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部分 不如一起歸去 61

一九九八年十月四日,早上八點十四分

爵輕信面朝下,倒卧在地。他背後湧出一攤鮮血,猶如一座赤紅色小噴泉。

薇娜出現了,她兩隻手臂在面前打得直直的,手裡握著那把毛瑟L100款手槍。她尖細的聲音打破了沉默:

「姓韋的,別以為我開槍是為了救你的命!我只是沒辦法忍受有人說麗蘿死了……」

她任由毛瑟手槍掉落到她腳邊的地上。她渾身顫抖不已。這次,不是虛張聲勢了……她真的開槍,真的殺人了。

「你……怎麼……」

薇娜焦躁地試著解釋:

「我……我並不比你笨。我也想到了札記。自然公園的那個傢伙,那個孟凱戈,他開他的吉普車送我到東部共和報報社。你替我省了不少力氣。一九八〇年十二月二十三日的報紙仍擺在桌上,你甚至把畢梅蘭的地址就寫在頭版……我立刻帶著地址跳上計程車。我請司機把我放在下面,剛要進丹恩瑪麗鎮的地方。」

馬克猶豫了。他該採取什麼樣的態度呢?感謝薇娜,擁抱她一下?什麼都不做,保持現在這個樣子?他走上前去。薇娜立刻僵住:

「別碰我!」

她癱倒在地上,像個斷了線的傀儡。她痛哭失聲。馬克只聽懂不太真實的斷斷續續幾個字。

「奶奶,爺爺……昨天,去天上了。走了,走了……」

他轉過來,打開Xantia的車門。爵輕信沒說謊,車內座位上擺了個白色信封袋。馬克把它拆開。裡面有四頁打字稿。馬克走到薇娜身旁。她仍像胎兒般蜷縮在地上痛哭。他在她身旁坐下來,輕輕念出打字稿的內容:

「我就全盤告訴你吧,爵先生。畢竟,我並沒有做什麼傷天害理的事,我沒有什麼好自責的。既然你找到了我,就該是我說話的時候了。這是我遲早必須做的事。就當作時候到了吧。我以前是個所謂的叛逆少女。才十七歲,就和父母不太來往。我很久以前就不去上學了。我到處閑晃,跟很多人一樣。我父母費了一番功夫,終於把我拖去政府的就業服務站。我四處打零工,最後找到了高汝拉區自然公園『環境科』那個為期數周的短期工作。由於是短期,工作內容主要是去森林裡撿垃圾。一份很普通的工作。我和一小群其他實習生一樣,主管是公園內恐怖峰的維護員孟凱戈。他真是帥翻了。只要是他看對眼的小女生,他都會很溫柔。他很懂得怎麼碰和摸,不會讓人有壓迫感。他比我大十多歲。我和很多其他女生一樣,也愛上了他。我們第一次做愛是在野外樹林的一處灌木叢里,一旁有小溪,他對那片森林了如指掌。後來又這樣了好多次,工作期間天天有,工作結束後又持續了好幾個星期。地點五花八門,什麼地方都有。我知道他也和別人交往,但我以為他對我不一樣,以為他是真的愛我。我很想相信他的山盟海誓。很老套吧,是不是,爵先生?傻女孩和風流男……」

「然後呢?」

「我懷孕了。我太晚發現,過了六周才發現。我已經開始向下沉淪。沒有工作、越來越不和家人來往,也和朋友越來越疏離。這個孟凱戈,他的肉體呀、他帶給我的快樂,實在是一種致命吸引力。」

「所以孟凱戈是父親?」

「對,他是我自始至終唯一的男友。某天晚上,在貝爾福郊區一家破爛旅社的房間里,我們做完愛以後,我把懷孕的事告訴了他。」

「他反應如何?」

「很老套啦,爵先生。老套得要命。他把我趕出房間,說我只是個想占他便宜的賤女人,說根本無法證明孩子是他的,讓我去墮胎算了。」

「可是,你並沒有去墮胎?」

「沒有……我也並不是真的自己決定要留住孩子。我只是拖了好幾周都沒有任何行動。轉眼間就第七周、第八周了。我對孟凱戈依然愛得難以自拔,像著魔一樣。我深深相信自己有辦法讓他回心轉意,讓他回到我身邊。當時我本身也盪到谷底。我已沒有固定住處,四處流浪,每周回爸媽家不到一次。等到隆起的肚子變得太明顯時,我甚至根本不回去了。我只打電話而已。」

「你是在醫院分娩的?」

「對,在蒙貝利亞醫院的病理科。我才剛成年,狀況不太好。寶寶不很大,才兩公斤多。她於一九八〇年八月二十七日出生,是個女孩。我一周後出院,沒填寫出生證明那些身份表格,而且把表格丟進垃圾桶了。」

「事情就這麼簡單?」

「爵先生,你知道的,住院的那一星期,我遇到過幾十位不同的護士,和幾十位不同的醫生。醫院的某個檔案夾里,應該找得到我孩子的出生數據,找得到她的出世證據。但誰會去管這孩子仍在我身邊,被我所撫養?我沒有一個家人知道這個孩子的存在。」

