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霧 4

松永和中根終於按捺不住了。他們決心採取行動,亦即,調查課方面若無法突破治外法權的障壁,何不向犯罪防範課試試看。

大宮壯年病醫療中心有充分的賣淫嫌疑,而和其有相互關聯的「達加宴會」,豈非又是傷風敗俗的組織?何況又有日本上流階級人士參加,這種特權階級的賣淫組織和性遊戲不去取締,只虎視眈眈針對土耳其浴和深夜咖啡店,豈非本末倒置?

松永勉強激起此種怒火(之所以說勉強乃是因為身為「歡場通訊」執筆的他,對於警察全力取締風化案件,不管是基於何種名目,皆表示反對),試圖想解決掉大宮壯年病醫療中心。

「但是……」犯罪防範課的警部雙眉緊鎖,說:「這很困難的。你知道吧?他們並未觸法,不,不是未觸法,而是能以多種借口脫罪。醫院裡當然有個人病房,有特別護士照顧住院病患也沒什麼不當,特別護士不需資格,不管僱用幾歲、何等美貌之女性,都非問題,對不?」

「可是,病患和特別護士大白天在病房裡上床……」

「但是有這樣的證據嗎?不可能進醫院強制搜查,而且,就算當場人證俱獲,對方也可說彼此在談戀愛。還有,即使會員從外面打電話找特別護士出去,也可推稱是住院時受照顧,請對方吃飯致謝。」

「但,會員采推薦制而不公開,豈非有問題。」松永雖明知自己太情緒化,仍反駁著。

警部冷冷望著松永,緩緩搖頭。「你也知道,根據醫療法,醫院時以『公眾且特定多數人為對象』進行醫療,所以采會員制也沒什麼不對吧!目前,東京都內就有多家採取會員制的醫院。」

「可是……帶高級女侍應生外出時要帶著卡片、簽名……這已算是實質賣淫……」

「卡片只是因為醫院有責任照顧特別護士,在其外出時,希望證明她是和會員這種保護人在一起。」

「但,憑卡片在月底請求醫療費用……這根本就是玩女人的代價!」

「要如此認定很難的。或許請款的金額是比普通醫療費用高出很多,但,那並不能視為問題。若是各種保險的特約醫院,醫療費有限定,但如果不是,就無任何限制,可能藥物費再加上技術費吧!而所謂的技術費,像『醫師,我好像有點感冒跡象……』、『是嗎?那麼喝杯酒,早點休息吧!』這樣的問答,也可要求病患支付一萬元,亦即,你信任醫師的醫術,若醫師指導他認為最佳的治療法,收取相當價值的費用也是合理,所以……」

「你……」松永苦笑地諷刺著。「好像替大宮辯護似的,該不會是他開始經營該醫療中心之前,已經先向警方打過招呼?」

警部神情嚴肅地否定:「就算我們不理睬,也會有高明的律師替他擺平一切麻煩。」

「我明白了。如果警方那樣怕事,我們報社會獨自採取行動,可以嗎?」

「當然啦!言論自由嘛……」

松永當然忍不下這口氣。第3天,《中央日報》報導出影射大宮壯年病醫療中心從事賣淫行為的內容。

當然,報導中並未寫出大宮壯年病醫療中心之名,而且也只是在社會版第2版面的左上角標出「警視廳正秘密進行偵查偽裝賣淫組織」的標題,所以,很多人可能認為這只是用來填補不足版面的文章,並不加以注目。

松永將自己的情報網所得的「藥物賣淫」(向工廠的男宿舍推銷所謂衛生器材,併當場實驗品質的賣淫)、「反應召賣淫」(在領薪水之日,女人隨便打電話至各公司,引誘困於處理性慾的單身漢)予以公開,再簡單介紹「O.醫療中心」,卻未公布O.醫療中心的地址和負責人姓名。最後,並加上一句:最近將對這些形態的偽裝賣淫進行徹底調查。

但是,這篇報導差點就被剔除。本來,這並非正統報紙處理的題材,社會版部門的副主任和審查員的判斷可謂正確,但,松永堅持要刊登,目的就是攻擊警方當局,而且這項報導說不定能發展成重大新聞。

