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我很喜歡一個笑話,笑話的主人公是《羅密歐與朱麗葉》里飾演護士的女演員。一天,有人問她這場戲講的是什麼。

護士是一位和善的老太太,她能在舞台上博得諸多笑聲——她僅有的那麼一兩句台詞,說的都是觀眾想聽的話。所以,我們喜歡她。好了,還是承認吧,她不是朱麗葉,而且只有寥寥幾次登場機會。她可能只有一套戲服,也可能只是件無袖大罩衫,加上一頂帶著面罩的尖角頭巾,既不舒服,又很怪異。

總而言之,那位女演員仔細思忖如何概括出《羅密歐與朱麗葉》的精髓,然後她開口道:「呃,故事主要講了一位護士……」

我們都擁有屬於自己的故事,也都處於各自故事的正中央。有時候人們很難相信自己竟不是其他人的中心。可我很喜歡這種感覺:你可以沉浸在自己的故事和自己的人生中,心無旁騖地與一個人擦肩而過,成為另一個人故事裡的路人,一個過客。

正如許多事物一樣,這本書的歸宿和最開始的樣子完全不同。它主要講了三個故事(其實是七個),故事之間並無聯繫(其實有),這只是一個相對短小精悍的寫作計畫(並不是)。

寫作時(不管是小說、戲劇,還是在我將別人的故事改編成廣播劇時),我會進行許多切割:詞語、描述、段落、章節,有時甚至是整個角色。就算我很喜歡那些詞語,或描述,或角色,但如果它們阻礙了故事的發展,就要接受被刪除的命運。這就是為什麼我總會想像出一輛大拖車(我寫作的地方),裡面塞滿了我從文字中切割下來的人物。比如賓尼,她是本書第一個故事的主人公,但在我第二本小說《時間停止的那一天》的早期草稿中,她只是個小角色,可她存在的意義實在太重大了,幾乎有點喧賓奪主,我只能非常不情願地將她切割掉。「活在」本書英文版同名故事裡的亨利,原本只是我為新小說《奇蹟唱片行》設計角色時寫來練手的人物。第二個故事裡的艾倫和愛麗絲夫婦曾經在一部午後話劇中登場,還可能野心勃勃地出現在電影中,只可惜從未實現。還有一個小故事講了名叫莫琳的年輕女子去參加當地舞會的趣事,儘管我將她保留在了《一個人的朝聖》中,卻無法在那本小說里寫下那天晚上她的人生發生了怎樣的改變。有時候,我會想像這些被「切割」的角色全都擠在我的大拖車裡,做盡討人厭的舉動,發出震耳欲聾的喧鬧聲。所以,我很高興自己能將他們清除出去,或者說,給他們每人安排一個小故事。

(我為BBC廣播4台改編夏洛蒂·勃朗特的小說《謝利》時還刪掉了一批教區牧師,他們整天在我的拖車裡喝茶、聊八卦,我完全不知道該拿他們怎麼辦。如果你想領養,隨時都可以帶走。)

故事至關重要,我們需要故事。我們通過講故事和聽故事來理解世界。就像做夢,當我們安靜下來,夢就會降臨,然後告訴我們一些事情,給我們一些提醒。故事會對我們說:不,你不是孤身一人。因為你心裡的那種感受,我心裡也有。有時候,故事也會讓我們三思而後行。

小故事的好處在於它就像一場夢,而且酷肖生活。它是短暫拉開的窗帘,揭開某個人的人生歷程中的關鍵點。你可以在近在咫尺的地方坐下來,觀察那些皺紋、酒窩和雀斑,然後——呼啦,窗帘關上了,他們走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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