「這個小寶寶,你幫她取了什麼名字?」

「她從來沒有名字。很奇怪,是吧?我告訴醫院說我還沒想好,說我要和孩子的父親先討論一下。然後就帶著孩子出院了。我很快就沉淪到谷底,前後才幾星期。僅有的幾個兒時朋友和家人,我一概斷絕往來。當時是夏天,我睡在街頭,孩子整天抱在胸前吃奶。我筋疲力盡。和我來往的,是一些不會批判我的人,有酒鬼,也有毒蟲。我遲遲下不了決定。該哭哭啼啼回家,躲進爸媽懷裡?他們倆都在貝爾福的阿爾斯通公司,從事高鐵車廂的組裝工作。還是帶著孩子回去找孟凱戈,努力說服他相信?我小女兒的眼睛好藍好藍,有點像我,但更像她爸爸,她爸爸有一雙迷死人的哈士奇犬般的藍眼睛。還是要讓自己在街頭自生自滅……」

「你後來怎麼會決定離開?」

「我沒的選擇,一個小女生帶著個小寶寶在蒙貝利亞流落街頭,終究會引人注目。不出幾星期,社工就會一直來纏著我。我雖然成年了,卻也知道再這樣下去會怎樣。社工一定會把孩子安置到別的地方,把我送回貝爾福的爸媽家裡。他們不會管我是否願意。爵先生,我必須承認,後來做的事情,不見得都合法。我販過毒,偷過東西。我也出賣過自己的身體,好幾次。我想你應該能理解,為了生存,我不得不離開蒙貝利亞。」

「你就是這時候認識了裴喬治?」

「對,那個可憐的傢伙。他和我一樣四處碰壁,需要另謀出路。警察、社工,還有他家人,統統在追著他跑,和我情況一樣。雖然我狀況不佳,但他對我有好感,覺得我長得不錯。那個白痴,我想他已經暗想著替我拉皮條。我從來不讓他碰我。可是情況就是,我們有共同的目標,想一起遠離這裡。汝拉山區、恐怖峰,我覺得怎麼看都很理想。那裡離蒙貝利亞很近,而且沒人會去那裡找我們。當時是十二月的第一個星期,天氣還算溫暖,我們也很習慣睡在戶外。重點是,我可以再見到孟凱戈,可以再和他不期而遇。他將會認出我,認出孩子來。認出她的眼睛。他將無法否認自己就是孩子的父親。爵先生,我知道這樣聽起來很不可理喻,但當時的我就是這樣,仍執迷不悟,認為孟凱戈就是我唯一的救生圈。」

「最後,你遇見他了嗎?」

「我們一起住進我們在靠近恐怖峰山頂所發現的一間小木屋。氣溫有點涼,但我們可以生火,有能遮風避雨的屋頂,其實幾乎可說比淪落街頭要好。關於你的問題,爵先生,我這就說到了。有的,我曾遇見過孟凱戈。幾乎天天遇到。恐怖峰並不算高,那片森林並不算大。我懷裡抱著孩子,曾和他擦身而過。他沒認出我呀,爵先生!他連看都沒看我一眼。短短几個月之間,我從原本還算辣的漂亮姑娘,忽然變成一文不值的垃圾。我變胖了,胸部成了下垂的鬆弛贅肉。我眼神中的光彩不再。我變得面目全非。」

「你也沒和他說到話?」

「爵先生,你不明白。我感到丟臉,夠丟臉了。他居然連認都沒認出我。難道我變得這麼丑嗎?他後來又認識過別的女人嗎?爵先生呀,我頓時明白,他再也不會碰我了。他再也不會想要我了。既然如此,他怎還可能會要我的孩子呢……我的最後一絲希望,在恐怖峰的山坡上破碎了。我一無所有了。我的孩子猶如鉛球,猶如多餘的瘤,我們一起沉淪。爵先生,這個孩子呀,別以為我不愛她,別以為本能母愛蕩然無存了。才不呢!恰恰相反。但我已沒有東西可以給我的孩子了。無法給她個父親,沒有奶水,連給她個名字都沒辦法。你能想像嗎?這時山上忽然下起大雪。當時是十二月二十二日的早上。我們在小木屋裡,整天設法生火,勉強取暖。我什麼都得自己打理。那個姓裴的,十之八九的時間都因為嗑藥而恍恍惚惚,要不是我在場,他早就凍死了。非要我把他趕出屋外了,他才肯去撿木柴。」

「然後就是那一夜……」

「對。暴風雪呀,愈演愈烈。姓裴的早就恍惚得不省人事,我猜他應該連爆炸聲都沒聽到。小木屋劇烈搖晃,像發生地震一樣,像要世界末日了。從小木屋就能看到一公里外的樹著火,在大雪下熊熊燒著。我被深深吸引。我把孩子用毯子包住,就走了出來。其實,並不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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