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卷 臨鄉 第125章 賽馬效應

繼太史慈之後,賽馬場又來了位強人。連贏數場,連續將月、季冠軍收歸囊中。長相雖比不上太史慈,卻勝在討喜。

不用說,此人正是張小胖。

白蹄烏自是一等一的神駒。翻山越嶺如履平地。賽馬場人山人海,白蹄烏卻和張小胖一樣的人來瘋。

鳴鏑響處,一馬當先。十圈跑下來,足足超出餘下賽馬一多圈。實在是太強悍。話說,鮮卑大單于數萬良馬中,劉備只選出三匹。黃駥、白龍、白蹄烏。堪稱萬里挑一。

烏雲踏雪是何等的神駿,惹得北地王侯貴胄艷羨不已。紛紛遣人來問,張小胖可否割愛。

張小胖憨憨一笑,不賣。

再問,便說此乃兄長所賜,斷不能賣。

便又追問,不知足下兄長是何人也?

張小胖環眼一瞪:臨鄉侯便是!

哦——

眾人恍然大悟。再不敢求買馬。

前有太史慈,後有張小胖。臨鄉賽馬會的十位豪商,博馬賠多贏少。然而卻個個喜氣洋洋,就彷彿輸的不是自個的錢。

究其原因,賽馬雖賠錢。然因『賽馬效應』而獲利,何止百倍!不僅出入侯府,成為臨鄉侯座上賓。結交的北地豪強亦非富即貴。王孫公子,更是多如過江之鯽。

以前無法參與的大買賣,如今亦能分一杯羹。以前高高在上的世家貴族,如今亦紛紛折節相交。

這便叫『賽馬效應』。

競技場上一較高下,競技場下把酒言歡者,更是比比皆是。距離西林最近,裝修一新的邸舍,今已成為騎手最喜歡的集聚地。距演武場亦近,故而以武會友,以馬交友,氣氛熱烈。臨鄉侯還在櫃面上設一鈴鐺。有人搖鈴便請滿場酒客一壺酒。每每有賽場德勝騎手上前搖鈴,皆引來無數叫好。北地男兒不分漢胡,皆豪爽利落。三杯酒下肚,還有什麼化不開。

為人處世,最怕各說各話。

能互相傾訴,矛盾自能得解。解不開,也勿輕易拔刀。樓桑樂公,秉公明斷。可同去官舍,細聽分辨。當街殺人,典韋便是先例。

話說那位九尺英雄,年後少有出現。頗令人懷念。

除了逢五一次的『賽馬日』。賽馬場在餘下的時間,亦難得空閑。養馬、遛馬、適應場地、騎術訓練、還有專為樓桑學壇和白湖女校預留的騎術和御術課堂。禮、樂、射、御、書、數。此六藝,自是學習重點。射術課堂則設在演武場。

賽馬場和演武場,屬於軍民兩用。練兵、娛樂兩不耽誤。

樓桑貲庫又深挖擴建。傳言地下已深達五重。四周牆壁皆以數尺後的青石堆砌。又排列龜茲鋼錠固守。錢庫中堆滿馬蹄金餅,五銖錢更是無數。

年後,貲庫開始為市中商賈,開設私人賬戶。並出具『支取錢票』。

簡稱『支票』。

支票簿,乃是一卷竹簡。徐徐展開。只見,卷中設有大大小小,各式『竹牌』若干。牌上刻有不同面額的花紋、錢票。另有商賈私印、錢庫簽印各半。只有與貲庫預留的,竹簡上相同位置的『竹牌』相對應。方能辨認真偽。從而支取錢票上等量的錢幣。

兩張相對應的竹牌,取自同一根山竹,同一處竹節。取出後,該竹節便會被燒毀。世間再無此竹。紋理、斑節,花紋、簽印,皆要同時對應,才能等量支取。且大宗錢貨,還需支票簿持有人親自到場。

斷難造假。

『支票簡』一出現,立刻風靡。和後世『竹塊坐墊』上的竹塊大小相若的竹牌,被稱為『竹票』。

誰用誰知道。實在是太方便。最低幣值一千文。有五千文、一萬文、五萬文、十萬文、百萬文、五百萬文、一千萬文。

之所以是『竹票』而非『竹幣』。乃因『竹票』並不參與流通。只能到貲庫取支取等量錢幣。故而,不是貨幣。當然了,臨鄉侯也打了個擦邊球。時下禁止鑄幣。劉備聲名顯赫,一舉一動,皆引人注目。還是別留人口實,自找麻煩為妙。

當然。劉備雖這麼設定。可兩個商人之間,互相交換『竹票』,又該作何論處?所以說,只要臨鄉商賈相信臨鄉侯的支付能力,貲庫又一直運轉良好,『竹票』必受重用。

這裡,就看出編戶齊民的好處。

自秦以來,兩漢嚴格執行的編戶齊民制度,為貲庫開設私人賬戶,成為可能。

如前所說,漢初時有五種戶籍類簿。分別為:民宅園戶籍、年細籍、田比地籍、田合籍、田租籍。

登錄的內容,包括戶主及家庭人口、奴婢以及房屋、家畜;每一家庭成員的籍貫、身高、年齡、面貌特徵、成年男女服役記錄,口賦上交記錄,每一家庭成員的大事記;每戶每塊田地所處的具體地點、土地的形狀、面積大小、土地的產量等級、不同等級田地的輪換耕作時間、以及與該戶相鄰的其他田地戶主的基本情況。實在是太詳盡。

細細品味,現代銀行業所需的所有個人信息。包括:個人基本信息、家庭狀況、財產狀況、納稅情況、不良記錄、信譽評估等等,漢朝已完全具備。

天哪。這可是兩千年前的大漢。

民宅園戶籍、年細籍、田比地籍、田合籍、田租籍。各自涇渭分明,組成了嚴密的戶籍體系。

所缺,不過是臨門一腳而已。

劉備如何能不被深深震撼。

我們實在是太先進。

若非五胡亂華,大漢會如何?如今又會到何種程度的文明!

思前想後。劉備毅然決定,開啟銀行體系。

以編戶為單位,開設家庭賬戶。並在家庭賬戶下,另設個人帳號。且規定,無論侯府俸祿、私人庸金、亦或是博戲所得,皆入家庭賬戶。且但凡僱傭,到市樓簽訂劵書時,僱主需將工錢先打入貲庫。根據劵書上規定的明細,或一旬、半月、或足月,亦或是完工後一次結清。這筆庸金皆由貲庫發放。若遇問題,可由市樓官吏仲裁。仲裁不服,可去樓桑令樂隱處提告。還不服,再上告兩位家丞。再不服,便可親到臨鄉侯府投狀申訴。

時人重諾。正所謂拿人錢財,與人消災。吃人嘴短,拿人手短。諸如此類。

將庸金上交,由貲庫發放。等於說,乃是從臨鄉侯府領錢!

如此,交易雙方,尤其是客庸一方,便會挺直腰桿。敢於據理力爭。

此舉,意義無比重大(請注意)。

一句話。

食君之祿,擔君之憂。

領誰的錢,真的很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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