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離職警官 3

14日上午,被拘留於大森警局的三井啟介接受警視廳「特殊爆炸事件專案小組總部」幹員們正式偵訊。

結果,斷定「天狼星」劇場和「大陸劇院」兩椿爆炸事件,如他自供所述,是其罪行。

第一,他所供述的現場狀況和事實約略相同,另外,炸彈構造和他所謂「以黑火柴、硝酸鉀、硫磺、木炭混合而成」的火藥,經鑒定結果完全一致。第二,動機方面也與事實相符,亦即欲求無法滿足,以及因落榜引發的自卑感。

當然,為何會使他產生製造炸藥之心理,雖然仍存有若干疑問,但,對此,地檢處或少年法庭的監護官員應能提出合理說明吧!

只不過,三井啟介始終堅持自己和是政小僧無任何關係,而且表示自己口袋裡的記事本上寫有不在場證明,希望刑事們仔細查證。

「不在場證明?你為何會想到這個呢?不會是偽造的不在場證明吧?」

「不!我因為看報上說是政小僧的事件和我所做出的事件是同一兇嫌所為,所以考慮到自己若被捕,很可能連是政小僧之罪行也會轉嫁在我身上,才儘可能詳細記下自己的一切行蹤,連以前之事業設法回想起來。」

其實三井啟介根本沒必要如此神經質!

警視廳科學研究所的文書鑒定股已收集了是政小僧筆記的充分資料,更明白寄送給女明星們的包裹字跡、盒型炸藥上的「是政小僧」簽名、預告交通工具將遭爆破的威脅信等等,皆為出自同一人之手,而以此和三井啟介的筆記相比對,結果可說幾乎沒有類似之點。

當然,從理論上來說,尚不能認為他和是政小僧無關聯,兩人也可能是共犯,因此,今後對三井啟介的交友關係仍有深入調查的必要。

但,依刑事們的直覺,實在無法認為三井啟介和是政小僧有所關聯,不僅如此,更斷定此青年目前已毫無隱瞞,亦即,他的供述態度有一種將埋在內心長達5個月的鬱悶一舉吐出的痛快……刑事們向專案小組總部負責人報告:三井啟介涉及是政小僧事件的嫌疑很小!

傳播媒體也得知三井啟介被捕之事,但在記者招待會上,調查4課課長特別聲明:「由於該青年尚未成年,各位對此事件的報導請務必予以斟酌,另外,也請盡量別提及其女友之事,只以其考試落榜的自卑感及神經衰弱跡象為事件動機。事實上,他是個個性善良的青年,也對自己的惡作劇之事由衷懺悔!還有,本人可以負責證明,他和是政小僧完全無關。」

那麼,在13日夜間向專案小組總部自首的河內豐又如何?

通常,負責偵訊的警官在問過住址、姓名、年齡、學歷、經歷之後,會問:「你得到過勳章或獎狀嗎?是否得過救人性命的表揚?有沒有前科?」

如果答案全部為否定,在供述調查報告上會以「沒有賞罰」予以落筆。

但,河內豐的回答是:「對不起,如果緩刑期間結束,能否算無前科?」

承辦警官馬上查罪犯卡,證實河內在昭和37年2月,被萬世橋警局依涉嫌竊盜罪逮捕,同月之內被起訴,3月19日由東京地方法院判決有期徒刑1年,緩刑兩年確定。

「你的判決是兩年前的4月19日,對不?假如你是是政小僧,則豈非在緩刑期間犯下寄送炸藥至小森亮子的事務所、諏訪美登利家、元瀨順子家、實村由乃家和船井美知子家等5件罪行嗎?」

「不,不是的,我並非是政小僧。」

「什麼?但,你在大東電鐵巴士上放置定時炸彈吧?這豈非證明你是是政小僧?」

河內豐開始說明原委。

——9月8日深夜,一位男人來到他在下根岸的住處,說是有事請他幫忙。

「我去找你的父母,他們說你住在這兒,所以我就來了。你目前就職於荒川的汽車工廠吧?工廠那邊知道那件事嗎?」

「不!」

河內有一股不祥的預感。

竊盜事件後,他在鄰居面前抬不起頭,才搬至現在這棟公寓,但,男人卻追蹤前來,而且說出「工廠是否知道那件事」的話語,可想而知自己若不聽從對方的話,很可能會告知工廠老闆。

「怎樣,願接受我之託嗎?」

「但,如果是很困難……」

「不,很簡單,只是帶點東西罷了。」

「那樣的話……」

河內答應了。

男人指示河內第二天早上9時至品川車站第一京濱國道方面的剪票口,之後離去。

翌晨,河內前往指定地點時,男人已帶著墨鏡等候著。

「這件事對某椿事件的調查有重大影響,你一定要依言做好。還有,不管時候知道什麼,也絕對不可告訴別人,因為那樣對你並無好處,反而會替自己帶來麻煩。反正,只要沉默不說,事情絕對很順利,這點,你千萬不可忘記。」男人提醒。

兩人在那邊站立良久,望著剪票口湧出的人潮。

不久,男人推推他的身體,說:「你看,就是走向那邊的女人,穿黃色洋裝的那個。你盡量接近她,她應該自那處招呼站搭乘開往澀谷的巴士,你也一起上車。像目前這段時間帶,巴士的乘客不會太多,所以女人會有位子可坐,而你就坐在她旁邊,直到抵達古川橋,你把這個包裹放在座位底下,就可下車了,知道嗎?」

河內接在手上的是個比茶杯稍大的報紙包裹。

河內雖擔心太接近會被女人察覺,但,她似乎並不在意他的存在。由於在招呼站排隊時,河內就在女人後面,所以接下來事情很簡單,依男人的指示,一切順利進行,他在古川橋下車……「但是,你看了那天的晚報吧?」警官說。「難道不認為是你放置的包裹引起巴士爆炸?」

「我想到了。最初還覺得怎麼可能,但,炸藥是直徑5公分、高度10公分左右的圓筒型之物,所以心想應該不會錯了。」

「可是你未報警,是因為害怕那男人?」

「是的。對方說報警對我毫無好處,我自己也覺得已有前科,警方不可能相信我的話,何況,那人又是刑事……」

「什麼?你說什麼?」警官驚異反問。

在這之前,河內的供述一直以「那男人」稱呼,警官雖覺奇怪,卻因打算稍後再問男人之事,只是想像河內如此稱呼可能為了便於敘述,而,現在河內突然冒出男人是刑事之語,當然會驚異不已了。

「是的。我雖不知他如今在哪個警局,但當時他在萬世橋警局,也是他將我逮捕。」

「你不會是在瞎扯吧?」

「不!正因對方是刑事,我才會言聽計從。事實上,事件後有一段時間,我還以為那是警方布下的圈套。」

「圈套?」

「不錯,是為了抓某椿重大事件的兇手之圈套。」

「胡說!現在的警察不會做這種事!」

警官很想懷疑河內豐的腦筋有問題,但如若真是刑事吩咐對方這樣做,一般人或許也會和河內豐有同樣的想法吧!尤其是他有竊盜前科,當然會對自己之話是否會被警方採信的不安。

「既然如此,你為何現在來自首?不是抱著絕對不說出的心理嗎?」

「今天看電視新聞報導,忽然產生恐懼。由於警方發布已製作合成照片即將公開調查的聲明,我認為自己被查出將只是時間問題,而一旦被捕,我所說的話就更不會被採信了。」

「這話也對,即使現在,我對你所說之言仍舊半信半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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