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霧 1

9月16日凌晨3時20分,一輛小型轎車在首都一號高速公路(往羽田機場)的鈴之森和勝島間突然緊急煞車。輪胎和路面摩擦響起尖銳的聲音,劃破深夜的靜寂。這段區間的速限是60公里,但是該車似有著將近80公里的時速,輪胎擦掠地面的痕迹長達近100公尺。

「怎麼啦?這樣很危險呀!發生什麼事?」

坐在駕駛座旁的是位年輕女性。她正邊嚼口香糖邊瀏覽車窗外的夜景,由於緊急煞車,身體往前傾,在驚駭和恐懼下,使她很不高興。

「等一下!情況有點奇怪。」

男人讓車緩緩移動,靠左側路邊停定後,打開駕駛座的車門。他似乎個性謹慎,並不直接走向道路中央,而是緊貼路邊牆面,往回走約30公尺,之後,蹲下來,好像凝視著什麼,然後確定後面無來車,這才橫越路面,跑上上下坡之間的緩衝地帶。

在沒有關掉大燈內很不高興等待著的女人探身出窗外,注視男人的行動。

緩衝地帶有緊急公用電話。男人拿起話筒。

1分鐘後,警方的巡邏車抵達,然後是救護車。但,救護車馬上又回去了。

緊接著又來了兩輛高鳴警笛的巡邏車!

警察們豎起幾盞一閃一滅的黃色警示燈,再繫上繩索圍住。即使這樣的時刻,仍舊有車輛來往,不能全面封鎖道路,只好在車道邊緣用繩索圍出長約100公尺的長方形區域。

時而,往羽田方面的車子以低於速限的車速通過剩下的另一車道。可能是遠遠見到巡邏車頂上的紅色警示燈不停轉動,才放慢車速吧!否則,在這種時刻會以低於速限的車速行駛,不是車輛故障,就是駕駛者有問題……其中一輛車停下,裡頭有人問:「發生什麼事嗎?」

是貌似學生的男人。

但,警察未回答,只揮動右手的手電筒,要對方趕快離開。

另一方面,巡邏車的無線電對講機線路也忙得不可開交,手持麥克風的是年近40歲的警察,他的神情很緊張,也很興奮。

以警視廳調查4課為中心的「特殊爆炸事件專案小組總部」的刑事們,聽到今天凌晨因涉嫌違反「火藥類取締條例」被全國通緝的武宮重四郎的屍體被發現時,幾乎所有的人皆認為武宮是自殺!

如果他活著被捕,在往後十多次的偵訊、起訴、送審過程中,報紙上會不斷出現「是政小僧即離職警官武宮重四郎」之字眼,其中的「離職警官」4個字,對刑事們而言實在難以忍受。

他們對武宮不覺同情,也不以同事視之,但,世人可能就不這麼認為了,「離職刑事乃為是政小僧」這幾個字似在默默表示:你們看,警察也有壞人!

因此,武宮與其活著蒙羞,倒不如自殺還能讓其他刑事感到心裡舒坦,也難怪刑事們最先會把武宮之死視為自殺了。

而,知道發現屍體的場所時高速公路上時,刑事們又覺得選這種地方自殺太奇妙了,以前,從未有過這樣的案例。不過,也許那種地方才是最佳的尋死場所吧!高速飛馳於路上的駕駛人預料不到會有人突然衝出,而即使見到有人緊貼邊牆站立,頂多也只是把腳踩在煞車踏板上,何況,不會這樣做的駕駛人占絕大多數!但,下一瞬間,人影動了,沖向高速駛來的汽車……當然來不及踩煞車了,就算想轉方向盤,左側是邊牆,右邊也有行進間的車輛,想自殺者應該可達成目的。若正面被時速60公里的車子撞上,仍能存活者,可以說是連死神也不怕的幸運者了。

但,武宮重四郎並非被汽車撞死!

高速公路上到處有名之為緊急避難地帶的區間,亦即在兩線車道的左側寬出的區間,能讓故障車輛暫時進入該處,既可避開車流,又能進行修護或呼叫救援車。

武宮重四郎的屍體躺在此種區間上,身體和汽車車流平行,頭部朝日本橋方向。

正好有帶女伴同行、駕駛小型轎車的駕駛人發現而報警,但,發現者受到相當嚴格的訊問。雖然,刑事們的語氣有著對報案者——亦即協助警方者的客氣和尊重,但卻似殷勤而無禮,這點,報案者也很明白。

「為何這樣問呢?我必須送女伴回家,快讓我走吧!反正,當時我若視若無睹地經過,無人會指責我有錯,但我卻刻意下車,確定是屍體後,又馬上報警,沒想到你們卻……」

「請不要激動!因為有人死了,警方當然務必慎重行事……」

警方當局的慎重態度可以理解。

第一,屍體乃是連內閣會議也提出來討論的重大罪案之涉嫌者,而且剛被下令通緝,不能輕易以「涉嫌人死亡」而結案。

第二,屍體的狀態過分整齊了。被發現橫屍路上的屍體可能有各種死因,譬如被殺害、自殺、摔死、車禍致死、狹心症發作等等,這些都會依其情況而有苦悶表情或身體受到損害,但是,武宮的屍體卻沒有。身體直躺,連腳上的鞋子都完好,雙手交抱於胸口,眼睛和嘴巴皆閉上,就算是在睡夢中死亡,也很難如此完整。

警方為了想知道此一無法了解的理由,當然盡一切可能提出問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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