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夢的證詞 7

看來在偵查的過程中經常會有意見對立的時候。

從小諸回來的年輕刑警走出上野車站的同時,偵查總部正瀰漫一股令人室息的氣氛。

千草檢察官引用《小小燈火的紀錄》,就動機這一點來強調宇月兇手說的可能性,大川警部則持反對意見,兩人各持己見互不退讓。

但癥結點依然是宇月的不在場證明。

「我覺得千草先生有點過於神經質了。」警部語帶疲倦地說。

「什麼意思?」

「你硬要將所有的情況都跟宇月扯上關係。比方說,這本書里的作文。的確我也認為是俊子寫的,但是最早讀到這篇作文的人是木戶早智子,我們沒有理由將她排除在外。總之既然宇月已經有不在場證明,我們難道不該改變一下偵查的方向嗎?」

「那張照片,」檢察官低喃。「並非在案發當天拍的。三張懷古園的照片是在之前就拍好了的……」

「為什麼他能夠做出這麼厲害的事呢?」

「這一點我還在想……」

「就算能夠找出其中動了什麼手腳,也沒辦法因此逮捕宇月呀。」

「為什麼?」

「那也只能說明宇月不是在當天拍照,但是宇月必然會堅稱他可以那麼做但他沒有。因為可能做不等於做了,因此必須有其他證據才行。」

「什麼證據?」

「就是證明那三張照片不是四月六日的懷古園風景。有什麼方法可以證明這是四月五日的風景嗎?」

「唉……」檢察官大大地嘆了一口氣。

警部說得一點都沒錯。如果不能符合這兩個條件,光憑那些照片是無法斷定宇月的不在場證明是偽造的。

照片上有城門、詩碑、藤村會館、宇月悠一和一隻狗,被拍到的就這些。四月六日和四月五日的城門是不可能有什麼改變的,詩碑是天然石塊也不會移動。誰也沒辦法證明忽然跑來的野狗四月六日那天不在藤村會館前面。

檢察官眼前的嶂壁似乎越來越厚了。

電話鈴聲響了。

「這裡是偵查總部。」警部拿起話筒時,臉頰抽動了一下。

「啊!你說什麼?」警部驚訝地說。「剛剛,就是剛才嗎。嗯……是嗎?請等一下。」

警部一手捂著話筒一邊喊「野本」。

他看著刑警問道:「你早上去木戶早智子家拜訪時有留下名片嗎?」

「有呀,那又怎各洋?」

「嗯,所以對方才會立刻跟我們聯絡。」

「誰呢?」

「麻布警署。」警部的眼神變得憂鬱,然後轉身面向檢察官,壓低聲音宣布:「木戶早智子被殺了!」

氣氛一時之間變得凝重起來,所有人的視線讓警部的嘴僵住了。

「真糟糕!」檢察官懊惱地大叫。「為什麼沒有想到這一點呢!」

檢察官渾身竄流一股敗北的感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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