但,刊登於社會版第二版角落的這則報導卻引起出乎意料的反應。

先說明我的部分。這天中午時分,久米來了電話說希望見我,我於2時過後在附近咖啡店與他見面。

「上次……」我有些不好意思地點頭招呼。

但,他只是輕輕頜首。

女服務生送來咖啡後,久米從口袋裡拿出中央日報,說:「稗田先生,這篇報導不會是你寫的吧?」

「開玩笑!報社裡的勢力範圍觀念很濃厚,並非外人所想像的那般單純。」

「那麼,是你告訴社會版的松永的?」

「松永?為什麼?你認識他?」

「你上次不是希望我推薦你為醫療中心的會員嗎?」

「是啊!但,你拒絕了,說是在報社任職者不行……」

「後來我考慮過,你確實是報社的評論委員,但是私底下的呢對性並無那種道貌岸然的態度,而且對我的賣淫非罪惡的論點也未反對……」久米壓低嗓門,似很在乎周遭動靜,每當有新客人進入,眼神就浮現警戒之色。

「但是……」

「不,讓我說下去。」久米以手勢阻止我。「所以,我也告訴過院長,說是有這樣一個人,能不能……但,院長卻說若是《中央日報》的職員,即使是評論委員也不行。我問原因,才知貴報的松永記者托稱想請教他有關壯年病的意見,曾至醫院採訪,因此院長對此事很有戒心。」

「那麼,那天你招待我之事呢?而且,你又告訴我有關高級女侍應生的各種事實,你是聽過院長說明後,仍這麼做嗎?」

「第一,我相信稗田先生,我認為你想知道醫療中心之事純粹之事希望享樂,所以才抱著不瞞你的原則,邀你為伴,但今天的報紙卻出現這樣的報導。難道《中央日報》的評論委員也會當警察的間諜?」

「警察的間諜?你這樣說未免太過分了。」我也生氣了。其他各種批評我都還能夠忍受,但是,當警察的間諜之說法實在無法忍受。

「不是嗎?依這篇報導,警方在不久將進行徹底的調查。」

「不,那是……」

「你現在辯白我也不可能相信了。除此之外,你也派一位姓高原之人調查那時的汽車車牌號碼?」

「高原?」

這件事我就毫不知情了。那天的翌日,我面對高原、松永、中根談自己的經驗時,曾提及裝有鏡面的汽車之事,也許高原自行去調查吧!

「那輛車的車主是某年輕企業家,高原去找他想問出各種事,甚至還沒禮貌地問對方是否醫療中心的會員。但是,稗田先生,如果你認為我好欺負,那就大錯特錯了,我雖相信你,但也替你拍下照片……」

「照片?」

不必問,我也知道是指什麼照片。應該是摟住雙葉米子肩膀站在拍立得相機前拍攝的那張吧!

「雙葉米子已把照片交給我保管了,可當作《中央日報》的評論委員也和醫療中心的高級女侍應生有交往的一項證據……」

「原來如此。」我苦笑了。

但,很不可思議,我的心情卻很平靜,別說憤怒或困惑,連狼狽皆無。一想到X大學副教授、女性雜誌頗有名氣的撰稿者為了自保,也會做出和流氓同樣的事,反而覺得久米有些可憐!

「所以……」久米凝視著我,說:「為了你自己,今後最好不要再寫有關O.醫療中心之事。」

「我明白,謝謝你的忠告。」我抓著賬單,站起身。

回到公司,我將此事告訴松永。

他似比我更困擾。「那可麻煩了……上次聽你說明時,我還覺得奇怪,對方似乎不太有戒心,原來是想把你扯進去,打算塑造成為共犯……」

「沒什麼好睏擾的,你不必替我顧忌,反正,我不可能為了這點事就被革職。」

對此,我很樂觀。若以中央日報職員的身份接受招待,企圖佔人便宜,可能會造成問題,但,我以私人身份的玩樂行為,大不了是可能適用「明顯有損報社聲譽」的員工規則的罰則,卻也頂多只是減薪二成,而且執行兩、三個月的程度。

「話是這麼說沒錯,但……不過,今天的報導算是成功了,得到意料之外的迴響。」

松永特別搬來一張椅子讓我坐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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