過幾次飛機?

答案不出意外,這次馬來西亞之行是女孩人生中第一次旅遊,也是第一次坐飛機。

再問,便是被海關抓獲後的情形,有沒有在警方監聽下接聽高瑞龍的來電,是否有被帶去服裝市場和城中村實地指認?

回答都是沒有。警方偵查中的瑕疵,是余白上一次來H市時他們就提到過的。

提問結束,開始舉證。

對在萬燕的行李箱里發現海洛因這一情節,雙方都沒有異議。照片,視頻,電話記錄,銀行流水,一一呈上。余白在旁聽席上看著,也已經很熟悉。

然而,同一樣東西,站在控辯的不同角度,解讀也可能截然不同。哪怕是萬燕在機場視頻中的舉止自然,主動接受檢查,也可以被公訴人認為是心理素質過硬。

進入法庭辯論階段,公訴人發表公訴意見。

從方才聽到的提問和舉證,余白已差不多猜到控方的意圖,此時果然就是這樣——

男人既沒有店鋪,也無正當職業。

女孩遭到性侵沒有報警,反而與實施性侵的男人發展成為情侶關係。

說是出境旅遊卻什麼景點都沒去,所謂拜見家長也只見到一個語言不通身分不明的「嫂子」。

旅行結束,男人沒有同機返回,女孩受託從馬來西亞帶回來的東西里有兩罐已經開封的奶粉,品牌和產地都是中國。

……

如此之多不合常理的疑點串在一起,足以引起萬燕的警覺,她應該早就對高瑞龍的真實營生有所了解。但她卻仍舊與高在一起,跟他去馬來西亞,幫他帶東西。唯一符合邏輯的解釋就是她完全知道高在做什麼,並且也知道自己帶回來的是毒品。由此,可以認定其對自己的行為主觀知情,且涉案毒品數量特別巨大,應處十五年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並沒收財產。

聽到此處,旁聽席前排響起萬母的哭聲。萬燕回頭,見母親痛哭,情緒也有些激動。

她哭喊,語無倫次:「我不知道,我從來沒談過戀愛,這是第一次,我什麼都不懂,你們為什麼都要冤枉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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